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滨江祥瑞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服务类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23- 4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1 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2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xxxx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x”)开展服务类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xxxx签署了《太平洋健康险与xxxx办公楼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签
署之日起生效,约定租赁期限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内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1.165 亿元,将超过 3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以上,达到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二)交易标的情况
该《合同》约定,xxxx为本公司提供办公楼租赁服务,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条件向滨江祥瑞支付租金。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上海xxxx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经济性质或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在目标地块范围内进行办公楼、商业设施的开发、建造。
4.法定代表人:xx。
5.注册地:xxxxxxxxx 0000 x三楼西侧。
6.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人民币 15000 万元整,2023 年无变化。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xxxx分别受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及施加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偏离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确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遵循合规、诚信和公允交易原则,不优于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也符合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租赁期内,该《合同》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5 亿元,该笔关联交易不适用关联交易金额比例要求。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风险管理
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审
查后,2023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滨江祥瑞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滨江祥瑞开展本次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公司根据原中国保监会批复,豁免设立独立董事,故本公告未包含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七、监管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