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 x 年級學生△△△(以下簡稱丙方)
國立政治大學境外實習合作協議書
立合約書人: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以下簡稱甲方)
**** **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系/所 x 年級學生△△△(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基於培訓具備國際視野之科技專才,共同辦理海外實習課程,以提供丙方專業技能之海外訓練與實習機會,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一、合約期限:
三方履行權利義務期間以實習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週實習時數 小時。
二、甲方辦理事項
1. 甲方應負責舉辦實習說明會、辦理實習申請作業和公告實習名單。
2. 甲方應為丙方主動爭取合法且合理的勞動條件,並讓丙方確實瞭解其權利及義務。
3. 實習期間為確實監督及瞭解丙方實習情形,得在乙方的協助下定期辦理訪視、視訊、輔導與考核。
4. 實習期間應指定專責單位負責海外實習,並確保與乙方建立良好的聯繫溝通管道。
三、乙方辦理事項
1. 乙方應協助甲方至乙方訪視、視訊、輔導與考核學生。
2. 乙方應針對實習期間適用法律之保障、保險、薪資及交通食宿等事項載明於本契約,並協助甲方辦理行前說明會及提供相關資訊並告知甲、丙方實習工作場所之安全注意事項及相關環境認識之導介,並避免安排丙方從事具有危險性之工作。
3. 實習期間應協助甲方針對丙方進行生活管理,並提供緊急事件(故)處理。
4. 實習期間丙方若有適應不良之情況,應告知甲方目前丙方實習狀況;如經輔導後情況仍未改善,必要時將協助甲方終止實習,並安排返國。
5. 協助丙方依當地國法令規定申辦可於境內從事實習之簽證。
6. 應提供或代為安排適當之住宿地點。
7. 協助甲方對丙方之實習表現進行期中與期末之考核並提供實習證明。
四、丙方辦理事項
1. 應遵守本校、實習機構及當地國一切規定,不得做出有損校譽或觸犯兩國法
律之行為。
2. 在乙方督導指導下,執行與實習相關工作內容,並遵守專業倫理守則。
3. 實習期間應遵守乙方相關規定,準時出席、不早退。
4. 實習期間請假者,應依乙方相關規範辦理請假事宜。
5. 非經本校及實習機構同意,不得縮短或延長實習時程或時數。
6. 實習期間未經報准,不得任意放棄實習作業中途返國。如實習期限未滿,因特殊或緊急事故須放棄實習返國者,需獲得甲乙雙方同意。
7. 實習結束前,應完成乙方所交辦之所有事項,並完成相關資料的移交工作。
8. 丙方入出境許可、護照及實習國(或地區)簽證之申請及相關保險,應自行辦理之。
五、丙方應履行義務
1. 繳交實習報告包括:實習週誌及實習心得總報告。
2. 若乙方督導或甲方認為有必要依實習內容調整實習報告時,可依實際需要另訂之。
3. 實習週誌需於每週日按時繳交,實習心得總報告(乙份 2000 字以上)則應於實習結束後二週內繳交。
4. 配合參加職涯中心舉辦之海外實習分享會、說明會與其它活動。
六、雇用細節
1. 職稱:
2. 工作內容:
3. 工作地點:
4. 受雇期間:
七、工作時間與休假
1. 上下班時間:
2. 辦公休息時間:
3. 總工作時間(不含休息時間):
⯎丙方實習時數以當地基本工作時數每週工作○○小時為原則。
4. 每週工作天數及休假日:
八、實習待遇
1. 實習津貼:
2. 津貼支付日期
3. 伙食費:
4. 其他:
九、保險及醫療福利
1. 甲方於實習前應確認丙方於實習期間應有相關保險保障(如醫療及意外保險)。
2. 乙方於實習前得提供丙方符合當地國規定之保險相關資訊(如勞工保險、醫療保險)。
十、其他有關事項,均依中華民國與 兩國相關法令或規定辦理,並載明於本契約附件中。
十一、附則
1. 若因本合約未能履行或履行不周所生之爭議糾紛,甲乙丙三方同意本誠信原則先行磋商,磋商未果甲方得解除本契約。
2. 本合約所有相關附件均視為合約之一部分,具合約條款完全相同之效 力,其他有關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丙方三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3. 本合約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學務處用印
甲 方(學校):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代表人:
學務長用印
電話:地址:
公司用印
乙 方(企業機構):代表人:
代表人用印
統一編號:電話:
地址:
丙 方(學生): 簽名蓋章:
簽署前務請詳閱契約內容 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