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本公司符合資格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八A章作為一家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在聯交所[編纂]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的收入比率不會是對於本節所載相關持續關連交 易規模的適當計量指標。我們已採用基於本集團的研發及行政事宜總開支的百分比率測試作為替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