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farZhilianCo.,Ltd.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13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TransfarZhilianCo.,Lt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xx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地址:xxxxxxxxxx 0 x(xxxx)00、00 x)
联席主承销商
(地址:xxxxxxxxxx 000 x)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99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不超过 1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简称为“17 传化 01”,债券代码为“112626”。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7 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 7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基础发行数量为 700 万张,
总发行数量不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21.53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4.0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1.9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59 亿元(2014 年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5 亿元、5.51 亿元、5.81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附有下列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5.50%-7.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xxx.xxxx.xx)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中相关的规定,本期债券不可作为回购质押品在相应市场开展回购业务。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查询。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传化智联、传化 股份 | 指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东兴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簿 记管理人 | 指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 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专户、专项偿债账户 | 指 | 发行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xx支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付与本息偿还的银 行账户 |
评级机构、大公、大 公国际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报告 | 指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
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发行面额总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 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指 |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中的的机 构投资者 |
网下询价日( T-1 日) | 指 | 2017 年 12 月 1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 的日期 |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 起始日(T 日) | 指 | 2017 年 12 月 4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计机构投资者网下认购 的起始日期 |
本期债券 | 指 | 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即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双边挂牌 | 指 | 在深圳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 |
元/万/千万/亿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千万元/亿元 |
1、债券名称: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首
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起息日/发行期首日:2017 年 12 月 4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 2018 年起每年 12 月 4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本金兑付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2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6、发行方式: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7、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xx支行。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2、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
23、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标准。
27、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主
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 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
T-1 日 (2017 年 12 月 1 日) |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
T 日 (2017 年 12 月 4 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网下认购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
T+1 日 (2017 年 12 月 5 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T+2 日 (2017 年 12 月 6 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到重大突然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50%-7.0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本期债券的网下利率询价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12 月 1 日(T-1 日)13:00-15:00 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下载本公告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每家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12 月 1 日(T-1 日)13:00-15:00,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6551380;000-00000000咨询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
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2 月 4 日(T 日)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T +1 日)。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12 月 1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票面利率以下的认购额原则上将获得全额配售;在票面利率上的认购额,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票面利率以上的认购额,将不能获得配售。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
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17 年 12 月 5日(T+1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7 传化 01 认购资金”字样。
户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04050806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大额支付行号:305100001145
汇入地点:北京市
汇款用途:17 传化 01 募集款项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 945 号传化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 945 号传化大厦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董事会秘书:朱江英联系人:朱江英
电话:0571-82872991传真:0571-83782070
邮政编码:311215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项目主办人:朱彤、黄艳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子韵电话:010-66553417
传真:010-66551380
邮政编码:100033
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项目主办人:陈亮、郑明龙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6888
邮政编码:20012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深圳)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询价利率区间为5.50%-7.00%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2月1日(T-1日)13:00-15:00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盖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本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010-66551380;010-66551390;咨询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期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
申购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请投资人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仔细阅读承诺内容,盖章后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是( ) 否( )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
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
(盖章)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
请仔细阅读)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转让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尊敬的投资者: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 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 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 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 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 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 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5.50%-7.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5.70 | 10,000 |
5.90 | 10,000 |
6.30 | 10,000 |
6.50 | 10,000 |
-- |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6.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4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50%时,但高于或等于 6.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30%,但高于或等于5.90%时,有效认购金额20,000 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9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0 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7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簿记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
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因传真拥堵或技 术故障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申购传真:010-66551380;010-66551390咨询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