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与客户 L 签订了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10 亿元左右(含税),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金额为准。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协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协议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签署该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