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4-D-0386)
天 津市环湖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4-D-0386)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5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环湖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环湖医院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D-0386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环湖医院物业管理,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75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5月30日9:00至2024年6月20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6月20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冯强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01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吴秀丽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9065837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环湖医院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3. 联 系 人:吴秀丽
4. 联系方式:022-59065837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2024年5月30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
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
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
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
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
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设备费用、工具耗材费用、公众责任险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三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物业人员进场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30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四)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60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物业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物业服务内容 B. 提供上述合同服务期限内至少一个月的服务方开具的物业费发票凭证原件扫描件。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
10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3分 |
3 |
3 |
派驻项目经理评价 |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具有大本以上(含大本)学历的:2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经理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五年(含五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的:2分,其他:0分; (3)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的:1分,其他:0分; (4)项目经理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其他0分。 |
6 |
4 |
派驻经理助理评价 |
投入的经理助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经理助理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该经理助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经理助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经理助理具有大本以上(含大本)学历的:1分,其他:0分; (2)提供经理助理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经理助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的:1分,其他:0分; (3)提供经理助理身份证扫描件,该经理助理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的:1分,其他:0分; (4)经理助理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其他0分。 |
4 |
5 |
派驻部门主管评价 |
投入的部门主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部门主管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该部门主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保洁主管:提供保洁主管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保洁主管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保洁管理经验,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保洁主管得1分,最多2分; (2)保洁主管:具备《天津市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合格证》、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和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提供以上四种证书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保洁主管得1分,最多2分; (3)电梯运行主管:提供电梯运行主管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电梯运行主管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电梯服务工作经验的:1分,其他:0分; (4)电梯运行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提供合格的上述证书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5)门急诊辅助医疗主管:提供门急诊辅助医疗主管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门急诊辅助医疗主管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相关工作经验的:1分,其他:0分; (6)护工主管、副主管:提供护工主管、副主管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护工主管、副主管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每名具备以上要求的主管、副主管得1分,最多2分; (7)秩序维护主管、副主管:均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和公安机关盖章的保安员证,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主管、副主管得1分,最多3分; (8)秩序维护主管、副主管:提供秩序维护主管、副主管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秩序维护主管、副主管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秩序维护管理经验,每名具备以上要求的主管、副主管得1分,最多3分。 |
15 |
6 |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 |
(1)专项保洁员: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0.5分,最多2分; (2)专项保洁员:提供上述专项保洁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2分; (3)垃圾运送员:提供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0.5分,最多0.5分; (4)垃圾运送员:提供上述垃圾运送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0.5分; (5)秩序维护员:提供公安机关盖章的保安员证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0. 5分,最多2分; (6)秩序维护员:提供上述秩序维护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 5分,最多2分; (7)消防监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0.5分,最多2分; (8)消防监控员:提供上述消防监控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2分; |
13 |
5 |
人员培训方案 |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 |
3 |
6 |
保洁耗材评价 |
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
2 |
7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4分,其他0分。 |
4 |
第三部分 主观分(3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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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岗位配置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各岗位投入人员数量、各岗位内部人员安排配置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3 |
2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门急诊辅助医疗、护工服务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3 |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以及针对重点难点的应对解决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4 |
进驻和接管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中标后如何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的措施,如果为新任服务公司,则还应包含与前任公司交接措施,保留相关记录,如何做到服务平稳过渡,对采购人工作无不良影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3 |
5 |
应急预案评价 |
至少包含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列举),如何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临时增配人员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3 |
6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3 |
7 |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服务期内保证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措施,保证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的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3 |
8 |
价格测算方案评价 |
价格测算方案评价,根据投标文件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价格测算方案科学合理,无瑕疵:3分; 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测算方案或方案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计算错误;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算等情形中的任意一种 |
3 |
合计 |
100 |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环湖医院位于津南区吉兆路6号,规划占地面积92241㎡,建筑面积124332㎡,设置住院床位1180张,主体建筑分A、B、C、D四栋楼附带地下一层。是一所以神经内、外科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服务范围为:A楼(一层为功能科室、二层为行政办公、3-10层为脑内住院病房)共设16个病区;B、C楼(其中B楼1-3层为医技、功能科室、4-9层为住院病房,设12个病区;另设ICU中心设病床40张;C楼为门急诊、手术室、检查科室);D楼为科研综合楼(一层为多功能厅、高压氧治疗区;2-5层为研究所、宿舍、行政办公区等)。
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室内保洁、电梯运行、病房护工、宿舍管理、门急诊辅助服务、报告厅及会议室会议服务、秩序维护及职工车辆管理、收费停车场运营管理。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二、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
工作时间 |
1 |
项目经理 |
1 |
45周岁或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或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常驻此服务项目,全权代表物业公司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达到管理要求。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每周5日 每日8小时 |
2 |
经理助理 |
1 |
男女不限,45周岁或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上岗;具备三年或以上非住宅项目管理经验; |
否 |
每周5日 每日8小时 |
3 |
文员 |
1 |
35周岁或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1年或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物业服务相关岗位经验。 |
否 |
每周5日 每日8小时 |
4 |
保洁 |
127 |
1、保洁主管(2人):男女不限,45周岁或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保洁管理经验;持《天津市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合格证》、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和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2、专项保洁员(7人):男女不限,50周岁或以下,均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上岗; 3、垃圾运送员(3人),男女不限,50周岁或以下,至少1人具备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 4、普通保洁员(115人),男女不限,55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勤奋敬业; |
最多接收50名退休人员 |
每周6日 每日8小时 手术室及急诊24小时 |
5 |
电梯运行 |
11 |
1、电梯运行主管(1人),女性,40周岁或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电梯服务工作经验。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上岗。 2、电梯运行员(10人),女性,45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 |
否 |
手术梯:24小时运行 其他岗位:每周6日,每日8小时 |
6 |
门急诊辅助医疗 |
38 |
1、主管(1人):专科或以上学历(护理或医学相关专业),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导诊(30名):身体健康,须承诺中标后全部导诊人员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3、陪检(7人),50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勤奋敬业。 |
否 |
急诊导诊:24小时服务 其他岗位:每周6日,每日8小时 |
7 |
会议服务员 |
2 |
女性,35周岁或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每周5日 每日8小时 |
8 |
宿舍管理员 |
3 |
55周岁或以下,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上岗人员规范着装。 |
否 |
24小时运行 |
9 |
护工 |
113 |
1、主管(1人):男女不限,40周岁或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护理或医学相关专业);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具备三年或以上非住宅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2、副主管(1人):45周岁或以下,专科或以上学历(护理或医学相关专业),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类似工作经验 3、领班(1人):45周岁或以下,专科或以上学历(护理或医学相关专业),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类似工作经验。 4、护士助理(37人),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勤奋敬业。 5、护工(73人),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勤奋敬业。 |
最多接收50名退休人员 |
24小时运行 |
10 |
秩序维护 |
87 |
1、秩序维护主管(1人):45周岁或以下,专科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持《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公安机关盖章的保安员证上岗,具备三年或以上非住宅项目秩序维护管理经验。 2、秩序维护副主管(2人):45周岁或以下,大专或以上学历,持《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及公安机关盖章的保安员证上岗,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秩序维护管理经验。 3、秩序维护员(76人):55周岁或以下,均持公安机关盖章的保安员证上岗。 4、消防监控员(8人):55周岁或以下,均持《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
否 |
24小时运行 |
合计人数 |
384 |
注: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旦获得中标资格,上述人员按要求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总体要求
1、每周参与医院周例会,汇报物业近期工作,听取相关科室意见,与医院沟通需要医院及相关科室配合完成事宜,并有记录,如有需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
2、管理好院区内公共区域空调、电灯、水龙头等开与关,做好节能工作,以及在合理时间给房间通风。
3、采取科学环保的方式和设备进行服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的环保设备清单。
4、员工应精神健康,有爱心、耐心
5、协助医院做好控烟工作,医院楼宇内部严禁吸烟。
6、协助采购人做好管理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和防盗工作。
7、保洁服务所需的设备以及使用清洁剂、地面保养剂的要求:提供使用的设备、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地面保养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并予以使用的合格产品,并要求符合医院感染科要求。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由采购人提供。
8、员工服从科室安排与保证员工的稳定性,不能因员工变动影响工作。
9、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承包区域服务工作,并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
10、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后上岗。
11、合法用工,并派用与医院物业服务相适应的工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有碍工作的残疾;身体健康;适合公共场所的服务要求。
12、员工服装应统一、整洁,挂牌上岗,便于管理。
13、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14、采购人将提供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具体面积及数量由供应商提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此类场所中标供应商不需缴纳租金、水电费、管理费。中标供应方应保护场所内设施及装饰。
15、必须遵守医院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病区等规定和制度。
16、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医院主管科室开展相关应急性的工作。
17、允许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18、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9、不得在承包区域从事非法活动或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
20、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认为应向病人提供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增加的工作量,导致服务范围内容变动需调整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
21、合同期内遇到采购人各类检查(如上级部门来院检查等),供应商要无条件安排人员配合。
22、服务区内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洁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照医院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23、结合医院情况,拟定齐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24、中标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中标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25、中标供应商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医院公众形象(如倒号、倒卖医疗垃圾、坑害患者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部分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26、以上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全部按满负荷运转呈报人员及费用,遇有医院病区调整及开放区域等情况,以实际发生增减调整相关岗位及费用,但所有调整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中标供应商应有成熟的管理和服务软件予以支持,可随时为采购人提供与物业工作相关的管理信息和数据采集分析,为采购人的决策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28、配合并协助院方做好病媒消杀及院内医疗垃圾转运工作。
(二)项目经理及文员
1.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1)及时处理采购人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2)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工作情况。
(4)制订管理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
(6)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2.文员工作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外联管理,文档管理。
(2)组织并参与各类招聘活动,进行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的面试,进行项目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
(3)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其他管理工作。
(三)清洁保洁
1、服务内容
(1)门诊、急诊(包含所有急诊区域、急诊抢救室、观察室、溶栓取栓区及床单位、急诊诊区及公区、医护休息区)、病区大厅、医技科室、抢救室、治疗室、手术室(不包含无影灯等精密医疗设备或器械)、输液室、办公室、步行梯、电梯厅、电梯轿箱、开水间、卫生间、污物间、护士站、病房等地面、墙面、扶手、防撞带、天花板、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各类宣传牌、橱窗、卫生间及有关附体等公共设施设备的保洁,其中急诊区域、手术室需要24小时保洁。
(2)地下室: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的清洁保洁。
(3)顶棚、露天阳台等边缘区域,包括顶楼、露天阳台、边角区域等清洁保洁。
(4)生活垃圾转运:垃圾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处理垃圾;垃圾箱(桶)内外保持清洁;及时处理及更换垃圾袋,无散乱垃圾,无积水,无异味,各类垃圾运到规定的地方,其中病区、卫生间无堆积垃圾,对专用运送垃圾器具进行适时清洁。负责对楼宇内垃圾暂存地进行日常清洁。
(5)专项保洁:
1)住院部各病区高处风口、顶棚、电梯厅顶棚、玻璃、墙面;
2)所有电梯的清洁消毒作业;
4)各会议室、报告厅每周一次彻底清洁;
5)地下药库、门诊药房洗地,每周一次。
区域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频次 |
门诊区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盛装垃圾不超过袋的2/3)。 |
每日至少2次 |
2 |
区域内地面扫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 |
每日2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 |
每日2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7 |
卫生间(含水龙头、洗手池、台面、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随时 |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9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冰箱内部清洗。 |
每周1次 |
|
10 |
门、门框、低处窗框擦拭。 |
每周1次 |
|
11 |
玻璃及窗框擦拭。 |
每月1次 |
|
12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3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4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月2次 |
|
15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6 |
灯具、烟感、监视器、通风口、管道、空调、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7 |
地面机洗,尘推。 |
每日2次 |
|
18 |
巡视保洁。 |
随时 |
|
急诊科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盛装垃圾不超过袋的2/3)。 |
每日至少2次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 |
每日2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 |
每日2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低处电器表面的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拦处、柜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及便盆的浸泡清洁。 |
每日2次 |
|
8 |
区域内窗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9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清洁。 |
每周1次 |
|
10 |
门、门框、窗框、3米以下玻璃擦拭。 |
每周1次 |
|
11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3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月2次 |
|
14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5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6 |
巡视保洁。 |
随时 |
|
ICU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盛装垃圾不超过袋的2/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每日2次 |
2 |
区域内地面扫尘(无扬尘干扫),分类分区域清洁。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分类分区域擦拭 |
每日2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含病历牌)、台面擦拭。 |
每日2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器械(治疗车、病历架等)、床单位、低处电器表面、茶休间、处置室的卫生清洗擦拭及垃圾处理。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拦处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9 |
拖鞋、防滑地垫、脚垫清洗。 |
每日1次 |
|
10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清洁。 |
每周1次 |
|
11 |
门、门框、窗框、玻璃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房顶及墙面的消毒擦拭。 |
每周1次 |
|
13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4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5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及清洁消毒。 |
每月1次 |
|
16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消毒机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7 |
患者用床头桌、衣柜、窗台、功能带、吊塔、床单元、平车的清洁擦拭 |
每日2次 |
|
18 |
餐厅大交班室卫生清洁。 |
每日2次 |
|
19 |
洗地机进行地面清洗。 |
每周1次 |
|
20 |
巡视保洁。 |
随时 |
|
手术室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盛装垃圾不超过袋的2/3)。 |
每日至少2次 |
2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 |
每日2次 |
|
4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无影灯)、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拦处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6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7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扶手、栏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8 |
拖鞋清洗。 |
随时 |
|
9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清洁。 |
每周1次 |
|
10 |
门、门框、窗框、玻璃、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1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月2次 |
|
13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4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5 |
巡视保洁。 |
随时 |
|
16 |
库房的清洁。 |
每月1次 |
|
17 |
窗帘拆换。 |
每2月1次 |
|
18 |
各类推车轮子上油、去污,保证正常运行。 |
每周1次 |
|
住院病区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盛装垃圾不超过袋的2/3)。 |
每日至少2次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 |
每日2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 |
每日2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器械(治疗车、病历架等)、床单位、低处电器表面的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沐浴器、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9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清洁。 |
每周1次 |
|
10 |
门、门框、窗框、玻璃擦拭。 |
每周1次 |
|
11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3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5 |
灯具、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6 |
患者床头桌、床单元及微波炉等公用设施的擦拭. |
每月2次 |
|
17 |
病区污洗间及医疗垃圾暂存间的卫生清洁。 |
每月2次 |
|
18 |
巡视保洁。 |
随时 |
|
血透中心(输血科) |
1 |
核对和清点医用垃圾,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2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4 |
区域内电脑、电话、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拦处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7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扶手、栏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8 |
拖鞋清洗。 |
随时 |
|
9 |
开水机、空气消毒机、空调设备外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
每周1次 |
|
10 |
门、门框、窗框、玻璃、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1 |
低处墙面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月2次 |
|
13 |
高处除尘。 |
每月1次 |
|
14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5 |
巡视保洁。 |
随时 |
|
16 |
库房的清洁。 |
每月1次 |
|
17 |
窗帘、隔帘拆换。 |
每半年1次 |
|
18 |
各类平车轮椅车轮上油、去污,保证正常运行。 |
每周1次 |
|
行政区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盛装垃圾不超过袋的2/3)。 |
每日至少2次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 |
每日2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 |
每日2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沐浴器、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9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清洁。 |
每周1次 |
|
10 |
门、门框、窗框、玻璃擦拭。 |
每周1次 |
|
11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3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5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表面擦洗。 |
每月1次 |
|
16 |
中厅卫生清洁及烟头的清扫。 |
随时 |
|
17 |
巡视保洁。 |
随时 |
|
会议室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盛装垃圾不超过袋的2/3)。 |
每日至少2次 |
2 |
区域内地面扫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1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进行地面消毒、清洁)。 |
每日1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 |
每周1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或擦拭。 |
每周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沐浴器、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8 |
区域内窗台、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周1次 |
|
9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冰箱内部清洁。 |
每周1次 |
|
10 |
门、门框、窗框、玻璃擦拭。 |
每周1次 |
|
11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3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月1次 |
|
14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5 |
灯具、音响、烟感、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公共区域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盛装垃圾不超过袋的2/3)。 |
每日2次/随时 |
2 |
区域内地面扫尘。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4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5 |
区域内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擦拭,垃圾桶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6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 |
每周1次 |
|
7 |
玻璃擦拭。 |
每周1次 |
|
8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9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0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1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等高处设备擦拭。 |
每月1次 |
|
12 |
地面清洁。 |
每天1次 |
|
13 |
巡逻保洁。 |
随时 |
2、服务标准
(1) 地面:洁净、光亮、无尘土、烟头、痰迹、碎纸及垃圾杂物
(2) 墙面,踢脚线:无尘土、污迹
(3) 窗户:明亮、无积灰
(4) 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积灰
(5) 病床,床头柜,床架:无尘土、积灰、污渍
(6) 壁柜:无积灰、污渍、
(7) 灯具:无尘土
(8) 污洗间:无异味、垃圾,室内物品摆放整洁,保洁用具分类洗消、规范悬挂晾晒、有序放置。
(9)控烟:诊疗区域、楼梯走道、电梯间、卫生间、楼宇内部公共区域内,无吸烟、无烟蒂。
区域 |
保洁频率 |
保洁内容 |
保洁要求 |
备注 |
地面 |
地面每日清扫三次,每月清洗一次,有垃圾及时清理 |
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128稀释溶液拖地每日不少于三次。其中一次消毒液拖地。 |
地面无污渍、无痰迹、无烟蒂、无垃圾、无积灰、无脚印,干净明亮 |
|
洗地 |
每日根据人流量和污染程度使用洗地机固定清洗2次。 |
使用驾驶室洗地机及手推式洗地机进行清洗 |
地面无污渍、无痰迹、无烟蒂、无垃圾、无积灰、无脚印,干净明亮 |
|
墙面 |
每周保洁 |
2米以下每周清洁 |
无污渍、无水迹、无浮灰、无蜘蛛网 |
|
走廊扶手 |
每日保洁 |
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每日用消毒液1:50擦洗一次 |
无污渍、无浮灰、无水迹、无烟蒂 |
|
玻璃 |
每周保洁 |
用玻璃清洁剂1:65稀释溶液清洁玻璃,每周一次,室内玻璃循环清洁 |
玻璃明亮光洁,无污渍、无水迹 |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房间循环清洁 |
卫生间 |
坐便器随时保洁 |
打开换气扇或窗户进行通风。 台盆、便器等放水冲洗。 收集垃圾、清洁垃圾桶、换新垃圾袋。 清洗台盆及水龙头。 用洁厕消毒液清洗便器并冲洗。 擦拭台面和墙面四周、门等。 擦拭地面。 |
保持畅通洁净,无异味、无污垢,垃圾袋定时更换 |
|
电梯 |
每日一次 |
每日地面保洁,每日轿厢内消毒一次。 |
无障碍、无划痕、无脱落;无灰尘、无污渍。 |
|
每周一次 |
不锈钢光亮剂全面保洁。 |
均匀有光泽 |
||
公共设施 |
每日保洁 |
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一次。 |
无污渍,无积灰、无蜘蛛网 |
|
病人等候区 |
每日保洁 |
等候椅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每日用1:50消毒剂消毒一次。 |
无垃圾、无浮灰、无烟蒂、无水迹 |
|
诊察桌 |
每日一次 |
每日1:50消毒剂擦拭一次。 |
无积灰、无污渍 |
|
床单位 |
每日清洁一次 |
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一次 |
无灰 |
|
出院后终末消毒 |
用1:50消毒剂擦拭床栏、床头柜、床档、凳子。 |
|||
输液架 |
每日一次 |
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一次 |
无灰 |
|
室内公共区域 |
垃圾箱内垃圾每天及时清倒,箱内垃圾不得超过垃圾箱三分之二,无异味,消毒规范。 |
收集垃圾、清洁垃圾桶、换新垃圾袋。 清扫地面垃圾。拖大厅、过道、走廊地面。清洁户墙、厅柱。擦拭窗台、窗框、木门。擦拭楼梯扶手、拖楼梯地面。 |
无垃圾、无浮灰、无烟蒂、无水迹 |
|
(10)门急诊大厅、电梯厅、走廊清洁标准
①地面:地面保持干净,表面无尘土,做到无烟头、纸屑及任何垃圾、污物、痰渍等,地面有废弃杂物要及时清理、保洁,地面有血渍、污液时及时清洗并按消毒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②墙壁:墙壁保持干净清洁、无尘土、污迹,2米以下手摸无明显灰尘、污迹、无青苔。
③电梯:无尘土、光亮洁净、无任何印迹。按键面板:无尘土。
④照明灯具:定期擦拭(工程人员负责拆卸)。
⑤各房间门、通道门;应无尘土、污迹。客梯厅顶部:定期清扫。不锈钢面:随时发现有脏、污立即清抹。
⑥厅、道无悬挂物,无灰尘,有不当各类标识、广告及乱贴乱画要及时清理并不留污痕。
⑦窗户:无尘土、污迹,玻璃洁净,每月擦拭一次。
⑧垃圾箱内垃圾每天及时清倒,箱内垃圾不得超过垃圾箱三分之二,无异味,消毒规范。
⑨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无扬尘及无超国家规定的人体承受噪声。
(11)卫生间清洁标准
①地面:无尘土、碎纸、垃圾、无积水、无污迹。
②洗手池:池壁无污垢。无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
③水龙头:无任何污垢,洁净。
④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尘土、无污物。
⑤镜面:无水点、水迹、尘土、污迹。
⑥烘手器:无尘土、污迹、污垢。
⑦小便器:无尿碱、水锈印迹(黄迹)无污垢、喷水嘴应洁净。
⑧大便器:内外洁净,无大便遗迹,无污垢黄迹。
⑨纸篓: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2/3,且每日清倒保持外表干净。
⑩隔板:无尘土、污迹、无手印每天清抹,清洁剂、清扫工具等应按指定位置放置。
(12)楼梯:
①地面无尘土、烟头、痰迹及垃圾杂物、扶手无尘土。
②公区消防设备:表面无尘土。
(13)临床科室
①各类手术室、注射室、治疗室、候诊区、诊室等污染区域每天按规定全面清洁、按规范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室内设备及用具的整齐清洁,手摸无尘迹。如遇特殊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洁消毒。
②临床区域的洗手盆、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无水渍、污渍,无异味,四壁无污渍,无卫生死角。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预防产生异味。
③手术区域:及时倾倒垃圾,室内无污迹,环境清洁整齐。
(14)其他
①当发生重大事件时能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协调应对本部门工作有序保障医疗环境。
②在进行湿拖、洗地机作业、雨天时要在作业区醒目位置放置告示牌进行提醒,防止患者及家属滑倒或绊倒。
3.相关人员职责内容:
①保洁经理:协助项目经理维护各区域环境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负责员工考勤、培训管理等日常安排,负责提升服务质量以级客户整体满意度,临时替补相关保洁工作,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健康证明及医废管理、《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相关证书。
②保洁主管:协助保洁经理管理物料的采购和库存,定期走访客户意见,协助落实部门员工只是配给及工作考核,负责记录保洁检查台账,临时替补相关保洁工作,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健康证明及医废管理、《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相关证书。
③保洁领班:协助落实各项清洁卫生,确保内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临时替补专项保洁工作,应具有健康证明及病媒防制相关证书。
④专项保洁员:负责院区内外的全面或者局部的保洁工作,保证安全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⑤日常保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⑥垃圾运送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吃苦耐劳,相关工作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及天津市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合格证协助进行医疗垃圾转运。
(四)电梯运行
1、服务内容
A座1部手术梯:24小时
B座1部手术梯:24小时
(1)负责上述两部手术电梯驾驶,要求着装整齐、文明主动、热情服务;
(2)负责A、B座大厅乘梯疏导、合理分配人流、结合医院家属管理要求开展家属查证工作等;
(3)负责电梯轿厢卫生、消毒工作。
2、服务要求
(1)电梯驾驶员须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开好电梯,保证上、下送患者和医疗物资的安全。
(2)上班时间电梯驾驶员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统一佩戴工作牌,实行站立服务,女员工淡妆上岗。
(3)电梯驾驶员上岗前应充分熟悉医院的基本情况,如:楼层、科室,以备访者问询。在为客人提供咨询服务时,做到有条有理、声音清晰、明亮、语速适度。对乘梯人员热情服务,文明礼貌。
(4)遇到客户投诉,耐心听取,及时汇报。拾到财物及时交还失主或上交领导。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等现象,不怠工、不拖工。
(6)对电梯进行保洁,做到无积水、无烟头、无污迹,干净明亮,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及时通知机电维修处理。
(7)操作中爱护电梯设备,谨防电梯被推车及重物撞坏。
(8)发现电梯异常现象及故障时,要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待修复后方能使用。非维修人员不得随意修理。
(9)传染病员和尸体使用电梯后,要进行消毒。
(10)严禁人员在电梯内吸烟、超载运行,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电梯。
(11)电梯驾驶员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运行,方便医疗。
(五)病房护工、护士助理
1.护工服务内容
(1)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协助患者完成各项辅助性非临床护理工作。
(2)协助患者完成个人卫生清洁,如洗漱、更衣、修剪指甲、剃须、如厕或床上使用便器等,保持床单位干净整洁。
(3)协助患者满足营养和治疗需求,如协助患者进食、用药等。
(4)维护患者安全,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对患者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尤其是在协助患者上下床、陪同患者外出检查等活动时保证患者安全。
(5)协助患者保持舒适体位或功能位,注重沟通,及时缓解患者焦虑情绪。
(6)注意倾听患者主诉、观察患者有无不适症状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医生/护士处理。
2.护士助理服务内容
(1)在护士长和护士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
(2)了解患者护理过程中注意事项,保证患者安全。
(3)协助责任护士完成晨晚间护理、生活护理,协助患者完成饮食、二便、卫生等工作,尽量满足患者需要,落实卫生日工作,保证患者三短六洁。
(4)保持病室环境整洁,随时清理病房,维持病房秩序。
(5)协助送检化验标本及取送临时药品、物品等工作。
(6)协助护士完成出院及死亡患者的终末消毒。协助护士为新入院病人及转入病人、手术病人准备床单位。协助护士为病人更换床单位。
(7)在护士长及护士的指导下完成各项辅助性非临床工作。协助做好病房门禁及陪伴管理。
(8)巡视输液病人,需要更换液体时及时通知护士。
(9)协助科室做好病房的陪护管理与物品摆放管理。
(10)清点交接需要清洗的被服和洗净的被服
2、服务要求:
(1) 职业形象良好,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操作规范,佩戴工作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 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礼貌待人,对病人用尊称。
(3) 热情主动,细心周到;积极执行科室临时交给工作任务。
(4) 谦虚和悦接受医务人员评价,耐心倾听医务人员意见、咨询;与医患人员无争吵。
(5) 按岗位职责履行工作,服从护士长、护士的指挥和调派,工友之间团结协作。发扬团队精神不扯皮不推诿。
(6) 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医院与病人利益。
(7) 按时到岗接班,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8)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六)门急诊辅助服务
1.服务内容
(1)门诊服务人员:负责导诊、咨询、轮椅管理、协助医护人员开展预检分诊等工作。
(2)急诊搭抬服务:陪同检查、护送病人住院、平车管理等;
(3)急诊导诊:患者信息登记、导诊、咨询、根据急诊科要求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等。
(4)体检中心:协助体检中心开展相关工作2.服务要求:服从体检中心老师的合理工作安排。
2.服务要求
(1)导诊人员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熟悉医院布局及科室所在位置,正确引导患者就医,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做到问清后再回答。
(2)职业形象良好,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操作规范,佩戴工作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礼貌待人,对病人用尊称。
(4)按时到岗接班,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七)秩序维护、车辆管理
1、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服务第一、患者至上”的方针。
(2)按照公安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设置秩序维护人员架构。
(3)有完善的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4)消防监控室、安全监控室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
(5)高效的巡视和值班制度:秩序维护员24小时巡视、值班。
(6)门卫:基本要求: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共举,简单咨询、引导服务、为就诊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急诊及门急诊附近车辆疏导,避免堵塞救护车辆通道。
(7)巡逻:明确人员巡逻范围,巡逻方式为定时与不定时。
(8)信件收发管理。负责信件及报刊收发管理,收发要求无差错。
2、消防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协助医院建立符合消防法的消防制度和规定,协助医院完成消防设施维保年检工作。
(3)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合医院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3、车辆管理标准
(1)地下停车场管理标准:
1) 地下停车场只允许停放经医院保卫科批准,并持有保卫科下发的相关通行证的车辆。
2)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指导车辆按规定的进、出口通道进入停车或驶出车辆,不允许车辆在非规定通道出入。
3) 当车辆进入停车场时,督促驾驶人员停放好车辆。
4) 定期对地下室车辆的停放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有相关车辆未按停车位的划线位置规范停车,使其他车辆的出入出现不便或受阻时,应及时通知车主或驾驶人员前来处理。
5) 若发现相关驾驶人员利用地下室的消防水进行洗车,应礼貌地对其进行劝阻;若相关人员不听从劝阻,应及时上报保卫科,由保卫科与驾驶人员所在部门进行联系,以便其做相应的处理。
6)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在停车场滞留。若在地下停车场发现有陌生的闲散人员,应在问明情况后规劝其离开,或将此情通知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7) 停放超过一周的车辆与本车车主进行联系。
(2)非机动车管理标准:
1) 所有非机动车均应通过专用通道进入对应停放区域。
2) 所有非机动车辆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3) 若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相关车辆未按单位所划分的区域摆放,则应及时提醒停车人员按规定要求执行,确保车辆摆放有序,方便其他人员取放车辆。
4) 对长期停放在停车场而很少使用的相关车辆,应将其放置在停车场相关区域的边角位置,以方便常用人员使用相关车位。
5) 对长时间停放的无主非机动车的处理及日常停放的充电管理要严格按照保卫科的安排进行。
(3)职工停车场环境管理标准:
1) 地下室停车场内,不得吸烟。若发现以上行为,值班人员应及时对其进行劝阻。
2) 对进入停车场的相关人员,若发现其携带对环境易造成污染的物品,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对其进行提醒或劝阻,以防停车场的环境受到不应有的污染或损坏。
3) 相关车场岗亭内的环境应保持整洁、干净,其内摆放的物品及相关设备、工具等应做到放置整齐,岗亭内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其它物品。
4) 一般情况下,岗亭内的清洁卫生由相关值班人员负责完成。
(4)车辆疏导管理标准:
1) 保证主出入口及120通道的畅通,所有车辆即停即走。
2) 对陪同前来就诊的家属进行讲解,指引其到达距离较近的、有停车位的停车区域,减轻家属寻找车位的焦虑。
3) 发现消防通道及影响车辆行驶的拐角等地有车辆停放时,及时进行劝离。
4) 根据车场情况,对进入车辆进行管控,一旦停车区域满员,将详情上报保卫科,根据保卫科领导的工作指令开展工作。
4、如发生疫情或其他应急突发事件需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或应急要求开展的相关岗位执勤工作等.
5、秩序维护员服务工作标准
(1)秩序维护员服务工作标准
序号 |
具体服务工作标准 |
1 |
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 |
2 |
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依法办事。 |
3 |
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巡逻人员做到对医院各区域开展巡视,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生事件及时制止。 |
4 |
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主管报告。 |
5 |
熟悉和爱护医院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相应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6 |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
7 |
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医院(或使用人)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 |
序号 |
岗位 |
工作要求 |
1 |
固定岗 |
院区主要出入口、急诊科、地下职工停车场、职工非机动车存放管理、消防监控室:24小时双人 |
2 |
流动巡查 |
消防设施:定期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立即上报 |
院区安全:24小时 |
||
违章行为:24小时 |
||
突发事件:微型消防站队员三分钟内装备齐全到达现场,5分钟内巡逻人员到达现场 |
||
3 |
学习训练 |
学习法规:至少1次/月 |
训练:至少1次/月 |
||
演习培训:1次/月 |
||
4 |
检查项目 |
查可疑人员、外来人员和发传单等人员 |
查违章停车 |
||
查乱摆卖现象 |
||
查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现象 |
1.严格按照住宿和退宿流程办理住宿和退宿并做好宿舍的卫生保洁(不含床面、桌面);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上岗着装整齐、干净,佩带好工牌;
3.负责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人员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负责对住宿人员的维修申请进行登记,及时与维修调度部门报修,并跟进维修进展。
(九)报告厅及会议室服务
1.会议服务人员要求年龄35岁以下。
2.做好日常及会议前的环境卫生工作。
3.如遇会议延误占用休息时间应顺延工作时间。
4.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5.会前服务标准
(1)准备用具:根据会议主管部门的要求先将所需的各种用具准备好。
(2)摆放其它设备:按会议主管部门的要求摆放。
(3)检查:检查台型是否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台面要整洁,各种用具干净、齐全,摆放符合标准。
6.会议期间服务标准
(1)在会议正式召开前,服务人员应在门口提前等候迎接。
(2)与会客人到来后,应做好相应的引导工作。
(3)宾主落座后服务员适时斟倒茶水。首次倒茶后应15分钟后再次蓄水,后每隔15分钟或20分钟位客人续一次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倒水时间。
(4)会议期间应将会议室的使用状态调整到“会议中”的标识状态进行提示,防止无关人员打扰会场秩序。
(5)会议结束后应站立门送客并道“您慢走”。
7.会后服务标准
(1)重点做好“四清三关”工作。“四清”:清除会议桌上的物品;清除会场内的垃圾;清除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隐患;清洁地毯、会议桌椅和其它配套设施。“三关”:关电器、关电源、关好门窗。
(2)客人所用茶杯、毛巾等物品洗刷干净,分别消毒,桌椅擦净并摆放整齐,以备下次会议之需。
(3)会议结束后,统一使用窗帘束带按照窗帘拉开的纹路进行约束,确保会议室窗帘束带在统一位置,保持美观。
(4)关闭所有电器设备,话筒、空调等,会议服务员关闭门窗,带好会议订单、钥匙进行安全检查后离开会场。
(5)若清洁会场时发现有遗留物品,如:钥匙、手机、公文包、会议资料等,一律上交会务有关部门处理。
(6)整个会场清洁完毕,桌椅等摆放归位后对会场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8、会议用茶杯、杯垫、杯盖、小毛巾、茶叶等由采购人提供。
(十)管理服务中心
1、服务内容
负责本项目物业服务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项目所有物业员工,督导、检查物业服务工作的完成质量;协调、调配物业服务工作的安排,处理、接报、投诉信息;负责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及与工作相关的第三方非医患纠纷的矛盾纠葛;负责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直接沟通,接受管理部门对物业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资料,完成管理部门交办的所有工作,直接向采购人管理部门负责。
2、服务要求
(1)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管理中的优势,高效、迅捷的提供优质服务。
(2)工作人员要态度热情、语言标准、思路清晰,及时满足临床需求。
(3)处理好物业内部工作环节,有效调度物业工作,不得因个别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影响到医院正常业务的开展。
(4)为采购人分忧解难,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积极协助管理部门完成各项工作。
(5)主动、积极与临床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多渠道听取意见反馈,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6)投诉处理率100%,投诉回复率100%。
(十一)其他要求
1.节能减排管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节电、节水管理措施,对医院提供的有关维修材料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2.禁烟管理
医院内禁止吸烟。全体物业服务人员应均为义务禁烟员,发现吸烟病患或家属应立即予以劝止。劝阻态度需诚恳,不得与患者或家属发生争吵。
3.配合医院完成其他相关服务,如保障医院大型接待、及时清理院内积雪、杂物等。
4.物业公司需根据医院特点及服务项目制定各项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包括院感标准的落实,有可行的检查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以及信息反馈渠道,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落实好各项管理要求。
5.供应商应具有信息化响应能力,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需提供管理系统,此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6. 供应商应适时协助医院监督配合第三方,采取综合防制的方法进行除“四害”活动,以环境防制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着重落实,预防病媒疾病的传播与流行。
四、应急服务要求
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保证物业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增配人员、临时调集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
五、人员保密要求
保证物业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
六、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5%/月,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
七、进驻和接管要求
中标后,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如果为新任物业服务公司,则还需与前任物业公司进行交接,保留相关记录,做到物业服务平稳过渡,对采购人工作无不良影响。
八、费用分割
1.日常工作中所用到的服装、清洁卫生工具耗材(如清洁剂、消毒药剂、地巾、生活垃圾袋)、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对讲机等工具、办公费(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通讯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提供使用的设备、生活垃圾袋、清洁、洗涤剂、消毒剂、地面保养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并予以使用的优质产品,符合环保的要求,并符合院感染办要求。
2.采购人将提供给中标供应商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具体面积及数量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此类场所中标供应商不需支付租金、水电费、管理费。
3.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投入以下设备为本项目专用,设备所有权不归采购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工具车 |
90 |
尺寸89*57*27cm,轻巧型清洁服务车, 带60L尼龙垃圾袋(两边有侧袋) |
2 |
榨水车 |
5 |
尺寸74*47*40.5cm 小型清洁车, 25公升, 不带垃圾袋 |
3 |
单擦机 |
2 |
工作宽度: 43厘米,重量Weight: 42公斤. |
4 |
双马达吸尘吸水机 |
2 |
|
5 |
自动洗地机760E |
1 |
工作宽度: 43厘米, |
6 |
座驾式尘推车 |
2 |
|
7 |
全自动洗地机755B |
1 |
工作宽度:60厘米 |
8 |
直立式吸尘器 |
1 |
|
9 |
坐驾式全自动洗地机4000 |
1 |
工作宽度:85厘米 |
10 |
三速吹风机 |
2 |
|
11 |
小蜜蜂扩音器(含喊话器、小音箱) |
33 |
大声场扩音,高质量收音,;锂电池充电 |
12 |
钥匙柜 |
1 |
120位(尺寸400*55*780mm),材质铝合金,重量4.1kg |
13 |
对讲机 |
54 |
工作频率800MHZ, |
14 |
900座驾式洗地车 |
1 |
|
15 |
工业洗脱机50公斤 |
1 |
|
16 |
工业烘干机50公斤 |
1 |
|
4.行政办公区域和会议区域的卫生间客用品(包括洗手液、檫手纸、卷纸等消耗品)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标准如下:
(1)行政办公区及会议区域共计16间卫生间;
(2)每月共计配备洗手液20瓶(500g/瓶)、擦手纸150盒(170张/盒)、大盘卷纸70卷(750g/卷)。
5、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投保500万元保额的公众责任险,单次理赔限额100万元,单次免赔金额500元。
6、日常行政办公费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7、医疗废物垃圾袋、锐器盒由采购人提供。
8、会议用茶杯、杯垫、杯盖、小毛巾、茶叶等由采购人提供。
九、物业服务过程中,对物业公司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一)物业服务专项处罚标准
序号 |
违 规 内 容 |
扣罚 金额(元) |
1 |
出现空岗影响正常服务开展现象 |
2000 |
2 |
私自变卖医疗垃圾 |
2000/次 |
3 |
与医患发生口角纠纷、打架,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
1000 |
4 |
未取证上岗或证件过期 |
2000 |
5 |
擅自收取病人财、物的 |
2000 |
6 |
项目管理人员夜班无值守或无法通信联络的 |
1000 |
7 |
故意损坏医院设施及物品的,导致无法修复的按照设施折旧后价格赔偿20% |
设备折旧价格20% |
8 |
酒后上岗或工作期间饮酒 |
3000 |
9 |
上岗人员未穿工作服或衣冠不洁 |
200 |
10 |
物业员工在非吸烟区吸烟的 |
500 |
11 |
工作时间内私自为患者提供有偿服务 |
1000/次 |
12 |
员工做与工作无关事项,且不听从劝阻的 |
500 |
13 |
编造谣言或传播虚假信息损坏医院及物业形象 |
3000 |
14 |
乙方过失造成媒体负面报道未经妥善解决的 |
5000 |
15 |
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未按时完成的 |
1000 |
(二)考核要求
1.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物业管理质量体系,合理安排岗位,做好医院室内保洁及其它服务性工作。为确保服务的质量,相关岗位不得互相顶替调换。员工应服从所在科室领导。若因安排不当,人员不能到位而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应承担其造成的后果,同时采购人按实扣减费用。
2.不定期对日常服务项目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不合质量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
3.不得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执,不在病房等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
4.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且有工作人员及患者投拆,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辞退。
5.每月至少一次征求有关科室和病人意见,满意度要求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并对科室和病人的意见及时整改,重复发生问题的将做相应的扣罚。
质量指标(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项目 |
考核要求 |
分值 |
卫生保洁 |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在服务场所无故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2、态度和谐,说话和气,善待病人,不可顶撞病人、家属、医护人员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3、着装上岗,佩带胸牌,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4、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洗、消毒、登记,符合医院感染规定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5、污染、消毒、清洗、干燥分区并有标识,各项流程符合院内感染规定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6、生活垃圾收集车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渍水,箱盖处于关闭状态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7、卫生间玻璃镜面无污渍、水渍、手印,大小便池无污渍、无垢、无臭味,洗手盆台面无污渍、无臭味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8、各种门窗、窗槽、台面干净、无灰尘、无蛛网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9、床头柜内、外清洁,床头柜下无卫生死角;病床清洁,床栏无污迹,床下无积尘、杂物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0、走廊:大厅走廊地面、门窗无污渍、杂物、灰尘;不绣钢痰桶表面无污渍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1、电梯:电梯轿厢无污渍、无杂物、无灰尘、电梯不锈钢表面光洁;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2、生活垃圾暂存间地面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水渍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3、室内垃圾篓无污渍,满2/3要及时清倒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4、病房、办公室、公共区域顶棚出风口,定期清洁、无污渍、清洁干净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5、医院区域内地面保持干燥,尤其是雨雪天气要加强管理,及时清理积雪,放置地滑警示牌等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6、玻璃屋顶定期擦拭,清洁明亮,无破损,无污渍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7、院内无乱贴、乱印、乱悬挂广告牌现象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8、PVC、大理石地面未完成清洁保养,使PVC保养后达到光亮、有弹性、无污渍的效果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9、公用楼梯、天台、屋顶、通道等处无堆放杂物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20、清洁用具如扫帚、毛巾等分区放置,摆放整齐,清洁干净,无异味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21、水池出现外溢现象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22、院区全面禁烟,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 |
科室反映,存在情况扣1分 |
|
秩序维护 |
1、值班保安要按规定时间站岗,不可无故迟到、早退及旷工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2、上班时间不允许占用办公电话聊天办私事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3、巡逻人员按规定时间巡逻,或按指定路线巡逻,不能离开巡逻区域,不能闲聊或巡查不到位,要做好详细记录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4、不可酗酒上班,对来访及公司员工用不文明语言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5、在交接班中,接班人员要检查好交接班记录事项、清点好值班物品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6、按规定统一穿着制服、佩戴工作证,举止要文明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7、定期组织安全教育,积极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8、协助院方做好重大活动会议等其他的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任务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司梯服务 |
1、女员工头发整齐梳理,画淡妆,不过度用化妆品,仪表整洁端正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2、人员上岗后要始终坚持站立式服务,做到站姿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3、司梯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不怠工、不拖工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4、晚间下班后不使用的电梯停在高楼层处,避免出现水淹情况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5、操作时注意观察区域内设备及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电梯有异常及时报告主管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6、电梯司梯人员应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电梯司梯操作规程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护工及护士助理 |
1、谦虚和悦接受医务人员评价,耐心倾听医务人员意见、咨询;与医患人员无争吵;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2、按岗位职责履行工作,服从护士长、辅医组长、护士的指挥和调派,工友之间团结协作。发扬团队精神,不扯皮、不推诿;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3、按时到岗接班,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4、认真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如更换消毒液,医疗器械消毒,协助科室备好用品等;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5、要做好病人入院前准备工作,出院后床单的整理;协助科室做好病房的陪床管理与物品摆放管理;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6、病区内无嘈杂声源,有必要时向所有患者及时解释。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7、员工正确洗手,并了解洗手指征。现场观察员工操作;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8、按院感规定做好空气消毒工作,消毒过程中有警示表示,并有消毒记录;定期对病房进行通风作业,保持空气质量;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9、病患棉织品更换及时(病号服/床单/被罩/枕套等);病患知晓更换规则;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0、科室棉织品交接数量明细清楚,无亏损;科室棉织品备货充足,符合科室需求;科室棉织品接收时检查破损/污渍是否合格。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11、员工具有对病人信息的保密意识,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其他 |
1、负责院区物业管理的服务,管理人员应执行24小时管理,随时有人接听电话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2、因工作失职,给院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3、物业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4、人员待遇不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 |
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5、各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6、发生与物业管理有关的重大事件,应立即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处理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
7、接到医患投诉电话,不及时解决或给予反馈的 |
一次不符合扣0.2分 |
|
加分项 |
1、收到患者、患者家属、职工锦旗或院领导文字表扬的。 |
每次奖励1分 |
2、拾金不昧者。 |
每次奖励1分 |
|
3、遇水、电、火险情积极抢险者。 |
每次奖励0.2分 |
|
4、医院临时性合同约定外的工作。 |
每次奖励0.2分 |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6 关于分公司投标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7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2. 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3.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
23.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3.3 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5.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
26.1 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
26.5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6.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7 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34.1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大楼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上面积:平方米
地下面积:平方米
标准层面积:平方米
人防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建筑尺寸:长:米,宽:米,高:米
建筑层高:
建筑结构: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房屋本体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供、配电设施设备:
2.给、排水设施设备:
3.升降系统:
4.消防系统:
5.空气调节系统:
6.智能化系统:
7.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等):
8.停车场管理系统:
9.其他: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的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
(四)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
(五)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和消防管理:
(七)物业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采购人所有人员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监督采购人所有人员遵守管理规约;
(三)审定物业服务合同内容,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五)制定、修改、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其他管理事项;
(六)负责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
(七)其他:
1、
2、
3、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制度,对物业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消防、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服务;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五)对采购人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七)不得将物业项目全部委托给他人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八)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采购人,当采购人装饰装修房屋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效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十一)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以实施;
(十二)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除向甲方移交本合同规定的资料外,还必须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收益余额;
2、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
(十三)应当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十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六)其他: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的形式,年服务费用为大写:(小写:)。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付款方式如下:
第七条物业管理用房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建筑平方米、坐落于的物业管理用房,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物业管理用房属采购人所有,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八条物业及物业管理交接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向乙方移交下列资金、物品和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二)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三)共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等余额;
(六)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七)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
第九条采购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采购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四)合同期满,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向甲方办理移交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若采购人部分人员拒绝、阻碍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
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采购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因任何一方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三个月前将解除时间、原因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解除前应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通知)。
合同解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由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特殊条款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公章): 供应商-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电子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代表人姓名: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2.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选择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天津市环湖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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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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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序号 |
价格分项组成 |
报价 |
1 |
人员费用 |
人员工资: |
社会保险: |
||
住房公积金: |
||
福利费: |
||
加班费: |
||
其他: |
||
2 |
保洁工具耗材费用 |
|
3 |
设备使用费用 |
|
4 |
卫生间客用品费用 |
|
5 |
秩序维护工具耗材费用 |
|
6 |
公众责任险费用 |
|
7 |
服装费用 |
|
8 |
办公费用 |
|
9 |
固定资产折旧 |
|
10 |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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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税金 |
|
12 |
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 |
|
合计 |
|
注:1. 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
2. 上表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
3. 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
4. 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
5. 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
6.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4
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序号 |
具体岗位 |
人数(人) |
月工资/人 |
月保险/人 |
月公积金/人 |
月小计 |
三年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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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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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
2、 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三年小计=月小计*36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5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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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地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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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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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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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6-1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
|
|
|
2 |
(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
|
|
|
3 |
(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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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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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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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6-2
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岗位名称 |
投入人数 |
人员情况简介 |
是否退休 |
工作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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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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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诺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一旦我公司获得中标,承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采购人需安排加班的,我公司积极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7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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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8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9-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天津市环湖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天津市环湖医院物业管理 ,属于 物业管理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9-2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10: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附件11
管理大纲
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自行编排序号。
投标人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
投标人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2-1
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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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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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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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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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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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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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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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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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证书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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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物业管理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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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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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地 点 |
单 位 |
职 务 |
主 要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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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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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委托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项目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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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2-2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 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购入时间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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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2-3
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
序 号 |
设施或设备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是否有偿 提 供 |
如有偿提供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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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凡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房屋、通讯及其他办公设施,应注明免费提供或不免费提供,如有偿提供,采购人承担多少,供应商承担多少,本表应详细列清。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3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