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 ov.cn/fund)。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