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1574
宁夏大学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采购项目(一)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宁夏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1574
2.项目名称:宁夏大学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采购项目(一)
3.项目编号:D6400-2024052400000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10028000.00
6.最高限价(如有):10028000.00 元
7.采购需求:
标段:一标段;标的名称:显微镜;数量:1 套; 预算金额:248000.00
元
标段:二标段;标的名称:其他仪器仪表;数量:1 批;预算金额:
9780000.00 元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日内交货并完
成安装、调试;二标段: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
装、调试;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24 至 2024-05-3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28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 “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登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于规定时间内持 CA 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拔打 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
司;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 4009980000 按 3 键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
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供应商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供应商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供应商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 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QQ 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
5.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大学联系人:xxx
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951-2061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xxx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00 x联系方式:0951-5127788
代理机构: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2024-05-2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采购项目(一)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日内交货 并完成安装、调试;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2 | 采购人:宁夏大学联系人:魏泰邦 地 址:xxxxxxxxxxxxx 000 x 电 话:0951-2061502 |
3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00 x项目负责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4 |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
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电子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电子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以上 1.3-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书,若不提供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电子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 违法 失 信行 为记 录 名单 , 在“ 信 用中 国”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 结果为准。 |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 (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 | |
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 |
6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xx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7 |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9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
10 | 项目预算金额:二标段:9780000.00 元;最高限价:二标段: 9780000.00 元(如有) |
11 | 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 |
12 | 投标保证金:0.00 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 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 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 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 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 | |
14 |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 |
15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
16 |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8 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 |
17 | 开标时间:2024-06-28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网址: xxxx://000.00.0.00:0000/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 in) |
18 | 核心产品: 二标段: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 |
19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20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名 |
21 |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 5 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 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 2 人。 |
22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
23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 20%收取。 收取形式: 转账 (账户名称: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收取时间: 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
24 |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 |
25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 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
26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 |
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 |
27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其他补充事项: | |
1 |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提供 4 份纸质投标文件(A4 纸双面打印并胶装)。 |
2 |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以下内容: (一)网上电子标操作指南 1. 投 标 供 应 商 进 入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服务指南中下载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培训视频”了解掌握电子标操作流程。 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 按 1号键。 (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投标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单独提供。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手册下载”。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 CA 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IE 浏览器(IE11 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 |
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供应商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 1-3 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解密。 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培训视频》,尽快熟悉网上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 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 群寻求帮助。 (四)电子投标无效的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 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无效投 |
标。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 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 承担。 | |
3... | 资金来源:双一流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业 划型标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
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9.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9.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9.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9.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9.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4.6 评标方法和标准
4.7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8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4 其他:/。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
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
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0.5 其他:/。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5 其他:/。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 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 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
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符合性审查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无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3.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要求执行。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废标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6.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26.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中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履约验收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0 号)文件执行。
3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
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5.质疑
35.1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5.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6.投诉
36.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6.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1.交货期: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
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技术部分
1、标的清单
序号:1; 设备名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数量:1;
序号:2; 设备名称:红外光谱仪; 数量:1; 备注:原装进口
序号:3; 设备名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数量:1; 备注:原装进口序号:4; 设备名称:高效液相色谱分析仪; 数量:1; 备注:原装进口序号:5; 设备名称: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核心产品); 数量:1; 备注:原装进口
序号:6; 设备名称:稳态瞬态荧光光谱仪; 数量:1; 备注:原装进口序号:7; 设备名称: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 数量:1; 备注:原装进口序号:8; 设备名称:凝胶渗透色谱仪; 数量:1; 备注:原装进口
序号:9; 设备名称:旋转蒸发仪; 数量:10;
备注:1.本项目备注“原装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允许参与;
2.本项目设备清单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国产产品,否则按招标文件“1.4.4”作无效投标处理。
2、标的详细参数:
序号 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工作环境
1.1 使用温度范围:15°C to 35°C
1.2 使用湿度范围:30% to 80%
1.3 仪器尺寸:450Wx600Dx250H mm(±5mm) 2.技术规格
2.1 分光系统
2.1.1 光学系统:双光束;
2.1.2 分光器:单单色器,象差校正型切尼尔一特纳装置nm;
2.1.3 设定波长范围:185~1400nm;
2.1.4 测试波长范围:185-1400nm;
2.1.5 衍射光栅刻线数:≥1300 lines/mm;
2.1.6 波长准确性:±0.1nm(656.1nm)
±0.3nm(全波段)
2.1.7 波长重复精度:±0.05nm;
★2.1.8 波长扫描速度:波长移动速度:≥14000nm/min;最大扫描速度:≥
4500nm/min;
2.1.9 波长设定:扫描开始波长和扫描结束能够以 1nm 单位设置;其它为
0.1nm 单位;
2.1.10 光源切换波长:和波长同步自动切换 290.0nm~370.0nm;
2.1.11 谱带宽度:0.1/ 0.2/ 0.5/ 1/ 2/ 5nm L2/L5(低杂散光模式);
2.1.12 分辨率:0.1nm;
★2.1.13 杂散光: KCI<1%T(198nm) NaI<0.005%T(220nm) NaNO2<0.005%T(340nm)
2.1.14 测光方式:双光束测光方式;
2.1.15 测光类型:吸光度(Abs),透射率(%),反射率,能量(E);
★2.1.16 测光范围:吸光度:-5~5 Abs;
2.1.17 光度准确性: ±0.002Abs(0-0.5Abs)
±0.003Abs(0.5-1Abs)
±0.006Abs(1.0-2.0Abs)
±0.3%T
2.1.18 光度重现性: ±0.001Abs(0.5Abs)
±0.001Abs(1Abs)
±0.003Abs(2Abs)
±0.1%T
2.1.19 噪音:≤0.00003Abs RMS (500nm);
2.1.20 基线稳定性:<0.0002Abs/hour;
2.1.21 基线平直度:±0.0003Abs(200-860nm);
2.1.22 记录范围:吸光度-9.999~9.999 Abs;透射率-999.9~9.999%;
2.1.23 漂移:<0.0002Abs/h;
2.1.24 基线校正:计算机自动校正(电源启动时,自动存储备份的基线,可以再校正);
2.2 光源:50W 卤素灯和氘灯(插座型);
2.3 检测器:光电倍增管;
2.4 积分球:内部尺寸:≤60mm;
最大反射样品尺寸:W70*H70*T20(0°入射角);W70*H70*T12
(8°入射角);
测定波长范围:220-1400nm噪音:0.1%T RMS 500nm 100%平坦度:±0.5%T
3.数据处理软件
3.1 软件要求:可以自行选择中文软件或者英文软件,适用于Windows98、 2000、XP 操作系统。
4.配置清单
4.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主机 1 台
4.2 方形石英比色皿 2 个
4.3 积分球(含粉末样品支架) 1 个
4.4 软件 1 套
4.5 电脑和打印机 1 套
5.技术资料
5.1 中文或英文设备操作手册、安装手册、维护维修说明书或服务手册 1 份;
5.2 中文或英文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规范 1 份;
5.3 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产品生产许可证。
6.售后服务
6.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6.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6.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序号 2:红外光谱仪 1.工作条件
1.1 环境温度:10-35˚C;
1.2 相对湿度:≤70%;
1.3 工作电压:220V±10%,50Hz。
2.主要技术性能
2.1 主机:光学台可内置红外全光谱检测和拉曼光谱检测,光学台多个光路接口,可提供光引出和引入的平行和聚焦光路,扩展各种红外联用检测系统,包括与气相、热重、流变、凝胶色谱和显微红外等仪器联机。主机可选配高精度(优于 0.2nm)的步进扫描时间分辨、双通道检测光谱等各种FTIR研究应用的分析功能。
2.2 仪器干涉仪配备高速动态自动准直功能;
★2.3 干涉仪:磁悬浮式平面镜干涉仪,自带高速动态自动准直功能。数字化连续动态调整技术,动态准直频率不低于 100,000 次/秒。非机械角镜式
干涉仪,确保长期检测高精度、高稳定,无光谱偏离和失真。质保 10 年。
2.4 光学元件:光学台反射镜采用高反射率、不形变块状金属镜,非片状反
射镜;所有光学元件采用预准直模块化“对针定位”(pinned in place)技术,高可靠、高精度光学定位,无需任何调整,非螺丝固定。
2.5 光源:配置预准直、高能量、无“热点”效应的高稳定超长寿命中/远红外光源,可扩展多光源系统。全自动控制光阑。氮化硅材质,更换无需打开光学台,质保 10 年。
2.6 检测器:高性能中红外配置 DLaTGS 检测器(12500 cm-1 - 350 cm-1),采用高精度、高速数据全新数字化 A/D 转换保证仪器高质量传输。仪器能自动识别和参数设置。并配有光强自动衰减调节轮,支持高灵敏检测器选用。
2.7 激光器:配置 632nmHe-Ne 激光器用于仪器的校准,质保 5 年。
2.8 仪器自动认证系统:配置包括标准样品的仪器性能自动认证检测轮,标准样品为NG-11 玻璃片和可溯源的NIST 1.5mil(38 微米)聚苯乙烯膜。
2.9 快捷检测操作系统:光谱仪主机面板配备快捷操作功能键,一个按键即可自动切换采集模式、优化实验参数和输出分析结果、完成检测过程,实现零培训智能化操作(提供快捷检测功能资料)。
2.10 干燥密封系统:光谱仪样品仓配置防雾化镀层的红外透射密封窗片,具有良好干燥防潮性和维护的简易性。并可按湿度控制需要,选配样品仓自动锁闭系统和智能吹扫控制装置。
3.性能指标
3.1 光谱范围:350-8000cm-1,波数可扩展至 28000cm-1 到 10cm-1
★3.2 光谱分辨率:优于(小于)0.1cm-1,间隔连续可调,确保各种状态样品的高分率检测。
3.3 灵敏度(峰-峰值信噪比):优于 60,000:1(峰-峰值,1 分钟测试,分辨率
4cm-1,DTGS 检测器,@2100cm-1)。
3.4 波数重复性:优于 0.001cm-1。
3.5 波数准确性:优于 0.005cm-1。
3.6 全光谱范围线性度:优于 0.07%T (按ASTM1421 标准方法测试)。
★3.7 扫描速度:优于 90 张光谱/秒(32cm-1 光谱分辨率下)。
3.8 光阑精度:200 档以上连续可变自动控制光阑,确保高分辨率精确测量。
4. 红外软件
4.1 红外软件与 Windows 11 和 Windows 10 兼容,提供仪器控制、实时诊断和各类光谱数据处理及显示功能,实时诊断可显示主机系统状态,给出主要器件的电流、电压和温度值,以及故障指示与故障排除指导。
4.2 红外软件的操作界面可中英文等多语言选择。软件常规分析功能除基本光谱数据采集与处理方法外应包括:
1)光谱质量自动检查与判断提示;
2)定量分析谱峰自动选取;
3)智能编辑定量模型;
4)高精确物质鉴别(无需建立模型,即可鉴别物质的不同晶型、不同种类的天然产物、组分含量不同的物质);
5)衰减全反射(ATR)检测多模式精确校,(包括提供不同 ATR 晶体、入射角和反射次数的校正模式,可精确校正 ATR 检测对光谱的峰强、位移以及非极化的影响,使ATR 检测光谱与透射检测谱图达到优于 97%最佳匹配); 6)分峰拟合分析等应用功能;
7)主要功能包括实时数据采集,支持实验记录本和各种实验报告格式,谱图预览,可支持智能型附件,光谱质量检查,光学台状态检查,全方位多媒体系统诊断,快捷工具图标,QC 比对功能,谱库管理,谱图处理功能,自动水蒸气和二氧化碳校正,多种数据格式转换,多种编辑功能(例如剪贴、复制、粘贴),各种数据处理功能(包括基线校正,直线生成,建空白区,标峰,差谱,平滑,光谱转换,ATR 校正,K-K 校正,曲线拟合,解卷积,求导等多项数学处理功能);具有谱图解析专家智能帮助系统及自建谱库功能等。
4.3 置混合物光谱分离鉴别分析软件:软件可对 8 种混合物或污染物样品光谱自动分离鉴别其成分、给出不同组分相对含量比列。软件支持各种红外光谱格式,可连网检索光谱的化学结构。
4.4 红外光谱库:提供原厂大于 20 万张高分辨图谱库,具有谱库检索和建库功能,提供无机,有机及高分子等红外光谱库。终身免费升级。
4.5 高灵敏度谱图鉴别软件:内置高精度算法,具有高精度识别功能,无需模型可以鉴别药物的不同晶型、不同种类的天然产物、组分含量不同的药物等。
5.检测装置与附件
5.1 透射附件:智能型透射测样装置:适配各种固、液测样装置而无需光路调整,仪器能自动识别。
5.2 定制化高温高压原位透射红外附件
用于固体、液体-糊状涂覆膜及气体样品的原位红外测量、化学反应动力学研究、以及其它原位红外分析。可控温度范围:室温-800℃,压力:真空
-500psi、控温精度±1℃,升温速率大于 100℃/min,可在高温、真空、高压或反应气氛下进行原位红外光谱测量。采用 36V 低压加热,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更长的使用寿命。系统包含水冷快速接头,两路 K 型热电偶,四路反应气接口,可通过卡套、快插、KF 真空接头等方式与真空、配气系统相连接。包含:样品仓底座,≥13mm 样品架,红外窗体套件,高压 BaF2窗体套件。窗片拆卸紧固工具,1/4 卡套三通球阀,双路程序控温仪,液态探针分子吸附附件,真空配件套装,真空机械泵,循环水冷机,管线接头套装等。
5.3 高温高压耐腐蚀光纤附件探头总长:≥1.5m
探头光纤:卤化银 900/1000(4~18 微米)探头轴径:≥6.3mm
探头轴长:≥150mm
探头分叉腿长:≥1.35m探头ATR 晶体:金刚石工作压力温度:10bar
工作温度:-100 到 180°c
配备校准红外光纤 1 套
配备光纤耦合器 1 套
5.4 进口压片机套件:2 吨压片机和 7 毫米模具,溴化钾粉末,研钵,研杵等
5.5 电脑: 不低于以下配置: 8 核心/16 线程/ 主频 2.9GHz/ 睿频
4.8GHz/16G/1T/单串口/DVDRW/正版操作系统
5.6 黑白激光打印机 | |
6.配置清单 | |
6.1 高分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主机 | 1 台 |
6.2 中红外镀锗溴化钾分束器 | 1 套 |
6.3 DLaTGS 检测器 | 1 套 |
6.4 MCT-A 液氮制冷检测器 | 1 套 |
6.5 高温高压耐腐蚀光纤附件 | 1 套 |
6.6 定制化高温高压原位透射附件 | 1 套 |
6.7 进口 2T 压片机套装 | 1 套 |
6.8 专用电脑 | 1 套 |
6.9 专用激光打印机 | 1 套 |
7.售后服务及培训 | |
7.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 |
7.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 |
7.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
7.4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以及提供厂家溯源性文件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序号 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设备用途
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和未知化合物的精确定性、定
量分析。
2.配置要求
气相色谱仪主机 1 台,流不分流进样口 1 个,质谱检测器 1 套,自动进样
器 1 套,色谱柱 3 套(规格按需提供),化学工作站含质谱库 1 套,进样瓶
300 个,石墨垫圈 3 包,进样针 3 根,进样隔垫 3 包,衬管 3 包,工作站 1
套,高纯氦气及减压表 1 套,UPS 电源 6KVA1 套。
3.技术参数
3.1 气相色谱
3.1.1 气相色谱:智能化设计,采用彩色触摸屏设计,全中文引导界面,实时查看仪器状态及色谱图;可远程访问查看仪器状态、控制仪器;可安装 2个进样口,4 个检测器;智能钥匙功能,自动识别色谱柱所有信息,包括色谱柱规格、使用时间、状态等。
3.1.1.1 主机:智能化GC,采用彩色触摸屏设计,全中文界面,具有反吹功能,可实时查看测试曲线、仪器状态,可远程通过电脑、平板电脑等通过浏览器方式直接查看仪器状态参数,为便于操作,气相触摸屏可控制质谱放空或者重启。(提供仪器主机触摸屏质谱放空或者重启触照片证明文件)。
★3.1.1.2 电子流量控制(EPC):所有流量、压力均可以电子控制,以提高重现性,带自动检漏功能,具有 He 气节省模块。(提供生产厂家技术证明文件及软件设置截图)。
3.1.1.3 保留时间重现性:<0.08min,峰面积的重现性:<1% RSD。
3.1.1.4 大气压力传感器补偿高度或环境变化。
3.1.1.5 程序升压/升流:5 阶,具有 4 种EPC 操作模式:恒温,恒压,程序
升压,程序升流。
3.1.2 炉箱
3.1.2.1 操作温度:室温以上 4˚C 至 430˚C;
3.1.2.2 温度设定:1˚C,程序升温间隔 0.1˚C;
3.1.2.3 升温速度:0.1˚C ~120˚C / min (最大);
3.1.2.4 程序升温:19 阶,20 个温度平台;
3.1.2.5 稳定性:< 0.01˚C;
3.1.2.6 温度准确度:± 1%;
3.1.2.7 炉箱冷却速度:430˚C 到 50˚C,≤240 秒;
3.1.2.8 最大运行时间:999.99 分钟;
3.1.3 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具有电子压力控制功能):进样口为全惰性化处理(提供生产厂家文献或应用文章或彩页证明);
3.1.3.1 最高使用温度:400˚C;
3.1.3.2 电子参数设定压力,流速和分流比;
3.1.3.3 压力设定范围:0~100psi;压力设定精度:0.001psi;
3.1.3.4 最大载气流量:1000ml/min;
3.1.3.5 流量范围:0~200mL/分钟N2,0~1250mL/minH2 o r He;
3.1.3.6 扳转式进样口设计,无需使用工具既可在几秒内完成衬管更换。
3.1.4 自动进样器
3.1.4.1 样品容量:>160 位(提供生产厂家技术说明及实物位数照片);
3.1.4.2 进样量范围:0.1~50ul;
3.1.4.3 进样量线性:≥99%。
3.2 质谱检测器
3.2.1 具有网络通讯功能,可实现远程操作;
3.2.2 侧开式面板,面板控制器可显示质谱状态信息及质谱工作参数的输入,结构紧凑,无需冷却水及压缩空气冷却;
★3.2.3 质量数范围:1.6~1090amu,以 0.1amu 递增(提供生产厂家技术证明文件及软件设置截图);
3.2.4 分辨率:单位质量数分辨;
3.2.5 质量轴稳定性:优于 0.10amu/48 小时;
3.2.6 仪器检测限指标(IDL):进样量 1uL 时≤10fg 八氟萘不分流进样,连续进样 6 针,检测 272 离子(仪器安装验收指标,并提供安装验收证明材料≥3 份);
3.2.7 扫描速度:≥6250 Da/秒;
3.2.8 MRM 扫描速率:≥800 个MRM/秒;
3.2.9 选择离子模式检测(SIM)最多可有 100 组,每组最多可选择 60 个离子;
3.2.10 质谱工作站可根据全扫描得到的数据,自动选择目标化合物的特征离子并对其进行分组,最后保存到分析方法当中,无须手动输入。(AutoSIM)
3.2.11 具有全扫描/选择离子检测同时采集功能;
3.2.12 备有两根长效灯丝的高效电子轰击源,采用完全惰性的材料制成,可以采用氦气和氢气两种气体做为载气;
3.2.13 离子化能量:5~241.5eV;
3.2.14 离子源温度:独立控温,150~325˚C 可调;
★3.2.15 质量分析器:可加热控温的材质四级杆,严格符合经典马修方程理论的四级杆质量分析器设计,具有主动抗污染功能(提供生产厂家四级杆结构图证明文件)
3.2.16 检测器:三重离轴电子倍增器检测器,后加速电压长寿命检测器,最大限度地降低中性粒子的干扰;
3.2.17 真空系统:分子涡轮泵大于 250L/S,2.5m3/h 机械泵;
3.2.18 气质接口温度:独立控温,100~330℃;
3.2.19 具备早期维护预报功能(EMF);
3.2.20 可提供质量认证功能(OQ/PV);
3.2.21 TID 痕量离子检测技术,在数据采集的过程中优化信号;
3.2.22 自动归一化调谐;
3.2.23 EI 源可以采用氢气做为载气。
3.3 数据处理系统
3.3.1 谱库:气相色谱,质谱,质谱工作站之间的数据传输全部依靠自身安装的网卡实现。
3.3.2 软件:正版专业版操作系统,原厂中英文可选气相色谱工作站软件,具备数据采集、分析、储存及定性定量分析功能。中/英文可选。工作站软件符合 GLP 规范,符合cGMP 标准。
3.3.2.1 手动/自动调谐,数据采集,数据检索,分析结果报告,定量分析及谱库检索功能。
3.3.2.2 数据分析软件应包括常规数据和符合 EPA 要求的专用环境数据处理等多种分析模式。两种模式通过软件配置互相转换,均能独立工作。
3.3.2.3 操作环境:正版专业版操作系统。
3.3.2.4 NIST20 谱库,PMW 药物库(Pfleger/Maurer/Weber 3rd Edition MS Drug Library 包括 6,300 EI 谱图)。
3.3.2.5 气相色谱-质谱具有保留时间锁定功能。可与独立的气相色谱仪配合使用,利用保留时间锁定的功能使得同一种化合物气相色谱和质谱的保留时间一致。保留时间重现性:< 0.0008min;峰面积重现性:<1% RSD。
3.3.2.6 质谱数据处理软件可依据保留时间锁定谱库当中标准保留时间和质谱信息对样品当中可能存在的目标化合物进行自动搜寻,并显示搜寻结果.搜寻结果应显示每个化合物的实测保留时间与谱库当中其标准保留时间的偏差,定量及确认离子之间的标准丰度比与实测丰度比等以供使用者准确定性。
3.3.4 全中文在线帮助软件
4.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4.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4.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4.4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以及提供厂家溯源性文件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序号 4:高效液相色谱分析仪 1.设备用途
用于分离不挥发性化合物、化学及生物化合物的精确定性定量分析。并且,
可用于开展煤化工产品成分、生物纳米材料分离、葡萄酒成分物质、牛羊肉中营养物质、酸奶活性成分、农残等方面服务。
2.整体配置
四元元梯度输液系统 1 套,液体进样器 1 套,贮液瓶托盘;流动相瓶(≥ 1000ml,4 个);流动相瓶盖(4 个);1.5mL 样品瓶(100 个),高灵敏度紫外可见光可变波长检测器 1 套,C18 5um 4.6 x 250mm,3.6x150mm1 液相色谱柱各 1 根;过滤白头 1 包;保护柱柱套(4.0mmI.D 柱)各 1 套,中文液相
色谱操作软件 1 套,电脑和打印机 1 套。
3.技术参数
3.1 四元梯度泵
★3.1.1 齿轮传动串联双柱塞往复泵,伺服控制入口阀,连续可变冲程设计;
(提供生产厂家传动技术证明文件及软件柱塞冲程截图);
3.1.2 自动柱塞清洗装置,有效防止高盐浓度流动相对柱塞的磨损,实时维护泵的使用性能。(提供生产厂家技术证明文件并提供实物图注明部件所在位置);
3.1.3 通过高速比例阀控制形成低压四元梯度混合,标准配置在线真空脱气机;
3.1.4 流速精密度:<0.07%RSD 或≤0.02min SD;
3.1.5 耐压:≥400bar;
3.1.6 压力脉动:<1.3%;
3.1.7 PH 范围:1.0-12.5;
3.1.8 可设置的流速范围:0.001-10mL/min,0.001mL/min 步进;
3.1.9 流量范围:0.2-10ml/min;
3.1.10 梯度组成精度:<0.2% RSD(流速为 1mL/min 取得);
3.1.11 峰面积重现性:<0.25% RSD。
3.2 在线真空脱气机
3.2.1 在线真空膜过滤技术,内置真空泵,压力传感器,实时监控真空腔压力变化,保证及时高效的脱气操作。
3.2.2 真空维持:自动监测真空状态,真空降低,自动启动真空泵,有效维持真空度。
3.2.3 最大流速(每一通路):10mL/min;
3.2.4 内体积(每一通路):≥12mL;
3.2.5 pH 耐受范围:1-14;
3.2.6 压力-400bar。
3.3 智能化温控柱箱
3.3.1 温度控制:室温上 5℃至 80℃;
3.3.2 柱容量:2 根≥30cm 色谱柱容量;
3.3.3 改进洗针,减少残留,残留指标<40 ppm 使用氯已定测定。
3.4 自动进样器
★3.4.1 样品盘容量:类抽屉式样品盘>130 位(提供生产厂家技术证明文件及实物图);
3.4.2 进样量:0.1μL-100μL,最大 1.5mL(multi-draw),可更换 900μL 计量泵(提供生产厂家技术证明);
3.4.3 进样时间:<30s
3.4.4 进样精度:<0.25% RSD;
3.4.5 耐压:≥400bar;
3.4.6 外置 5 位样品瓶托盘抛弃位(提供生产厂家技术证明文件及实物图相关位置)。
3.5 紫外检测器
3.5.1 光源:氘灯
3.5.2 检测器类型:双光束
3.5.3 波长选择方式:单或双波长
3.5.4 最大采样速率:单波长下 120HZ
3.5.5 波长范围:190-600nm
3.5.6 波长校正:氘灯谱线和内置氧化钬滤光片自动校正
3.5.7 波长精确度:±0.1 nm
3.5.8 波长准确度:±1 nm
3.5.9 基线噪音: <±0.25•10-5AU,at 230nm(单波长测定) <±0.80•10-5 AU,at 230 nm 和 254nm(双波长测定)
3.5.10 基线漂移:<1•10-4 AU/h,at 230 nm
3.5.11 波长精确度Precision:±0.1 nm
3.6 数据处理系统
3.6.1 硬件:≥8G 内存、≥500G 硬盘、≥22 英寸液晶显示器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
3.6.2 软件:正版专业操作系统,三维液相色谱软件,工作站系统通过LAN
接口控制泵系统和检测器并可进行快速采集数据,进行色谱定性、定量分
析。
3.6.3 GLP 功能
维护信息预报系统(EMF):提供消耗元件累计使用情况,以便及时进行系统预防性维护电子日志:实时记录仪器使用操作情况,随时查阅仪器状态,安装验证(IQ):仪器软﹑硬件的自动认证。
4.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4.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4.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4.4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以及提供厂家溯源性文件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序号 5: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 1.工作条件
1.1 电源:220V±10%,50/60 Hz
1.2 温度:10 到 30℃运行时,-10 到 55℃非运行或运输条件下 1.3 湿度:20-80%
2.技术参数要求
采用“静态容量法”等温吸附的原理。性能满足以下标准:
★2.1 仪器分析站可以同时进行四个微孔样品的分析,脱气站可以同时进行六个样品的脱气处理,分析站所有四站须集成在一台主机上,不可以是多台设备拼接凑成。
★2.2 仪器分析主机具备四个独立的分析站,四个分析站每站集成独立运行的杜瓦瓶和独立的杜瓦瓶升降电梯。
2.3 仪器分析主机集成的四个分析站每站集成一个,共集成四个充满液氮后可连续工作 60 小时以上的杜瓦瓶,并可以在分析的过程中随时添加液氮。
2.4 仪器分析主机具备有四个液位控制系统,适用于液氮,液氩,水浴等任何冷浴系统,同时配备等温夹套冷浴保持硬件装置,适用于液氮,液氩等任何冷浴系统,控制液位变化≤0.1mm。
2.5 仪器分析主机四个分析站每站集成一个,共集成四个独立的安全保护罩,方便每个分析站独立操作使用,分析过程中可根据需要打开任何一个独立的安全保护罩装载或卸载样品,四个保护罩须集成一台设备上,不可以是多台设备拼接凑成四个安全保护罩。
2.6 仪器分析主机四个分析站每站配备独立的不锈钢P0 管,每个 P0 管配备独立的压力传感器。
2.7 分析范围:
比表面积:0.0001m2/g(Kr)至无上限;孔径分析范围:3.5Å to 5000 Å;
孔体积最小检测:0.0001 cc/g detectable。
2.8 压力传感器系统:
2.8.1 配备 1000mmHg,10mmHg,1mmHg 三阶压力传感器。提高整个测试范围内压力测试的稳定性。
2.8.2 仪器分析主机压力传感器总数不低于 10 个,分析系统配有微型压力传感器,四个独立的分析站配有独立的压力传感器,四个独立的P0 站配有四
个独立的压力传感器
2.8.3 分辨率: 1000mmHg 传感器:0.001 mmHg;精度:1000mmHg 传感器
0.1%FS
2.8.4 分辨率: 10mmHg 传感器:0.00001 mmHg;精度:10mmHg 传感器0.15% FS
2.8.5 分辨率: 1mmHg 传感器:0.000001 mmHg;精度:1mmHg 传感器 0.12% FS
2.9 真空系统:样品分析站与样品脱气站须分别配备真空系统,不可共用同一真空系统,避免污染。其中,样品分析站需配备“双级机械泵+无油分子涡轮泵”组成的双泵真空系统以确保测试所需真空度;脱气系统需配备独立的双级机械泵。
2.10 脱气系统:仪器配备 4 个脱气处理站,每个脱气站需具备真空脱气、惰性气体吹扫、惰性气体回填功能。脱气站温度范围:室温~400℃。
2.11 管路配备伺服阀和电磁阀组合控制,确保测试过程中对“进气”实现精确、平稳的控制,避免进气和抽真空过快导致粉末样品“沸腾”。
2.12 仪器操作软件可以在线显示仪器状态,允许转换手动控制。
2.13 可进行数据输出 (ASCⅡ或*.xls, excel 等软件直接编辑),可进行外来数据的合并比较。
2.14 BJH 孔径分布:体积,面积,吸附,脱附,累积,推导(线性化和取对数),插值。
2.15 Dubinin-Radushkevich 微孔面积:斜率,截取,相关系数,平均孔径,微孔体积,平均吸附能
2.16 微孔分布(MP)和 t –方法(de Boer, Halsey 或碳黑 STSA),MP ,
HK,DA 和SF 微孔分布
2.17 总孔体积:P/P0
2.18 统计壁厚(t-曲线):de Boer,Halsey 或碳黑模型
2.19 t 法:微孔表面积,中孔表面积,微孔体积,相关系数
★2.20 可以不需要氦气进行自由空间(死体积)的测试,只用氮气或氩气即可。
2.21 可以采用分压力段进行不同 DFT 模型分析。
2.22 可以采用回滞环扫描技术,分析多层级孔道结构,得到孔喉分布和孔喉体积的分布。
2.23 配置至少 50 种以上理论模型供后期数据处理选择使用,其中 NLDFT 非定阈密度泛函模型不少于 30 种。
2.24 配置密度泛函理论DFT,30 种及以上的非定义域密度函数理论NLDFT,其中NLDFT 必须包含 2D-NLDFT,表面能不均匀的 2D-NLDFT,以及氢气氧气的 HS-2D-NLDFT 等处理模型,并提供模型的软件截图和论文支持。
2.25 仪器后期单台主机可升级为 6 站分析站,仪器主机配置的软件每个软件后期可控制四台以上主机,即单个软件最多可控制 24 站以上分析站同时运行。
2.26 软件:仪器主机配套的操作软件,具有数据处理等功能,该软件可以同时对样品物理吸附得到的分析数据和压汞得到的分析数据进行合并拼接分析。
3.配置要求
为达到上述技术指标,投标产品应配置必要的硬、软件,且不低于以下配置: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4 站微孔物理吸附主机 1 台 无
2 独立于主机的样品脱气处理装置 1 台 无
3 独立的不锈钢 P0 管 4 个 无
4 杜瓦瓶 4 个 无
5 真空系统 2 套 无
6 标准样品 1 套 需提供标样证书
7 消耗品备件包 1 套 包括但不限于:①样品管/填充棒/加样漏斗等测量工具;②密封圈/密封卡套等耗材;③专用清洁及维修工具等;④其他必需备件。
8 配套操作软件、数据处理系统 1 套 无
9 电脑 1 套 配合仪器使用
10 CO2 吸附附件包 1 套 包含国内水浴系统
11 氮气,氮气瓶,氦气,氦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液氮,液氮罐 1 套 国内配套(包含减压阀)
4.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4.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4.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序号 6:稳态瞬态荧光光谱仪 1.设备用途
主要用于具有荧光性质的材料的激发光谱、发射光谱、荧光寿命、磷光寿命等测试,可以实现对荧光材料的发光性质和发光机理研究。
2.整体配置要求
2.1 荧光光谱仪主机:1 台
2.2 长通滤光片:1 套(370nm,399 nm, 450 nm,500 nm 和 550nm)
2.3 固体样品支架:1 套
2.4 积分球:1 套(包含衰减片:7 片;石英比色皿:2 个;固体样品杯:10个;盖玻片:10 个;样品塞:2 个)
2.5 备用氙灯:1 个
2.6 寿命测试附件:1 套(包括:寿命测试控制器 1 套;荧光寿命光源:285nm,
375nm,405nm;磷光寿命光源:285nm,370nm,390nm,415nm)
3.技术参数要求
3.1 主机要求
3.1.1 系统由光源、参比检测器、反射光路、样品架、单色仪、荧光检测器等部分组成
3.1.2 全反射光学系统:包括灯室和样品仓,无透镜导致的色差;
3.1.3 校正的激发光谱、发射光谱、三维光谱、同步扫描光谱、光度计定量
3.1.4 单波长动态扫描,多波长动态扫描
3.1.5 光致发光绝对量子产率(粉末、薄膜和液体)
3.1.6 测试对象:液体、粉末和薄膜
★3.1.7 信噪比:≥10000:1(FSD 法,室温 R928P,5nm 带宽,1s 响应时间,水拉曼信号,无滤光片辅助)
3.1.8 稳态荧光动力学采集速度:≥1ms/point
3.2 光源
3.2.1 稳态光源:无臭氧氙灯,垂直安装,功率≥150W;
3.3 光谱仪
3.3.1 光谱带宽:0-30nm 步进
★3.3.2 波长准确度:≤±0.1nm
3.3.3 波长重复性:≤±0.1nm
3.3.4 预留双检测器出口
3.4 检测器
3.4.1 检测器波长范围:185-900nm
3.4.2 光子计数模式
3.5 荧光寿命部分
3.5.1 荧光寿命范围:200ps~10µs(荧光寿命最大采集窗口时间 100μs)
3.5.2 数据采集模式: 时间相关单光子计数( Time related single photon counts,TCSPC);
3.5.3 具备荧光寿命动力学测试功能, 最短采集时间≤ 4ms , 支持
1ms~10,000min 无间断寿命动态监测;
3.5.4 寿命软件功能
3.5.4.1 命拟合指数:1-5 指数
3.5.4.2 高级功能:FRET 能量共振转移寿命分析、胶束猝灭寿命分析、
Global/Batch 指数分析
3.5.5 Deadtime<10ns
3.5.6 皮秒级脉冲激光光源
3.5.6.1 波长 285nm,375nm,405nm
3.5.6.2 最大重复频率 20MHz
3.5.6.3 根据测试时间窗口,软件自动控制脉冲频率,无需手动调节脉冲频率
3.6 磷光寿命部分
3.6.1 闪烁光源:快频闪LED 光源
3.6.2 测试寿命范围:1µs~1s(采集时间窗口最大 11s)
3.6.3 即插即用脉冲光源:285nm,370nm,390nm,415nm
3.6.4 闪烁频率:0.1Hz~2.6KHz
3.6.5 镀金防护膜,避免射频辐射
3.7 磷光寿命部分
3.7.1 闪烁光源:闪烁氙灯
3.7.2 测试寿命范围:10µs~1s
3.7.3 采集模式:MCS 和门控技术(非虚拟门控)
3.7.4 光谱扫描功能
3.7.5 延迟光谱
3.7.6 信号采集有累计功能,累计次数:1~900 次
3.7.7 延迟时间 0μs~10s,步进 1μs
3.8 样品仓:大样品仓设计,样品仓配有专用的隔离板,有效隔离光学器件,
避免了样品对光学元件的污染和腐蚀
3.9 附件
3.9.1 固体样品支架
3.9.1.1 360 度可旋转,带角度刻度盘
3.9.1.2 前表面测量,保证样品前表面始终处于焦平面,无需前后调节样品支架位置
★3.9.1.3 卡槽式固定,无需额外工具,固体液体样品支架之间更换方便
3.9.2 绝对量子产率附件:积分球
3.9.2.1 测试对象:粉末、液体、薄膜
3.9.2.2 包含CIE1931 和 1976 色度分析软件
3.9.2.3 内衬材料:聚四氟乙烯整体压制
3.9.2.4 安装使用时,无聚焦光学部件调节,操作简便,避免测试重复性差,检测不到弱信号
3.9.2.5 底部装样,无需破坏球体结构进行装样,避免样品洒落造成球体内部污染
3.9.2.6 标配原装进口衰减片,不少于 6 片
3.9.3 滤光片套组,不少于 5 片
3.10 控制器及软件功能
3.10.1 机型:正版中央处理器,≥16G 内存,硬盘≥450 GB,刻录机,≥23
英寸液晶显示器,正版操作系统,无线鼠标键盘。
3.10.2 多波长对动态扫描(最多 8 对),独立参数设置;
3.10.3 数据包括光谱、数据表及实验条件三部分;
3.10.4 可批量执行测试方法文件,可以暂停和继续测试过程;
3.10.5 自动消除 3D 光谱的 1 阶 2 阶散射峰带;
3.10.6 自动绘制标准曲线,直接获得未知样品浓度;
3.10.7 附赠Origin 正版软件及密钥;
3.10.8 参数设置:狭缝(带宽)和波长等参数在发射光谱、激发光谱等功能窗口中,同窗口即可设定完成,无需切换不同窗口设定。
4.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4.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4.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序号 7: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 1.设备用途
用来研究具有未成对电子的特殊化合物,例如自由基、过渡金属离子、某些配合物、双基和多基等。无机化学方面可用于表征过渡金属离子氧化态及周围配位情况、固体中的局部晶格缺陷;食品科学方面可用于评估食品中的抗氧化因子;生命科学方面可用于研究代谢、酶反应、光合作用、炎症、衰老及致癌过程自由基产生、清除等的机理;环境科学方面可用于研究环境污染和污染清除过程,例如超氧自由基、羟基自由基等;还可用于研究电化学、聚合物化学、催化化学中涉及自由基的动态反应过程等。
2.整体配置要求
1)主机:包含 X-波段微波桥,X-波段谐振腔,≥9.5 英寸电磁体,≥12kW 电
源,谱仪(信号通道,磁场控制器);
2)附件
2.1) 50 支外径 4 mm/内径 3 mm 石英样品管;50 支外径 5 mm/内径 4 mm 石英样品管;1000 支 50 微升玻璃毛细管;
2.2) 国产水冷却循环机,一台;
2.3) 4 孔水溶液样品池,一套;
★2.4) 液氮变温系统,一套,温度范围:100-600K,含温度控制单元,≥ 25L 液氮罐,金属传输线/液氮蒸发器组合,加热丝和电热偶组合,插入式杜瓦(需确保 EPR 系统可长时间在样品温度为 600K 的实验条件下测试。要求提供在采集软件界面上显示使用液氮变温系统时样品温度达到了 100K 和 600K 的截图证明);
2.5) 紫外光照系统,一套
3.技术参数要求
3.1 灵敏度:
3.1.1 可检测到的绝对最小自旋数:≤1.6×10
9 spins/G 线宽 (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示的参数截图作为证据)
★3.1.2 信噪比:S/N ≥ 2000:1(以弱沥青为标样,测试噪声时的微波功率必须为 200 mW(微波衰减为 0 dB)。提供测试谱图和数据作为证据。)
3.2 分辨率:
3.2.1 数字化分辨率:≥24 bit
3.2.2 磁体分辨率:≤15 mG
3.3 稳定性:
3.3.1 磁场噪声(短时间稳定性):≤5 mG
3.3.2 磁场稳定性(长时间稳定性):≤10 mG
3.4 微波系统性能要求:
3.4.1 微波工作频率:X 波段 (9.2~9.9 GHz)
3.4.2 微波源:Gunn 固体源 (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示的参数截图,以及微波源的实物图片作为证据)
★3.4.3 最大功率输出:600 mW,校平功率最大输出:200 mW (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示的参数截图)
3.4.4 微波功率衰减范围:0 ~ 60 dB
3.4.5 内置微波频率计
3.4.6 自动调谐程序和自动谐振腔匹配
3.4.7 通过软件控制匹配螺钉调匹配
3.4.8 通过软件控制微波参数
3.4.9 微波中调谐模图样的放大功能
3.4.10 AFC 频率稳定性:≤10
-8
3.5 谐振腔性能要求:
3.5.1 X 波段高灵敏度谐振腔
3.5.2 最大调制幅度: 20 G
3.5.3 灵敏度≥2000:1
3.5.4 可检测有损耗和无损耗的样品
3.5.5 能用于变温单元、可原位光照
3.5.6 适用于气体,液体和固体样品
3.6 磁体系统性能要求:
3.6.1 ≥9.5 英寸磁体
3.6.1.1 最大磁场强度≥13000G
3.6.1.2 双轭磁体的空气狭缝≥62mm
3.6.1.3 适合于变温单元
3.6.1.4 磁体重量:≤900 kg (提供磁体铭牌图片作为证据)
3.6.1.5 磁场均匀性:≤12 mG(在 10 (Z) х 10 (X) х 22 (Y) mm 体积内) (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示的参数截图,以及测试均匀性得到的谱图作为证据)
3.6.2 磁体电源:
3.6.2.1 电源功率:12 kW
3.6.2.2 磁体和磁体电源需要水冷却
3.6.2.3 能和所提供的磁体相匹配
3.6.2.4 电源稳定性:1 x 10
-6 (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示的参数截图作为证据)
3.7 场控制器性能要求:
3.7.1 磁场设置分辨率:1mG
3.7.2 信号转换速率:320 微秒/点~ 5 秒/点(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示的参数截图作为证据,以及以 BDPA 为标样,扫宽为 100G,数据点为 1024 点,转换时间为 320 微秒条件下测试得到的无畸变谱图)
3.7.3 磁场指示直读
3.7.4 一次磁场扫描的最大扫描范围:-18 kG 至 +18 kG (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示的参数截图作为证据)
3.7.5 磁场扫描速度:≥1500G/5s (提供以BDPA 为标样,扫宽为 100G,采样时间为 0.5s 测试得到的无畸变谱图为证据)
3.8 信号通道性能要求:
3.8.1 调制频率:4kHz 到 100 kHz,步长 1kHz
3.8.2 在调制频率范围内,对任何频率的幅度和相位进行自动定标(在 4kHz-100 kHz 调制频率范围内,对任何频率的幅度和相位进行自动校准。提供对调制幅度和调制相位自动定标校准的软件界面截图)。
3.8.3 相位分辨率 0.1°
3.8.4 接收器增益 0 ~ 106 dB
3.8.5 时间常数:0.01ms~5.24s
3.9 调制放大器:工作范围:500Hz 到 120kHz;
3.10 计算机部分:
高性能原装机,各种硬件配置(图像、数据储存介质)齐全、可靠和稳定。配合大屏幕的显示器,方便使用者对数据、图谱的分析和处理。
- PC 工作站
- CPU≥3.1GHz (双核)
- 内存≥ 8 GB
- 硬盘≥ 1 TB
- 光驱:DVD/CD-RW
- 22″高分辨率液晶彩色显示器
3.11 软件系统:
提供最新的用于常规和二维电子顺磁共振实验的谱仪控制、数据采集及谱图处理全套软件。应具有如下功能(不仅限于此):
- 自动调谐,EPR 参数校正
- g 值计算
- 各向同性模拟
- 各向异性模拟
- 自旋拟合功能(仪器自身软件必须带自旋拟合功能(包括溶液谱和粉末谱的拟合)(且带自旋捕获数据库),(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示的参数截图,以及具有拟合功能和数据库的软件界面截图为证据)。
- 可进行无需标样的绝对自旋数计算(绝对定量)
- 在线帮助和说明功能
4.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4.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4.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序号 8:凝胶渗透色谱仪 1.设备用途
凝胶渗透色谱仪通过凝胶体积排阻的原理,测定聚合物的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在化学化工、材料科学等领域用于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和表征,同时在生物医用材料和组织工程材料的研发、食品制造、生物大分子研究和环
境化学等交叉学科与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2.整体配置要求脱气机:1 台 泵:2 个
泵温箱:1 套
自动进样器:1 套柱温箱:1 套
示差检测器:1 台
3.技术参数要求
3.1 脱气机
脱气方式:真空脱气(连续运行)
脱气机腔体容量及数量:≥400 μL/腔体*3
3.2 泵
模式:双泵双流路泵数量:2 台
泵类型:单柱塞杆活塞泵流速范围:0.1~2.0 mL/min耐受压力上限:20 Mpa
流速准确度(精密度):±2 %以内(测定条件:流动相纯水,圧力 1 MPa
以上,流速 1.2 mL/min 以下)
流速精密度(稳定性):±0.2 %以内(测定条件:流动相纯水,圧力 1 MPa
以上,流速 1.2 mL/min 以下)
★3.3 泵温箱
控温模式:热风循环系统
温控范围:40~60 ℃(1 ℃步进)(控温温度要求比室温高 10℃以上)温度设置准确度:±0.5 ℃
温度控制精确度:±0.2 ℃
3.4 自动进样器
自动进样器模式:XYZ 三轴自动进样器进样量:1~400 μL
自动进样盘容量:100 个瓶位样品瓶:≥2 mL 液相进样瓶
重复性:标准物质 保留时间 CV 0.5%以内
3.5 柱温箱
控温模式:热风循环系统
收纳色谱柱上限:≥φ7.8 mm×30 cm×7 根
温控范围:40~50 ℃(1 ℃步进)(控温温度要求比室温高 10℃以上)温度设定准确性:±0.5 ℃
温度控制精确性:±0.04 ℃
3.6 示差检测器
★检测器流路:双通道双流路检测
独立双流路实时比对折光(样品流路.参比流路)
温控:40~50 ℃(1 ℃步进)(控温温度要求比室温高 10℃以上)流通池容量:≥2.5 μL
★折射率范围:1.00~1.80 RIU
噪音水平:2.0×10-9 RIU(0.15 mV)以内(条件:响应 3 sec,溶剂:THF)漂移:0.8×10-7 RIU/1h(4 mv/1h)以内(条件:THF 1.0 mL/min)
3.7 数据处理
软件:专用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采集信号通道:双通道(RI、UV)/1 个系统USB 接口系统控制数量:可同时控制 2 台系统 GPC
4.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4.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4.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4.4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以及提供厂家溯源性文件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序号 9:旋转蒸发仪 1.设备用途
通过真空泵使蒸发烧瓶处于负压状态。蒸发烧瓶在旋转同时置于水浴锅中恒温加热,瓶内溶液在负压下在旋转烧瓶内进行加热扩散蒸发,从而达到浓缩提纯作用。
2.整体配置要求旋转蒸发仪 1 台
隔膜真空泵 1 台
冷却循环水 1 台
3.技术参数要求
3.1 旋转蒸发仪
3.1.1 浴槽:水·油两用槽
★3.1.2 旋转速度:10~310rpm
3.1.3 蒸发能力:Max.25mL/min(水的蒸发量)
3.1.4 温度调节范围·精度:室温+5~180℃、±1.5℃(油±3℃
3.1.5 转速设定·显示:旋钮设定·数字显示
3.1.6 升降功能:手动升降(升降行程≥180mm、无级调节)
3.1.7 电机:DC 无刷电机
★3.1.8 玻璃组件:直立式双层冷凝管(冷凝面积≥0.146 ㎡)四通瓶(防止回流)
3.1.9 试料瓶:≥1L 29/38
3.1.10 回收瓶:≥1L 35/20
3.1.11 真空密封垫:双重密封(主密封垫:特氟隆、氟橡胶;副密封垫:特氟隆)
3.1.12 浴槽尺寸(mm):内径 240×120H(±5mm)
3.1.13 浴槽材质·功率·容量:铝(特氟隆图层)1KW·约 5.4L3.2 镜筒及光学系统
3.1.14 连接管口径:冷却水咀·吸气咀 外径≥10mm
3.1.15 外部尺寸·重量:≥531W×352D×823(1003)Hmm· ≤13.4kg
3.2 隔膜真空泵
3.2.1 排气速度(HIGH·LOW):30L/min·20L/min
3.2.2 到达真空度:≤10hPa(约 7.5Torr)
3.2.3 安全机能:马达异常检知
3.2.4 马达:输出 90W
3.2.5 减压模式:2 段
3.2.6 接触部材质:特氟隆、PPS、Kalrez;具有强耐酸碱性能
3.2.7 吸排气接口:外径≥10mm 管子(吸·排气嘴方向任意可变)
3.3 冷却循环水
3.3.1 循环方式:密闭式循环
3.3.2 温度设定范围:-20~30℃(无加热器)
3.3.3 温度调节精度:±2℃
★3.3.4 冷却能力:450W(387kcal/h)at 液温 10℃;310W(266kcal/h)at
液温-10℃
3.3.5 外部循环能力:最大流量:9/10L/min;最大扬程:4.2m/5.6m(50/60Hz)
3.3.6 温度控制:冷冻机ON-OFF 控制
3.3.7 温度设定・显示:触摸式按键输入・液晶显示,最小值 0.1℃
3.3.8 安全功能:漏电・电流过载保护、冷冻机过载保护器、自身诊断机能
(冷冻机过载运转、停电报警、传感器异常)、循环泵热保护装置
3.3.9 外部输入输出:报警输出端口
3.3.10 冷冻机・冷媒:空冷式输出 450W・R404A
3.3.11 外部循环泵:最大流量 9L/min 最大扬程 4.2m
3.3.12 冷却盘管材质:不锈钢
4.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4.1 1 年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4.2 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3 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4.4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第五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合格。
资格审查标准
(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需提供的资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7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 | 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 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 | |
录名单。 | 等可不查询,以代理公司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按无效投标处理; |
(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
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2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3 |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
4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5 | 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6 |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 |
7 |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
8 | 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 |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商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
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不在给予价格折扣优惠。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段,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总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的规定,对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投标总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监狱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总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4)%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办理相关融资业务。
节能产品、环保产品: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七、评审因素和标准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 )×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技术响应 | 44.0 |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基础分为 38 分,以此为基础: 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加 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 1.5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 |
1 分,减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正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 | |||
3 | 质保承诺 | 6.0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有增长质保期的承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有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 6 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有提供备品备件情况,但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详尽的得 4 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不完善且出现质量问 题的解决方案存在缺漏、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 2 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质保承诺的均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 8.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流程、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响应时间、退换货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提供与其有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尽的得 2 分;投标人仅能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内容详尽,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服务流程具有系统性、科学性,有具体的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能快速的响应采购人的故障处理与现场服务诉求,技术支持人员有相应的资质且经验丰富,免费服务年限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6 分; 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内容简略,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流程,有设备故 |
障问题解决措施但不够具体,故障处理响应与现场服务到位及时、能提供技术支持人员但技术人员无相应资质或缺乏相关经验的得 4 分; 售后服务承诺存在缺漏、描述简单笼统,售后服务内容空泛,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解决方案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不够及时的得 2 分; 无售后服务体系或未提供售后服务的均不得分。 | |||
5 | 培训方案 | 3.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设备、时间、地点、培训人员、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等),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培训方案进行 综合评审: 培训方案完善、培训内容具体详尽,有明确、清晰的培训目标及任务、针对性强,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合理,培训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有培训资料和讲义等文件,培训形式多样的,得 3 分; 有培训方案、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针对性不强,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不合理,没有培训资料和讲义等文字性文件,培训形式单一的,得 2 分; 培训方案及内容存在缺漏,培训目标及任务 模糊,不能够清晰的表达培训的具体工作内容、没有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的,得 1 分; 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6 | 节能、环保产品 | 1.0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 0.5 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 0.5 分,两项最 多加分至 1 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7 | 业绩 | 5.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 年 5 月至今)类 |
似业绩的,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对应的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或使用评价),三者缺一不可,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
8 | 授权 | 3.0 | 投标人提供产品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稳态瞬态荧光光谱仪、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还需提供厂家溯源性文件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一)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采购项目(一)二标段合同编号:NXU/【2024】第 号
招标编号:NXTD-24021
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买 方:宁 夏 大 学
卖 方:
买卖双方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采购部门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要求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
《标的物明细表》(详见附件)。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为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人工、税金等全部费用,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外再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质量保证
1、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中买方要求和卖方承诺的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等作为合同对产品技术要求的依据,卖方实际提供并交付货物时,须使用方经现场查验检测,若不符合招标技术规格和参数要
求,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退货、换货,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有权向卖方收取合同金额 20%的违约金。
2、卖方提供并交付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应与投标文件一致,达到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是未使用过的,全新的合格产品。
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要安全可靠,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对使用者及环境造成危害。如因产品质量或标示不明确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负责,买方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力。
4、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达到产品质量要求;并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问题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5、进口设备采购涉及到的海关清关、免税等手续由卖方负责,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进口设备代理服务费及免税以外增加的关税等)均由卖方承担。 6、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在接到买方“产品质量问题书面通知”3 个工作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问题的货物或部件。在规定时限内,产品质量问题仍得不到卖方解决的,买方有权单方采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全部承担。
三、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提供给买方的货物的各项专利、知识产权等符合我国及国际有关法律要求。凡因上述问题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与买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侵权或法律纠纷均由卖方承担。因此使得买方遭到索赔等,买方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及运输方式
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包装必须符合国际标准或行业要求,保证买方收到的货物无任何损伤。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五、交货时限及安装
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期起 日内将标的物交于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应于卖方交货前,准备好设备安装场地及必要条件(场地、水、电)等,在具备安装条件下,卖方于 10 日内完成货物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因买方原因造成卖方无法按合同约定交货或安装的,卖方免责。
六、货物验收
1.卖方完成货物的安装并达到使用要求后,可向买方提出货物验收申请,买方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买方组织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工作。
3.卖方应对提供的货物验收内容列出清单,作为买方验收和使用的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货物交给买方。
4.验收时,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经买方通知卖方未按时在场参与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买方作出的验收结果。在验收过程中,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或招标及投标文件内容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卖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买方要求免费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卖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限期整改。
七、付款条件
本合同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办理付款事宜。卖方提交合同价 30%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 30%的预付款即:¥ 元(大写: 元整)。
2.卖方将不低于合同 80%的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经项目单位初验签字确认后,卖方提供合同价 30% 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 30% 即:
¥ 元(大写: 元整)。
3.卖方按合同履约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等资料并提供合同价 40%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 40%即:
¥ 元(大写: 元整)。八、保修及售后服务
卖方所供货物,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卖方承诺质保期为 个月,凡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或安装等原因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给于赔偿;在所供货物质保到期前,由卖方负责对货物进行系统巡检,由买方使用单位确认,确保其使用正常;超过质保期所发生的问题,卖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终身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将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如卖方擅自终止合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合同总金额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卖方承担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如所交付的货物中有不满足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或不是投标文件中货物的制造商,买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一种或多种措施:(1)解除本合同,要求卖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要求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 20%的违约金;(2)退换货,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退货伙换货,但时间不超过 15 天(免税进口设备另行约定),否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从超过之日起,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暂定总金额每日按应换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标准收取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在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买方要求采取措施直至达到要求。
4、如买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则按合同应付款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卖方作出赔偿;如卖方未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则自逾期之日起,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未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买方作出赔偿。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另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十、合同仲裁
在合同履行期间,买卖双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自协商之日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可将争端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它事项
合同经买卖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买方的招标文件、卖方的投标文件、承诺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本合同一式 6 份(买方
合同签订部门 3 份、货物使用单位、卖方、招标公司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宁 夏 大 学 卖方(盖章):
买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卖方法人(代表人)签字:买方地址:西夏区贺兰山路 489 号 地址:
开户行:宁夏银行新市区支行 开户行:
账号:114010188900011157 账号:
信用代码:12640000454000005H 电话:
买方使用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确认内容为: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制造商等)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标的物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原产地/制造商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时间
1
2
3
...
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封 面)
货物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 份,电子版(NXTF)文件 份,电子版(nNXTF)文件
份。
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标段(包号) | |
投标价格 | 人民币小写(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填写此栏) |
人民币大写: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时填 写此栏) | |
单价: (元)(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 | |
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 | |
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折(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 | |
合同履行期限 | |
投标有效期 | |
备 注 |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货物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 (元)/费率 (%)/折扣 (折) | 数量 | 总价 (元) | 中小企业 (中型/小型 /微型) | 节能环保 (是 /否) | 节能环保证书编号及有效期 | 强制采购产品 (是 /否) | 强制采购产品证书编号及有效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合计 |
(此表格需固化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由投标人逐项填写,并在填写后将中标人此表内容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注:节能环保产品及强制采购产品须提供对应证书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
件中对应模块中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证书的节能环保和强制采购产品均不予认可。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一)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商务条款要求 | 商务条款响应 | ||||
1 | 采购标的交付 (实施)的时间(期限) | ||||
2 |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 … | … | … |
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