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物资设备买卖合同(V2.0)
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物资设备买卖合同(V2.0)
甲方(买受人):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
地址:xxxxxxxxxxxxxxxxx0xX0x0xX0-0
法定代表人:xxx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等货物(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设备)明细
1.1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货物(设备),详细配置清单见附件(若有):
序号 |
产品 名称 |
生产 厂家 |
规格 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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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填写不下可签订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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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上述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附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包装、运输、保险、保修、利润、税金等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的总价格,除双方针对附加服务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上述合同价款等各项内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的除外。
第二条 货物(设备)质量要求
2.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要求高者为准);
2.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设备)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质量要求外,还应满足甲方如下特殊要求: 。
第三条 交付与验收
如甲方变更交付时间的,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甲方要求乙方迟延交货的,交货时间最晚不得迟于合同签订后2年。
3.2 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设备)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
3.3 乙方应保证货物(设备)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灭失。
3.4 乙方负责将货物(设备)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予甲方,并支付因运输货物(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等。
3.5 乙方将货物(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对货物(设备)的型号、数量、外观、技术资料等外观瑕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订收货凭证。
3.6 乙方应在货物(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3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货物(设备)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甲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对货物(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备)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等。甲方所购货物(设备)全部通过验收,经甲方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
3.7 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验收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甲方的验收结果。
3.8 对于异议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甲方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鉴定机构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
4.1 本次交易是否约定履约保证金: □ 是 □ 否(说明:□为选择项,必选一项)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 元(大写金额: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4.2 本次交易付款按照以下条款执行:(说明:为选择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
预付款: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若有履约保证金则应在乙方如约支付履约保证金之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 元(大写金额: 元)作为预付款;
提货款:乙方货物具备发货条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 元(大写金额: 元)作为提货款;
到货款:乙方将货物(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双方核对无误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 元(大写金额: 元)作为到货款;
验收款: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 元(大写金额: 元)作为验收款;
4.3 本次交易是否约定质保金: □ 是 □ 否(说明:□为选择项,必选一项)
合同价款 %即 元(大写金额: 元)作为质保金(若有履约保证金则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货物(设备)不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已及时解决的,甲方在质保期满后 日内将质保金无息返还乙方;
4.4 乙方应提供税率为 %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填专用或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乙方提供发票的进度约定如下: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
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
单位名称: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600MB2D42441H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0xX0x0xX0-04
电话号码:0000-00000000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
xxxxx:0000 7236 3166
4.5付款方式
乙方指定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且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五条 质量保修期
5.1 保修期限: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设备)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货物(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货物(设备)经过维修后,自维修合格送还甲方之日起,保修期重新开始计算。
5.3 免费保修期届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4 乙方未按本款约定提供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甲方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
6.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按甲方要求履行。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
7.2 乙方保证其对交付的货物拥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权与处置权,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
7.3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缺陷或瑕疵,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不会侵犯任何专利、商标、企业或贸易名称、版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
7.4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符合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在政府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八条 风险承担
8.1 货物(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承担。
8.2 甲方因货物(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设备)或解除合同的,货物(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3 货物(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的,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8.4 由乙方承担货物(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设备)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于7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设备),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10%。合同逾期付款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10%违约金。但因甲方处于寒暑假期间导致工作迟缓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9.2 乙方逾期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设备)对应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0%违约金。
9.3 若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货物(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9.3.1要求乙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补偿等措施给予补救,补救不能或者经补救仍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要求按照下述第9.3.2或9.3.3项处理。
9.3.2 拒绝接受货物(设备),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款,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20%违约金;
9.3.3 要求乙方给予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换货通知后7日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设备),并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起计算逾期交货违约金,因换货产生的违约金等甲方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具体情形如下:
9.4.1 乙方交付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9.4.2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9.4.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9.4.4 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通过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联系方式进行送达。通过合同约定和联系方式送达,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均视为有效送达。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或与本协议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2 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其它
12.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生效。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作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2.3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12.4 合同双方认可通过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相互送达的合同扫描件与加盖印章的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本合同(含附加)条款为打印而成的清洁文本,无手写、涂改等内容。对本合同(含附件)以手写或打印形式进行的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修改或添加等,均需双方在变动处加盖双方印章后才具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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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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