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当事人源创投资,成立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龙路港之龙科技大厦 H 座 6 楼,法定代表人为潘颖彬,主要业务范围为闪存盘、MP3、MP4、太阳能充电器、数字音视频解码设备、塑胶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公司拥有中国大陆地区的许可专利(包括 ZL99117225.6 号发明专利),源创投资曾在本协议签署前并在将来继续生产、加工、销售、许诺销售和出口落入公司许可...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源创投资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的公告
x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与深圳市源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创投资”)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时间:自 2013 年 5 月 22 日起生效。
2、协议的履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公司于本协议签署前在中国大陆地区已经取得授权的与闪存盘技术有关的专利权(以下简称“许可专利”)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除非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协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存在许可专利被撤销或无效而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风险,协议金额受源创投资及其客户的市场策略及销售状况等影响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x协议当事人源创投资,成立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 0 x,xx代表人为xxx,主要业务范围为闪存盘、MP3、MP4、太阳能充电器、数字音视频解码设备、塑胶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公司与源创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拥有中国大陆地区的许可专利(包括 ZL99117225.6 号发明专利),源创投资曾在本协议签署前并在将来继续生产、加工、销售、许诺销售和出口落入公司许可专利保护范围的闪存盘等产品。双方在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就在特定期间内源
创投资的部分产品采用约定方式实施许可专利的事宜达成共识,签订了本协议,源创投资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公司的许可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除非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源创投资签订本协议,将对公司的本期及期后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源创投资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