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运城市xx中学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
项目补充协议
需 方:运城市xx中学
供 方:山西科诺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需 方:运城市xx中学
供 方:山西科诺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在 山西天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的 运城市xxx 学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 项目中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进行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有部分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运城市xx中学标准化考场升级改
造
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一、系统集成、硬盘、笔记本变更,增加金额:19100 元
(具体品牌、数量、单价及规格型号等见后附设备清单)二、合同增加金额
人民币(大写): xxxx壹佰元整
(小写): ¥19100 元整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货款支付
执行原合同。四、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 1 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五、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本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和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需方(章): 运城市xx中学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xxxxxxxxxxx 00 x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供方(章):
山西科诺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xxxxxxx 000 x(东星数码广场)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人民路支行
账 号:139232039980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设备清单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安装费 | 科诺信 | 安装 21 台高科技屏蔽终端 (包含辅材) | 21 | 380 | 7980 |
2 | 硬盘 | 希捷 | ST4000VX015 | 4 | 1230 | 4920 |
3 | 视频控制 | 联想 | ThinkBook 16 G5+ARP001 | 1 | 6200 | 6200 |
总报价:大写:壹万玖仟壹佰元整 小写:19100 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