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目承包范围:空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隧道空气净化系统(含静电除尘过滤器、去除 NO2 过滤器、静电除尘器过滤器高压电源、静电除尘器过滤器自动清洗装置等),以及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配套的通风系统(含轴流通风机、风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的公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风机装备”)联合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机电”)中标了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的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西行隧道)项目。
近日金盾风机装备(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中铁机电(联合体成员)与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签订了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西行隧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提供服务,市政府投资交通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田交通枢纽换乘中心四楼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承包人: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西行隧道)。
(2)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深发改[2015]38 号。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项目内容: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位于南山区中心,西起振海路,经月亮湾大道、前海路、南新路、南山大道、南海大道、东至滨海大道科苑立交。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 73-80 米。工程采用地上、地下两
层交通:地下主线采用长、短隧道布置,单洞长 6341 米,为双向六车道加集散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 80 公里/小时;地面道路长约 6341 米,为双向六车道加集
散车道,设计行车速度 80 公里/小时;地面道路长约 4.9 公里,双向六至八车道,
设计行车速动 40 公里/小时。
(6)项目承包范围:空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隧道空气净化系统(含静电除尘过滤器、去除 NO2 过滤器、静电除尘器过滤器高压电源、静电除尘器过滤器自动清洗装置等),以及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配套的通风系统(含轴流通风机、风
阀等)、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和控制系统、废水处理和水循环系统、配电控制系统等配套设备等。具体以本标段涉及要求内容为准。
3、合同工期
(1)供货安装期为 150 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历天内提供设备结
构尺寸图及安装详图。合同签订后 15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以及调试、培训并试运行,达到验收标准。
(2)运营维护期为 3 年。即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提供 1095 日历天的运营维护。
4、质量标准
项目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5、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4390 万元。
其中:设备费用金额:人民币 3557 万元;安装、调试、检验金额:人民币
467.4 万元;3 年运营维护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其他费用(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系统深化设计(BIM 技术)和培训):人民币 65.6 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签约合同总价应包括实施空气净化系统并符合招标文件的验收技术条件,以及正式验收合格后 3 年运行维护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深化设计(须采用 BIM 技术)、设备制造、采购(含进口设备采购的一切费用)、运输、安装、调试、3 年运维服务(含活性炭及其他耗费品更新)、培训、售后服务、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履约执行期内是固定不变。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政府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的最终依据。
6、签署地点:深圳市
7、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8、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9、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主办人(金盾风机装备),承担隧道空气净化系统设备的设计、
生产、供货、调试等工作;
(2)联合体成员(中铁机电),承担安装施工任务工作。四、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名称: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558315167U
住所:洛阳市西工区陵园东路 4 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00 万
经营范围: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装饰材料批发;电线、电缆批发;钢材批发;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防水材料、五金水暖、电器电料销售。
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是国内城市隧道第一个设计选用空气净化系统设备的项目。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开拓城市隧道空气净化系统市场打开良好局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x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
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八、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西行隧道)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