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银企智链:指丙方开发的,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服务的互联网网站、APP 以及相应交易系统,根据本协议表述的需要,在本协议中也可称之为信息平台或平台。
票据应收款转受让服务协议
签订地址:陕西西安
甲 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丙 方(信息平台):陕西泽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银企智链(以下简称“平台”或“信息平台”)是由陕西泽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营,向用户提供交易服务及交易系统的平台;
2、票据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合法持有承兑汇票(以下称“票据应收款”)并合法享有票据权利;
3、票据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存在将自有资金用于受让甲方持有的票据应收款的意愿;
4、甲方与乙方均为银企智链平台的用户,同意使用平台的服务,现甲方拟将标的票据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基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票据转受让及服务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释义
1、甲方:指拟在丙方提供的信息平台上转让票据应收款的一方,根据本协议表述的需要,甲方在本协议中也可称之为转让方。
2、乙方:指拟在丙方提供的信息平台上受让票据应收款的一方,根据本协议表述的需要,乙方在本协议中也可称之为受让方。
3、银企智链:指丙方开发的,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服务的互联网网站、APP 以及相应交易系统,根据本协议表述的需要,在本协议中也可称之为信息平台或平台。
4、标的票据:指甲方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甲方拟转让其票据应收款于乙方的商业汇票。
5、发布日:就一笔标的票据而言,指其在平台上发布时间的所在日期。
6、票据应收款:指标的票据的承兑人承担的在票据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的票据款项。
7、票据应收款转让:指甲方通过丙方提供的服务在信息平台与乙方达成协议将票据背书转让方式将票据应收款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转让给乙方的行为。
8、受让价款:指受让方就受让标的实际应支付的款项,即信息平台于受让方支付标的金额时实际从受让方账户里扣划至票据流转资金代管专户的款项。
9、转让日:即甲方将票据背书给乙方且收到转让价款、乙方付款并签收票据、丙方收到信息技术服务费后的当日。
10、转让价款:指转让方就转让标的实际所收到的款项,即信息平台于转让成功时自票据流转资金代管专户实际划入转让方收款账户的金额。
11、信息技术服务费:指丙方基于其为交易双方提供的票据应收款转让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
12、背书:指背书人以转让票据权利给被背书人为目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商业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票据行为。
13、撤销背书:背书人在银行网银中执行撤销动作,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返回背书转让成功但被背书人未签收的票据。
14、签收:指背书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收到标的票据后,在标的票据签章并作必要记载的一种票据行为。
二、票据应收款转受让概述
1、概要信息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向乙方转让相应的票据应收款并支付相应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票据应收款自转让日起(含该日)由甲方转让至乙方享有。
2、信息技术服务费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基于信息平台提供的转让信息服务达成,并同意由甲乙双方向信息平台支付交易技术服务费。
2) 信息技术服务费等于乙方(受让方)受让价款与甲方(转让方)转让价款之间的差额,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信息平台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甲、乙双方均同意并确认信息技术服务费以信息平台公布的收费规则为准。
3、信息对接服务
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信息对接:
1)甲方将拟转让的标的票据信息xxx信息平台发布后,乙方对其报价及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接单】,双方同意并确认在线签署本协议后,订单生效,进入实际交易阶段。
2)双方确认成交后乙方提交有效付款指令将受让资金及相应服务费划转入票据流转资金代管专户,信息平台就该笔订单对乙方进行状态提示为“您已完成打款,待持票方背书”;对甲方状态提示为“买方已打款,请将票据背书至买方账户”,并将乙方的背书信息进行同步。
3)当一笔标的票据应收款转让在信息平台上对甲方显示“买方已打款,请将票据背书至买方账户”的状态时,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去标的票据所在网银操作该票据的背书手续;若甲方将标的票据成功背书给
受让方,且在平台上点击【我已背书完成】后,信息平台就该笔转让订单对甲方状态显示“已完成背书,待买方签收”,对乙方显示“持票方已背书,请完成签收和申请解冻交易款”;
4)当一笔标的票据应收款转让在信息平台上对乙方显示“持票方已背书,请完成签收和申请解冻交易款”的状态时,乙方应规定时间内先在网银完成票据签收后,再在信息平台点击【签收解冻】(即确认完成签收操作并解冻交易款)。xxxx在约定的时间内接收票据背书,则视为拒绝接收票据背书。若在乙方签收票据背书之前,甲方撤销票据背书导致乙方无法签收票据,则视为撤销背书。
5)若乙方在网银系统里签收标的票据背书后在信息平台确认签收并解冻交易款,则视为甲方成功将标的票据背书给乙方,则构成转让成功。转让成功后,平台根据乙方发出指令将票据流转资金代管专户内
的资金扣除信息技术服务费后的余额划入甲方账户内,若乙方未在票据网银签收票据,但在交易平台点击
【签收解冻】(即确认完成签收操作并解冻交易款),则丙方有权将相应资金进行划转、扣划,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
6)在前述情形下,若乙方未付款,或乙方账户内余额不足,或乙方主动取消交易,或拒绝接收票据背书,则票据应收款转让失败,由此产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已经将资金转入票据流转资金代管专户,甲方未将标的票据背书,或甲方在票据背书后撤销背书、或甲方主动取消交易,则票据应收款转让失败,由此产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法人企业,自设立至今始终有效存续,且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甲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资料。
2)其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转让票据)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充分的授权,所需的外部审批及同意(若有)亦已全部取得。
3)签署本协议是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违反适用于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甲方章程或类似文件,也不会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承诺;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甲方有约束力及执行力的义务。
4)除本协议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丙方的(若有)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协议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重组、破产、清算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5)本协议项下的标的票据为合法、真实、有效且不存在票据诈骗等违法犯罪情形,不属于风险票据、已挂失票据或公示催告票据,标的票据记载事项完整,甲方为该标的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并享有完整的票据应收款。
6)标的票据为甲方背书受让,甲方保证其直接前手的背书是真实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标的票据为甲方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甲方保证其受让是合法有效的并对合法性负责。
7)除根据本协议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转让票据产生的权利及负担外,标的票据及票据应收款均不能存在本协议未做披露的任何债务负担或者第三方的权利主张、抵消权、质押或其他负担,甲方享有的票据收益权不存在本协议未做披露的法律上的障碍,且转让后票据应收款上不存在本协议未做披露的任何债务负担或第三方的权利主张或抵消权。
8)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无权再对标的票据进行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票据。
9)甲方在丙方提交的标的票据信息、背书账户信息等信息真实有效,否则由甲方提供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标的票据转让过程中,甲方所有操作必须依照信息平台的提示进行并保障甲方联系方式的畅通,否则由于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甲方保证履行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承诺及保证。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法人企业,自设立至今始终有效存续,且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资料。
2)其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充分的授权,所需的外部审批及同意(若有)亦已全部取得。
3)签署本协议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违反适用于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乙方章程或类似文件,也不会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承诺;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乙方有约束力及执行力的义务。
4)乙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协议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重组、破产、清算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5)乙方在丙方信息平台提交的标的票据被背书账户信息等真实有效,否则由乙方提供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标的票据转让过程中,乙方所有操作必须依照信息平台的提示进行并保障乙方联系方式的畅通,否则由于乙方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保证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承诺及保证。
3、丙方承诺与保证
1)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法人企业,自设立至今始终有效存续,且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丙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协议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重组、破产、清算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银企智链”信息交易平台,包括标的票据信息展示、交易工具、交易要素、交易方式等信息。
4)丙方以“公平、诚信”为原则,根据标的票据转让订单为甲乙双方提供信息对接,根据甲乙双方的委托和指令为交易提供资金监管、支付以及清算、结算等服务。
4、丙方免责声明与权力
1)丙方仅提供信息交易服务,对于标的票据真实性、合法性不提供担保责任。
2)丙方对于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争议及交易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的规定或相互之间的合同约定自行解决。
3)对于甲乙双方从事虚假交易或其他任何违法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行为,丙方有权在平台上暂停交易,并冻结已进入平台监管的有关交易资金,交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4)任何一方知悉其它各交易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丙方举报。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承诺及保证或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其他义务,则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在接到要求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起第 30 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应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
1、协议生效及终止
x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署时生效,自甲方将票据背书给乙方且收到转让价款、乙方付款并签收票据、丙方收到信息技术服务费时终止。
2、协议修改及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过三方签署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无约定的事项以银企智链公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3、协议终止
x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解除:
1)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其它方有权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其它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其它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能履行的,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制定、修改、变更、废止以及火灾、自然灾害、战争、民众骚乱、罢工及银行划款系统失效等。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报给其他方,由各方按事件对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解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变更、补充或解除协议造成协议一方遭受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七、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获得的各方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持有方同意,获取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其他各方书面同意的或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八、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其他各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其他各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其他各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其他各方任何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三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宗旨。
九、其它
转受让过程涉及的国家各项税务部门的税费由甲乙丙三方各个自行负责。
十、标的票据
标的票据信息、被背书人信息,转让价款信息:
标的票据信息 | 票据类型 | |
票据号码 | ||
承兑人全称 | ||
票面金额(元) | ||
汇票到期日 | ||
被背书人 信息 | 户名 | |
开户行 |
开户行联行号 | ||
银行账号 | ||
成交价格 | 转让价款(元) | |
受让价款(元) |
甲方名称(转让人):法人/负责人姓名:
法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乙方名称(转让人):法人/负责人姓名:
法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丙方名称(信息平台):陕西泽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负责人姓名:xxx
xx/负责人联系方式:177 0292 6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