(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 B 本。
目 录
I
第一章 采购邀请
1.项目编号/包号:11010223210200009732-XM001
2.项目名称:牛街街道 2023 年违建拆除工程(2023 年 8 月至 12 月)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12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120 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牛街街道 2023 年违建拆除工程 (2023 年 8 月至 12 月) | 120 | 1 | 1.本项目为牛街 2023 年下半年阶段违建拆除,拆违分为楼房楼顶违建拆除、平房区及老旧小区平房或平房房顶违建拆除、轻体临建拆除三大类。 2.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
6.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12 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 B 本。
1.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8 月 07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xxxxxxxxxx 0 xx 0 x 0000
3.方式:现场购买,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购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申请人委托经办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经办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单位负责人)前来购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②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 元。
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 0 x X x 0 x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标 室以现场大屏幕为准)。
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 0 x X x 0 x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标 室以现场大屏幕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照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地 址: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xxx 010-83998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 0 xx 0 x 0000联系方式:xxx 13522696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1352269603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类型 | 顶楼违建拆除 (元/㎡) | 平房区及老旧小区平 房或平房房顶违建拆除(元/㎡) | 轻体临建拆除 (元/㎡) |
1 | 机械设 备 | 1000 | 620 | / |
2 | 人工 | 300 | 300 | 300 |
3 | 场地恢 复 | 100 | 100 | 100 |
4 | 垃圾清 运 | 150 | 150 | 150 |
5 | 其他 | 30 | 30 | 270 |
合计 | 1580 | 1200 | 820 |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2.4 | 承包方式及合同形式 | 发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2.5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 标等级 | 达标 |
2.6 | 最高响应限价 | 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1200000 元。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拆除违法建设资金定额指导标准(试行)的函》(西管函[2022]110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报价要求以违法建设拆除单价(元/㎡)形式进行报价;单价应包括违法建设拆除作业所需所有费用 (包括机械设备费用,人工费用,场地恢复费用,垃圾清运费用、其他费用等)。 各类型拆除单价及各类型拆除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工、场地恢复、垃圾清运、其他等五项费用均不能超过各项限价,具体限价如下: 当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及各项限价时,该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2.7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12 月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考察地点: 。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及各项限价,其报价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0.10 | 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 | |
11.1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 (1)磋商保证金金额: / 元 (2)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开 户 名:北京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账 号: 11001014800059261658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电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 担保函) (4)保证金退还方式: 电汇 (5)保证金利息退回 ①利息计算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 ②利息计算起止时间:磋商当日开始计算至退还保证金前一日止 (6)保证金有效期: 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7)其它: / |
11.7.5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13.2、 13.3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 份 副本:3 份 电子版:1 份(U 盘),其内容应为响应文件正本原件的 PDF 版本扫描件(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原件的扫描件),在 U 盘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牛街街道 2023 年违建拆除工程(2023 年 8 月至 12 月) | 建筑业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14.4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16.1 | 响应文件的开启 |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3)磋商顺序: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的逆序。 |
16.5 | 磋商的其他要求 |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并签到。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加会议时,须在响应文件之外单独携带以下有效身份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时,须在响应文件之外单独携带以下有效身份证明资料: 1) 授权委托书原件;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供应商代表在参加会议时无法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启。 |
19.1 |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是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 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部分由高到低排序。 。 |
22.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
22.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 书面 。 |
23.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xxx 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x 0 xx 0 x 0000。 |
24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 按照原《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工程类有关规定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缴纳时间: 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当日 。 |
供应商须知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4 承包方式及合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6 最高响应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7 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 进口产品
4.1.1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4.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 中小企业定义:
4.2.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2.3.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3.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4.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4.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4.4.1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4.5 正版软件
4.5.1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
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5.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4.6 信息安全产品
4.6.1 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 年第 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 48 号)。
4.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7.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 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 响应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6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 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xx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报价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 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4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0.5 报价次数:二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
11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 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1.4 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1.5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6.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1.6.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1.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7.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7.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7.5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3.2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3 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其内容应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 PDF 版扫描件,在 U 盘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
13.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14.1 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如下:
14.1.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
(1)正本密封袋:内装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
①响应文件正本、②项目编号、③项目名称、④供应商名称、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如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前不得启封)。
(2)副本密封袋:内装纸质《响应文件》副本。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
①响应文件副本、②项目编号、③项目名称、④供应商名称、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如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前不得启封)。
14.1.2 响应文件电子版为 U 盘的密封及标记
响应文件电子版 U 盘密封袋:内装载有响应文件电子版的 U 盘 1 个。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①响应文件电子版、②项目编号、③项目名称、④供应商名称、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如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前不得启封)。
14.1.3 供应商如使用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将“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密封要求如下:内装纸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原件。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①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②项目编号、③项目名称、④供应商名称、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如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前不得启封)。(本项目不适用)
14.1.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或响应文件提前开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
14.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4.4 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4.4 中规定的地点。
14.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5.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15.3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5.4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5.5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
16 响应文件的开启
1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组织供应商代表与磋商小组进行一对一磋商。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6.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6.3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予开启。
16.4 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6.5 磋商的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7 磋商小组
17.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7.2 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 2 人。
17.3 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7.4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8.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 终止
21.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3 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2 签订合同
2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3 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2.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2.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 询问与质疑
23.1 询问
2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2 质疑
23.2.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3.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23.2.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3.2.4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3.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4 代理费
24.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 《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 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 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1-2 | 供应商资格声明 书 |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 明书》。 | 格式见《响应文件 格式》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涉及)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 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 1 或 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 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1-1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项目不要求)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 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1-2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 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 子件或电子证照 |
4 | 磋商保证金(本项 目 不 要 求 提 交)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否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及各项限价; | 否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否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否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否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否 |
8 | ★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否 |
9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 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否 |
10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 权益情形的; | 否 |
11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 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否 |
12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否 |
13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否 |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
2.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
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
■无,按下述 3.2.2-3.2.5 项规定修正。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 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 。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4.4 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 其他: / 。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5.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6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审标准
序 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商务部分(24 分) |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6 | 供应商提供类似违法建筑拆除工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每提供 1 个得 2 分, 最高 6 分。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单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有权抽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 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
2 | 项目经理 | 8 | 1.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4 分;中级职称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2.提供与本项目类似案例,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以上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提 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3 | 技术负责人 | 6 | 1.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2 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2.提供与本项目类似案例,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以上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提 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4 | 项目组成员配备 | 4 | 拟配备人员专业齐备、项目管理团队合理、组织机构完善、人员保障措施完善的,得 4 分; 拟配备人员专业较齐备、项目管理团队较合理、组织机构较完善、人员保障措施完善的,得 2 分; 拟配备人员专业一般、项目管理团队一般、组织机构一般、人员保障措施一般的,得 1 分; 拟配备人员不合理,不满足工程需求得 0 分。 |
技术部分(66 分) | |||
5 | 总体施工方案 | 15 | 施工方案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合理性强得 15 分; 施工方案内容较全面、方案较科学、针对性较强、合理性较强得 12 分; 施工方案内容基本全面、方案基本科学、针对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得 9 分; 施工方案内容欠全面、科学欠合理、针对性不强、合理性不强得 6 分; 施工方案内容不全面、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合理性得 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对项目的理解和重难点分析 | 9 | 针对项目的理解全面深刻,总体实施思路清晰明确,重点难点把握准确的,得 9 分; 针对项目的理解一般,总体实施思路一般,重点难点把握一般的,得 6 分; 针对项目的理解较差,总体实施思路较差,重点难点把握较差的,得 3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2 | 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12 分; 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 9 分; 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6 分; 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 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施工工期进度计划 | 12 | 根据项目情况工期计划编制合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配有图表详细的,得 12 分; 根据项目情况工期计划编制较合理,关键线路较清晰、准确、完整,配有图表较详细的,得 9 分; 根据项目情况工期计划编制合理性一般,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性一般,配有图表一般的,得 6 分; 根据项目情况工期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性较差, 配有图表较差的,得 3 分; |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9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9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 9 分;针对本项目的工程 质量保证措施一般,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6 分;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 质量保证措施较差,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 3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 | 3 | 拟投入机械设备及相关设备种类齐全,性能完好的,得 3 分; 拟投入机械设备及相关设备种类一般,性能一般的,得 2 分; 拟投入机械设备及相关设备种类较差,性能较差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11 | 应急预案 | 6 | 供应商分析可能遇到的特殊、紧急情况,并提供具体详细的应对预案,方案合理得 6 分; 供应商分析可能遇到的特殊、紧急情况,并提供较具体详细的应对预案,方案较合理得 4 分; 供应商分析可能遇到的特殊、紧急情况,应对预案一般,方案比较合理性一般得 2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报价部分(10 分) | |||
报价(10 分) | 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 注:1.最后报价为三种类型拆除单价合计的总和(三种类型拆除单价合计的总和=楼顶违建拆除单价合计+平房区及老旧小区平房或平房房顶违建拆除单价合计+轻体临建拆除单价合计) 2.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牛街街道 2023 年违建拆除工程 (2023 年 8 月至 12 月) | 120 | 1 | 1.本项目为牛街 2023 年下半年阶段违建拆除,拆违分为楼房楼顶违建拆除、平房区及老旧小区平房或平房房顶违建拆除、轻体临建拆除三大类。 2.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
★工程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牛街。
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12 月 。
★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项目施工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 达标 。
2.现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管理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 版)。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2.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主要污染来源
(1)噪声:主要由施工期间各生产机具产生,重点考虑施工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废弃建材。
供应商需制定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环保方案及措施。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主要施工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工具、车辆、仪表、安全防护设施等。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体施工方案、对项目的理解和重难点分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应急预案等。
(1)施工中要做好施工设备:切割机、电焊机等用电的安全措施,防漏电,正确接地等。
(2)现场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区域要有安全管理措施,拆除垃圾及时运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持现场整洁。
(3)供应商应根据北京市有关部门及当地市容监察的要求,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及外部的清洁和安全,并及时解决由施工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违反环保、市容规定而引起的纠纷及罚款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
(4)本工程在施工期内所有安全、保卫、现场管理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具体要求和内容将在承发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证书,否则作违约处理。
(6)供应商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保证措施”相关内容中必须阐述:“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及说明,内容包括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并提供安全承诺书。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与相关单位配合协调,及与各专业、各工序的配合安排方案。八、工作要求
1.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的权利
(1)根据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甲方发现的问题进行响应与处理。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的义务
甲方应按照具体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等相关费用。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协议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不正当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及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配备齐全水、电、暖、木、瓦油及高空、焊接等各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备齐备足常用五金建筑材料、交通运输工具,确保能满足甲方的服务需要。
(2)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工程项目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由于乙方资料丢失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部门之规定,乙方因违反规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干涉和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工作。
(5)合同期间,一切安全事宜和劳动/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联系人应保持通讯畅通,能够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安排拆违施工人员到位,且施工机械随即就位。由于乙方拆违人员未及时到位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与甲方、监理公司(如有)积极配合,积极组织人员、机械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甲方要求,按工期、进度、技术、质量、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条例等进行施工,确保本项目圆满完成。
(8)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拆违工作。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进展信息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0)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在项目要求工期内根据甲方需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1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各项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监督管理
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对乙方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工期、安全施工、工程质量、服务和其他等五个方面。
(1)工期:包括乙方是否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服务等内容;
(2)安全施工:应当协调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的组织施工及确保其生产安全,包括各专业施工队伍、各材料设备的供货单位人员及机械设备。
(3)质量:包括乙方供应的工艺、材料等建筑产品,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是否为合格工程并达到验收标准。
(4)服务方面:包括乙方售后服务是否及时、周到、良好,提供的服务是否令采购人满意等内
容;
(5)其他:包括甲方认为应当对乙方进行管理的其他内容。
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支付。 7.保密要求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者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乙方不得将履行受托业务中知悉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提供,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署日期:
甲方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乙方名称:
为落实市、区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牛街街道2023年违法建设整治拆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就“牛街街道2023年违建拆除工程(2023年8月至12月)”进行了国内采购,根据采购结果和有关文件,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条款,双方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根据评审结果,确认乙方为牛街街道2023年违建拆除工程(2023年8月至12月)的施工单位。
第二条 入选内容为:施工单位负责承担牛街街道2023年违建拆除工程(2023年8月至12月)的相关施工工作。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
1、 根据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
2、 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甲方发现的问题进行响应与处理。
3、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二、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按照具体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等相关费用。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协议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不正当要求。
2、 乙方有权对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及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二、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配备齐全水、电、暖、木、瓦油及高空、焊接等各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备齐备足常用五金建筑材料、交通运输工具,确保能满足甲方的服务需要。
2、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工程项目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由于乙方资料丢失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部门之规定,乙方因违反规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干涉和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工作。
5、合同期间,一切安全事宜和劳动/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联系人应保持通讯畅通,能够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安排拆违施工人员到位,且施工机械随即就位。由于乙方拆违人员未及时到位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与甲方、监理公司(如有)积极配合,积极组织人员、机械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甲方要求,按工期、进度、技术、质量、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条例等进行施工,确保本项目圆满完成。
8、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拆违工作。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进展信息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0、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在项目要求工期内根据甲方需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1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各项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监督管理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工期、安全施工、工程质量、服务和其他等五个方面。 1、工期:包括乙方是否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服务等内容;
2、安全施工:应当协调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的组织施工及确保其生产安全,包括各专业施工队伍、各材料设备的供货单位人员及机械设备。
2、质量:包括乙方供应的工艺、材料等建筑产品,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是否为合格工程并达到验收标准。
3、服务方面:包括乙方售后服务是否及时、周到、良好,提供的服务是否令采购人满意等内容;
4、其他:包括甲方认为应当对乙方进行管理的其他内容。第六条结算价款的确定和支付
每个具体项目或一定周期完成违建拆除工作后,按施工预估费用的80%进行支付,完成年度拆违工作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街道按年度进行结算评审,评审后按照审定金额支付尾款;原则上违法建设拆除资金不得超过定额分类标准,如遇特殊情况街道经区城市管理委及区财政局联审同意后按照联审定价实施,进行结算。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双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的影响。协议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协议。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牛街街道2023年违建拆除工作选择施工单位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
(2)乙方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甲方需要的;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或具体施工合同约定,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能改正的。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甲方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次采购活动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协议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第十三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项以甲方和乙方实际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 乙方: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编号: 发包人(全称):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
法 定 代 表 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 牛街街道 2023 年违建拆除工程(2023 年 8 月至 12 月) (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牛街街道 2023 年违建拆除工程(2023 年 8 月至 12 月)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 达标 六、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合同形式。七、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各项违法建设拆除单价:
序号 | 类型 | 顶楼违建拆除 (元/㎡) | 平房区及老旧小区平房或平房房顶违建拆除 (元/㎡) | 轻体临建拆除 (元/㎡) |
1 | 机械设 备 | |||
2 | 人工 | |||
3 | 场地恢 复 | |||
4 | 垃圾清 运 | |||
5 | 其他 | |||
各类型拆除单价 合计 |
八、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职称: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九、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十、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一、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十二、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三、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 2 份,合同双方各执 1 份;副本一式 6
份,双方各执 3 份。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格式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八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督单位: (盖章) 监督单位: (盖章)
安全施工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
施工单位(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各类火灾、治安事件,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火灾、伤亡事故发生,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及北京市其它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施工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保卫、卫生防疫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和其它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乙方施工时是安
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有效操作证上岗;
(三)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四)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施工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 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 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 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二) 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三)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 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周围行人、居民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 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公私财产损毁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 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负责人(签章): 或负责人(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响 应 文 件
( 商 务 部 分 / 技 术 部 分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目 录(非实质性格式)
(一)商务部分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联合协议(如有)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 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本项目不适用)
5 响应书及响应书附录
6 授权委托书
7 合同条款偏离表
8 采购需求偏离表
9 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本项目不适用)
10 类似项目业绩
11 项目管理机构
11-1 拟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
11-2 项目经理简历表
11-3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12 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仪器一览表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部分
(三)磋商后提交表格
注:建议目录中对应相关内容页码。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4)其他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中(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1-1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本项目不适用)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 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 比例(%) |
1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
(2)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
(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
附:分包意向协议
甲方(供应商):
乙方(拟分包单位):
甲方承诺,一旦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 )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
1.分包内容: 。
2.分包金额: ,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
联合协议
、 及 就“ (项目名称)” 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
二、 为本次磋商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2)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1)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采用支票、电汇等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其保证金到达代理机构账户的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在提交后及时向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索要保证金的到账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将保证金到账凭证的PDF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将保证金到账凭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证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①以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须供应商现场办理,供应商应当在充分考虑节假日、票据流转、银行往来等相关时间影响因素的情况下递交保证金,建议提前预留出足够的保证金到账时间;
②以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的,请在转账凭证的“用途”栏注明:xx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账情况。
(2)使用保函方式(包括银行保函及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递交的,应将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除按以上要求将保证金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使用保函方式(包括银行保函及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递交的供应商还应将“银行保函及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磋商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保函格式如下: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为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按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响应书及响应书附录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1.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RMB¥: 元(含税金额)的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报价中,包含各项违法建设拆除单价:
序号 | 类型 | 顶楼违建拆除 (元/㎡) | 平房区及老旧小区平房或平房房顶违建拆除 (元/㎡) | 轻体临建拆除 (元/㎡) |
1 | 机械设备 | |||
2 | 人工 | |||
3 | 场地恢复 | |||
4 | 垃圾清运 | |||
5 | 其他 | |||
各类型拆除单价合计 |
2.如果我方成为供应商,我方保证在 年 月至 年 月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达到 等级。我方同意响应书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3.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身份证号: 。
4.我方承诺:我方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签署相关文件等有关工作,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6.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7.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9. 随本响应书递交的响应书附录是本响应书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10.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响应书,包括响应书附录,对双方
具有约束力。
9.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 真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工程地点 |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 |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确认和意见 | |
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要求采购人的配合条件 | |
响应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时,须在响应文件之外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会议时,须在响应文件之外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 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采购需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 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响应报价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 □其他类型 | |||||
2 | □小微企业 □其他类型 | |||||
… | ||||||
合计: |
注:
1.本表仅在供应商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填写;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
2.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期 | 备注 |
注:1.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2.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磋商小组有权抽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的主要服务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技术职称证书名称 | 工作年限 | 拟在本项目担任岗位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一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 (如果有) | |||
担任项目经理工作 时间 | 工作年限 | ||||
学历 |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 ||||
2.相关工作经历 | |||||
时间 | 负责或参与过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类型和工程合同额) | 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建设单位 | ||
单位名称及证明人 | 联系电话 | ||||
注:“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
(如有)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项目经理名字页、双方签单页)和体现项目经理参与该项目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有)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单页)和体现技术负责人参与该项目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包括三员班子)简历表应附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仪器一览表
序号 | 机械/设备/仪器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购买年限 | 备注 | |
自有 | 租赁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此处提供供应商认证证书、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和评分办法编制本项目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要求:
1.编制时应结合采购需求的要求和评分办法并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可用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形式进行补充说明。
三、磋商后提交表格
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类型 | 顶楼违建拆除 (元/㎡) | 平房区及老旧小区平房或平房房顶违建拆除 (元/㎡) | 轻体临建拆除 (元/㎡) |
1 | 机械设备 | |||
2 | 人工 | |||
3 | 场地恢复 | |||
4 | 垃圾清运 | |||
5 | 其他 | |||
各类型拆除单价合计 | ||||
本项目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