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JL-ZB-2017012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ZJL-ZB-2017012
项目名称: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项目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录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1
一、总 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评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评标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3 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日 期: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8-1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4
附件 8-4 企业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纳税的证明材
附件 8-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38
附件 8-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9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的委托就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ZJL-ZB-2017012
2、项目名称: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项目
3、招标内容: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项目,服务期:一年
4、采购预算金额:5825300 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2017 年 5 月 26 日每日 9 至 16 时(节假日除外)。
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00 x(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未经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附邮资人民币 50 元整,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 年 6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 00 x中国咨询集团 305 会议室。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投标保证金:无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0 xx 0-0 x邮政编码:10071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地址:xxxxxxxxxxx 00 x邮政编码:100048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6392533
内 容 | |
1.1 | 委托方: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买方”、“甲方”、“用户”) |
2.1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1 | 招标文件构成: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六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
9.1 |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开标一览表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 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文件和资料 ⚫ 证明符合本资料表第 11.1 和 11.3 款要求的文件 ⚫ 其它需补充的文件资料 |
10.1 | 投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元”投标,且总价中包括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产品及服务的相关费用。 |
10.2 |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1.1 | 投标人须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本表是关于本项目采购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条款号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相对应。
⚫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自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 5、企业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银行转账单; ⚫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满足 11.3 款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要求。 | |
11.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3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3.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无; ⚫ 保证金退还:不少于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之日起 90 天; ⚫ 交纳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保证金的形式以代理机构为收益人的有效银行汇票(即期)、支票或电汇(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代理机构账户。以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作为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须单独密封(本项目不涉及); ⚫ 代理机构账户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13.4 |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14.1 | 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2 份;电子文档(U 盘):1 份 |
16.2 | ⚫ 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 注意:开标一览表中如果存未签字、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作无效投标处理。 |
19.4 | 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 ⚫ 未提交合格的保证金; ⚫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中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 ⚫ 未按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或不能提供完整、明确、唯一的报价; ⚫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费用(5825300 元); ⚫ 投标文件中缺少中标手续费承诺函; ⚫ 投标中有不为评委会所接受的其它重大偏离、先决条件或其它情况,如: (1)若评委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履约成本时,则该投标将被拒绝,并不进入下一步评比; (2)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50%,且没有令评标委员会能够接受的理由时,评委会可拒绝该投标。 ⚫ 投标人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21.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部分为 30 分、技术部分 60 分、投标报价 10 分。 ⚫ 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注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并随其身份证复印件单独递交给代理机构(原件需交监督人员核实)。 |
27.4 | 中标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日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及代理机构向商务部承诺的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
30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 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31 | 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注: *(1)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 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
32 | *特别说明事项: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
1.1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买方”、“甲方”或“用户”)
2.1 财政资金
3.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3.1 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并通过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正在办理年审,则需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3.2 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3.3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8-3”格式签字并加盖公章)。
3.3.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自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3.3.5 企业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银行转账单;
3.3.6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 3. 7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3.5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及服务、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可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提出,开标后投标人将无权对招标文件提出任何疑义。
7.1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2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1 中所列明的内容。
10.1 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0.1。
10.2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0.2。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1 中要求。
11.2 本次对联合体形式及其它的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2。
11.3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3。 12.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证明产品、服务、项目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并需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进行响应。
13.1 在送达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并单独密封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规定的天数,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规定。
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手续费;
(4)提供虚假材料的。
13.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并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已交纳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13.4 投标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4 的要求,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而予以拒绝。
13.5 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不予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1 中规定的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8-3),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字须为中文,如必须用英文时应附中文译文,中文与英文如有冲突,以中文为准,并须采用国际统一单位及通用图形。
14.5 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效。
14. 6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应采用活页式装订。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而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5.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相关服务的单项报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单项报价可注明“以实际执行价格为准”)
15.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及相关说明应不违背采购合同的约定,否则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15.5 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交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6 投标人只允许一个投标总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或多种投标方案。
15.7 投标报价中,如投标内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以核减。
15.8 投标人投标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投标报价须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人员、差旅、文件、研究调研费、资料文献收集费、报告编制费、项目管理费、测试工具费、印刷费、交通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15.9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收取所评估自由贸易试验区及其所在省市各级政府、有关企事业单位的任何费用。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所有信封上均应:
(1)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6.2 开标一览表的递交采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6.2 中 的规定。
16.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及评标
17.1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在开标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活动,并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公证人(如有)、监标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7.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等信息。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但投标声明不得为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说明或附加条件的报价。
17.4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公证人(如有)、监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8.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随机产生且不得少
于总数的 2/3。
19.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和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保证金是否有效、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9.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3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具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9.4 中的情况将被视为是非实质性响应。
20.1 在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1 经过初审后评标委员会只将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1.2 评议将采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1.2 中规定的方式进行评比 。
22.1 送达投标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评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23.1 除第 24 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为中标人。
24.1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24.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复核
25.1 必要时,采购人可对推荐的投标人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是对投标人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进行核实,并在必要时可对投标人进行实进考察。
25.2 投标人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人的询问并按采购人要求接受考察,并提供采购人所需的协助和资料。
25.3 如果复核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复核没通过,采购人将把审查结果通知评标委员会,并根据上述评审程序重新审定评比结果。
26.1 采购人保留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7.中标通知书和中标服务费
27. 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告期外提出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27.2 在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 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4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4 中规定的比例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若投标人不能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同时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按评议时的排序,另行确定中
标人。
2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注:
*(1)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 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 项目背景和目标
《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两部分:
通过租用社会化云服务方式,在《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上向全国中小外贸企业免费提供 ERP 云服务,实现对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扶助”,帮助和引导中小企业完成初级的信息化建设并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贸易单证指南》网上公共服务的持续建设,为全国外贸企业的单证人员提供全面实用的公共服务,减少和规避因单证原因导致的贸易损失。
(一)中小外贸企业 ERP 云服务
受外部需求萎缩、人民币升值、综合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导致中小外贸企业急需各种帮扶政策的援助。其中,信息化扶助政策的有效执行,将有效提高中小外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目前,制约中小外贸企业信息化应用的关键因素是:软件价格和系统运维综合成本(硬件、人员、服务等)。本项目将通过租用市场上已经开发成熟的《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的方式,以云服务模式向全国中小外贸企业免费提供成熟、适用、高质量的企业 ERP 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服务。同时,平台和“中国出口信用险公司投保系统”实现对接。
本项目基于互联网采用“云服务方式”,企业无需配备硬件服务器和数据库、无需配备专业的系统维护人员,只要可以上网就可以进行系统应用。
(二)贸易单证指南
源自权威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每年国际贸易总额 3 万亿美元,但是由于我国出口企业对国际贸易标准缺乏了解,单证、标签等不符合国际标准造成的滞关、压仓、退货等事件,对我国出口贸易每年造成损失高达上千亿美元。
一单国际贸易通常涉及生产、订购、银行、保险、运输等 45 个机构,出具的单证达到百种之多。同时,不同行业(商品)、不同采购国家还存在不同的特殊规定和要求。同时,联合国贸易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UN/CEFACT)制定的贸易单证国际化
标准已经在世界各国推行和运用,从而对中国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业务过程中所采用的单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中国企业应该更快采用国际化标准以适应国际形式的最新需要。
通过“贸易单证指南”网上公共服务,目标是为全国外贸企业单证人员提供全面、权
威、实用、及时的公共服务,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和阅历、降低学习成本、减少和规避因单证原因导致的贸易损失。
二、 项目服务内容
2.1 中小外贸企业 ERP 云服务
面向社会租用已经开发成型、成熟的外贸企业 ERP 云服务平台。同时,系统提供 商授权项目业主单位将本项目范围内的模块(参见下表)作为公共服务内容,免费开放给全国范围内不少于 5000 家中小外贸企业使用,帮助中小企业完成初级的信息化建设。
中小外贸企业 ERP 云服务提供的应用模块内容如下:
1、云平台网站门户
包括:云服务平台内容宣展、贸易信息服务(包括:实时汇率、集装箱参数、贸易术语解释等)、企业注册。
备注:实时汇率查询频道建设的前提为:项目业主方找到可以免费提供数据的合作网站,否则此频道的建设模式将改为链接方式,阅览者在本页面无法直接观看相关数据,需要点击进入相关链接的财经网站的页面后,查阅相关信息。
2、基础信息管理
(1)客商管理:提供客商的基本信息管理、地址管理、联系人管理;
(2)商品管理:企业自行维护商品类目、明细商品。
(3)其他基础设置管理:提供各种基础字典的维护、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岗位设置。
3、出口报价
快速制作出口报价单,按照商品自动计算和出具 FOB、CIF、CFR 多种报价价格。可以根据模板自动打印报价单,并支持 excel 格式导出和报价单状态跟踪。
4、出口合同管理
实现出口合同登记和管理。记录合同基本条款、价格条款、运输方式、结汇方式、商品价格,并实现盈亏预测。
5、出口单证
包括出口报关单证和出口议付单证两个子模块,在所见即所得的界面中制作单证。可以基于系统提供的标准单证模板自动生成一票业务下的多种单证。
支持将单证导出为 excel 文件。
6、物流进程管理
登记订舱、出运过程中的物流状态,实现物流进程跟踪和管理。
7、统计分析
根据基础数据实现:出口成交、出口出运、出口物流进程的查询。
8、项目服务方式
基于互联网以云服务模式进行服务,服务内容和标准参见:二、服务要求。
2.2 贸易单证指南
“贸易单证指南”公共服务网站已于 2011 年-2016 年分别完成了项目的五期建设,内容包括:从一线进出口企业、以及海关、商检等政府部门收集和整理了重要外贸单证的标准格式,并会同企业一线从业的外贸实务专家系统的梳理和总结了相关单证的缮制方法和规定。项目引入了“联合国贸易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UN/CEFACT)”制定的“贸易单证国际化标准”。并完成了多个行业的“行业频道”建设。
本期(2017 年度)对历史年份建设的行业频道内容进行运维。行业包括:服装、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农食、五金、家庭用品、礼品工艺品、灯具照明、家具、矿产、冶金、畜牧、建材、机械、汽配、化工、电子元件、添加剂、交通工具设备、森林产品、种植业、运动户外用品、医疗设备、医药、纸制品、橡胶制品、工程机械、塑料制品、高新技术产品、金属制品、包装、工具、加工食品等行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企业单证资料收集包括:
(1)行业单证格式收集 (2)行业经典案例收集
(3)行业单证贸易知识研讨和收集
2、行业频道(知识体系)的梳理汇编包括:
(1)行业单证格式的审定修正和汇编
(2)行业案例的审定和汇编(含商业敏感数据的重新加工) (3)行业单证知识要点的审定和汇编
3、行业单证格式 html 制作和数据库格式化制作包括:
(1)HTML 格式制作
(2)单证数据元对应关系设置 (3)知识内容设置
(4)网站信息编录和上载更新
三、 服务要求
3.1 提供项目软硬件日常检测与维护方案;
3.2 需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支持及服务方案。
3.3 需提供快速及时的故障响应机制。
3.4 云服务平台在运行过程中,软件商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软件商需提供外贸企业 ERP 云服务平台全职运维服务人员共计 22 人。(1)客服人员:13 人/全职。负责:接听电话、在线问题处理、操作性问题的解答、问题跟进、并将需要技术处理的问题转交“技术维护人员”。技术维护人员:9 人/全职。负责:系统开发级别的维护和局部调优;使用平台提供的维护工具,提供技术处理和服务、深层次技术问题的解答等。包括:数据及技术问题的排查、配合用户初始化等。以及系统部署、检测、安全性维护等。说明:以上人员均为全职,为最终用户提供:热线电话、在线 QQ、邮件等非现场方式的服务。
3.5 贸易单证指南网站本年度贸易单证指南在运行过程中共投入人员 6 人,见下:
业务调研及梳理汇编组:3 人。主要工作为:(1)行业单证格式收集;(2)行业经典案例收集;(3)行业单证贸易知识研讨和收集。涵盖:检验检疫、货物品质验收、出口报关、买方清关、单证及缮制方法、运输等多方面的行业(产品)知识体系。 (4)行业单证格式 的审定修正和汇编;(5)行业案例的审定和汇编(含商业敏感数据的重新加工);(6)行业单证知识要点的定和汇编;
信息加工及制作组:2 人。主要工作为:(1)HTML 格式制作;(2)单证数据元对应关系设置;(3)知识内容设置。(4)网站信息编录和上载更新。
贸易单证手机 APP 运维组:1 人。主要工作为:APP 维护。
3.5 云服务平台运行过程中所需要的硬件服务器、网络带宽等资源由中标方统一负责,项目业主方不再另外提供费用。
3.6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及服务义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3.7 本项目前期已经完成的工作,在本服务期内需对其进行后续维护,并需在投标文件里出具承诺书。
3.8 为了保证该系统成熟稳定并具有合理的功能设计,投标方案中需阐述详细的系统功能设计和解决方案。同时,提供系统原型设计,包括:每个模块的实际使用界面并附带案例示例数据。提供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关键技术路线、数据库设计原则、安全方案。
3.9 贸易单证指南建设其他要求:
(1)信息采集渠道的保障方式
由于本项目的单证格式、案例和行业知识的收集工作,要求全部从进出口企业获取一手材料。因此请阐述信息采集渠道的保障方式,以及和这些进出口企业已经存续的主要合作内容和形式。
(2)在单独章节中阐述:信息采集的质量控制手段。
(3)导入“贸易单证国际化标准”体系的保障手段和方式。
请阐述投标方和“贸易单证国际化标准”的权威研究和管理机构: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合作关系。
请阐述对“贸易单证国际化标准”体系的理解和认识。要求从:<1>国际贸易单证种类 <2> UN/CEFACT 机构职责、标准的推行途径、以及推行的标准措施的具体内容
<3>UN/CEFACT 建议书内容以及和国家标准的关系<4>联合国单证样式(UNLK)的总体设计原则以及标准化三要素的详细论述,共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3.10 提供项目服务和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和关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项目质量管理等。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具体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评标委员会将各评委打分汇总,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组展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取小数点后 2 位数(四舍五入)。
(二)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商务部分 满分 30 分
B:技术部分 满分 60 分
C:投标报价 满分 10 分综合得分:A+B+C
一、 评分方法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30 分) | 投标人为外贸进出口企业实施“企业 ERP 管理系统”的业绩。 提供含合同签署时间和金额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主要建设内容页、合同盖单位章页 每个合同的金额均超过 200 万元 (含)人民币 18 分 | 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2 分,最高得分不超过 20 分, 无合同得 0 分。 | |
投标人和“贸易单证国际化标准”的权威研究和管理机构(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合作关系。提供正式合作协议的复印件,含协议首页、主要合作内容页、协议盖章页 2 分 | 有:2 分无:0 分 |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实 力。10 分 | 项目负责人实力 (3 分) | 根据项目经理在类似项目建设、运维方面的经验 水平,组织、管理协调水平评分:0-3 分。 | |
项目团队实力 (7 分) | 根据项目团队成员的配置合理、分工明确、技术开发水平、信息维护水平和经验情况评分:0-7 分。 | ||
技术部分 (60 分) | 对外贸企业信息化云服务平台的功 能 方 案 要 求 的 响 应 15 分 | 系统原型设计完整合理(含:每个模块的实际使用界面并附带案例示例数据) 好:11-15 分 中:6-10 分差:0-5 分 | |
外贸企业信息化云服务平台的技术方案:包括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关键技术路线、数据库设计原 则 、 安 全 方 案 7 分 | 好:5-7 分中:2-4 分差:0-1 分 |
贸易单证指南信息采集质量控制 | 信息采集渠道稳定,并具有良好的信息采集质量 | |
手段(包括采集渠道、采集方法、 | 控制手段: | |
采集数据内容,采集数据整理规范等) 10 分 | 好:7-10 分 中:4-6 分差:0-3 分 | |
对“贸易单证国际化标准”体系的理解和认识 | 阐 述内 容包括 : (1) 国际 贸易 单证种 类; (2)UN/CEFACT 机构职责、标准的推行途径、以及推行的标准措施的具体内容;(3)UN/CEFACT建议书内容以及和国家标准的关系;(4)联合国单 证样式(UNLK)的总体设计原则以及标准化三要 | |
8 分 | 素的详细论述,共四个方面。好:6-8 分 一般:3-5 分 差:0-2 分 | |
项目服务和管理方案:包括项目组织、质量保证体系等 0 分 | 好:8-10 分一般:4-7 分差:0-3 分 | |
服务方案:包括日常检测与维护、技术支持及服务方式、故障响应机制 10 分 | 好:8-10 分一般:4-7 分差:0-3 分 | |
投标报价 (1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合格投标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分 |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附件 1——投 标 函(格式)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附件 4——业绩案例一览表
附件 5――项目工作方案 附件 6——技术规范偏离表附件 7——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8——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3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4 企业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银行转账单;
8-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8-6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7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9——公司简介
附件 1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附件 11——交纳中标手续费承诺函附件 12——密封袋封皮格式
附件 13——密封条格式
致: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投标人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的有关活动。为此提供投标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开标一览表份;投标保证金份。
1、我公司承诺如下:
(1)保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2、投标总报价: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及保证
金有效期(不少于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之日起 90 天)的相关规定。
4、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已经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招标人、投标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由,对贵单位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5、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开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投标人盖章(公章):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 内容 | 投标总报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一份;
附件 3 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格式自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合同日期 | 合同金额 |
1 | ||||
2 | ||||
3 | ||||
… |
注:1、可根据招标文件的实际要求调整格式。
2、按照第四章评分标准表格中要求的业绩填报。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自拟,项目执行时的工作方案需经采购人认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我公司确认,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条款。
注意:
1. 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所列主要项目予以应答。
2.用“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
3.详细描述技术方案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技术方案其它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
4.技术方案与招标需求之间有偏差时必须用“部分满足”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未被完全满足的情况,并用确切的描述解释如何规避该偏差。
5.解决方案不能实现招标需求时必须用“不满足”来响应。
6. 投标者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说明以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主要需求予以应答。
2.用“满足/不满足/”响应来表明该要求是否被满足。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目 录
8-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3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4 企业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银行转账单;
8-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8-6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7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1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具有有效年检,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说明:既往无涉税业务的投标人应提供书面说明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时出具)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投标人盖章(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签字: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附件8-4企业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银行转账单;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说明:既往无涉税业务的投标人应提供书面说明
附件8-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说明:依法不需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书面说明
附件8-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最高学 历 | 相关注册 资格 | 拟承担工作 |
注:投标人应附上有关个人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本项目的人员相关经验及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 年龄 | 出生日期 | ||||
最高学历 | 专业 | 职称 | ||||
相关注册资格 | ||||||
工作简历 | ||||||
承担相关项目业绩状况 | ||||||
现在手持业务的状况 | 业务名称 | 业主名称 | 业务金额 | 预定完成时间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角色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_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招标中若中标,我公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形式向贵公司即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支付中标手续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中标手续费,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投标保证金、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兹报送(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其中投标文件正本
份, 副本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
份;
开标一览表
份;投标保证金 份。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在 2017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
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密封条
2017 年 月 日封,在 2017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密封条
2017 年 月 日封,在 2017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XXXX 项目合同
委托方:受托方:
xxxx 年
XXXX(项目名称)项目合同签署页
本签署页于 xxxx 年xx 月 xx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xxx 司(局)(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和 xxxx 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1、本签署页中的词语的含义与《xxxx 项目合同》中定义的相同。
2、本签署页是《xxxx 项目合同》项下的签署页,为该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委托方和受托方在本签署页上盖章视同对该合同项下所有条款包括本签署页一并签署。本签署页一经委托方和受托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为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委托方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xxx 司(局)
(委托方授权代表姓名)
委托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受托方名称 xxxx 公司
(受托方授权代表姓名)
受托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XXXX 项目合同
委托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xxx 司(局)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xxxx 公司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鉴于委托方以 xxxx 方式(如“公开招标”等)选定受托方为“xxxx 项目”的承建单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务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签署本合同。
一、定义
1.1 定义: 本合同中的定义适用于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1.1.1“合同”:载明委托方和受托方就项目名称的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表示的书面合同。
1.1.2“委托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xxx 司(局)。
1.1.3“受托方”:xxxx 公司。
1.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受托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委托方应付给受托方的总价款。
1.1.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以 xxxx 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1.1.6“服务成果”:受托方根据合同规定应向委托方交付并归委托方所有的实物或资料及其知识产权。
1.1.7“交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1.1.8“日”:指日历日数。
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要求
受托方为 xxxx 项目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要求详见附件《xxxx 项目xxxx
年服务内容及费用情况表》。
三、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自 xxxx 年xx 月xx 日至xxxx 年xx 月xx 日。
四、分包和转让
4.1 经委托方同意,xxxx 项目可以由受托方分包或转让。
4.2 受托方分包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服务内容,由受托方和承接分包转让服务方签署相应的合同。受托方和承接分包转让服务方对委托方负连带责任。
五、质量保证
5.1 受托方义务
5.1.1 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受托方须切实履行合同及附件的各项承诺,保证承担的项目质量,并协助委托方监督承接分包转让服务方的工作质量。
5.1.2 受托方应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文件给委托方并接受其检查。
5.1.3 受托方应保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合同要求并随时接受委托方的检查。
5.1.4 受托方应履行承诺,配置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保证合同有效实施。
5.1.5 鉴于服务性质的特殊性,受托方将对所提供的服务按照合同规定的功能要求不断调整,以达到优化目的。
5.2 项目监理
5.2.1 委托方有权委托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理。
5.2.2 委托方应当在项目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机构、监理内容通知受托方。
5.2.3 受托方须积极配合委托方和监理机构的抽检工作。
5.2.4 对于抽检存在问题的,由受托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委托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整改。整改后问题仍未解决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有关规定,追究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文件和资料
6.1 技术资料
受托方在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时,必须同时向委托方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七、验收
7.1 验收方式
受托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后,应通知委托方根据《商务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7.2 验收内容
以附件《xxxx 项目 xxxx 年服务内容及费用情况表》规定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要求为验收内容。
7.3 验收应提交的文档
程序源代码、用户需求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系统维护手册(含系统配置、备份恢复等)、系统部署手册(含系统环境说明、部署路径等)、用户操作手册、系统测试报告(含功能测试、集成测试和兼容性测试)、安全测试报告、软硬件设备清单、项目决算报告、系统培训手册、项目总结以及其他可提供的资料等。
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8.1 合同价款
合同双方同意,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xxx 万元整(小写金额 xxx 元)。项目明细费用见附件《xxxx 项目xxxx 年服务内容及费用情况表》。
8.2 支付方式
8.2.1 合同生效且财政资金到帐后,拨付xxxx 费用人民币大写金额xxx 万元价款的XX%,金额为人民币 xxx 元整(小写金额 xxx 元)。
8.2.2 合同服务期限届满且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xxxx 费用人民币大写金额 xxx 万元价款的 xx%,金额为人民币 xxx 元整(小写金额 xxx 元)。
九、违约责任
9.1 延期交付和处置
9.1.1 受托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委托方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
9.1.2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受托方因故不能按时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受托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委托方延误理由。委托方如同意延期,可适当延长交付时间。
9.1.3 除第 11.1.1 条款规定外,如果受托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委托方有权从相应的支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扣相应违约项目当期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如延误期超过 30 天,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9.1.4 如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需按相应违约项目价款的 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十、相关权利
10.1 相关权利归委托方
10.1.1 本合同项下所有系统及其数据、软件、设计等所有权利归委托方所有。为执行本合同所购买或代购的合法版权和相关知识产权,其使用权或所有权属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之中和之后,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下所有系统以及与数据库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10.1.2 由于受托方违反上款规定造成委托方的权利被侵害,由受托方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
10.2 知识产权纠纷
10.2.1 无论委托方以何种方式运行或以任何介质传播本合同项下所有系统的数据,受托方都应保证委托方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指控。
10.2.2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受托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2.3 如果由于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成立而造成委托方的损失,受托方必须负责赔偿。
10.2.4 委托方因处理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由受托方负担。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定义
11.1.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11.1.2 不可抗力不包括因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时的疏忽或故意行为引起的事件。
11.2 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对策
11.2.1 如果合同当事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由双方商定。
1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两周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合同其他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 120 天以上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11.2.3 委托方保留在不可抗力发生而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单方面解除和修改本合同的权利。
十二、不竞争条款
12.1 受托方及承接分包转让服务方不得利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服务成果进行与委托方拟进行的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有竞争的活动。受托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相关款项或收回已支付价款,有权要求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并由受托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保密条款
13.1 受托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的业务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受托方不得自行使用应向委托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或将应向委托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受托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受托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
13.2 受托方的保密义务至其知悉的委托方的业务秘密和技术秘密由其公开时终止。
13.1 委托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受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委托方不得自行使用受托方在履行合同约定时获得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
密,或将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委托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受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
13.2 委托方的保密义务至其知悉的受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由其公开时终止。
13.3 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因任意一方以外原因造成的对方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使用只承担管理责任。
13.4 本条规定的效力不受本合同效力的影响。
十四、税费
14.1 适用税法
14.1.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
14.2 税费承担
14.2.1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等一切税费均由受托方承担。
十五、终止合同
15.1 违约终止合同
15.1.1 受托方如有下列违约的情况,委托方有权向受托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受托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委托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该期限内应该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2)如受托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并在收到委托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 30 天内,或经过委托方书面认可的延长期内仍未能纠正其过失。
15.1.2 在委托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委托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终止的合同或部分合同。受托方应对委托方因此额外支出的费用负责。如被终止的是合同部分内容,受托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15.1.3 前款所述情况并不影响委托方向受托方提出索赔要求。
15.2 破产终止合同
15.2.1 如果受托方破产或因经营状况恶化、本项目团队发生重大变化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委托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方终止合同。此终止合同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委托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六、索赔
16.1 索赔
16.1.1 如委托方及其委托的监理公司检验发现受托方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不符合同要求,包括潜在的缺陷,委托方有权向受托方提出限期改进的要求,也有权向受托方提出索赔要求。
16.1.2 如受托方未能在委托方提出的期限内实施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委托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风险由受托方承担。
十七、计量单位
17.1 国家法定计量
17.1.1 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中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八、通知和合同修改
18.1 通知
18.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
18.2 修改
18.2.2 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方为有效。
十九、争议的解决
19.1 友好解决和提交仲裁
19.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议,都应尽最大的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19.1.2 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9.1.3 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二十、合同生效
20.1 合同印制及生效
20.1.1 合同一式肆份,当事方各执贰份。
20.1.2 合同双方在本合同签署页上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0.1.3 如因任何原因需要修改合同,需参照本合同第十八条办理。
二十一、其他条款
21.1 受托方承诺在开展本合同所述工作时,采用委托方统一制定的各种标志。
21.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xxxx 项目xxxx 年服务内容及费用情况表》
XXXX 项目 XXXX 年服务内容及费用情况表 | |||
项目建设目标:(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
服务内容 | 价格(元) | 服务要求 | |
一、技术开发 | |||
(一)软件开发 | |||
(二)系统维护 | |||
二、运行环境 | |||
(一)软件采购 | |||
(二)硬件采购 | |||
(三)维保服务 | |||
(四)资源占用 | |||
(五)系统集成 | |||
三、数据和信息 | |||
(一)数据和信 息采购 | |||
(二)数据编辑、 分析、研究 | |||
四、客服及推广、 培训 | |||
五、项目管理 | |||
(一)咨询 | |||
(二)监理 | |||
六、其他 |
总价: |
备注: |
注:特殊情况可在备注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