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校区外科研(实习)协议
甲方:(接收科研或实习单位)
乙方: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丙方:学生
为保障学生在校外单位顺利开展科研(实习)工作,规范各方在学生科研(实习)期间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就丙方到甲方完成科研(实习)事宜,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丙方进行约个月的科研(实习)工作,具体时间为: _ 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地点在,科研(实习)题目(内容)为。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指定1名本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岗职工,作为丙方的校外指导教师,负责指导丙方科研(实习),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与指导等。
2.负责为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并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安全生产、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和管理。
3.学生完成科研(实习)工作后,甲方指导教师对学生在科研(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科研(工作)成效等给出评价,作为乙方考核学生的重要依据。
4.丙方在甲方单位开展科研(实习)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处理并同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丙方的科研(实习)题目、工作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质、校外单位开展科研(实习)的条件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学校科研(实习)有关要求。
2.在丙方赴甲方开展科研(实习)前,负责对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纪律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并组织丙方按时签订好三方协议。
3.指定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和一名辅导员,定期指导并检查丙方的科研(实习)进展,负责与甲方和学生的日常联系。对学生的科研(实习)进行评价。
4.保障校内指导教师切实履行导师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与甲方和甲方指导教师的联系,定期指导丙方科研(实习)进展,做好丙方安全教育,包括不限于生产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
四、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已告知家长(法定监护人)校外科研(实习)详情并取得同意。
2.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及指导教师管理。
3.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乙方的声誉和形象。
4.注意人身安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丙方在科研(实习)期间因违法违纪、个人原因造成的个人和他人伤害及损失,由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6.原则上,每周至少与乙方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联系1次,汇报工作进展,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7.因丙方工作消极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科研(实习)不能按计划完成,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丙方个人承担。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由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协议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时要求丙方校内指导教师签字。
2.对出现的问题或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3.学生到校外进行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可参照本协议执行。
甲方(xx):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xx):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按手印):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注:协议和接收函二选一,如果对方单位不能签署协议,至少要提供接收函。
科研(实习)接收函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我单位同意接收你院 同学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来我单位进行科研(实习)工作。
科研(实习)题目(内容):
我单位指定 同志(职务/职称) ,作为该学生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其在我处的科研(实习),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与指导等;对学生在科研(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科研(工作)成效等给出评价,作为你单位考核学生的重要依据。
我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并依据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安全生产、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和管理。
学生在我单位开展科研(实习)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我单位会及时处理并同时通知你单位。
未尽事宜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
我方指导教师签名:
单位名称(xx):
年 月 日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外科研(实习)承诺书
本人是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 级学生 ,自愿选择到 (单位)进行科研(实习)。在校外科研(实习)期间,本人承诺:
1.校外科研(实习)事宜已告知家长,家长同意本人参加。
2.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注意人身安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校外科研(实习)期间因违法违纪、个人原因造成的个人和他人伤害及损失,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遵守病、事假规定并履行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或请示校内、校外导师及辅导员而私自外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相应责任。
4.严格服从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及校外导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科研(实习)工作内容。
5.自觉接受校内指导教师的管理、考核和学籍所在学院的管理,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联系1次,汇报工作进展。
6.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与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其他科研(实习)开展者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穿着打扮、仪表仪容符合学生身份,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做有损党和国家、有损学校和导师、有损个人的事情。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如遇不明确事项,及时请示校内、校外指导教师。若因故终止开展校外科研(实习),提前向学校及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终止校外科研(实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知情同意书
本人是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级学生 的家长,知晓并同意 同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离开山东大学前往 (单位)从事科研(实习)活动。
作为孩子的家长,会叮嘱孩子在校外期间遵守学校规定,注意和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并会保证每周至少与孩子联系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与学院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及时关注学生的在校外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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