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电梯维保合同
编号: 11N458084293202113803
采购单位(甲方):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鼎兴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喀什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鼎兴电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鼎兴电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鼎兴电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电梯维护保养 | - | - | 包含电梯维护保养及维修、急修响应时间30分钟,每月2次,每季度1次,半年1次,年度检验,24小时召修,检验费,电梯保险,提供电梯所有零部件(不包括人为及自然灾害造成损坏、丢失) | 11 | 12000.00 | 132000.00 |
合同总价(元) | 132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壹拾叁万贰仟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半年 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即: 66000 元( 陆万陆仟 元整 ),余额 50% ,即: 66000 元( 陆万陆仟 元整 ) 到合同执行期满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付款,乙方不履行相关义务。
四、合同周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即2021年12月30 日至2022 年12 月29 日止。三、服务条款
(一)甲方义务
1、提供符合设备的动力电源及接地系统。
2、电梯机房及入口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杂物。
3、电梯年检后,如遇发生新增项目(原电梯设计没有的项目,新标准必须要求增加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4、根据合同,按期支付乙方保养费。
5、《英吉沙县人民医院电梯维保需求书》,此附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甲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限内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乙方的工作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并及时填写电梯定期保养工作单。
2、听取乙方负责人对合同范围内工作过程的汇报,提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停付因乙方失职、违章、违法造成甲方损失的合同账款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诉讼、仲裁。
(三)乙方义务
1、指派合格的维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2、对客户提供保养配件供应,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功能匹配,从而为客户最大限度地节省时间和资金。
3、遵守法规政令,民族习惯和甲方规章制度。
4、严格按照电梯维保内容,每月2次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5、临时故障的应急维修,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
6、承担因保养不当造成电梯某一部件损坏的费用。
7、维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8、积极配合电梯的年检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维保的具体人员要确定,要接听急救电话,可及时处理问题。四、乙方的权利
1、遇有妨碍或有损乙方保养工作和人身、设备安全时,甲方负责协商解决,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2、在合同期内,未经乙方有关负责人及当事的维保人员同意,不得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调试,否则造成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指自然灾害)对电梯造成损坏、停梯乙方不承担责任。五、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另一方的损失。六、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问题需要解决时,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都要签
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合同予以顺延一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账号: 账号: 0000010761261090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