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捐赠协议书
甲方(捐赠方):
乙方(受捐方):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丙方(受益方):安徽财经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以下资产,用以支持丙方事业的发展,并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2019年起自愿每年向乙方捐赠资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有效期为 年,期满,双方经协商可以续期。2019年捐赠资金应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5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以后每年捐赠资金应于当年 月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 甲方捐赠资金为动本基金(不动本基金),用于安徽财经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可列明具体项目名称及指定使用对象)。
第三条 捐赠资金的接收单位及方式:
1. 接收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2. 方式:转账
户 名: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蚌埠分行财院支行(行号:343181)
账 号:343006011018170119664
第四条 甲方保证捐赠财产系其所有之合法财产,且有权捐赠乙方;其捐赠行为已得到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意,且不损坏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资金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资金后,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
第六条 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资金后应严格依据有关法规及章程等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第七条 乙方和丙方或丙方二级单位 学院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资金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有关变更使用协议。丙方或丙方二级单位 学院应主动接受乙方监管,定期向甲、乙方报告项目实施及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丙方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办法》第四条鸣谢方式对甲方予以答谢。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汇入捐赠款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撤销该项目设置,由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法定(授权)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xx) 法定(授权)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丙 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