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担保或其他增信情况 无担保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x期债券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
担保或其他增信情况 | 无担保 |
资信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
xxxxxx
(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
(xx)xx)
(xx:xx(xx)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住所: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x 00 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3119 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具备本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总权益为
595.22 亿港元;而股东应占资产净值为 348.52 亿港元;合并口径及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0.76%和 38.95%。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股东应占盈利(即可分配利润)为 44.13 亿港元(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发行的情形,本期公司债券符合相关发行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 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本期债券评级报告中的关注事项如下:1、短期债务大幅增长。公司债务规模波动增长,短期债务大幅增长,短期债务占比由 2019 年末的 4.96%上升至 2021 年 6 月末的 49.23%,公司债务结构有待优化。2、资金支出压力较大。随着“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布局推进和对外股权投资,公司未来仍有较大资金支出压力。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及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
整后 5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及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
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四、本期债券无担保。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五、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12,990 千港元、7,344,028 千港元和 631,765 千港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其中,2019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18年增加 5,231,038 千港元,增幅为 247.57%,主要是梅林关项目一期“和风轩”及二期“和雅轩”当年销售回款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19 年减少 6,712,263 千港元,降幅为 91.40%,主要是疫情对发行人收费公路收入及物流园租金收入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收费公路方面,2020 年初爆发新冠疫情以来,我国采取了高速公路免收费时段延长、部分客运暂停等措施,民众出行意愿也明显降低,我国交通运输量出现大幅下降,疫情对高速公路行业产生了较大冲击。其中,2020 年 2 月 15 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操作指南》,国务院同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时段从 2020 年 2 月 17 日 0 时开始,
至 2020 年 5 月 6 日 0 时为终止时间。受此影响,2020 年,深高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此外,新冠疫情亦对公司物流业务收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疫情期间免除了租户部分租金,深圳国际的物流设施损失了两个月的租金收入。虽然随着疫情控制,发行人已恢复高速公路及物流园区收费,2021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3,123,742 千港元,净流入金额
较 2020 年同期增加 4,164,261 千港元,但若未来国内疫情防控不及预期,导致公众出行意愿下降、正常行车效率减缓、物流园免租政策调整等,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六、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2.40 倍、2.09 倍、1.15 倍及 1.06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75 倍、1.42 倍、
0.71 倍及 0.65 倍,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长期负债转入短期负债所致。
七、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净额分别为 4,703,184千港元、2,859,553 千港元、4,963,245 千港元及 270,262 千港元,占公司同期经营盈利的比例分别为 54.41%、33.16%、48.33%和 11.7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占比较大,发行人盈利对其他收益存在一定的依赖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主要由处置收费公路收益及土地置换补偿收益构成。2018 年度,发行人确认其他收益主要为深圳市运输委员会提前收回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和盐坝高速及龙大深圳段剩余的收费公路权益并就此给予深圳高速相应的补偿所致;2019 年度,发行人确认其他收益主要为发行人两家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与前海管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导致置换补偿收益;2020 年度,发行人确认其他收益主要为发行人三家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签订了三份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导致置换补偿收益。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占年度纯利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处置收费公路及土地置换补偿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相对较大,上述事项具有偶发性,随着 2020 年发行人完成前海三期项目土地整理及准备工作,未来土地整备、置换带来的收益预计不具有长期可持续性,或对公司盈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年度/期内纯利分别为 39.34 亿港元、49.63 亿港元、26.98 亿港元和 18.89 亿港元。2019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年度纯利有所增加,主要是梅林关项目一期“和
风轩”当年确认销售收入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年度纯利大幅减少,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及部分物流园区免收租金政策的影响,收费公路收入及物流园租金收入减少所致。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亦对航空业造成严重影响,发行人联营公司深圳航空 2020 年受疫情影响亏损 23.79 亿港元,发行人根据持股比例相应确认亏损 11.79亿港元。若未来国内疫情防控不及预期,发行人盈利能力仍面临下降的风险。
九、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股东应占盈利分别为 42.13 亿港元、50.21 亿港元、40.07 亿港元和 9.61 亿港元。其中,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股东应占盈利较 2020 年同期减少 7.52 亿港元,降幅为 43.92%,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签订前海三期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一次性税前收益约港币 39.06 亿元。由于最近一期发
行人并无相关的一次性收益,公司股东应占盈利较 2020 年同期下跌。鉴于中国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仍在持续,为避免风险积聚,发行人正积极考虑提前释放其所持位于深圳地区的住宅、商业、写字楼等相关资产的价值。但若未来国内经济增势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行为,则将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2021 年 9 月 14 日,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xxxxx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本次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已经作出的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十一、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持有人能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二、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
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三、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四、作为公司旗下重要的业务板块,目前高速公路的定价机制并没有完全市场化,需要运营企业与政府共同确定。按相关规定,对于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方可实行。因此,公司的收费公路业务存在一定的定价机制非市场化风险。
十五、发行人为依据百慕达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同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需要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适用于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债券,受《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约束,但由于发行人为中国境外主体,如发生法律纠纷,起诉、送达、举证以及执行等程序均与中国境内的诉讼程序等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均已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争议均需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并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但投资者仍可能面临仲裁程序耗时较长及判决结果难以执行的风险。
十六、募集说明书选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
《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财务报告及 2021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其中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均已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虽然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已于 2007 年 12 月 6 日在香港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分别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审计准则》实现等效,但上述财务报告与境内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在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援引的财务数据及指标时,应结合发行人的《综合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阅读。
十七、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八、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九、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2021 年 2 月 28 日,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发行人子公司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与有关出让方就分别收购xx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及 8%已发行股份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于框架协议订立后,发行人与出让方就框架协议项下的潜在收购进行磋商及讨论后,未能就商务合作条件达成最终协议,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发布《终止潜在收购xx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经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通过审慎分析论证后决定终止进行潜在收购事项。公司认为,终止进行潜在收购将不会对发行人现有的业务或财务状况等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二十一、2021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于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新通产公司(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置地公司”)35.7%
的股权。联合置地公司为发行人的间接持有的子公司,由新通产公司、深高速(公司拥有约 52%股权的子公司)及万科企业分别持有 35.7%、34.3%及 30%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潜在出售事项已经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合计持有联合置地公司 70%的股权。由于潜在出售事项尚未成交而最终受让方的身份仍未确定,发行人并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上述潜在出售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出售完成后,发行人的子公司深高速仍持有联合置地公司 34.3%的股权,联合置地公司将不再是发行人子公司,但仍为发行人的联营公司。本次潜在交易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 录
八、媒体质疑事项 106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0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107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07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08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 112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17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12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20
三、其他重要事项 122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23
第七节 增信机制 126
第八节 税项 127
一、大陆地区税务 127
二、香港地区税务 128
三、百慕达税务 129
四、税项抵消 129
第九节 x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130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30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3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134
一、备查文件内容 134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134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135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集团、本公司、公司、 深圳国际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深圳投资控股 | 指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国资委 | 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圳交委 | 指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深圳高速/深高速 | 指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沿江公司 | 指 |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联合置地 | 指 |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
南京西坝港务 | 指 | 南京西坝港务有限公司 |
梅观公司 | 指 | 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顾问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德润公司 | 指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
南京风电 | 指 | 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南风 | 指 | 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x德环保 | 指 |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万科 | 指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通服 | 指 | 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或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 |
董事或董事会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x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 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公司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版)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版)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
报告期末、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 |
工作日 | 指 |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遇国家调整 节假日,以调整后的工作日为工作日 |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境内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港币 | 指 | 香港特别行政区货币单位 |
港仙 | 指 | 0.01 港元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存续期内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及注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
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有可能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可能影响到本期债券的按期足额偿付。
尽管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可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发行人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目前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状况。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持有人受到不利影响。
1、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旗下所经营业务的现金流、持有的现金及资产主要以人民币为主,而贷款以人民币、港元及美元为主。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货币汇兑净收益/(亏损)分别为-288,965 千港元、-35,955 千港元、260,711 千港元及-11,103 千港元,整体波动较大,主要由于近年受全球经济和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的影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经历了大幅双边波动,对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造成一定影响。如果后续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趋势加大,特别是发生人民币贬值的情况,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包括银行贷款、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优先票据及企业债券在内的公司未偿付的债务金额达 37,158,765 千港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0.74%,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为 18,291,447 千港元,占总资产的 15.13%。虽然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但仍然面临一定的债务偿还压力。如果公司流动性管理出现问题,大量的到期债务可能引起公司的偿债风险。
3、财务费用上升风险
2018-2020 年度及2021 年1-6 月,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1,540,393 千港元、1,015,645千港元、918,855 千港元及 555,097 千港元。公司的有息债务主要用于下属公司的项目建设和补充营运资金,利息支出基本稳定。未来如果公司有息负债进一步增加,其财务费用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下滑,影响公司财务业绩。
4、资产受限风险
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特许经营权、股权和现金资产等,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25.98 亿元人民币,占该期末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46%和 45.61%。如果该部分资产因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若公司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则本期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抵押资产的求偿权可能会受到影响。
5、其他收益占比较大且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净额分别为 4,703,184 千港元、
2,859,553 千港元、4,963,245 千港元及 270,262 千港元,占公司同期经营盈利的比例分别为 54.41%、33.16%、48.33%和 11.7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占比较大,发行人盈利对其他收益存在一定的依赖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主要由处置收费公路收益及土地置换补偿收益构成。2018 年度,发行人确认其他收益主要为深圳市运输委员会提前收回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和盐坝高速及龙大深圳段剩余的收费公路权益并就此给予深圳高速相应的补偿所致;2019 年度,发行人确认其他收益主要为发行人两家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与前海管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导致置换补偿收益;2020 年度,发行人确认其他收益主要为发行人三家全资附属公司分
别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签订了三份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导致置换补偿收益。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占年度/期内纯利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处置收费公路及土地置换补偿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相对较大,上述事项具有偶发性,随着 2020 年发行人完成前海三期项目土地整理及准备工作,未来土地整备、置换带来的收益预计不具有长期可持续性,或对公司盈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6、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立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传统优势的同时,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自身优势,通过投资并购的方式积极拓展大环保产业和清洁能源领域,报告期内先后收购了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投资资金来源除公司自有资金之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大规模的投资支出可能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降低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7、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12,990 千港元、7,344,028 千港元、631,765 千港元及 3,123,742 千港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其中,2019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18 年增加 5,231,038 千港元,增幅为 247.57%,主要是梅林关项目一、二期当
年销售回款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2019 年减少6,712,263千港元,降幅为 91.40%,主要是疫情对发行人收费公路收入及物流园租金收入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收费公路方面,2020 年初爆发新冠疫情以来,我国采取了高速公路免收费时段延长、部分客运暂停等措施,民众出行意愿也明显降低,我国交通运输量出现大幅下降,疫情对高速公路行业产生了较大冲击。其中,2020 年 2 月 15 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操作指南》,国务院同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时段从 2020 年 2 月 17 日 0 时开始,至 2020 年 5 月 6 日 0 时为终止时间。受此影响,2020年,深高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此外,新冠疫情亦对公司物流业务收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疫情期间免除了租户部分租金,深圳国际的物流设
施损失了两个月的租金收入。虽然随着疫情控制,发行人已恢复高速公路及物流园区收费,但若未来国内疫情防控不及预期,导致公众出行意愿下降、正常行车效率减缓、物流园免租政策调整等,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8、业务及其他应收款回收的风险
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业务及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3,976,525 千港元、5,662,296 千港元、7,221,519 千港元和 9,171,085 千港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35%、17.90%、18.53%和 22.45%。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业务及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业务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应收租赁款、因处置南京西坝港务资产产生的应收政府款项、预付给子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款项以及应收其他债务人款项等构成。其中:2020 年末的业务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净额为 2,454,288 千港元,账龄集中在 0-90日,以应收路费为主,结算期通常为一个月以内;预付给子公司非控股股东的款项为发行人附属公司联合置地按股比借予万科的往来款 2,097,503 千港元;应收其他债务人款项主要是应收建设风机项目、预付材料费、预付工程款项等。发行人虽然有着良好的应收款项管理能力及较强的回收能力,但较大的业务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将给发行人应收款项回收带来一定的风险。
9、存货xx率较低的风险
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账面存货及其他合同成本金额分别为
8,055,405 千港元、10,111,605 千港元、14,721,654 千港元及 15,851,471 千港元,占同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5%、11.06%、13.01%及 13.11%,规模和占比均呈逐年增加趋势。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存货xx率分别为 0.90、 1.11、1.05 及 0.31(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年化),由于发行人存货及其他合同成本主要由待开发的土地、待售的发展中土地及物业和待售的已完工物业等,公司存货xx率相对较低,对公司资金形成一定的占用,公司盈利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面临一定的不利影响。
10、年度纯利下降的风险
2018-2020 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年度纯利 6,526,697 千港元、7,109,541 千港元
和 6,038,627 千港元,其中 2020 年纯利较 2019 年下降 1,070,914 千港元,降幅为
15.06%,主要是受 2020 年疫情引致的免收高速通行费、减免租金等政策影响,发行
人收入较 2019 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亦对航空业造成严重影响,
发行人联营公司深圳航空 2020 年受疫情影响亏损 23.79 亿港元,发行人根据持股比
例相应确认亏损 11.79 亿港元,若未来国内疫情防控不及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年度纯利将面临继续下降的风险。
11、永续债赎回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尚有存续的永续美元债券,且均计入所有者权益。如果发行人未来在可行使可续期选择权时选择到期兑付,则会面临资产负债率上升和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12、投资控股型公司的风险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负责经营具体业务。发行人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控制力较强,能够收到较为稳定的现金分红,该投资控股型架构的设置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若未来子公司盈利、分红能力下降,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1、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物流业务及收费公路业务对经济周期的变化均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和宏观经济呈现正相关关系,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经济活动对物流服务和运输需求的变化,进而影响公司收入总量的变化。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进一步增加,物流业务和运输需求下降,则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2、替代性交通方式的竞争风险
在发行人目前的高速公路运营区域范围内,铁路、航空、水运和其他公路等替代运输方式的发展可能对发行人的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特别是铁路网络的不断完善,存在分散发行人的客货运业务资源的可能性。区域内各类不同等级公路的建设和完善,也将对公司旗下高速公路业务的运营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整体经营业绩。此外,发行人所属路段xx路网变化、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等因素对公司盈利情况也会有不同程度影响。
3、代建业务可持续性相关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下属的深圳高速有部分代建业务,该类业务是指深圳高速凭借多年来在相关领域积累的专业技能和经验,通过输出建设管理方面的服务,按照与委托方约定的计费模式收取管理费用及/或奖励金,实现合理收入与回报的建设业务。目前深圳高速的代建项目包括深圳地区的外环项目、货运组织调整项目、龙大市政段项目、深汕环境园项目以及贵州地区的朵花项目等。由于公司代建项目多是政府作为业主,政府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如发生变化,可能使工程款回收面临一定风险,公司将与政府保持良好沟通,跟进协议落实及督促资金及时到位。
4、房地产开发相关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深圳高速经营涉及房地产业务。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明显,对政策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因此公司在该板块的业务经营受社会经济状况、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供求关系、所处地段、工程质量的影响均较大。在国家坚定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背景下,后续土地变现因行业政策和土地市场价格波动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加大公司的投资和财务风险。
5、项目投资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大力推进“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的战略布局及现有物流园区业务的转型升级。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全国共 30 个物流节点城市实现布局,
管理及经营共 26 个物流项目,拥有及规划的土地面积合共约 750 万平方米,当中已
获取的土地面积约 507 万平方米,运营面积约 278 万平方米。
按照公司已建立的项目投资风险分析和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盈利预测等专业报告为基础编写项目投资建议书,进行投资测算、敏感性分析和风险分析。若主要假设条件发生变化、基础数据出现偏差,项目评价程序执行效果不佳或出现重大偏差,都有可能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
6、项目管理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建设打造“综合物流港”网络,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及 “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在粤港澳大湾区、环渤海、长三角等地区多个城市签署项目投资协议。随着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及项目后续经营的开展,企业的管理能力、
治理结构、决策制度、风险识别控制能力、融资能力等面临新的挑战,项目管理对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需求,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7、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行人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发行人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法律及监管风险
虽然发行人的经营业务主要通过其于中国境内附属子公司进行,但发行人系一家根据百慕达法律于 1989 年 11 月 22 日在百慕达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此,债券持有人可能难以向发行人百慕达的注册地址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此外,百慕达与中国并未达成相互承认及执行法院裁决的条约。因此,债券持有人可能难于在百慕达向发行人执行非百慕达法院作出的裁决。
2、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附属子公司(含仅为持股用途的壳公司)数量较多,且各子公司较为分散,一定程度上给发行人带来了管理难度。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但是随着发行人下辖子公司数目的增加和涉及行业的扩展,发行人的管理半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将不断增加。若发行人未能有效管理下属公司、较好整合相关公司资源,未能建立规范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新设立公司或项目子公司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未能形成协同效应、发挥规模优势,可能会对未来经营发展和品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3、新增业务管理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立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传统优势的同时,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自身优势,通过投资并购的方式积极拓展大环保产业和清洁能源领域,报告期内先后收购了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由于清洁能源、厨余垃圾处理等新业务与发行人传统业务存在差异,对公司的市场把握能力、管理模式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对公司的集团管控和资源整合能力提出了新挑战。若公司在运营管理系统、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素质和水平不能适应,将直接影响公司主业的经营表现和持续发展。
4、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致力于建设打造“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网络,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推进项目的全面布局,在环渤海、长三角等地区多个城市签署项目投资协议。随着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及项目后续经营的开展,企业的管理能力、治理结构、决策制度、风险识别控制能力、融资能力等面临新的挑战,项目管理对发行人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发行人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要求,不能伴随资产规模的扩大和项目增多建立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1、政府定价风险
作为公司旗下重要的业务板块,目前高速公路的定价机制并没有完全市场化,需要运营企业与政府共同确定。按相关规定,对于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方可实行。因此,公司的收费公路业务存在一定的定价机制非市场化风险。
2、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目前收入包含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入。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因此,收费标准是否进行调整,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如果收费标准在物价水平及公司成本变化较大时未能及时作相应调整,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临时性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调整风险
受 2019 年底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2020 年 2 月 15 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操作指南》,国务院同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时段从 2020 年 2 月 17
日 0 时开始,至 2020 年 5 月 6 日 0 时为终止时间。目前国内部分省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额外补偿措施,如未来政府继续调整或出台类似政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下属物流业务板块,特别是物流园区、综合物流港的开发建设对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依赖性较强。发行人的物流业务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 年本)》规定的鼓励发展的行业,物流园区、综合物流港的开发建设也有赖于地方政府在土地、规划、项目建设方面的政策支持。如果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影响。
5、外汇政策的风险
发行人境内业务经营主要以人民币计价,境外业务主要以外币计价,会发生外汇的收付和外汇债权债务关系。目前人民币汇率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兑换为外币的价格可能波动,并且受到世界经济及政治状况的影响。汇率的变动将会影响发行人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以及境外投资实体的价值以及境内外收入的价值,从而引起发行人经营收益以及现金流量的变化。
发行人为依据百慕达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同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需要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适用于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债券,受《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约束,虽然发行人注册地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说明本次发行并不违反百慕达法律法规,但由于发行人为中国境外主体,如发生法律纠纷,起诉、送达、举证以及执行等程序均与中国境内的诉讼程序等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均已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争议均需向深圳国际仲裁院
提起仲裁,并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但投资者仍可能面临仲裁程序耗时较长及判决结果难以执行的风险。
第二节 发行概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执行董事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集团资
金计划事宜》,同意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熊猫公司债。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19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深圳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1国际P1”,债券代码“149689”;品种二全称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21 国际P2”,债券代码“149690”。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6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
券,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
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
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3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
存续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3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5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 5 年
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5 年固定不变。
10、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1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后 5 年的票面利
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
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面
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申报期结束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
增回售申报期起始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申报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申报期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1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5、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7、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与发行公告一致)。
18、网下配售原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
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与发行公告一致)。
1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2、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31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3、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7 年的 10 月 29 日,若投资者第 3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的 10 月 29 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为 2031 年的 10 月 29 日。若投资者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6 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24、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5、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6、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途。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9、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10 月 26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3119 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x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约 49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物流园及物流港业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境内使用,不会用于境外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使用约 49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具体偿还债务的明细如
下:
表:本期债券拟偿还债务明细
单位:亿元
债券类型 | 债券简称 | 发行主体 | 发行规模 | 票面利率 | 回售日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公募公司债券 | 18 国际P2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47.00 | 4.15% | 2021-11-13 | 48.95 |
注:上述拟偿还债务为发行人本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面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熊猫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
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及明细。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在本期债券发行后,如果发行人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或者将用于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总额 50%
或 200,000 万元以下的,应需通过公司总裁审批,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调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 50%或 200,000 万元,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需通过公司总裁审批,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归集至发行人开立的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并直接调回境内使用。具体划转时,发行人将严格遵循人民银行及外管总局的即时监管要求;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将通过公司开立的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x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假设将募集资金中 49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从债券发行前的 50.76%增加至 50.81%。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2、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此外,发行人业务主要分布在境内,用人民币结算,此次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也有助于发行人锁定汇率波动风险。
此外,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发行人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助于发行人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提升公司债务的稳定程度,在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同时,为公司经营与发展提供充实的资金后盾。
3、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x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的流动
比率和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
4、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目前,公司资产规模体量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大,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合并范围内企业除外),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1、资金境内/境外使用计划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境内使用,不会用于境外使用。
2、资金购汇计划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境内使用,且全部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境内本外币兑换。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相关的法律法规,承诺募集资金使用不违反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及资金跨境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境内使用,发行人承诺会根据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且资金投向符合境内相关的产业政策。若后期有募集资金境外使用的情形,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分局报备或申请,待征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再履行相关程序,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50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50 亿元全部计入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49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34,002,812 | 34,102,812 | 100,000 |
非流动资产 | 66,615,074 | 66,615,074 | - |
资产合计 | 100,617,886 | 100,717,886 | 100,000 |
流动负债 | 32,045,387 | 27,145,387 | -4,900,000 |
非流动负债 | 19,032,227 | 24,032,227 | 5,000,000 |
负债合计 | 51,077,613 | 51,177,613 | 100,000 |
资产负债率 | 50.76% | 50.81% | 增加 0.05 个百分点 |
流动比率 | 1.06 | 1.26 | +18.40% |
注:上述数据汇率换算基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 1 港元=0.8323 人民币计算。
发行人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发行公司债券“18 国际 P1”,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物流园开发和运营业务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与“18国际P1”发行时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发行人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发行公司债券“18 国际 P2”,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7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物流园开发和运营业务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与“18国际P2”发行时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xxx本:港币 3,000,000,000 元法定股份数:3,000,000,000 股
设立日期:1989 年 11 月 22 日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3079988
住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香港办公室地址: xxxxxxxxxxxxx 0 xxxxxxx 00 x
2206-2208 室
深圳办公室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戴敬明(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55-83079999所属行业:物流
经营范围: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网址:xxxx://xxx.xxxxx.xxx
1、公司设立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Shenzh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前身为 Ingot Limited,于 1989 年 11 月 22 日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并已根据原香港公司
条例第十一部的规定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公司成立时,法定股本为
100,000 港元,分为 1,000,000 股股份。
2、公司名称变更
1990 年 1 月 5 日,公司名称更改为 Innovisions Holdings Limited。199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 Shenzh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注册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副名。
1、1990 年 1 月变更法定股本
1990 年 1 月 9 日,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100,000 元(分为 1,000,000 股,每股港
币 0.10 元的股份)变更为港币 45,000,000 元(分为 45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2、1990 年 8 月法定股本变更
按股东于 1990 年 8 月 10 日通过的决议,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45,000,000 元(分
为 45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变更为港币 55,000,000 元(分为 55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3、1992 年 3 月法定股本变更
按股东于 1992 年 3 月 23 日通过的决议,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55,000,000 元(分为 55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变更为港币 110,000,000 元( 分为 1,1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4、1995 年 7 月法定股本变更
按股东于 1995 年 7 月 20 日通过的决议,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110,000,000 元(分
为 1,1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变更为港币 132,000,000 元( 分为
1,32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5、1997 年 1 月法定股本变更
按股东于 1997 年 1 月 6 日通过的决议,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132,000,000 元(分
为 1,32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变更为港币 200,000,000 元( 分为
2,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6、1997 年 5 月法定股本变更
按股东于 1997 年 5 月 14 日通过的决议,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200,000,000 元(分
为 2,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变更为港币 400,000,000 元( 分为
4,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7、1998 年 8 月法定股本变更
按股东于 1998 年 8 月 19 日通过的决议,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400,000,000 元(分
为 4,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变更为港币 1,000,000,000 元(分为
10,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8、2000 年 2 月法定股本变更
按股东于 2000 年 2 月 29 日通过的决议,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1,000,000,000 元
(分为 10,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变更为港币 2,000,000,000 元(分
为 20,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份)。
9、2014 年 2 月法定股本变更
经股东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通过决议,自 2014 年 2 月 13 日起,公司股本中每
1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合并为 1 股每股港币 1.00 元的股份,而
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 2,000,000,000 元(分为 20,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0.10 元的股
份)变更为港币 2,000,000,000 元(分为 2,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1.00 元的股份)。
10、2015 年 5 月法定股本变更
按股东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通过的决议,公司的法定股本由港币 2,000,000,000
元(分为 2,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1.00 元的股份)变更为港币 3,000,000,000 元(分
为 3,000,000,000 股每股港币 1.00 元的股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法定股本为港币 3,000,000,000 元,法定
股本数为 3,000,000,000 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不涉及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身份 | x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数目的百分比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43.49% |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直接控股股东 | 43.49 % |
其他公众分散持股 | - | 56.51% |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直接持有发行人 985,635,960股普通股,占发行人发行股份 43.49%。由于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仅为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且其股权全部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因此,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 43.49%的股份,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为持股目的设立的壳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12 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英属维京群岛,注册资本为 100 美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资产总额为 3,374,370.29
千港元,负债总额为 2,259,806.33 千港元,所有者权益为 1,114,563.96 千港元。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千港元、利润总额 1,113,828.82 千港元。
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由原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及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等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合并新设而成,作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辅助平台,先后经历了国企改制退出、事业单位划转整合和转型创新发展三个阶段,现已发展成为以科技金融、科技园区、科技产业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 280.09 亿元,全资、控股并表企业 40 家,其中上市公司 12 家,2020 年跻身世界
500 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453.67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925.87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3,527.80 亿元。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148.91 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278.55 亿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2004 年 4 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深圳市国资委是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3、负责所监管企业和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4、承担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和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促进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6、负责研究编制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发挥国有资本在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作用。
7、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建设,形成职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8、承担对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的管理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职务消费。
9、按照市委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0、负责向所监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财务总监,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1、负责编制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纳入政府预算体系,经批准后组织执行,按规定收取所监管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12、负责有关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和资产管理的战略研究、政策制定和指导工作。
13、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示意图
2020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2020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
名称 | 主要业务 | 已发行及全数缴足股本/实缴资本面值 | 发行人控制性权益 | 非控制性权益 | |
币种 | 金额 | ||||
深国际全程物流(深圳)有 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RMB | 200,000,000 | 100 | - |
深圳全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全程物流及运输配套服 务 | RMB | 31,372,549 | 51 | 49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 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RMB | 200,000,000 | 100 | - |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 公司 | 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华 南物流园 | RMB | 350,000,000 | 100 | - |
深国际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 公司 | 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 RMB | 10,000,000 | 100 | - |
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 司 | 投资控股 | HKD | 2,180,000,000 | 100 | - |
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 有限公司 | 提供电子数据交换、传输和 增值信息共享服务 | RMB | 22,760,000 | 79.87 | 20.13 |
深圳市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 公司 | 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西 部物流园区 | RMB | 450,000,000 | 100 | - |
深圳市宝通公路建设开发有 限公司 | 开发、建设、投资、经营及 管理收费公路 | RMB | 1,533,800,000 | 100 | - |
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经营及管理龙大高速公路 | RMB | 200,000,000 | 89.93 | 10.07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收费 公路和道路 | RMB | 2,180,770,326 | 51.56 | 48.44 |
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 公司 | 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USD | 28,000,000 | 100 | - |
深国际北明全程物流有限公 司 | 物流服务及相关仓储设施建 设 | RMB | 90,000,000 | 55.39 | 44.61 |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 司 | 投资控股 | RMB | 105,600,000 | 100 | - |
南京西坝码头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南京 西坝港区码头及物流中心 | RMB | 455,000,000 | 70 | 30 |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开发、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RMB | 3,361,000,000 | 76.37 | 23.63 |
深圳机荷高速公路东段有限 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RMB | 440,000,000 | 100 | - |
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 | 兴建、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RMB | 332,400,000 | 100 | - |
南昌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南昌 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 | USD | 25,000,000 | 100 | - |
1 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国际中国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与本集团合营企业南昌申昌签订出售南昌深
名称 | 主要业务 | 已发行及全数缴足股本/实缴资本面值 | 发行人控制性权益 | 非控制性权益 | |
币种 | 金额 | ||||
物流港 | |||||
深圳市深国际华通源物流有 限公司 | 物流服务及相关仓储设施建 设 | RMB | 60,000,000 | 51 | 49 |
南京西坝港务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南京西坝港区二期码头及物流中 心 | RMB | 420,000,000 | 70 | 30 |
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 公司 | 投资控股 | RMB | 1,250,000,000 | 100 | - |
沈阳深国际综合物流港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xx市于洪区沈阳国际物流港综 合物流园 | RMB | 250,000,000 | 100 | - |
无锡深国际综合物流港有限 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无锡 市惠山区综合物流港 | USD | 50,000,000 | 100 | - |
武汉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 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武汉 市东西湖区综合物流港 | RMB | 100,000,000 | 100 | - |
武汉深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 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 USD | 30,000,000 | 100 | - |
石家庄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 展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石家 庄市正定县综合物流港 | RMB | 100,000,000 | 25 | 75 |
深圳市深国际现代城市物流 港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深圳 市龙华新区物流中心 | RMB | 200,000,000 | 100 | - |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 公司 | 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 获取及拆迁 | RMB | 714,285,714 | 70 | 30 |
丰城深国际港湾有限公司 | 建设及管理公众码头港口设 施 | RMB | 10,000,000 | 55 | 45 |
天津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 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天津 市滨海新区综合物流港 | RMB | 8,000,000 | 100 | - |
长沙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长沙市xx经济开发区综合物流 港 | RMB | 181,000,000 | 100 | - |
杭州深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 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 USD | 40,000,000 | 100 | - |
西安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综合 物流港 | USD | 15,000,000 | 100 | - |
义乌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义乌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物流港 | USD | 50,000,000 | 100 | - |
成都深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成都 | RMB | 100,000,000 | 100 | - |
圳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出售协议,以约人民币 424,371,000 元(相当于港币 510,245,000 元)的
代价转让给南昌申昌。本次收购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完成,本公司终止确认南昌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
名称 | 主要业务 | 已发行及全数缴足股本/实缴资本面值 | 发行人控制性权益 | 非控制性权益 | |
币种 | 金额 | ||||
公司 | 青白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 合物流港 | ||||
昆明深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 RMB | 150,000,000 | 100 | - |
深国际商置管理(深圳)有 限公司 | 项目投资及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 | RMB | 50,000,000 | 100 | - |
深圳市深国际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 | 物流服务及相关仓储设施建 设 | RMB | 30,000,000 | 100 | - |
深圳市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和融资租赁业 务 | RMB | 300,000,000 | 48 | 52 |
山东深国际渤海物流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国内、国际货运代理 | RMB | 15,500,000 | 77.42 | 22.58 |
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 物业租赁与管理 | RMB | 10,000,000 | 100 | - |
深圳市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 计算器硬件、软件和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维护 和技术服务 | RMB | 10,000,000 | 70 | 30 |
天津中隆纸业有限公司 | 生产各类纸制加工产品、自 有厂房租赁 | RMB | 116,880,000 | 100 | - |
句容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 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句容 市华阳街道综合物流港 | RMB | 70,000,000 | 100 | - |
重庆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 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xx xxxxxxxxxxxx | USD | 7,660,000 | 100 | - |
合肥深国际综合物流港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合肥 市肥东县撮镇镇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综合物流港 | RMB | 72,000,000 | 90 | 10 |
宁波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宁波 奉化市的宁南贸易物流区综合物流港 | USD | 20,000,000 | 100 | - |
昆山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 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昆山 市陆家镇综合物流港 | RMB | 89,600,000 | 100 | - |
贵州鹏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贵州 双龙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物流港 | RMB | 122,920,000 | 100 | - |
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贵州双龙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 物流港 | RMB | 52,229,945.55 | 100 | - |
贵州恒通盛物流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贵州 双龙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物流港 | RMB | 1,000,000 | 100 | - |
深国际飞驰物流有限公司 | 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 | RMB | 37,000,000 | 100 |
名称 | 主要业务 | 已发行及全数缴足股本/实缴资本面值 | 发行人控制性权益 | 非控制性权益 | |
币种 | 金额 | ||||
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RMB | 324,000,000 | 50 | 50 |
Shenzhen International New Vision Limited | 投资控股 | USD | 100 | 100 | - |
深国际港口发展(香港)有 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HKD | 2 | 100 | |
晋泰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USD | 1 | 100 | - |
成功策划资产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USD | 1 | 100 | - |
深国际前海开发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HKD | 1 | 100 | - |
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投资管理 | RMB | 5,000,000 | 100 | - |
深国际前海商业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投资管理 | RMB | 5,000,000 | 100 | - |
湖南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 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RMB | 200,000,000 | 51 | 49 |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 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RMB | 345,000,000 | 100 | - |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 限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RMB | 100,000,000 | 100 | - |
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系统的研发、制造、 销售以及风电场的投资运营 | RMB | 357,142,900 | 51 | 40 |
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 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与 经营 | RMB | 6,000,000 | 67 | 33 |
上海泰鹏电子有限公司 | 经营及管理位于上海市青浦 区物流园 | RMB | 10,000,000 | 100 | - |
中山深炬综合物流港发展有 限公司 | 经营及管理位于中山火炬开 发区的物流园 | RMB | 41,152,952 | 100 | - |
辉轮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USD | 1 | 100 | - |
郑州深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 建设、经营及管理位于二七 区综合物流港 | RMB | 110,000,000 | 67 | - |
中国全程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物流相关服务 | HKD | 2 | 100 | - |
深国际中国物流发展有限公 司 | 投资控股 | HKD | 1 | 100 | - |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与环境管理行业 | RMB | 149,933,000 | 67.14 | 32.86 |
经发行人审计机构确认:
1、发行人对石家庄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足 50%,但纳入合并范围,主要是考虑该公司董事会设 5 名董事,其中发行人附属公司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委派
2 名,另通过深圳市深国际华章贰号物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 1 名,合计委派董
事 3 名,根据该公司章程,重大决策须经全体董事的五分之三表决方同意通过,故发行人能对该公司形成控制。
2、发行人对深圳市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足 50%,但纳入合并范围,主要是考虑附属公司深高速在该公司董事会中拥有 3 个席位,超过半数并委派董事长,且公司章程规定,除了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事项外,其余事项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通过即可,故发行人能对该公司形成控制。
3、发行人对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足 50%,但纳入合并范围,主要是考虑附属公司深圳高速(含深圳高速境外子公司丰立投资)合计持股清龙高速公司 50%的股权,发行人董事会席位超过董事会成员数量的 2/3,且该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均由发行人附属公司委派,故发行人能对该公司形成控制。
1、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1)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截至 2020 年末已发行普通股股份 2,180,770,326 股,其中,1,433,270,326 股 A 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5.72%;747,500,000 股H 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8%。发行人自 2008 年 12 月起间接持有深圳高速超过 50%的股份,成为深圳高速的间接控股股东。
深圳高速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深圳高速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管理及清洁能源。此外,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优质的建造管理和公路营运管理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运营养护、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咨询、城市综合服务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 17(含 2 个
正在交割的公路项目),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约 629 公里(按权益比例
折算约 529 公里);积极参与多个区域性城市基建开发项目,并投资环保、清洁能源
和金融类项目超过 10 个;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等多个平台公司。
(2)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6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
元,公司自成立之初就承载了深国际集团物流板块全国网络布局的历史重任。
“十四五”期间,公司以构建“投-建-融-管”商业闭环为重点,持续完善全国物流网络布局,并以智慧化、智能化为驱动,通过自主创新、开放合作等方式,积极探索“轻重融合”的发展路径,打造以“规模化物流园区网络+智慧化综合物流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综合物流平台,逐步实现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
(3)南京西坝码头有限公司
南京西坝码头有限公司于 2008 年成立,由发行人出资 70%、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5%、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5%共同成立,注册资本 4.55 亿元。公司拥有 1 个 5 万吨级、4 个 7-10 万吨级散货泊位,设计年接卸能力 3000 万吨,吞
吐能力 5,000 万吨,疏港铁路直达港区,是南京市重点规划建设的海江联运、公铁水多式联运枢纽港,也是目前长江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散货码头之一。
公司装卸中转主营货种涵盖煤炭、砂石、石油焦及铜精矿等,业务范围覆盖华东、华中及成渝地区,先后与国家能源、中国华电、中国华能、华润电力、中盐集团、海螺、马钢、长航集团等矿企、电力、冶金、建材、石油焦及航运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广大合作伙伴提供了安全、便捷、高效的港口中转及交易服务。
(4)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注册资本 3.5 亿元人民币。由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主要负责华南物流园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全国优秀物流园区、国家AAAA 物流企业、广东省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龙华区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资质,且连续 21 年被列为深圳市重大项目。
(5)深圳全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全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37.25 万元,深圳国际持股比例 51%。目前,深圳全程开展了物流方案策划、仓储、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海运、空运、海铁联运、区域及城市配送、国际货运代理以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等多个环节的物流服务。为沃尔玛、加多宝、深南电路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
(6)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76万元。作为“海运行业集装箱物流先进模式的创造者”与“高效通关模式的支持者”,该公司在不断夯实业务基础的同时,通过持续的商业模式、操作模式与应用技术模式的创新,实现行业产业整体的“降本、提速、增效”。通过 20 年的不懈努力,已建设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海运综合信息及通关业务服务平台,区域内综合市场占有率超过 85%。2018 年成功入选全国首批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名单。
(7)深国际北明全程物流有限公司
深国际北明全程物流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1 月成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深圳国际持股 55.39%,该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仓库及办公楼租赁业务;仓储服务,包括普通仓储、保税仓储等;运输服务,包括国内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区域城市配送;保税物流。
(8)深圳市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2 月,为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仓库面积 11.38 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15 亿元,列为深圳市重大建设和重点物流项目。该公司现拥有高标准建造的保税仓、监管仓、普通仓,主要为客户提供物流基础设施及第三方物流服务。
该公司主要业务类型包括:仓储业务、堆场业务、增值服务和电商产业园。仓储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堆场业务主要提供集装箱堆存、装卸、修箱等服务;增值服务主要是为库内的客户提供库内加工、代理报关报检、运输等服务。现阶段西部物流的重点客户包括顺丰、东方嘉盛、利丰、雅玛多、DAMCO、沃尔玛等知名企业。
2、重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5,514,496.20 | 2,886,585.22 | 2,627,910.99 | 802,673.71 | 223,555.57 |
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431,044.01 | 296,879.81 | 134,164.21 | 21,093.65 | -3,843.19 |
南京西坝码头有限公司 | 75,049.47 | 9,697.94 | 65,351.53 | 29,682.99 | 6,431.28 |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 112,120.80 | 54,778.87 | 57,341.93 | 30,735.01 | 6,536.48 |
深圳全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16,644.35 | 12,304.96 | 4,339.38 | 26,990.34 | -372.45 |
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 | 14,309.11 | 6,197.30 | 8,111.81 | 13,198.46 | 1,580.42 |
深国际北明全程物流有限公司 | 10,174.46 | 610.31 | 9,567.15 | 8,973.84 | 87.17 |
深圳市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公司 | 598,414.80 | 285,058.60 | 313,356.20 | 3,769.07 | 275,618.18 |
1、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主要联营与合营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020 年末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
性质 | 名称 | 持有权益 | 业务性质 |
联营公司 |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49 | 航空服务 |
联营公司 |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5 | 兴建、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联营公司 | 深圳市xx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40 | 开发、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联营公司 |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公司 | 25 | 兴建、经营及管理大桥 |
联营公司 |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5 | 兴建、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 |
联营公司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4 | 存贷款业务;中国结算及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兑付及承销各类债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
联营公司 | 深国际前海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 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联营公司 |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24 | 项目管理咨询、工程咨询及工程建材的销售 |
联营公司 | 中能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 | 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联营公司 | 深圳市深国际华章贰号物流产业投资 | 40 | 创业投资 |
性质 | 名称 | 持有权益 | 业务性质 |
合伙企业 | |||
联营公司 | 德润公司 | 20 | 环境治理及资源回收 |
联营公司 | 湖北普罗劳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75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联营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 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 | 投资管理 |
合营公司 |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 限公司 | 50 | 海关监管的设备服务 |
合营公司 | 深圳龙卓物流有限公司 | 50 | 仓储服务 |
合营公司 | 深圳市深国际华章物流产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38 | 基金管理 |
(1)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于 1989 年 10 月成立,以深圳为主运营基地,主要经营航
空客、货、邮运输业务。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60 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3.60 亿元。股东分别为中国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持股 51%)和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9%)。近几年来,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受惠于国内对民航服务需求的增长,总体经营状况良好。
(2)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
币 6,000 万元。深圳国际与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持股比例各 50%。
机场快件主要经营国际快件通关支持业务,包括提供专业场所与设备设施、信息系统、快件通关过程的监管与辅助服务等综合服务。目前,机场快件中心已经成为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经营规范、效益较好的快件通关专业平台。
2、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财务情况
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亏损/利润 |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亏损/利润 |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6,369,510.02 | 5,764,512.56 | 604,997.46 | 1,739,425.18 | -212,952.06 |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 | 15,056.02 | 2,375.43 | 12,680.59 | 9,573.69 | 1,979.08 |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负责经营具体业务。截至 2020 年
末,发行人母公司总资产 245.08 亿港元,有息债务为 70.04 亿港元,资产负债率 31.95%,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发行人母公司层面无受限资产,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的情形,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发行人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控制力较强,能够收到较为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深高速为例,近三年,深高速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 | 现金分红总额(含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 | |||||
并报表中归 | 现金分红总 | 其他方式)占合并 | |||
现金分红金 |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 ||||
分红年度 | 属于上市公 | 额(含其他方 |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 ||
额(含税) |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 ||||
司普通股股 | 式) |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 |||
的净利润的比率 | |||||
东的净利润 | 净利润的比率 | ||||
2020 年 | 93,773.12 | 205,452.33 | 45.64% | 93,773.12 | 45.64% |
2019 年 | 113,400.06 | 249,948.50 | 45.37% | 113,400.06 | 45.37% |
2018 年 | 154,834.69 | 344,005.06 | 45.01% | 154,834.69 | 45.01% |
假设剔除深高速后,发行人各项财务数据情况模拟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千港元
项目名称 | 深高速 | 合并层面 | 扣除上市公司后 |
总资产 | 65,520,843 | 113,187,103 | 47,666,260 |
项目名称 | 深高速 | 合并层面 | 扣除上市公司后 |
货币资金 | 6,593,442 | 9,073,474 | 2,480,032 |
净资产 | 31,223,694 | 58,478,932 | 27,255,238 |
营业收入 | 9,537,020 | 19,452,409 | 9,915,389 |
净利润 | 2,656,190 | 6,038,627 | 3,382,437 |
注 1:扣除上市公司后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发行人合并报表数据扣减上市子公司深高速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注 2:上述数据汇率换算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港元=0.84164 人民币计算。
经模拟测算,发行人假设剔除深高速后,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仍较大,资产实力雄厚,且盈利能力较好,净利润率较高,能够对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保障。
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根据设立及经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同时,公司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了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管理层下达的任务。
发行人按照百慕达法律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并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各层级权责分明,确保公司经营及管理有条不紊。
1、股东大会
公司每年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为董事会与股东提供直接的沟通渠道。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大会,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量出席。在股东大会上,会议主席会就每项独立的事宜(包括重选董事)个别提出决议案,所有股东均有权就与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事项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议或质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2、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管理及经营机构,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两名,公司业务管理归于董事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设有执行董事 3 名,非执行董事 2 人,独立
非执行董事 3 名。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其他相关细则在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负责监督公司的业务和事务,以提升股东价值为目标、订立及通过公司战略方向,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经营方案。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架构、投资及融资、财务监控、人力资源等方面行使管理决策权。需由董事会作出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制定本公司的发展规划;
(2)制定本公司经营及管理xx;
(0)xxxxxx;
(0)审批本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定而须予公布的交易;
(5)制定及批准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及
(6)分红方案。
3、管理层
董事会可委任公司的管理层成员,管理层成员的任职期限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向其赋予董事会认为适当的任何权力。管理层的主要职责是有效执行董事委员会订立的策略和所作的决定,以及负责本公司日常营运。
4、公司秘书
发行人设有(联席)公司秘书一职,专责为董事会提供秘书服务,保障公司运作符合香港上市公司的相关规范,提升公司管治水平。
所有董事均可获得(联席)公司秘书的意见和服务,确保董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规则及规例均获得遵守。董事会及董事会辖下各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由(联席)公司秘书备存,并随时供董事查阅。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报告期内运行良好。
公司已按照百慕达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
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图: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示意图
主要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
1、纪检监察室
(1)督促、落实集团党委、纪委部署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
(2)对集团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党组织、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管理人员的xx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3)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对集团所属党组织、党员违纪违
法问题进行审查。
(4)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5)按照集团督察长的指示,开展督察工作。
(6)根据驻企监察专员的指示,对集团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xx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集团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7)负责集团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
(8)指导、检查、督促集团下属纪检监察机构的日常工作。
(9)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部
(1)综合文秘。负责统筹集团总部综合材料的撰写;组织管理集团总部公文、档案、保密、印章等文秘工作;负责集团总部和附属公司之间的文件流转、上传下达;负责统筹集团总部重大事项新闻稿编发、上报,附属公司新闻稿核改发布,集团工作简报编发,集团“深国际”微信公众号运营;负责集团总部会议管理工作;负责统筹集团总部制度的定期回顾以及汇编工作。
(2)行政管理。负责集团总部的日常行政管理;负责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管理;负责集团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对接商务公司协调集团总部接待、会务、公务用车等保障工作。
(3)综合协调。负责集团总部对外协调工作;负责集团总部各业务部门之间和各附属公司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集团总部重大事项督办工作。
(4)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群工作部
(1)党建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要求;组织制订集团党群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的准备,落实党委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党建工作精神的上传下达,并做好落实、检查和汇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按期换届工作;负责落实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培训、党费收缴等管理工作。
(2)企业文化建设管理。负责集团企业文化梳理、总结、提炼、宣贯,指导附属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集团展示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日常接待讲解、内容更新;负责集团官网改版及运营、双月刊编辑出版、“乐享”系列文化活动工作。
(3)品牌建设与宣传。统筹集团品牌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附属公司的品牌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舆情监控,并协助做好突发及危机事件处理。
(4)群团工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集团系统的群团工会工作;负责集团内员工关爱工作;负责指导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员工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5)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负责传达贯彻信访维稳工作精神和要求;负责处理信访、人访和涉及维稳事件。
(6)社会责任。负责集团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负责集团内对外捐赠的管理和协调;负责对口精准帮扶工作。
(7)其他方面工作。负责落实集团及各级企业每月集体学习制度;参与考核委和市值管理委员会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干部选拔使用、任职任期考察;协助纪检监察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8)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制订集团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包括制订年度人力资源工作计划、制订集团共性人力资源政策,并指导实施等。
(2)组织发展。制订、实施集团总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并构建集团总部的职位体系,制订集团总部的人员编制方案。
(3)招聘。制订集团共性的招聘及人才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为集团总部招募选聘合格的员工。做好板块、直管企业招聘监管工作。
(4)培训。建立集团总部培训体系(非党务类培训),组织制订、实施年度培训计划。
(5)薪酬管理。负责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及修订,对集团总部、板块及直管企业薪酬执行进行监督,确保集团薪酬管理规范、有序。
(6)绩效管理。建立并实施集团总部的绩效管理体系以及配合企业管理部完成板块、直管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等工作。
(7)长效激励管理。负责集团、各板块、直管企业(及附属公司)长效激励管理工作。
(8)员工劳动关系管理。负责集团总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管理、户口迁移等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负责集团总部及板块、直管企业(及附属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出入境证件的办理,负责集团管理层及板块、直管企业(及附属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离深请休假事宜;负责集团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与维护。
(9)板块、直管企业(及附属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板块、直管企业(及附属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的任免工作。
(10)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部
(1)健全财务会计政策。制订和完善集团财务会计政策;审核附属公司财务会计政策。
(2)会计核算及报表管理。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审核附属公司重大会计核算事项;完成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完成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外管局等部门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3)财务分析。定期组织对集团经营、投资、融资过程中发生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并负责集团快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编制工作。
(4)全面预算管理。依据集团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汇总编制集团年度预算;组织编制集团总部年度财务预算;审核集团总部部门预算;审核附属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定期对集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执行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5)融资及资金管理。建立集团统一的融资平台及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制订集团年度融资及资金管理计划;拟订、实施非股本融资方案;提出股本融资需求,报集团研究;统一管理附属公司的融资计划,监控附属公司资金风险;负责集团资金的统筹管理,定期分析资金状况;制订集团利润分配方案;审核附属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审核集团总部日常款项支出和费用报销,负责集团总部现金管理工作。
(6)信用评级管理。牵头负责境内外信用评级管理工作;协调评级机构的调研和访谈工作;根据评级机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做好沟通工作;复核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报告,动态跟踪评级机构评价集团资信情况。
(7)财务总监委派管理。牵头负责附属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及附属公司财务总监的考核、监督、培训等工作;负责附属公司财务总监的选聘、委派、推荐、交流等工作;牵头负责附属公司财务总监季报、年报及专项报告的汇总分析及跟踪处理。
(8)税务筹划及管理。开展税务政策研究;负责集团整体税务筹划;负责处理集团总部日常税务事项。
(9)外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集团及附属公司中报年报例行审计工作,协调配合其他监管机构的审计工作。
(10)财务智慧化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财务智慧化建设,负责集团财务信息系统的日常业务管理和维护。
(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战略研究部
(1)战略管理。组织拟定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包括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开展动态跟踪、评估、调整、更新工作。指导及审核附属公司子战略规划或战略实施方案,督促、跟进、评估附属公司战略执行情况,监控附属公司的战略风险。会同相关单位推进集团对外战略合作关系建立和维护。负责集团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牵头推进集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集团开展国企改革的方案制定、跟踪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总部行政部承担集团“双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决策支持。根据集团需要,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研究;根据集团安排,牵头准备相关综合文稿。
(4)研究院运作。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和统一安排,负责物流创新发展研究院工作。配合开展集团创新研究工作。统筹集团研究员管理相关工作。
(5)市值管理。配合投资者关系部做好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6)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7、投资部
(1)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开展投资并购。结合集团战略发展方向,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预算等;根据投资计划,开展投资并购项目拓展工作,包括项目收集、筛选、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论证、协议谈判、内外部对接、决策审批文件编制等。
(2)开展资本运作相关工作。一是根据集团战略及发展需求,制定年度资本运作计划;二是根据资本运作计划,展开相关工作,包括投资及设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公募REITs 等。
(3)统筹管理集团投资并购工作。根据集团战略及整体投资计划,统筹管理集团投资并购工作,定期督办,并根据项目需要协调配合并提供专业支持。
(4)开展相关行业研究工作。关注市场动态及政策导向,分析发展趋势,研究具备潜在投资机会的行业,对集团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提出专业性建议。
(5)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企业管理部(业务协同办公室)
(1)经营计划及经营活动管理。组织编制集团三年及年度经营计划;指导、督促业务板块及直管企业制定三年及年度经营计划;监控集团经营计划的执行,了解、分析各业务板块及直管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定期评价,并对附属公司上报的经营活动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提供必要支持;牵头组织计划委工作开展。
(2)业务板块及直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订、优化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制订并负责下达年度经营责任书;跟踪分析业务板块及直管企业业绩考核指标完成进度;负责考核业务板块及直管企业任期和年度业绩指标完成结果;负责考核委相关工作开展。
(3)集团管控。负责牵头集团管控制度建设、执行检查和优化;负责集团管控架构的相应调整;负责集团管控中涉及法人治理相关事项审核;负责各业务板块对板块内公司重要管控制度的备案与执行检查。
(4)产权管理。制订产权管理、产权变动管理的制度;负责集团产权架构的相
应调整;负责集团总部所持产权变动项目的前期调研、分析、论证和实施;组织审核业务板块及直管企业上报的产权变动方案;负责产权登记及产权变动信息的定期更新。
(5)创新管理。负责建立创新管理体系,制订创新管理相关制度;统筹开展集团自主创新项目孵化、申报、奖励等相关工作。
(6)业务协同。负责制订业务协同相关制度、细则、指引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处理业务协同方面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集团联合营销和对外协同拓展业务(含部分品牌营销推广工作);牵头组织协同委工作开展。
(7)综合管理。按国资委要求,负责集团与业务管理相关的通知下达及材料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业务方面的调研及考察等相关工作。
(8)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审计部
(1)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基本审计制度、审计程序、审计标准和审计报告规范,并组织落实。
(2)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制定集团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集团及附属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和工程竣工结算及内控审计工作,跟进审计整改事项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及附属公司高管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负责投资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负责集团及附属公司的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配合投资部完成集团年度综合投资后评价报告,并按《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时上报国资委。
(4)配合外部机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协调和配合国资委、国家审计机关等政府审计,以及上级单位等审计检查工作。
(5)审计整改。督促落实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核实整改完成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6)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完成公司要求的其他专项审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7)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公司秘书部(董事会办公室)
(1)董事会日常工作。通过协助董事会主席设定议程、草拟文件并向董事会和其委员会提交文件,确保董事会、执董会和其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并就董事会工作流程提出建议,确保董事会能遵照执行;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董会的有关组织和文件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上述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密切关注所有可能影响公司营运的法例、法规和关于公司管治的最新进展,并确保董事会能够获得关于这方面的全面报告及在制定决策时将其纳入考虑范围内;持续向董事会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管理层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安排合适的培训。
(2)收购、出售等交易事项涉及的公司秘书工作。确保公司收购、出售事项及其他交易符合上市规则与相关法规的要求,负责处理、审阅交易涉及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提出修改建议;统筹、编制收购、交易事项涉及的公告、通函及其他文件,确保该等事项履行公司适用的执董会、董事会、股东会等审批流程。
(3)公司年报、中报等文件的编制。负责按上市规则与法规要求统筹及编制公司年报、中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通函及其他文件。
(4)负责公司网站中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并审核网站其他内容,以确保网站发布的消息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
(5)为董事提供履职支持,并做好履职记录。
(6)对口统筹与国资委股东事务的沟通职能。
(7)负责公司证券事务;负责香港及境外公司注册、登记、变更有关法律事务和手续办理。
(8)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投资者关系部
(1)资本市场关系管理。负责股东以及潜在投资者、券商分析师的联络与沟通,准确传递公司信息;通过与券商的定期会议等形式,宣传集团的业务情况,维护资本市场对集团的关注度,争取券商等机构发布公司的研究报告;
(2)推介活动管理。负责公司年度业绩、中期业绩的推介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公司境内、境外路演活动;做好资本市场推介工作,积极沟通争取参加各大券商安排的境内、境外投资者推介会。
(3)资本市场信息分析。监测、收集和分析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相关动态信息;监控资本市场对公司有不良影响的信息,及时开展危机防范与舆情管理相关工作。
(4)财经媒体公关活动。定期更新公司对外宣传资料;定时保持和财经媒体的持续沟通和互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配合提高公司的曝光率;筹划财经公关宣传及财经新闻推广活动。
(5)继续做好集团市值管理工作,实施与投资者关系相关的“影响力经营管理”工作。
(6)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风险管理部
(1)建立健全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程序、风险管理标准规范,以及内部法务管理制度、程序、标准和报告规范,并组织实施。
(2)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核集团总部内部控制流程的建设、设置及执行情况,评价内控和风险管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负责编制集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跟进评估报告整改事项的落实。汇总分析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信息,监控总部及附属公司重大风险。
(3)投资项目审核及投资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完善。对投资部及附属公司提交的投资并购项目(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慎研究和论证,提出立项和投资决策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安排,执行投资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并不断完善。
(4)法律事务管理。负责集团总部重要规章制度及重大经济活动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修订,起草审核集团重大合同。参与集团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负责集团系统内重大经济诉讼事务的管理及指导工作。负责集团外聘法律顾问(包括各类产权变动项目、投融资项目的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评估工作,并协助开展工作。负责集团法务系统的管理,监控总部及
附属公司重大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5)资产评估管理。负责集团总部及附属公司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选聘和管理,负责集团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工作(包括对评估程序及资产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
(6)负责对集团中介库进行动态管理及评价。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信息工程部
(1)制订信息化(智慧化)发展战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化(智慧化)的政策和要求,结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负责制订落实集团信息化(智慧化)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行动计划;督导附属公司信息化(智慧化)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统筹“智慧园区”建设。
(2)编制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负责编制集团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制度和规定;制订集团信息化(智慧化)标准规范;督导附属公司关于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3)开展信息化(智慧化)规划设计。负责编制落实集团信息化(智慧化)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负责集团范围信息化(智慧化)项目的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等工作;督导审核附属公司的信息化(智慧化)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4)实施信息化(智慧化)项目。负责集团信息化(智慧化)建设项目管理,包括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验收、培训、交付和持续优化等。
(5)开展信息化(智慧化)系统运维和网络安全管理。负责集团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负责集团总部办公信息化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网安部门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政策和要求;制订集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集团网络安全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监督附属公司排查和整改网络安全漏洞;负责集团总部信息资产及软件正版化管理,督导附属公司的软件正版化管理。
(6)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工程监管中心(安全生产办公室)
(1)工程管理。督促指导附属公司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对项目工可报告技术风险评估监管、对项目方案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备案审查和督导、对重大项目招标方案及招投标文件事前报备管理、对重大变更实行事前报备管理及集团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对交工及竣工验收进行审核、对竣工验收报告实行备案制管理;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现场进行飞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合同履行及项目现场管理职责落实等情况;负责组织进行集团重大项目过程审计;负责集团工程评定标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欠薪问题进行督导。
(2)资源性资产租赁和招标采购监管。制订、优化资源性资产租赁和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负责资源性资产台账和备案的管理;监管附属公司资源性资产租赁工作开展情况;统筹管理集团资源性资产集中公开租赁工作;统一监管集团货物和服务的招标和集中采购,指导和监督附属公司开展阳光采购平台采购工作。
(3)安全生产管理。制订优化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检视执行情况;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附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四不二直”第三方飞行检查;协调处理解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负责集团安委办日常工作。
(4)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智冷事业部
(1)相关战略制订及行业研究。负责制订智慧仓和冷链的发展战略、实施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并统筹战略的落地;负责对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跟踪调研,不定期向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
(2)相关制度建设及实施。负责建立智慧仓、冷链业务相关的投资、激励、扶持、考核、容错等管理制度,并结合具体项目跟进落实相关制度情况。
(3)为附属公司相关项目拓展提供支持。积极介入附属公司智慧仓及冷链项目的前期调研、客户访谈、方案规划、设备招标、可行性论证、交易设计、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为附属公司提供服务和支持,协同集团内相关的客户、资金、业务等资源,提高项目的可行性与审批效率。
(4)统筹相关项目的申报。作为统一接口,负责统筹集团内智慧仓及冷链项目
的备案、投资申报、奖励与扶持申报、容错申报等事务;做好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跟进内部流程的协调;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与对接,争取政策支持。
(5)相关项目的投资并购。寻求智慧物流、智慧仓、冷链上下游等企业的投资并购机会,牵头投资并购方案的设计及实施,协同集团其他部门积极推进项目的审批与落地。
(6)相关项目的投后管理。从业务线条统筹角度,对集团已投的智慧仓及冷链项目、参股或控股的相关企业进行投后管理,做好资源协同、标准化建设、业务宣传、品牌建设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积极推动项目发展和战略落地。
(7)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机构及各组织机构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公司细则》规定的职权、相应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独立、有效地运行,未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为了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发行人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设立及经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促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并在经营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1、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设立及经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主要会计政策》、《资金管理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附属公司财务总监管理规定》等进行财务管理。此等制度是公司各项财务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从制度上完善和加强了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资金计划、账户、收款、内部调拨、付款审批的管理等,从根本上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了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同时,公司着力加强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财务核算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2、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的项目投资行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提高投资决策效率、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规定》、《业务板块及附属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从投资立项、评审、实施到后期跟踪管理的一整套规范运作体系。《投资管理规定》规定了投资项目的决策和管理权限、立项、评审和合同签署的管理办法、评审参照要点及审批流程、项目投资后管理和项目投资后评估。《业务板块及附属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了集团对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的考核程序、考核指标和计分方法、考核结果的运用等等。
3、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设立及经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界定,制定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对于公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事务,包括决策支持、合同管理、法律纠纷管理、外部法律顾问的聘用等进行了规定。
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设有公司秘书一职,专责为董事会提供秘书服务,保障公司运作符合香港上市公司的相关规范,提升公司管治水平。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公司披露相关事宜。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设立及经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员工聘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与终止、争议解决的具体细则,员工的入职培训、企业文化管理等方法,明确发行人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在人事、财务、业务、资产、机构、内部决策和组织架构等方面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运营。
1、资产独立
公司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完整的资产。公司目前没有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
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目前资产独立完整,独立于公司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2、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人数考核、奖惩制度、工资管理制度,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3、机构独立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4、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和安排,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实行独立核算。
5、业务经营独立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具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具有自主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xxx | xxx主席、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2020 年 5 月 |
xxx | 执行董事、总裁 | 2021 年 9 月 |
xxx | 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 | 2020 年 9 月 |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xxx |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 2020 年 9 月 |
xx | x执行董事 | 2020 年 9 月 |
xxx | 非执行董事 | 2020 年 9 月 |
xxx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 2018 年 8 月 |
xxx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 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 2020 年 6 月 |
xxx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 员 | 2020 年 6 月 |
xxx | 督察长 | 2017 年 12 月 |
革非 | 副总裁 | 2017 年 5 月 |
易爱国 | 副总裁 | 2017 年 5 月 |
xxx | 副总裁 | 2020 年 8 月 |
xxx | 副总裁 | 2021 年 3 月 |
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xxxxx,54 岁,自二零一六年六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并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由本公司总裁调任为董事会主席,亦为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xxx目前兼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x先生负责拟定本集团的整体发展策略、重要制度,监督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实施。xxx曾就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曾在工商行政管理、人事及建筑工务等政府部门任职。xxx曾任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xxx拥有三十多年镇、县、区、市政府部门及多个专业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对中国社会治理和政府运作有比较全面而深入的了解,熟悉经济管理、土地开发、建筑工程、工商行政管理、对外贸易、人事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经济管理经验。
xxxxx,51 岁,持有经济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高级会计师。xxx自二零二一年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xxx曾担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总会计师,现为副总经理。x先生目前同时担任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董事。x
xx曾任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x先生长期担任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职务,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战略管理、投资并购、资本运作等工作经验。
xxxxx,53 岁,于二零二零年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x先生目前兼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x先生持有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深圳市教育学院及于深圳市委组织部担任多个级别的领导职务。x先生曾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监事。x先生多年来从事高级人才管理工作,并在经济管理和港口行业具有丰富经验。
xxxxx,56 岁,于二零二零年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八月加入本集团任职财务总监。x先生现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xxx于一九八六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农业机械系,获工学士学位,一九九二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一九九八年毕业于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xxx曾任职于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及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以及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此外,xxx曾于湖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分行任职。x先生在企业财务、投资及管理方面均拥有丰富经验。
xx先生,58 岁,自二零一七年五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二零二零年九月获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x先生现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董事长及其若干附属公司董事。x先生自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期间担任本公司副总裁。x先生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现为中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获学士学位,并获南澳大利亚大学风险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及厦门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高级经济师。xxx曾任职于长沙铁道学院、河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等机构。x先生拥有丰富的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审计与风险管理等企业管理经验。
xxx先生,43 岁,于二零二零年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深圳
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副总裁。xxx为哲学博士,曾在深圳市政府多个部门任职,对中国政府运作和企业管理十分熟悉,并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经验。
xxxxx,64 岁,于二零一八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xxx持有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及科学博士学位,为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xxx–永亨银行工商管理教授及管理学讲座教授。x教授曾于加拿大、英格兰及新加坡等地的大学任教。xxx的主要研究及教学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和电子贸易、信息系统管理及营运管理。
xxx先生,56 岁,于二零二零年六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委员。x先生持有南京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中美嘉伦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裁、中国人民大学企业改制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客座教授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二零一三年获评为“引领管理咨询行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x先生曾先后出任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北京大成的国有企业改制部主任。x先生曾参与策划及实施全国首例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主持或参与了多家省市大型国企的改革工作、组织或参与了多家企业的业务整合、合并重组、战略咨询及管理提升等项目,参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转型期国有企业的研究项目和海外企业改制项目等课题的研究。x先生长期从事国有企业管理及改革,在公司治理、集团管控、战略转型、资本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xxxxx,58 岁,于二零二零年六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委员。xxx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澳洲xxx特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及澳洲xx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x先生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士。x先生曾任前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称欧科云链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曾担任多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及/或合资格会计师。x先生现为江西财经大学“一带一路”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研究中心之专业顾问委员会委员兼独立财务顾问与审计咨询委员会主席,x先生现亦担任酷派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x先生在公司管治、管理及财务监控方面拥有近 30 年经验。
2、高级管理人员
xxx先生,59 岁,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加入本集团,现任督察长。x先生毕业于华南农学院(现为华南农业大学),获学士学位,为高级政工师、副编审、高级企业文化师、高级企业EAP 咨询师。x先生曾先后出任深圳市xx镇、大鹏镇、平湖镇的主要领导,深圳市海天出版社总编辑,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x先生拥有丰富的政府运作和企业管理经验。
革非先生,52 岁,于二零一七年五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革先生现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革先生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系,获得学士学位。革先生于一九九零年八月入职铁道部第五工程局,一九九四年一月加入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前称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其于二零零一年十月成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其后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加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历任多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革先生拥有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土地开发、物流管理、企业管理及投资经验。
xxx先生,58 岁,于二零一七年五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x先生现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x先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铁路运输管理专业,获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易先生毕业后服务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十一年,并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加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并曾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营运管理部总经理及监事。x先生曾先后担任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南京西坝码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长职务。易先生拥有丰富的铁路、公路、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流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及企业综合管理经验。
xxxxx,48 岁,于二零二零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x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材料学院,并持有厦门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x先生曾在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其于二零零三年五月加入本集团,现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xxx曾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x先生拥有逾二十年丰富的工程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
xxxxx,47 岁,于二零二一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x先生现时亦担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x先生持有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x先生曾任职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監督管理委员会担任多个级别的管理职务,二零一六年二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行政部总经理、行政总监。x先生拥有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企业管理及行政管理经验。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且不存在公务员兼职领薪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所示: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 所持普通股数目(股) | 权益性质 | x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数目的百分比 |
xxx | 40,644 | 个人 | 0.002% |
xx | 130,315 | 个人 | 0.006% |
发行人现任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以物流业务和收费公路业务为主,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收费公路业务,两项业务分属于物流行业和高速公路行业。
1、物流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物流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服务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升级,我国物流行业规模不断增长,特别是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推动下,仓储物流行业和干线运输行业都获得了较为迅速的增长。虽然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物流行业增长速度随之放缓,但仍保持稳步增长趋势。
从物流行业环境看,随着整体经济的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在电子商务的驱动下,物流行业整体企稳向好的态势仍将持续。虽然物流需求旺盛,但竞争形势xx,随着普洛斯等国际巨头的不断扩张和以菜鸟为代表的新进入者的快速布局,激增的市场供应量导致部分地区的仓库出租率有所下滑,预计物流行业在部分区域将面临租金价格滞涨和出租率下滑的双重压力。部分区域市场由于短期内供应量大增,需一定的时间消化,使得短期竞争加剧。
盈利模式方面,物流行业的盈利模式中主要收入来源首先是库房、货场租金;其次是办公楼租金、配套设施租金、管理费和物业管理费;然后是增值服务费、设备租金等;最后是土地升值后出租或出售、税收优惠以及国家拨款获得的收益等。由此不难看出,传统的基于出租、租赁的园区盈利模式在中国还占主导地位。根据国内外运营良好的物流行业经验来看,传统盈利模式已经逐渐被服务收入替代,特别是基于信息、咨询的增值服务。中国的物流业务经营者有待进一步拓展思路,转变传统盈利模式。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信息业的复合型产业,具有跨行业、多环节的特点,加之受限于物流科技水平、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存在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等问题,因此,我国物流业较之发达国家存在成本居高不下的现象,日益成为一大制约因素。但是,越来越多的国际经验表明,通过高度信息化、高科技装备以及良好的体系建设,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对整个供应链进行无缝管理,从而达到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在此方面,可以进一步预见的是,未来我国一方面会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大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助推物流业理顺复杂多变的行业关系,另一方面我国也会继续加大对物流业的投资力度,包括信息、交通等在内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将会得以加强和完善,物流布局结构不断优化,物流企业也将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向专业化、差异化和科技化的方向发展,总之,从中长期来看,现阶段影响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将会逐步减弱甚至消失,我国物流总量仍将继续保持增长,现代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绿色物流将会迎来一个加速成长的新时期。
受疫情影响,2020 年以来,我国物流业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牢牢把握扩大内需、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创新驱动、开放型经济、节约资源和循环经
济的战略机遇,在有效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中发挥物流业更大作用,带动制造业服务化、促进城乡物流一体化发展、打造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推行绿色物流、循环物流、低碳物流,我国物流业将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物流行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的主要政策有:
表: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主要政策汇总
政策时间 | 相关文件 | 主要内容 |
2013 年 5 月 | 《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 | 各地要按照国家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规划本地区电子商务物流,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仓储用地、配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出台,推动构建与电子 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
2013 年 9 月 | 《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 | 到 2015 年,基本建立物流园区建设及管理的有关制度,初步建成一批布局合理、运营规范、具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示范园区。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国 物流园区网络体系。 |
2014 年 1 月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 强调加快发展主产区大宗农产品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产地小型农产品收集市场、 集配中心建设。 |
2014 年 9 月 | 《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 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向配送运营中心和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物流发展,鼓励仓储、配送一体化,引导仓储 企业规范开展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等。 |
2014 年 10 月 | 《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 2020 年)》 | 明确“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涉及仓储业发展的内容主要有十二个方面,包括加快现代化立体仓库、资源型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和重要商品仓储设施 建设等 |
2015 年 8 月 |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镇土地 使用税。 |
2015 年 10 月 | 《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 见》 | 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开展 智能终端、自动分拣、机械化装卸、冷 |
政策时间 | 相关文件 | 主要内容 |
链快递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实施快递 “向下、向西、向外”工程,建设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和快递末端服务平台,完善农村、西部地区服务 网络,构建覆盖国内外的快件寄递体系。 | ||
2016 年 6 月 |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 按照国家发改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未来物流业将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以融合联动为核心,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打通社会物流运输全链条,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物流产业发展空间越来越 广阔。 |
2019 年 2 月 | 《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 24 个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提出推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加强入港铁路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支持铁路专线进码头, 打通公铁水联运衔接“最后一公里”。 |
2020 年 2 月 | 《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将利好集约 高效、高端智能物流基础设施的发展。 |
2020 年 6 月 |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等六个方面意见以降低物流成本。整体看 物流行业未来的政策环境长期向好。 |
3、高速公路行业概览及发展趋势
高速公路是重要的国家资源,具有行车速度快、通行能力大、运输成本低、行车安全等特点,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作
用。
从造价看,高速公路是使用周期长、技术标准高和投资巨大的基础性设施,高速公路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保证行车速度和行车安全,高速公路的路线线形和建筑材料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在高速公路的造价中,仅材料费用就占到 40%~ 50%,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通讯监控等交通设施费用在造价中也占有很大比重。从周期看,高速公路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报期均较长。高速公路建设周期,一般为 3~5 年,有的则长达 5~8 年。建设周期长,而贷款偿还一般是依靠通行费收入或者是政府财政收入,这决定了高速公路投资回报期较长。现阶段,中国高速公路的投资回收期一般为项目建成后的 8~10 年;特许授权经营期一般为 25~30 年,具体由政
府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从收益看,高速公路收益一般都比较稳定。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各国都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确保了高速公路健康稳定的发展空间。二是高速公路使用周期长,资产折旧缓慢,维修费用不高,即使大修,亦不影响功能;三是具有稳定的营运创收体系,除了具有通行费收入外,还有服务区的维修、加油、加水、餐饮等服务项目以及广告收入;四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逐渐上升,客运、货运需求不断增长,为高速公路提供了稳定的市场增长空间,确保了通行费收入的稳定性和增长性。
相比西方发达国家的高速公路建设,中国高速公路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自 1988 年中国修建第一条沪嘉(上海—xx)xxxxxx,xx高速公路建设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88~1992 年为起步阶段,期间每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在 50~ 250 公里之间;1993~1997 年为高速公路的第一个发展高潮,期间高速公路发展有了明显的加快,年通车里程保持在 450~1,400 公里之间;1998 年至今为高速公路的大发展时期,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动下,这一阶段通车里程高速增长,由 1998 年
底的 6,258 公里发展为 2016 年底的 13.10 万公里。目前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超过美
国居世界第 1 位。
高速公路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建设成本主要包括路面材料费、征地拆迁费、人工成本和通讯监控等交通设施费等。尽管从总里程看高速公路在整个公路体系中的
占比不大,但其高成本的特性导致其在公路投资中的占比一直在 50%以上。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2020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 年全年完成公路建设投资 24,312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0%。其中,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投资 13,479 亿元,增长 17.2%;普通国省道建设完成投资 5,298 亿元,增长 7.6%;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 4,703 亿元,增长 0.8%。目前,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公路处于高投入建设期的阶段,公路行业的发展还需要大规模投资来推动。
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人流大幅度增加,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的要求日益迫切。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现有的高速公路仅能满足 30%的需求,应该说对高速公路的需求还是突出的。在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发展速度最快,同时高速公路为这些地区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十分显著。因此,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这些地区仍然是高速公路的重点需求区域。
中国高速公路的发展同世界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从高速公路密度看,目前中国高速公路密度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从连通城市看,中国目前仅连通 20 万
人以上的城镇,而美国、德国已连通国内所有 5 万人以上的城镇,日本已连通所有
10 万人以上的城镇;从便捷性和通畅性看,中国高速公路建设初期以连接主要城市为主最近几年才转向大规模跨省贯通,网络化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高速公路运输公路运输经济运行状况与宏观经济形势高度相关。2018 年,全社会完成客运量 136.72 亿人、旅客xx量 9,279.68 亿人公里,货运量 395.69 亿吨、货物xx量 71,249.21 亿吨公里,比上年分别下降 6.2%、下降 5.0%,增长 7.3%和增长 6.7%。2019 年,全社会完成营业性客运量 130.12 亿人,比上年下降 4.8%,完成旅客xx量 8,857.08 亿人公里,下降 4.6%。完成营业性货运量 343.55 亿吨,增长 4.2%,完成货物xx量 59,636.39 亿吨公里,增长 0.4%。2020 年,全社会完成营业性客运量
68.94 亿人,比上年下降 47.0%,完成旅客xx量 4641.01 亿人公里,下降 47.6%。完成营业性货运量 342.64 亿吨,比上年下降 0.3%,完成货物xx量 60171.85 亿吨公里,增长 0.9%。整体看,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导致公路行业景气度下降,但受益于私家车保有量增长和公路通车里程增长,特别是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客运量下降趋
势明显。
2005 年 1 月,中国公布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规划方案总体以“东部加密、中部成网、西部连通”为布局思路,建设“首都连接省会、省会彼此相通、连接主要地市、覆盖重要县市”的高速公路网络,要求做到东部地区平均 30 分钟上高速,中部地
区平均 1 小时上高速,西部地区平均 2 小时上高速,2020 年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 8.5
万公里,连接所有人口在 20 万以上的城市,基本形成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 网 1)。目前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公路行业处于高投入建设期的阶段,公
路行业的发展还需要大规模投资来推动,根据交通部投资计划,全国公路建设投资将优先考虑国家高速公路网、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特大城市圈、大中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省际“断头路”方面的建设。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将修订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未来的投资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尤其是西部地区将继续是拉动公路投资的主要动力。同时继续引导和鼓励民营、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规范民营和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管理。按照国务院公布的高速公路网发展规划,中国将加快国高网主骨架建设,截至目前,“十三五规划”结束之时,我国 7918 路网将基本建成,中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 15.5 万公里,超越美国跃居世界第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要打造“三张网”,一是构建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也就是以高铁、高速公路、民航等为主体,构建品质高、运行速度快的骨干网络;二是强化高效率的普通干线网,也就是以普通高等级公路、普速铁路、内河航道等为主体,形成普通干线网络;三是拓展广覆盖的基础服务网,也就是以农村公路、支线铁路等为主体的服务网络。目前,这些目标均已实现,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正在联合组织《“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将为未来高速公路行业的发展奠定政策基础。
总体来看,广东省经济实力较强,交通运输需求旺盛,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快速增长,规划发展前景广阔。广东省高速公路行业发展面临良好的外部环境。
4、高速公路行业政策
政策时间 | 相关文件 | 主要内容 |
政策时间 | 相关文件 | 主要内容 |
2010 年 11 月 26 日 | 《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 号) | 将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并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公司全部高速公路项目均执行此政策,对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该政策对公司高速公路的 营运收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
2011 年 6 月 10 日 | 《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 费行为。 |
2012 年 6 月 1 日 | 《关于实施统一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广东省物价局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根据广东省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及后续安排,2012 年 6 月 1 日起,广东省按照统一的收费费率、收费系数、匝道长度计算方式和取整原则,对省内所有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统一收费标准,并于其后针对因实施上述方案而提高收费 额的情况进行了后续调整。 |
2012 年 8 月 | 《国务院关于批准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12]37 号) | 通知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期间 7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高速通行费。该通知旨在减轻民众过路负 担,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 |
2014 年 12 月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 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多元化的出行需求,按照使用者付费、债务风险可控等原则,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机制。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 平等挂钩。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 |
2015 年 6 月 |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 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 | 管理规定对经营性公路的招投标以及建 设相关的事项作了规定 |
2019 年 5 月 |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 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行业新标准 |
政策时间 | 相关文件 | 主要内容 |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核载 8 人和9 人客车由原2 类客车降为1类微小型客车,货车由计重收费转为按 车型收费。 |
1、发行人在物流行业的行业地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沈阳、无锡、武汉、天津、石家庄、长沙、南昌、合肥、宁波、杭州、成都、贵州、昆山、重庆、郑州、西安、句容、义乌、昆明、济南及徐州等共 28 个主要物流节点城市签署了“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投
资协议,涉及规划土地面积约 778 万平方米,其中已获取土地面积约 524 万平方米。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共有 20 个综合物流港项目投入运营,经营面积约 199 万平方米,综合物流港项目的综合出租率约 91%,整体出租情况良好。
港口业务方面,南京西坝码头共建设 1 座 5 万吨及 4 座 7 万吨级通用散货码头,
合计占地 40 万平方米的堆场,可实现卸船、装船、过驳、装火车、装汽车等多项服务功能,2020 年完成吞吐量 3,593 万吨。
综合来看,发行人的物流业务立足深圳,布局全国,在全国物流市场占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2、发行人在高速公路行业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下属的深圳高速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收费公路的经营和投资,立足于深圳本地,积极巩固在深圳本地市场的竞争优势。公司投资的收费公路项目绝大部分在深圳地区,连接了深圳的主要港口、机场、海关和工业区,在深圳市内形成了完整的公路网;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深圳高速在巩固深圳市场控制力的同时努力提升在广东省及全国公路的市场份额,公司近几年也一直在省内、外开拓投资新项目,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深圳高速经营、投资的高速公路里程,由成立初期的约 11 公里发展到目前的约
629 公里。公司在壮大企业自身资产和盈利规模的同时,也为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深圳地区、广东省其他地区及中
国其他省份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的收费里程分别约为 174 公里、268 公里及 187
公里。该等公路线位优势突出,是国家或广东省干线公路网的组成部分,不仅连接了深圳的主要港口、机场、海关和工业区,还构筑了连接深港两地以及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公路主通道,是全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的重要基础设施。自公司成立以来,所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已为往来车辆提供了超过 10 亿次的通行服务,为满足地方交通需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发行人在物流行业的竞争优势
作为深圳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发行人多年来业务集中于广深地区的物流及基础设施业务。依靠深圳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多年的精耕细作,发行人积累了如下优势:
(1)政策优势
发行人是深圳市国资委旗下的重要平台公司,肩负着深圳地区及全国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设施建设的重任。多年来,公司的物流园业务和港口业务得到了深圳市政府和各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综合物流港项目更是与数十余个主要物流节点城市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
(2)行业优势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和建设生态xx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国务院于 2014 年编制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为物流行业的发展做出了方向指引。各地方,各级政府也都高度重视物流行业的发展,公司作为物流服务企业,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
(3)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健
公司立足于既往的物流行业发展战略,制订了新的“十四五战略规划”,以城市综合物流港为核心,规划、布局、建设、运营全国物流节点网络;以“产融网”结合为手段,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以物流、收费公路为主业支撑,做大做强物流业务、稳健拓展收费公路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不断积累长效优质资产;由单一的重资产为主向轻重并举转型,力争在规划期内把握发展的历史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企业
战略。公司下属各项业务近年来运营情况稳定,各项财务指标表现良好。特别是高速公路收费业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入。
(4)发展前景良好
公司利用多年来深耕物流行业的产业资源及丰富经验,结合金融资本,创造增值服务新空间,以期对现有物流业务形成有力支撑。面对“互联网+”等新的商业思维对传统产业的冲击,公司于 2017 年合资成立了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形成了由物流产业基金、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组成的物流金融业务板块,积极探索物流金融增值业务模式,开发了鹏海运鹏易宝和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与公司物流主业形成良好协同。
(5)公司治理情况良好
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公司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运营能力的建设。公司设立了完整的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治理架构,根据附属企业的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成熟度、企业发展阶段的需要,明确了总部作为投资、融资、决策、后台支持中心的核心职能定位。根据公司战略型管控模式需要,对附属企业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管理、薪酬管理、产权结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控制、支持和引导,确保了附属企业按照本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开展重大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战略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公司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的努力得到了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各方肯定,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荣获由香港会计师公会主办的《2015 年度最佳企业管治资料披露大奖》 “H 股公司与其他中国内组别”金奖。
2、发行人在高速公路行业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发行人下属的主要收费公路业务由深圳高速管理,目前大部分收费高速公路位于深圳地区。深圳作为香港与珠江三角洲经济交流的纽带,是国内最大的陆路口岸城市,拥有吞吐量为全世界第四大的集装箱港口。为加强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深港西部通道已正式建成通车。
未来,随着香港、珠三角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交流的日益密切,货运量和客
运量将稳步增长,对深圳地区交通运输能力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深圳高速作为深圳地区高速公路行业的龙头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深圳高速在深圳地区外的收费高速公路分布在广东省内、湖北、湖南等地区,高速公路基本布局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并连接了武汉、长沙、广州等《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要节点,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
(2)政府支持
发行人下属的深圳高速承担了深圳市主要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在深圳高速发展的各个关键阶段,深圳市政府在项目资源、政府财政补贴、税收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与积极长期的支持。深圳高速在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保持了较高的独立性,政府对此给与了充分的理解与支持。
此外,深圳市政府在积极推进公路代建制,深圳高速利用自身公路建设管理经营的优势,获得了深圳市政府多个公路项目的代建合同,使深圳高速的委托管理业务获得较快的发展。
(3)公路管理经验丰富
发行人下属的深圳高速自 1996 年 12 月上市以来,一直坚持以收费公路为主业的发展战略,在深圳市乃至广东省投资建设了多条高速公路,在公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保持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良好的融资平台
发行人下属的深圳高速拥有良好的信用,长期以来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银行间接融资的渠道通畅;深圳高速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具备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良好平台。良好的融资平台为深圳高速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5)高速公路资产优良、效益良好
发行人经营和投资的主要公路项目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保证了发行人收费公路业务板块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发行人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主要战略区域,通过投资建设、并购重组与整合,重点介入城市综合物流港及收费公路等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构建起以现代物流、收费公路为核心的「2+X」产业格局。经过多年发展,业务领域已拓展至物流产业投资与经营、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以及相关土地综合开发、环保产业投资与运营等多个细分市场。整体来看,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划分为收费公路业务和物流业务两个板块。
发行人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以及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人员、资金和设备。公司收费公路业务板块各项路产的特许经营权期限等情况见本节“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部分。
2、公司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及盈利情况
单位:千港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营业收入 | 7,287,183 | 19,452,409 | 16,820,326 | 11,581,036 |
营业成本 | (4,696,598) | (12,990,147) | (10,121,072) | (7,005,626) |
毛利 | 2,590,585 | 6,462,262 | 6,699,254 | 4,575,410 |
年/期内纯利 | 1,888,818 | 6,038,627 | 7,109,541 | 6,526,697 |
年/期xxxx | 25.92 | 31.04 | 42.27 | 56.36 |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1,581,036 千港元、
16,820,326 千港元、19,452,409 千港元和 7,287,183 千港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业务增长带来营业收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年/ 期内纯利分别为 6,526,697 千港元、7,109,541 千港元、6,038,627 千港元和 1,888,818 千港元,年/期内盈利率分别为 56.36%、42.27%、31.04%和 25.92%。发行人 2018 年盈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当年非经常性损益造成,即南光等四条收费公路的处置收益等。2020 年发行人盈利率为 31.04%,盈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联营公司
深圳航空受疫情影响出现巨额亏损,发行人应占联营公司收益发生重大亏损。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港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 | 5,063,290 | 69.48 | 11,505,091 | 59.14 | 8,975,550 | 53.36 | 8,803,353 | 76.02 |
物流业务 | 2,223,893 | 30.52 | 7,947,318 | 40.86 | 7,844,776 | 46.64 | 2,777,683 | 23.98 |
合计 | 7,287,183 | 100.00 | 19,452,409 | 100.00 | 16,820,326 | 100.00 | 11,581,036 | 100.00 |
发行人的收入来源主要由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收入,以及物流业务收入组成。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以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收入为主,该项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较大,且为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该项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76.02%、53.36%、59.14%和 69.48%。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千港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 | 2,910,477 | 61.93 | 8,335,883 | 63.91 | 5,829,771 | 57.45 | 4,799,876 | 68.51 |
物流业务 | 1,789,472 | 38.07 | 4,706,957 | 36.09 | 4,318,584 | 42.55 | 2,205,750 | 31.49 |
合计 | 4,699,949 | 100.00 | 13,042,840 | 100.00 | 10,148,355 | 100.00 | 7,005,626 | 100.00 |
与收入相匹配,发行人的营业成本同样以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成本为主,且在营业成本中的比重相对稳定。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收费公路及环保
业务成本分别是 4,799,876 千港元、5,829,771 千港元、8,335,883 千港元和 2,910,477
千港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成本的 68.51%、57.45%、63.91%和 61.93%。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毛利构成及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2: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千港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
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 | 2,152,813 | 42.52 | 3,169,208 | 27.55 | 3,145,779 | 35.05 | 4,003,477 | 45.48 |
物流业务 | 434,421 | 19.53 | 3,240,361 | 40.77 | 3,526,192 | 44.95 | 571,933 | 20.59 |
合计 | 2,587,234 | 35.50 | 6,409,569 | 32.95 | 6,671,971 | 39.67 | 4,575,410 | 39.51 |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仍然以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毛利为主,与营业收入相对应。2018-2020 年度及2021 年1-6 月,发行人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毛利分别是4,003,477千港元、3,145,779 千港元、3,169,208 千港元及 2,152,813 千港元。2020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 2020 年受疫情影响,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导致营业收入增长不及预期,但收费公路营业成本增加较快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总体毛利率分别为 39.51%、39.67%、32.95%和 35.50%,随着疫情影响逐步减弱,最近一期发行人毛利率水平呈现反弹趋势。
由于发行人的业务特性,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和物流业务均以零散客户为主,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单一客户或供应商过度依赖的情形。
3、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公司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主要战略区域,通过投资并购、重组与整合,重点介入城市综合物流港及收费公路等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经营,在此基础上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及信息技术向客户提供高端物流增值服务。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划分为物流业务和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两大业务板块。
(1)物流业务
发行人物流业务主要包括物流园、物流服务、港口及相关服务和物流园转型升级等业务。
2 由于发行人集团总部主要承担企业管理的职能,以及负责发行人集团的投资与融资活动,多为一次性和非经常性经营活动,因此此处业务结构分析未包括集团本部的收益。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港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物流园 | 611,256 | 27.49 | 886,948 | 11.16 | 832,626 | 10.61 | 657,696 | 23.68 |
物流服务 | 553,135 | 24.87 | 952,225 | 11.98 | 878,422 | 11.20 | 801,530 | 28.86 |
港口及相关服务 | 1,059,502 | 47.64 | 1,411,195 | 17.76 | 1,564,412 | 19.94 | 1,318,457 | 47.47 |
物流园转型升级 | - | - | 4,696,950 | 59.10 | 4,569,316 | 58.25 | - | - |
合计 | 2,223,893 | 100.00 | 7,947,318 | 100.00 | 7,844,776 | 100.00 | 2,777,683 | 100.00 |
公司物流园的商业模式是以城际货运物流中心为核心,具备仓储、分拨转运、生鲜冷链中心、电商交易中心等功能,并提供商业及金融增值服务,为众多电商、快运快递公司、生产商及制造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全
国共 30 个物流节点城市实现布局,管理及经营共 26 个物流项目,拥有及规划的土地
面积合共约 750 万平方米,当中已获取的土地面积约 507 万平方米,运营面积约 278万平方米。受益于市场对现代化优质物流设施需求及有效市场推广,公司各项目出租情况较理想,综合出租率达 92%。
发行人具有多年物流园开发、经营和管理经验。自 2013 年以来,公司全面启动“综合物流港”发展战略,打造以“规模化物流园区网络+综合物流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智慧物流平台。公司持续致力于打造规模化物流园区网络,通过自建、收购等方式不断夯实物流资产及扩大经营规模,增加物流市场份额。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全国共 28 个(不包括深圳市及物流园管理输出项目)物流节点城市实现综合物流港布局,并已与相关政府部门签署投资协议,涉及规划用地面积共计约 714 万平方米。2020 年,公司重点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加大项目搜寻力度,聚焦中心城市的网点布局。2020 年,公司先后完成了郑州二七、株洲、淮安、金华等综合物流港项目的投资计划;此外,昆明、西安、义乌一期等项目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营,综合物流港运营面积较 2019 年增加约
55 万平方米。2021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以总金额约人民币 16 亿元收购位于上海、
天津、重庆三个核心城市的物流高标仓项目,该项目收购为发行人贡献约 29.7 万平
方米的土地面积及约 24.6 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迅速扩大发行人在全国范围的物流园区经营面积,加快在核心城市“一城多园”的布局。发行人同时也在全国多个地区寻求新的物流园投资机会,物流园布局的持续扩张,将夯实公司成熟物流园区的资产储备,为未来实现资产证券化奠定基础。发行人在持续拓展综合物流港新项目的同时,亦稳步推进在建及筹建中的项目,以确保工程进度符合预期。2021 年上半年,位于南通、徐州等综合物流港项目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营,新增运营面积约 20 万平方米。此外,杭州二期、成都青白江、武汉xx、郑州二七、无锡江阴、义乌二期等项目已按规划开展工程建设工作,部分项目预计于 2021 年下半年及 2022 年陆续竣工并投入运营。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全国共 30 个物流节点城市实现布局,管理及经营
共 26 个物流项目,拥有及规划的土地面积合共约 750 万平方米,当中已获取的土地
面积约 507 万平方米,运营面积约 278 万平方米。受益于市场对现代化优质物流设施需求及有效市场推广,公司各项目出租情况较理想,综合出租率达 92%。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物流项目的详情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物流项目详情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名称 | 位置 | 土地面积/规划土地面积 | 已获取土地面积 | 已投入运营面积 | 首期项目投入运营/预计投入 运营时间 | |
深圳物流园 | 华南物流园 | 深圳龙华物流园区 | 57.8 | 57.8 | 29.0 | 2003 |
岳阳智慧商贸物流园(物 流园管理输出项目) | 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1 | 2020.10 | |
西部物流园 |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1 | 2003 | |
深国际康淮电商中心(以 租赁方式经营)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 道平安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3.8 | 2018.01 | |
xx项目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 道黎光村 | 4.5 | 4.5 | – | 2023 | |
小计 | 62.3 | 62.3 | 59.0 | - |
项目名称 | 位置 | 土地面积/规划土地面积 | 已获取土地面积 | 已投入运营面积 | 首期项目投入运营/预计投入 运营时间 | |
综合物流港 | 贵州综合物流港 | 贵州双龙现代服务业 集聚区 | 34.8 | 35.0 | 14.8 | 2018.05 |
重庆综合物流港 | 重庆市xx区双福新 区 | 15.7 | 10.4 | 5.8 | 2019.12 | |
昆明综合物流港 | 昆明市xxx风景名 胜区 | 17.2 | 17.2 | 12.1 | 2020.01 | |
成都青白江综合物流港 | 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 铁路物流港 | 12.9 | 12.5 | – | 2021.10 | |
成都新津综合物流港 | 成都市天府新区新津 物流园区 | 17.3 | – | – | 2023.12 | |
武汉东西湖综合物流港 | 武汉市东西湖区 | 13.3 | 12.6 | 6.7 | 2016.10 | |
武汉xx综合物流港 | 武汉市xx区常福物 流园 | 26.7 | 12.9 | – | 2022.03 | |
南昌综合物流港 | 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 开发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1 | 2017.06 | |
长沙综合物流港 | 长沙市xx经济开发 区 | 34.7 | 29.8 | 8.5 | 2018.10 | |
株洲综合物流港 |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 12.6 | – | – | 2023.12 | |
杭州综合物流港 | 杭州市杭州大江东产 业集聚区 | 42.7 | 42.7 | 20.7 | 2017.11 | |
宁波综合物流港 | 宁波市宁南贸易物流 园 | 19.4 | 9.2 | 6.0 | 2018.10 | |
义乌综合物流港 | 金华市义乌稠城街道 下辖云溪村 | 44.0 | 41.7 | 24.6 | 2020.12 | |
无锡综合物流港 | 无锡市惠山区 | 34.7 | 24.6 | 12.5 | 2017.10 | |
江阴综合物流港 | 无锡市江阴临港经济 技术开发区 | 13.3 | 13.3 | – | 2023.08 | |
昆山综合物流港 | 苏州市昆山陆家镇 | 11.7 | 11.7 | 8.5 | 2016.06 | |
合肥综合物流港 | 合肥市肥东县安徽合 肥商贸物流开发区 | 13.8 | 13.5 | 9.9 | 2016.10 | |
句容综合物流港 | 句容市北部新城区域 | 40.0 | 13.1 | – | 2023.12 | |
徐州综合物流港 | 徐州市徐州国家xx 技术产业开发区 | 14.0 | 13.3 | 7.6 | 2021.04 | |
南通综合物流港 | 南通市海门工业园区 | 15.2 | 15.2 | 12.5 | 2021.01 | |
上海青浦综合物流港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 | 2.3 | 2.3 | 3.1 | 2019.09 | |
淮安综合物流港 | 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 开发区 | 11.1 | – | – | 2023.12 | |
金华综合物流港 | 金华市金华经济技术 | 13.6 | – | – | 2024.05 |
项目名称 | 位置 | 土地面积/规划土地面积 | 已获取土地面积 | 已投入运营面积 | 首期项目投入运营/预计投入 运营时间 | |
开发区 | ||||||
苏州相城综合物流港 |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 国际物流园 | 3.3 | 3.3 | 2.0 | 2020.12 | |
沈阳综合物流港 | 沈阳市于洪区沈阳国 际物流港 | 70.0 | 24.1 | 26.4 | 2016.04 | |
石家庄综合物流港 | 石家庄市正定县 | 46.7 | 33.5 | 6.4 | 2017.07 | |
西安综合物流港 | 西安市西安国家民用 航天产业基地 | 12.0 | 12.0 | 9.3 | 2020.08 | |
济南章丘综合物流港 | 济南市章丘区 | 18.0 | – | – | 2023.12 | |
天津中隆综合物流港 | 天津市天津开发区西 区 | 6.0 | 6.0 | 3.2 | 2019.01 | |
郑州综合物流港 | 郑州市郑州经济开发 区郑州国际物流园 | 26.7 | – | – | 2023.12 | |
郑州二七综合物流港 |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 业集聚区 | 10.9 | 10.9 | – | 2022.11 | |
山东北明全程物流园 | 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 开发区 | 7.0 | 7.0 | 3.7 | 2008 | |
湛江综合物流港 | 湛江市麻章区 | 20.0 | 11.0 | – | 2023.06 | |
中山火炬综合物流港 | 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技 术产业开发区 | 5.7 | 5.7 | 5.8 | 2019.09 | |
小计 | 687.3 | 444.5 | 219.2 | - | ||
合计 | 749.6 | 506.8 | 278.2 | - |
注:
(1)预期投入运营时间为根据进度作出的估计时间;
(2)岳阳智慧商贸物流园为华南物流园的物流园管理输出项目;
(3)西部物流园原拥有的土地已按前海项目的土地整备协议条款移交予前海管理局;
(4)山东北明全程物流园已投入运营面积包含以租赁方式经营的面积约1万平方米;
(5)南昌综合物流港是由本集团占有40%实际权益的合营企业深石(深圳)智慧物流基础设施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综合物流港项目公司。
深圳是发行人物流主业发展大本营,公司顺应行业和城市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深圳物流园区的业态变革和升级,于深圳地区物流行业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在深圳管理及/或经营共 3 个物流项目,目前正在建设
1 个物流项目即xx项目。公司在深圳市拥有的物流项目土地面积合计约 62 万平方
x,运营面积约 54 万平方米,已运营项目的综合出租率约 98%。
物流服务方面,发行人在物流网络布局的基础上,通过优质轻资产项目投资与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公司轻重并举升级发展并积极探索物流增值服务,包括与恒大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为其提供全面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与DHL 合作为华为提供智能仓建设及运营服务;开展烟台至大连航线甩挂接驳项目;以及开发覆盖深圳港的海运无纸化项目以及拓展广州南沙、天津等海运港口业务服务等。2020 年,与百世物流合作开展干线运输业务,共规划 58 条线路,目前已有 39 条投入运营。同时,为推动轻重并举的发展模式,延伸物流产业链,发行人布局物流金融领域,探索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物流金融服务模式,开发了鹏易宝、叉车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与本集团物流主业形成良好协同。
发行人积极探索开展智慧仓业务并于 2019 年年底确立智慧仓业务发展子战略,积极尝试在园区内打造智能仓展示试点项目,并有序推进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的投资并购。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建及已投入运营的智慧仓面积约 11 万平方米。其中,杭州综合物流港项目成功引入如涵控股,通过应用鲸仓科技拣选蜘蛛技术
(PSS),使原有仓库空间利用率提升 6 倍;华南物流园原有客户八达仓物流升级改
造智慧仓,改造后 1 万平方米的仓库面积即可满足原 2 万平方米的库位需求;石家庄
项目成功引入上海医药,为其订制开发的医药智慧仓约 1.1 万平方米已正式投入使用,
另有在建医药仓面积约 1.4 万平方米。同时,发行人也加速优化产业结构,结合市场
需求,积极发展冷链业务。目前,在建冷库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其中约 10 万平方米位于深圳地区。
投资并购方面,发行人已有多个储备项目正在推进,完成了对行业领先的智能仓系统集成企业湖北普罗劳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投资,实现了本集团在智能物流领域股权投资的第一步,为未来智慧仓业务拓展打下坚实基础。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就入股中通服签订增资协议,将成为中通服第三大股东。中通服为中国通信行业唯一一家 5A 级综合型物流企业,发行人与中通服的合作,不仅可以协同与对接物流仓储网络,还将在信息通信、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领域携手拓展高端物流增值服务,
全方位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港口业务方面,南京西坝码头共建设 1 座 5 万吨及 4 座 7 万吨级通用散货码头,
及占地 40 万平方米的堆场,可实现卸船、装船、过驳、装火车、装汽车等多项服务
功能。2018 年度,共有 930 艘海轮停泊南京西坝码头,完成吞吐量 4,430 万吨;2019
年度,共有 748 艘海轮停泊南京西坝码头,完成吞吐量 4,318 万吨。2020 年度,受疫
情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港口业务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共有 448 艘海轮停泊南京西坝码头,完成吞吐量 3,593 万吨,吞吐量同比下降 16.79%。2021 年上半年,共 251 艘海轮停泊南京西坝码头,完成吞吐量 1,991 万吨,同比增长 14.4%,随着疫情的影响逐步减弱,发行人港口业务呈现反弹趋势。此外,发行人积极拓展新业务并优化港口业务结构,充分发挥水铁联运集疏运功能,探索开展 “水转铁”业务。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南京西坝码头的经营情况
单位:千港元,万吨
项目 | 2021 年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港口收入 | 1,059,502 | 1,411,195 | 1,564,412 | 1,318,457 |
停泊船舶 | 251 | 448 | 748 | 930 |
完成吞吐量 | 1,991 | 3,593 | 4,318 | 4,430 |
其中:煤炭吞吐量 | 1,811 | 3,454 | 4,026 | 4,110 |
石油焦吞吐量 | 180 | 139 | 292 | 320 |
尽管面对诸多挑战,南京西坝码头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挖潜增效,优化产业布局;疫情期间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保障码头业务正常运转以降低疫情对客户的影响。此外,积极推进一期扩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并优化业务结构及拓展铁路“散改集”业务,码头业务量继续稳居沿江同行之首。同时,依托码头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配煤、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服务等增值业务。2020 年成功拓展江苏南热发电的管理输出项目。
为配合南京市重点工程项目仙新路过江信道的建设需要,公司在 2020 年完成南
京西坝码头二期项目第二阶段的资产移交并顺利签订二期项目返租协议。此外,南京西坝码头正通过加快对一期码头智能化改造和堆场的扩能建设,提高一期项目装卸能力;同时积极拓展具备战略价值的投资项目,其中“深国际•丰城水铁联运物流基地”项目正有序推进并已于 2020 年 7 月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目前,发行人持续推进优质港口项目的拓展工作,2020 年,项目拓展取得新突破,成功拓展靖江、沈丘、丰城 3 个港口项目。其中,丰城尚庄项目已于 2020 年 12月底开工建设,公司持有丰城尚庄项目公司 20%的股份。
靖江项目也有序推进,2020 年 12 月公司与靖江市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目前正在推进报批手续,计划于 2022 年内开工建设。靖江港项目岸线长度 713 米,规划
建设 3 个 5 万吨级泊位及 5 个 1,000 吨级泊位,未来将打造为长江下游煤炭物流集散
加工中心、煤炭综合交易中心,建成后可实现年吞吐量 3,480 万吨的生产能力。靖江项目将有效承接南京西坝码头二期项目功能和客户资源,并与一期项目形成良性互动,对港口板块在货种补充、货源结构调整等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2021 年初,公司与沈丘县政府、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就沈丘港口物流园的码头项目签订合作协议。沈丘港项目岸线长度 1,024 米,规划建设 16
个 1,000 吨级泊位,该项目依托安阳钢铁集团的腹地优势形成喂给网络,建成后可实
现年吞吐量 1,500 万吨的生产能力。
发行人物流园转型升级业务主要为前海项目、梅林关项目、贵龙土地开发项目和华南物流园转型升级项目。
1)前海项目
按照发行人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就公司于前海所拥有的全部五宗面积合计约 38 万平方米土地(前海项目)签订的土地整备协议书(土地整备协议),发行人享有在前海区域的土地补偿价值总额为人民币 83.73 亿元。
发行人与前海管理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就前海项目的整备工作保持着良好的协调沟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就前海剩余的土地整备补偿与前海管理局签
订前海三期项目三块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面积共约 4.12 万平方米。前海三期项目为土地整备协议中的置换用地,发行人通过等价置换土地的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无需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合计约人民币 36.52 亿元予前海管理局,
为发行人带来税前收益约人民币 35.51 亿元(约港币 40.94 亿元)。
前海土地整备历时多年,签订前海三期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标志着公司前海项目土地整备工作圆满完成。通过前海土地整备,发行人获取了新规划条件下的土地面积合计约 12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9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 19 万平
方米,公寓建筑面积 2.5 万平方米,均可销售)。随着置换用地逐步开发投放市场,将逐步推动公司物流产业相关的土地综合开发和发展,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本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前海首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1 万平方米,包括住宅项目 5.1 万平方米,办公项
目 3.5 万平方米及商业项目 2.5 万平方米。前海首期项目中,发行人与深业置地有限
公司共同开发的住宅项目颐湾府已于 2021 年 6 月完成交付。办公项目方面,发行人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赛迪研究院”)共同建设开发并定位为前海“一带一路”信息港,项目已被纳入《深圳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2021 年)》。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取得竣工备案回执,招商运营工作有
序开展。截至 2021 年 8 月初,已签约租赁面积达 8,000 平方米。商业项目方面,发行人与印力集团协同双方优势,打造前海妈湾片区极具特色的精品商业项目。项目以 “前海‧印里”对外发布品牌,并举办了招商发布会。截至 2021 年 8 月初,招商意向率占商业可租赁面积 45%,项目拟于 2022 年投入运营。
前海二期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共约 11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共约 9.1 万平
方米。目前,前海二期项目于 2021 年 3 月正式开工。基于前海区域的综合规划,纯住宅项目高度稀缺,预计随着前海二期项目的建设和出售,将有助于大幅提升发行人在前海片区的资源价值。
前海三期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共约 17.2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
公寓建筑面积 2.5 万平方米均可销售;另有办公建筑面积 7.9 万平方米及商业建筑面
积 1.7 万平方米均可销售。目前,发行人正在计划与前海管理局深度合作,构建保税
研发设计中心、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深港配送中心、保税展示交易中心,以推动发行人物流产业相关的土地综合开发和发展。
2)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
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是华通源物流中心的原址,发行人抓住深圳市政府当年实施梅林关城市规划调整的历史机遇,成功获取新规划条件下的土地并转型升级为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地块紧邻深圳市中心区域的福田区,是市中心的功能拓展区以及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和增值空间。梅林关项目地块已转型升级为计容建筑面积约 48.6 万平方米的综合开发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商务公寓以及公用配套设施等。随着梅林关项目分期开发与销售,为公司带来充裕的资金,为公司物流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项目一期住宅可售面积约 7.5 万平方
x,保障房面积约 4.2 万平方米;项目二期预计住宅可售面积约 6.8 万平方米;项目
三期预计住宅可售面积约 6.26 万平方米,并设有约 19 万平方米的办公及商务公寓综
合建筑。此外本项目总体规划了约 3.45 万平方米的商业配套物业。
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和风轩住宅单位已全部售罄,并于 2019 年 11 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020 年度内,项目一期已完成住宅户内精装修施工及交付业主使用。项目二期和雅轩已于 2020 年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目前正开展室内装修批量施工。项
目三期和颂轩已开工建设,并于 2020 年 12 月已开始预售,住宅已全部售罄。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销售和在建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 | 总可售面积 | 剩余可售面 积 | 签约销售面 积 | 签约销售金 额 | 总投资 | 已投资 |
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 | 20.56 | 0.64 | 19.92 | 132.76 | 48.50 | 17.75 |
其中:一期 | 7.50 | 0.00 | 7.50 | 46.52 | 11.56 | 9.22 |
二期 | 6.80 | 0.20 | 6.60 | 42.26 | 7.67 | 4.31 |
三期 | 6.26 | 0.44 | 5.82 | 43.98 | 29.27 | 4.22 |
注:上表的销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均指住宅产品面积。
3)贵龙土地开发项目
贵龙土地开发项目(又称“茵特拉根小镇项目”)主要由子公司贵深公司负责,为公司开拓贵龙区域市场及开发适合的商业模式积累了业务和管理经验,随着贵龙城市大道及xx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整个贵龙城市经济带的开发,公司预期龙里区域土地有较好的增值空间。贵深公司已累计竞拍龙里项目土地约 3,037 亩(x 202 万平方米),其中贵龙项目土地约 2,770 亩,成交金额约为 9.6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贵龙项目土地中约 1,610 亩的权益已转让,1,075 亩正在进行二级开发,剩余土地正在规划中。
贵深公司对茵特拉根小镇项目采取分期滚动开发的策略,目前一期及二期第一阶段工程推出的住宅已全部交付使用并回款。截至 2020 年末,贵龙土地开发项目一期
第一阶段工程推出的 313 套住宅已全部销售并基本交付使用;茵特拉根小镇二期第一
阶段工程共推出的 238 套住宅已全部销售并回款,并已完成全部交付,二期第二阶段
工程主要为商业配套物业,已全部建设完工,共推出 95 套商业物业,已签约销售并
回款及交付使用 57 套;茵特拉根小镇三期工程已投入建设,其中三期第一阶段工程
共推出 271 套住宅,已签约销售并回款 228 套,于 2020 年 11 月完工;三期第二阶段
工程拟为商业配套物业,已投入建设,拟推出 244 套商业配套物业,预期将于 2021
年末完工;三期第三阶段工程于 2020 年 8 月开工建设,拟推出 1,200 余套住宅,截
至 2020 年末已签约销售并回款 12 套,计划将于 2022 年中完工。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贵龙区域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项目名称 | 占地面积 (亩) | 建筑面积/实测面 积 | 截至 2021 年 6 月 末签约销售面积 | 截至 2021 年 6 月 末回款金额 |
一期第一阶段工程 | 112.31 | 38,769* | 37,531 | 3.50 |
一期第二阶段工程 | 134.43 | 37,851 | 37,851 | 3.64 |
二期第一阶段工程 | 177.12 | 54,756* | 54,756 | 6.03 |
二期第二阶段工程 | 20.02 | 8,890* | 3,397 | 0.52 |
二期第三阶段工程 | 200.79 | 20,692 | 390 | 0.02 |
三期第一阶段工程 | 161.93 | 58,353* | 51,349 | 6.43 |
三期第二阶段工程 | 51.82 | 22,815 | - | - |
三期第三阶段工程 | 216.12 | 208,387* | 10,944 | 0.44 |
注:标*为实测面积。
4)华南物流园转型升级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国家双区驱动战略的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将成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但大湾区新增土地供应有限,特别是在核心区域的土地资源尤其稀缺。华南物流园是发行人在深圳最大的传统仓储物流园,占地面积约 58 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如能顺利转型以实现发行人“投建管转”大闭环的发展模式,预期将在未来数年内逐步释放其内在价值,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2020 年,华南物流园转型取得关键一步,公司与龙华区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推动华南物流园整体升级改造。华南物流园成功纳入龙华区重点开发片区——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的核心区范围,战略地位和城市功能定位显著提升。2021 年上半年,华南物流园转型获得重大进展,华南物流园转型升级获得《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支持,园区用地被纳入“都市核心区”,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此外,发行人成功推动华南物流园列入龙华区重点产业片区,写入《深圳市龙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龙华区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片区更新整备工作方案》。
5)物流园转型升级业务合规性
发行人从事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并依托拥有的基础设施及信息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各类物流增值服务,主要业务为物流业务和收费公路业务。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属于《分类监管函》中所规定的房地产企业。
经查询相关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及相关公开渠道消息,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办发﹝2013﹞17 号”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经国土资源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形,亦不存在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等行为,发
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
(2)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
发行人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板块的收入和盈利主要来源于收费公路的经营和投资。此外,发行人还通过下属的深圳高速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优质的建造管理和公路营运管理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和管理、广告、工程咨询和联网收费、以及环保项目投资等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板块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费公路及环保业务板块收入划分情况
单位:千港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收费公路 | 3,344,984 | 66.06 | 5,057,851 | 43.96 | 5,305,292 | 59.11 | 6,712,430 | 76.25 |
委托建设管理服务及 工程咨询服务 | 233,988 | 4.62 | 583,985 | 5.08 | 403,748 | 4.50 | 273,430 | 3.11 |
特许经营安排的建造 服务 | 225,069 | 4.45 | 2,255,140 | 19.60 | 1,834,102 | 20.43 | 1,234,194 | 14.02 |
环保服务 | 778,474 | 15.37 | 2,906,285 | 25.26 | 672,922 | 7.50 | - | - |
其他 | 480,775 | 9.50 | 701,830 | 6.10 | 759,486 | 8.46 | 583,299 | 6.63 |
合计 | 5,063,290 | 100.00 | 11,505,091 | 100.00 | 8,975,550 | 100.00 | 8,803,353 | 100.00 |
发行人的收费公路业务分布在深圳市、广东省其他地区及中国其他省份,持有或控制共 15 个高速公路项目。其中包括深圳地区的龙大高速、梅观高速、机荷高速(含东段和西段)、深圳沿江项目、水官高速、水官延长段等;广东省其他地区的清连高速、阳茂高速、广梧项目、江中项目、广州西二环等;以及国内其他省份的武黄高速、长沙环路、益常高速、南京三桥等。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深圳地区、广东省其
他地区及中国其他省份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的收费里程分别约为 174 公里、268
公里及 187 公里,其中深圳外环项目二期约 9 公里尚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