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1-2023 年高考中考备用线路及教育资源出口线路租用项目
子项 1 技术服务合同
签约地点: 广州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总 则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乙方(中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服务事项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1、2 线互联网出口专线,合计带宽 2000MMbps
2、1 线中、高考备用 MSTP 数字电路,带宽 1000Mbps
3、云主机和云存储服务(见附件一)
4、配套网络安全服务(见附件一)
三、服务期限第四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四、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调测自有网络机房的路由器、交换机等接入设备。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光纤到达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包括知会大楼管理部门,允许乙方使用大楼的竖井、线槽,并且确保机房必须装修好、已有电源。
2.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光纤设计、施工和乙方设备的维护工作。
3.不得利用从乙方租用的电路传送 VOIP 等语音通信或经营各类公众电信业务,不得将自己租用的电路转租、转接或分制后转租、转接给其他用户。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暂停乃至终止本协议提供的电信服务并追究法律责任。
4.应将需要乙方提供的 IP 地址的分配方案和自有的网络结构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于网络统一性和运行效率的提高。
5.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相关设备,如有损坏(自然损耗、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除外),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从自有通信机房到甲方用户端的设备一侧的调测开通工作,有责任协助甲方调通路由器、交换机等接入设备。
2.协议签订后,保证甲方于 15 个工作日内接入 INTERNET 网;如需另做光纤工程,则保证在甲方具备施工条件下,在 25 天内完成施工并接入 INTERNET。
3.免费向甲方提供接入 INTERNET 网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技术咨询。
4.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满足变更路由广播策略等需求。
5.提供 7*24 小时统故障受理电话:00000000,每天 24 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
五、验 收
第七条 验收方式
采用阶段验收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审核通过,签署阶段验收报告。第八条 验收时间和地点
x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审核同意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在服务地点组织验收。
六、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九条 合同总金额
x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799,999.00 元)(大写)xxxxxxxx玖佰玖 拾玖 元整。
第十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网络调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即¥2,039,999.70 元,大写金额:贰xxxxxxxxxxxxxx);
2)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6 个月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
同总价的 45%(即¥3,059,999.55 元,大写金额:xxxxxxxxxxxxxxx x分);
3)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18 个月再次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即¥1,359,999.80 元,大写金额:壹佰叁拾xxxxxx玖拾玖 元捌角);
4)合同期满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5%
(即¥339,999.95 元,大写金额:叁xxxxxxxxxxxxxx分)。
若因乙方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等原因而影响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负全责。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启动政府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按时付款。
因本合同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甲方不承担因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所致的延期付款责任。
七、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x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甲方排除障碍,恢复业务的,则甲方有权根据网络停用时间,按天扣减当期合同金额;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甲方业务中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非乙方原因
2)乙方紧急维护并已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
3)系统定期维护;
第十四条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乙方不再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接入服务,乙方应至少提前 3 个月与甲方沟通,并提供新的实现方式作为替代。,因技术进步造成的接入服务方式替代,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另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前 30 日通知另一方并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口头方式提出无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5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九、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无论事前书面通知与否,本协议签署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x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一年之内存在。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第二十条 x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附件
第二十一条 x合同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一:服务清单》
《附件二: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十二、其他
第二十二条 x合同一式 拾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 柒 份,乙方执 叁 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x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此页无正文)
甲方: 签约代表: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盖章) 乙方: 签约代表: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分公司 | |||
地 | 址: | 广州市南沙区传媒大厦 10楼 | 地 | 址: | xxxxxxxxxx 00 xxxxx 00 x |
xxxx: x x: | xxxx x x | xx工商银行广州国防大厦支行 3602013709000068975 | |||
电 话: | 020-34683522 | 电 话: | 020-87188600 | ||
传 真: | 传 真: | ||||
签约日期: | 年 月 | 日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
附件一:服务清单
序号 | 业务类型 | 业务名称 | 配置 | 数量 | 单位 | 总价 |
1 | 线路 | 互联网线路 | 总带宽 2000Mbps,2 个固定公网 IP 地址,沿用原有 IP 地址 | 2 | 条 | ¥3,674,779 |
2 | MSTP 数字电路 | 1000Mbps | 1 | 条 | ¥1,281,600 | |
4 | 政务云 | 大型虚拟主机 | 5 台 8 核 vCPU 、32GB 内存、 100GB 存储空间 | 5 | 台 | ¥77,220 |
5 | 云存储 | 分布式云存储 10T | 10 | T | ¥33,000 | |
6 | 网络安全服务 | 防火墙服务 | 提供下一代防火墙访问控制、入侵防御、网络防病毒、上网行为及 URL 分类管理、流控和 IPSec VPN 等服务。 | 3 | 年 | ¥1,733,400 |
7 | 日志审计服务 | 提供对审计数据源(主机/服务器类、网络类、安全类和应用类)的日志信息统一收集并上传审计中心进行集中化或分布式冗余存 储、索引、分析和审计的服务。 | 3 | 年 | ||
8 | 设备租赁 | 行为管理 | 深信服全网 AC1 台,型号 AC-1000-B3100 规格:2U 设备,内存 32G,硬盘容量 SATA 1T+64G SSD, | 1 | 台 | |
9 | 网络缓存 | 锐捷网络缓存设备 1 台,型号 RG-PowerCache G12; 规格:2U 设备,内存 12TB | 1 | 台 | ||
总计 | ¥6,799,999 元(大写:xxxxxxxxxx玖拾玖元整) |
附件二: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xxxx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 24 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直至解除本协议。
十、用户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单 位 x 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