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疾病住院及死亡雇主补偿扩展条款注册号:C00017930922020060801362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疾病住院及死亡雇主补偿扩展条款注册号:C00017930922020060801362
(众安在线)(备-责任保险)【2020】(附) 025 号
第一条 保险责任
x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其雇佣期间,于境内(详见释义 1)在等待期 30 天后因罹患疾病导致身体伤害(包括因此而引起的死亡),被保险人依据与该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它书面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需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对被保险人按补偿协议约定的以下各项补偿金额,保险人以保险合同所载的本附加险条款项下承保项目及责任限额为限,按本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疾病住院补偿
x被保险人的雇员因罹患疾病而须入住医院治疗,保险人将依保险合同所载明的每日住院补偿金额,按其住院日数计算应给付住院补偿金额,但保险人为该雇员因同一住院原因的总赔偿日数以保险单所载为限。
除非另有约定,本补偿项下每人每日住院给付金额及总赔偿日数同主险合同约定。
2.疾病住院杂费及手术费用补偿
(1) 住院杂费
x被保险人的雇员因罹患疾病须住院,保险人将以保险合同所载的责任限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补偿该雇员因治疗而在医院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下列住院费用:
_ 由医生(详见释义 2)开具处方并于医院内消耗的药费;
_ 包扎科、普通外科夹板及石膏整形费用(但不包括特殊矫正装置、器械或仪器费用);
_ 物理治疗费用;
_ X 光检查、心电图检查、化验室检验 (但不包括 X 光治疗、放疗及同位素治疗)费用;
_ 静脉注射及溶液费用;
_ 血液或血浆之注射费(但不包括血液或血浆之费用);
_ 救护车服务费用。
(2)手术费
x被保险人的雇员因罹患疾病须住院并接受医生施行的手术,保险人将以保险合同所载的责任限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补偿该雇员在医院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手术费用(详见释义 3)。
保险人为该雇员因同一住院原因赔偿的手术费和住院杂费以保险合同所载为限,无论住院时间是否间断。
3.疾病身故补偿
x被保险人的雇员因罹患疾病而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对被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应承担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保险人以保险合同所载本保障项目相应的责任限额为限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除主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第 1 项和第 2 项外,其他责任免除规定均适用本附加险条款项下保险责任。此外,任何直接或间接、完全或部分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的雇员身体伤害或死亡,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项下不承担以下任何赔偿责任:
1. 根据工伤保险法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疾病;
2. 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手术、任何非必要的手术或医疗事故所致的伤害;
3. 一般体格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
4. 扁桃腺、腺状肿、疝气、女性生殖器官之疾病等治疗或外科手术,但在本附加险持续有效达一百二十天以后接受此四项治疗或外科手术者不在此限;
5. 被保人的雇员罹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详见释义 4)期间及所有传染性性病;
6.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详见释义 5)或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详见释义 6);
7. 任何牙科诊治、护理、修复或整形费用;
8. 视力矫正或为视力矫正而作的眼部验光检查,屈光不正;
9. 腰椎间盘突出症;
10. 任何原因需要进行推拿、按摩或针灸治疗;
11. 心理疾病;
12. 即使没有补偿协议的约定,被保险人仍应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第三条 特别条款
1.提供补偿协议
被保险人应按以下规定向保险人提供证明其承担本附加险条款所述补偿责任的书面协议:
(1) 若该书面协议于投保前已订立,则须于投保时提供;
(2) 若该协议于投保后订立或该协议于投保后发生任何变更,则须于签订或变更协议之日起的十日内提供。
2.索赔证明资料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应提交下列证明资料(如无特别说明,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
(1) 雇员身份证复印件;
(2) 雇佣关系的证明资料;
(3) 证明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相关付款凭证;
(4) 发生相关费用的票据;
(5) 病历记录和出院小结等住院证明(如入住医院);
(6) 保险人所需的其它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第四条 释义
1. 境内: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2. 医生:指在医院内行医并拥有处方权的医生,亦指在被保险人的雇员接受诊断、医疗、处方或手术的地区内合法注册且有行医资格的医生;但不包括该雇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3. 手术费用:指由医生或医院根据伤害或疾病情况,决定收取的必要的手术费,费用须符合当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药品报销范围的收费标准,以及即使无保险赔偿下仍需收取的同样费用。
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
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5.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为一种由 SARS 冠状病毒(SARS-CoV)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命名为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
6.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 A 型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引起的一种禽类(家禽和野禽)传染病。禽流感病毒感染后可以表现为轻度的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死亡率较低;或表现为较严重的全身性、出血性、败血性症状,死亡率较高。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可以直接感染人类,并造成死亡。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