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改造公寓床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23-133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改造公寓床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23-13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 年 6 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文本……………………………………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受南京财经大学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改造公寓床采购项目(JSZC-G2023-13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改造公寓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
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JSZC-G2023-133
2.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改造公寓床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16 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16 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1 号站、4 号站采购 136 套三人间家具,
计 408 人位,16 号站采购 203 套三人间家具,计 607 人位,合计 1015 人位家具。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前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2023 年 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财经大学
地址: xxxxxxxxx 0 x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025-86718627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xxxxxxxx 000 xxxxxxxx 0 x南区联 系 人:xxx
联系方式:025-83668530
1.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0x000xx0000x0000x00000 771d3.html)规定领取 CA 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xxxxxxx 000 x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 CA 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
《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文本
(4)采购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2 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
12.2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3.1 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
14.1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
14.2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
14.3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
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17.1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
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27.1.2 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
19.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投标文件的拒收
20.1 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21.1 投标文件的撤回
21.1.1 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1.1.2 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1.2 投标文件的修改
21.2.1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1.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2、开标
22.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
《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2.2 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
22.3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
《操作手册》规定执行。
22.4 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 5 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评标委员会
23.1 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3.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3 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4.1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4.3 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4.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5.2 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 CA 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
25.3 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采 购 人 在 进 行 资 格 性 审 查 的 同 时 , 将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6.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6.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
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4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6.5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6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7 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7.1 无效投标条款
27.1.1 投标人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7.1.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7.1.3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
27.1.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7.1.5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7.1.6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27.1.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 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7.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7.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7.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1.11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27.1.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 CA 电子公章的。
27.1.13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7.2 废标条款
27.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4 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7.2.5 因“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
27.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7.3.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8、确定中标单位
28.1 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
28.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8.3 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8.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8.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8.4.2 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4.3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8.4.4 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8.4.5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8.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8.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8.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8.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质疑处理
29.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
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9.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 29.4 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9.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9.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9.2.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
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9.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9.4 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
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质疑处理科,联系地址:xxxxxxxx 000 xxx
xxxxx 0 xxx 0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9.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9.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9.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9.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9.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9.5.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
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9.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0、中标通知书
30.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 30 日后,“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0.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签订合同
31.l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1.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
32.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 10%。
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产品内容
1.1 产品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
2.1 本 合 同 金 额 为 ( 大 写 ): 圆
( 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七、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至验收通过之日起五年及以上(以投标文件为准)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前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土建工程进度情况对家具安装造成的影响,不得以工程现场交叉施工为由拖延安装时间。
9.2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
9.3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十、货款支付
10.1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的 30%,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65%;余款使用 1 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 3%;质保期全部结束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 2%。
十一.税费
11.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xxxx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
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2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五年及以上(以投标文件为准),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如验收过程中产生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检测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贰份。
附件 1:技术参数附件 2:服务承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采购清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尺寸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单人位公寓组合床 1 (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 | 2640*900*2950mm | 组 | 448 |
2 | 单人位公寓组合床 2 (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 | 2640*900*2700mm | 组 | 161 |
3 | 两连体公寓组合床 1 (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 | 4000*900*2950mm | 组 | 42 |
4 | 两连体公寓组合床 2 (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 | 4000*900*2700mm | 组 | 161 |
5 | 公寓椅 | 410*480*840mm | 把 | 1015 |
其中:序号 4.两连体公寓组合床 2(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为核心产品。
二、详细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 部件名称 | 规格要求 | 材质要求 | 工艺要求 |
序号 1、2、3、4 整体要求 | 序号 1:2640*90 0*2950mm。 序号 2:2640*90 0*2700mm。 序号 3: 4000*90 0*2950mm。 序号 4: 4000*90 0*2700mm。 | 板材采用“大 亚”、“露水河”、 “福人”或者其他同档次品牌 E0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为上床下柜结构,整体应坚固、耐用、安全、美观。所有金属部件均须经过除油除锈工序处理后静电粉末喷涂处理,喷塑厚度及附着力应符合国家标准,除门板、抽面板外所有木制部件外露面均采用 PVC 同色封边条封边处理,封边胶采用无醛封边胶。 | |
高架床 | 立柱 | 40*40*1.3mm | 黑退钢管 | 横截面为方形结构,与横梁采用内插件 螺丝固定连接方式。 |
横梁 | 25*50*1.3mm | 黑退钢管 | 横截面为矩形结构,与立柱采用内插件 螺丝固定连接方式。 | |
床下口横 梁 | 25*25*1.2mm | 黑退钢管 | 两端与立柱牢固焊接。 | |
床后拉杆 | 25*25*1.0mm | 黑退钢管 | 两端与立柱连接牢固稳定。 | |
床支撑 | 20*30*1.2mm | 黑退钢管 | 不少于 5 根,两端与前后横梁连接牢固 稳定。 |
防潮脚垫 | 与钢管适配 | PP(聚丙烯) | 防水、防滑、防噪音,全新料制作,外观无缺陷。 | |
序号 1、2 爬梯 | 主管:25*25*1.2 mm 踏步板:600*21 5mm | 钢制:黑退钢管踏步板:HDPE(高密度聚乙烯) | 爬梯采用走梯式设计,所有钢管均采用整体焊接工艺制作,踏步板设置合理防滑纹路,并配备荧光条,下方采用钢管 支撑。 | |
序号 3、4 爬梯 | 主管:30*50*1.2 mm 踏步板:380*12 0mm | 钢制:黑退钢管 踏步板:HDPE(高密度聚乙烯) | 爬梯采用外挂式设计,踏步板设置合理防滑纹路,并配备荧光条,下方采用钢管支撑。 | |
前护栏 | 护栏边框:25*2 5*1.2mm, 护板:870*140* 25mm 护栏高度:350m m | 边框:黑退钢管护板:HDPE(高密度聚乙烯) | 采用整体焊接工艺制作,护栏边框与床横梁整体焊接牢固,下部镶嵌 HDPE(高密度聚乙烯)材质护板,防止床上物品掉落,护板内侧设置储物盒,方便放置随身小物品,护板内侧设置永久性垫辱限高警示线(警示线应随护板生产时一 次成型制作)。 | |
后护栏 | 护栏边框:25*2 5*1.2mm, 护板:18mm 厚 | 边框:黑退钢管护板:E0 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采用整体焊接工艺制作,护栏边框与床 横梁整体焊接牢固,下部镶嵌 E0 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防止床上物品掉落。 | |
蚊帐杆 | 蚊帐管:Φ19m m*1.0mm 圆管。 | 黑退钢管 | 与床架连接牢固,方便系挂蚊帐使用。 | |
床板 | 板条厚度 15mm | 床板条:杉木 | 采用 4 x 30*40 杂木床撑固定床板条。 | |
床下组合柜 | 桌面 | 板材厚度 25mm | E0 级优质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 板,表面压贴防 火板 | 前口鸭嘴边设计,其余三边采用 PVC 同色封边处理,封边胶采用无醛封边胶。 |
书架 | 板材厚度 18mm | E0 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外露面采用 PVC 同色封边条封边处理,封边胶采用无醛封边胶。 | |
衣柜、桌面下储物柜柜体 | 板材厚度 18mm | E0 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外露面采用 PVC 同色封边条封边处理,封边胶采用无醛封边胶,柜体框架采用优质三合一连接,衣柜内置不锈钢挂衣杆,五金配件:导轨、铰链均采用“XXX XX”“FGV”“海福乐”或同等档次品牌。 |
门板、抽面板 | 板材厚度 18mm | E0 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采用 PP(聚丙烯)材质注塑封边一次成型工艺制作。序号 1 的抽屉面板(尺寸: 400±10mm*150±10mm)、小柜门板(尺寸:400±10mm*530±10mm)。衣柜门板(序号 1 的尺寸:500±10mm*1680± 10mm,序号 2 的尺寸:400±10mm*10 00±10mm、400±10mm*400±10mm),每个衣柜安装一个内嵌式铝合金锁盒,旋钮式挂锁设计,表面喷涂处理,挂锁不外露,并可单独配置,确保使用时的安全性。五金配件:铰链、导轨采用“A DAMS”“FGV”“海福乐”或同等档次品牌。 |
产品名称 | 部件 名称 | 规格要求 | 材质要求 | 工艺要求 |
序号 5 整体要求 | 公寓椅:410*48 0*840mm | 钢塑结合 | 整体应坚固、耐用、安全、美观。所有金属部件均须经过除油除锈工序处理后静电粉末喷涂处理,喷塑厚度及附着力应符合国家标准。 | |
公寓椅 | 座靠板 | 坐板:410*370m m 背靠板:410*26 0mm | HDPE(高密度聚乙烯) | 中空吹塑工艺制作,椅子坐板靠背表面人性化透气孔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耐用耐磨。 |
椅架 | 15*30*1.2mm | 黑退钢管 | 主管采用 15*30*1.2mm 椭圆管,椅腿前后各加一根横撑,表面平整光滑,静电 粉末喷涂表面处理,表层耐用不易脱落。椅脚配有 PP(聚丙烯)材质脚套,耐磨 不易脱落。 |
投标人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成品抽样检验报告,包括:1.高架床
(检测标准为 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 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检验项目必须包含:外观要求(焊接件、喷涂层、塑料件)、结构安全、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要求中耐腐蚀检测时间不少于 200 小时、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甲醛释放量、TVOC、苯
并芘);2.床下组合柜(检测标准为 GB/T 3324-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 GB/T 35607-201 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检验项目必须包含:材料要求(南京地区木材含水率)、外观要求(人造板件、五金件、塑料件)、表面理化性能要求、金属拉手耐腐蚀性要求中检测时间不少于 200 小时、柜类强度和耐久性、柜类稳定性、结构安全性、甲醛释放量、TVOC、苯并芘);3.公寓椅(检测标准为 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检验项目必须包含:外观性能要求(焊接件、喷涂层、塑料件)、结构安全、理化性能要求、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报告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原材料抽样检验报告,包括 1.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检验标准为 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
/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检验项目必须包含:含水率、甲醛释放量(至少符合 E0 级标准)、TVOC);2.黑退钢管(检验标准为 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检验项目必须包含:金属件外观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要求中耐腐蚀检测时间不少于 200 小时);3.注塑封边一次成型门板(检验标准为 GB/T 3324-2018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 G 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检验项目必须包含:木材含水率、金属拉手耐腐蚀性要求中检测时间不少于 200 小时、甲醛释放量、TVOC、苯并芘);4.PP(聚丙烯)(检验标准为 GB 2848 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验项目必须包含:领苯二甲酸酯、重金属、多环芳烃、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5.HDPE(高密度聚乙烯)(检验标准为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验项目必须包含:领苯二甲酸酯、重金属、多环芳烃、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公寓家具设计图
1.单人位公寓组合床 1(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
2.单人位公寓组合床 2(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
3.两连体公寓组合床 1(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
4.两连体公寓组合床 2(含高架床和床下组合柜)
5.公寓椅
三、服务承诺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投标供应商须针对项目提交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提交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以下内容:“免费为所供产品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及不低于 5 年原厂免费质保服务(国家有相关质保规定优于本合同约定质保期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后的 2 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在 8 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确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将组织原厂人员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处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出现故障 48 小时不能修复的,免费提供同等功能的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修复。质保期满后,能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上述承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
2.具体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
(1)实施方案
项目工期要求在 2023 年 8 月 10 日前完工,供应商需有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措施,并投入不
少于 20 人的专业安装人员团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项目实施。
(2)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应至少包括:
①本地化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本地化服务解决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
四、验收标准
1、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采购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3、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中标人需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采购人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中标人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过程中如产生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的 30%,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65%;余款使用 1 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 3%;质保期全部结束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 2%。
六、投标人提供以下样品:
1.原材料及配件:
序号 | 名称 | 明细 | 尺寸规格要求 |
1 | 小样 1 | 床立柱、横梁管材 | 表面喷塑处理,300mm 长一根 |
床撑管材 | 表面喷塑处理,300mm 长一根 | ||
床前护栏护板 | 870*140*25mm 一块 | ||
公寓组合床爬梯踏步板 | 600*215mm、380*120mm 各一块 | ||
2 | 小样 2 | 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一块 | 300*300*18mm,三面封边 |
注塑封边一次成型衣柜门板 (尺寸:500±10mm *1680± 10mm *18mm、1000±10mm*400 | 两种规格各一块,斜切一条长度大于 300mm 的边,便于查看材质及测量厚度。 | ||
内嵌式铝合金锁盒及旋转式挂锁一套 | 表面喷涂处理,要求确保长 30mm,高 50mm 的挂锁能完全内 | ||
导轨一付 | 三节静音导轨 | ||
铰链一只 | 直臂型阻尼铰链 |
嵌不外露
小样要求:
①立柱、横梁金属部分表面喷塑涂层厚薄均匀、无流挂、无褶皱。
②前护栏材质整体美观,结构稳定,色彩搭配合理,色泽一致。
③注塑封边一次成型门板表面平整无色差、无异味,贴面、注塑封边、包边不应出现脱胶、鼓泡或开裂现象。
④导轨、铰链开合灵便,安全稳定,经久耐用。
样品的规格、材质、制作等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清单。样品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做封样处理,作为验收依据。
样品递交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样品提交及安装完成时间:2023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30-10:30(北京时间)样品递交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省政务中心二期西五门 1 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151059519
投标人递交样品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按要求递交样品并签到,不得翻看他人样品及进行拍照,投标人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未提交样品并按照相应法律追究责任。各供应商应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张密封在小信封中并将小信封粘贴在样品上,供应商递交的样品上及小信封外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及其他明显能识别投标人的标识,未按要求提交小信封、样品显示投标人名称及有其他明显能识别投标人的标识的,一律视为未提交样品。
样品的退还。未中标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退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在接到退还通知后,5 个小时内将样品搬离样品递交现场,超过时间未退还的,收取保管费用,超过 2天未退还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处置。中标人的样品由中标人负责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封存,采购人应做好全工程的监督工作。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 1 名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 2 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 3 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 4 分。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细则 | 分值 |
价格 |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60 | 60 |
技术 | |||
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商业信誉等级认证证书(五星级),提供证书 | |||
2 | 投标人履约能力评价 | 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提供证书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 4 |
注:以上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 | |||
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该项不得分。 | |||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公寓家具”、“木制公寓家具”),提供证书且齐全的 | |||
3 | 投标产品健康环保评价 | 得 3 分,缺项不得分。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人造板类家具”、“钢塑椅凳类”),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 3 分,缺项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 | 6 |
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该项不得分。 | |||
4.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人造板类家具”),提供证书且齐全的 | |||
4 | 投标人实力 | 得 2 分,缺项不得分。(在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该项不得分) 4.2 投标人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公寓床安全相关的专利证书(证书需体现与公寓床安全相关的内容),每提供一份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2 分。具有公寓床其他专利证书(证书需体现与公寓床相关的内容),每提供一份证书得 0.5 分,最高得 3 分,本项满分 5 分。 | 7 |
5 | 投 标 产 品 相 关 原 材 料 检 测 报 告 | 投标人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报告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 或CMA 标识的原材料抽样检验报告复印件(1.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2.黑退钢管、3.注塑封边一次成型门板、4.PP(聚丙烯),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每提供一项 1 分, 全部提供得 4 分。(提供有效抽样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上面需有二维码或者电话查询真伪)。 | 4 |
6 | 投 标 产 品 相 关 成 品 检 测报告 | 投标人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报告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成品抽样检验报告(1.高架床、2.床下组合柜、3.公寓椅,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每提供一项 2 分,全部提供得 6 分。(提供有效抽样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上面需有二维码或者电话查询真伪)。 | 6 |
7 | 实 施 方 案评价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至少包含: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拟投入人员情况等)综合打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8 | 样品分 | 7.1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高架床部分原材料及部件小样 (床立柱、横梁管材、床撑管材、床前护栏护板、公寓组合床爬梯踏步板)进行评分: 7.1.1、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7.1.2、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7.1.3、不符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2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床下组合柜部分原材料及部件小样(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注塑封边一次成型衣柜门板、内嵌式铝合金锁盒及旋转式挂锁、导轨、铰链)进行评分: 7.2.1、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7.2.2、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7.2.3、不符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9 | 节能产品 1 分 | 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 1 个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如投标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 得分。 | 1 |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 CA 电子公章)日 期 :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
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
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
八、投标函
九、小微企业声明函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
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开标一览表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
七、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JSZC-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
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 CA 电子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的 JSZC-G 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日 期: 年 月 日
九、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
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 CA 电子公章):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 的 项目(分包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加盖 CA 电子公章):日 期:
十一、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我们 (供应商 1),(供应商 2)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
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
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
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 1 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
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 2 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其中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 (小
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 CA 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 CA 电子签章。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
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 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 | 产品 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产地 | 交付期 | 数量 | 分项单价 | 分项总价 |
2 | ||||||||
3 | ||||||||
4 | ||||||||
… | …… |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
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
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 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超出、符合 或偏离 | 证明 材料 |
…… |
注: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 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超出、符合 或偏离 | 证明 材料 |
…… |
注: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十五、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 CA 电子签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 |
小写: (人民币:元) | |
核心产品品牌 |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