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321283109N22030024)
匡庄自然村生态坡道道路建设工程竞价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张桥镇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匡庄自然村生态坡道道路建设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地点:泰兴市张桥镇匡庄村(投标人自行组织勘查现场)
(2)最高限价:54000.00 元(凡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工期要求:1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总面积 540 平方米,厚度为 10 公分的道路建设等内容。(详见预算清单)。
4、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建设面积结算款的 90%,余款第二年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需包含市政工程或道路建设工程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
(1)报名时间: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17:30,节假日除外),
注:1、企业会员实名需到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文昌东路与戴xxx路灯xx 000 x)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基本户开户预留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投标单位现场实名认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2、认证完成后投标人可在线报名,报名需将下列资料扫描上传至项目所需其他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④投标承诺书;⑤竞价文件费用缴纳截图证明材料(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报名项目名称)。
注:以上报名资料需复印盖章扫描整合成 PDF 格式上传至项目所需其他材料,若上传资料不齐全或扫描不清晰、无法辨认会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
(3)竞价文件费用:300 元
(4)投标保证金:1000 元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会收到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企业需用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各投标单位请及时缴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后果自行承担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缴纳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上的“已报名项目”核实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若报名时间截止前核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会员服务”中报名费及保证金未显示“已缴纳”,则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在线竞价。
2、请按缴款通知单要求,一次性足额缴费(不接受分批支付,否则将导致缴款失败)
3、竞价文件费用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扫描支付到下图二维码账号(微信),竞价文件费用缴纳截图证明材料需与报名资料同时上传(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报名项目名称)。
4、本次招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0 元。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在线自由竞价一次出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
注:自由竞价期:2022 年 3 月 25 日 9:35 时开始,结束时间为 9:40。 9、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单位需从基本账户汇至发包人指定专用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5%
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1、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_7_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合同条件,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
(因计算错误,评审小组修正投标价的除外),合同工期为中标工期,合同质量为中标质量。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不得违法分包。
6、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招标人:泰兴市张桥镇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xx
电 话:13655265218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与戴王路红绿灯向南 100 米联系人:叶佩
电 话:18115925116
12、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