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 2019 年 7 月收购美国孚能部分经营资产。请发行人补充说明认定 Keith 单独控制原美国孚能经营资产的依据、是否存在美国孚能相关资产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均由 Keith 单独控制的证据,并结合以上证据进一步说明将发行人收购美国孚能部分资产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美国凯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根据美国法律,自 2017 年 12 月 21日以来,Keith 可以最终控制美国孚能的重大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美国孚能的实际控制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