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JLQ-莆田301项目-CZ001
招标编号: ZJLQ-莆田301项目-CZ001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莆田301电台改造 项目废旧物资处置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招标日期: 2024 年 03 月 25 日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文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守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人相应管理办法,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3招标编号: ZJLQ-莆田301项目-CZ001
1.4项目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1.5项目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古山村
1.6项目现场条件:现场一切条件及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各种意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自行承担。项目现场条件考察时间截止投标报价结束前,现场考察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000
1.7拆除时间:拆除时间见招标公告。
2.招标人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3.回收清单
3.1具体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1 |
活动板房 |
50mm岩棉板 |
㎡ |
833 |
2 |
集装箱式板房 |
包含走道箱、单跑楼梯、玻璃幕墙 |
套 |
22 |
3 |
厕所 |
6055*2900*2896mm |
套 |
2 |
4 |
门卫 |
3000*3000*2896mm |
套 |
2 |
3.2地点: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莆田301电台改造 项目部
3.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4.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
投标单位需首先获得招标人的准入许可方能参与本次物资招标。
4.1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4.禁止投标单位在无公司的书面授权情况下参与报名、投标。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2.2被责令停业的;
4.2.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2.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2.5围标串标: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2.6在中建路桥和中建系统不合格(含不良行为)名册中。
5.2.7有不良社会记录的。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任何费用。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汇出,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报价结束前将投标保证金支付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
账号信息: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处置采购投标保证金
户 名: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账 号: 1405010409600209105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
6. 偏离
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商务及技术条款响应偏差表见第四部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标准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答疑,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答疑或澄清应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应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或议标过程。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或议标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7.4 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公告、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由于项目施工图纸或者技术要求变更,亦可在议标过程中口头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事项说明
9.投标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9.1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9.2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必须按连续页码顺序排版及扫描。
9.3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9.4“中建路桥集团官网”招标情况下,招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投标人须按照第12.1、12.2、12.3款的顺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0.1 商务文件
具体内容如下:
10.1.1投标书;
10.1.2报价表;
10.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4身份证明;
10.1.5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0.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仅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0.1.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10.1.1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厂商投标人必须具备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经销单位投标人必须具备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商上述资料;
10.1.1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0.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0.2.1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表样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10.2.2投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0.2.3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制。
10.3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10.3.1投标书未按规定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0.3.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1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1.1投标人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 万元整;大写 贰万 元),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3.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1.4上一年度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供应商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11.5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10日内补足。
1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列入中建路桥集团《不合格分供商名录》:
11.6.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1.6.2严重扰乱议标流程,招标过程中恶意退出的;
11.6.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1.7履约保证金见前附表。上一年度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供应商免交履约保证金。
12.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12.1投标价。投标人报价包含拆除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拆除清理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另行索要其它费用。
风险因素:现场一切条件、拆除清运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各种意想不到的费用等均由投标方自行考虑,费用自行承担。
12.2本次招标报价采用 固定价格 报价方式。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结束2天内签订处置合同。
14.投标文件的签署
14.1 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PDF格式提供。
14.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4.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4.4法定代表人为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全部视为废标。
14.5投标文件的封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标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递标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于 2024 年 03 月 28 日 10 时之前完成递交,在此时间之后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 xxxxxxxxxxxxxxx00xxxxx000
15.2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招标人拒绝接受。
15.3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无权索回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五、开标与评标
16.开标
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03 月 28 日 10 时,在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莆田301项目部 公开开标。
17.评标
17.1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小组。
17.2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市场价格调查的原则。本次招标将选取报价最高的回收商进入议标,报价较低或明显低于合理价格下限的分供商不进入议标,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17.3投标人只有评标名次知情权,招标方不作详细解释。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书面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19.废标或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条件
19.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9.2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将作废标处理。
19.3投标人干扰招标人自行招标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9.4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9.5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清单填写、清单空缺。
19.6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19.7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方。
19.8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或无法辨认。
19.9违背招标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定标
20.定标
20.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
20.2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0.3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作废处理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作废标处理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0.4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21.中标通知
21.1纸版或其它方式通知。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ZJLQ-莆田301项目-CZ001
投标物资名称: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投标书
致:
根据已收到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经研究我公司愿承担贵公司废旧物资设备处置具体投标内容如下:
1.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和意见
1.1 是否确认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 )是 ( )否
2.工期
完全满足贵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的拆除计划要求,按照中标要求严格执行合同内容,并承担全部责任。
3.报价:附后
4.质量
按合同要求执行
5.执行
满足投标须知中所列的相应条件。
6.服务
本着用户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投标人保证提供全面的服务。
7.保障
7.1投标人将保证严格按照贵司根据处置计划提出的要求,按时完成物资设备的拆除工作。
8.结算方式
投标人愿意接受贵司的要求100%付款执行
9投标书附件
9.1 详细的报价清单
9.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附注
10.1本投标书一旦被招标人接纳即成为正式有效的合同文件,且本投标书连同投标人的书面接纳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0.2我公司同意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将与贵公司进一步对所投的全部内容与贵公司协商与调整(如贵公司要求),并愿意按协商与调整后的结果修改原报价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报价单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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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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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金额合计 |
大写 元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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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合计 |
大写: 元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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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金额合计 |
大写: 元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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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标的单独报价。活动板房按平方米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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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地点: xxxxxxxxxxxx000电台改造项目部
2、 计量方式为计件计量。
3、 综合单价说明:此综合单价为包含市场材料价格风险和安全风险等一切费用在内的包干价, 含乙方购买甲方废旧物资设备并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把 废旧物资设备全部运走。为完成废旧物资清运工作所需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费、管理 费、利润、税金、场地清洁费、安全、施工措施费、保管费、风险费、保险费(各类保险费)、 规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清运废旧物资提供便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甲方另行索要其它费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即不受市场变化影响,且无论数量多少价格亦不发生变化。
4、 以上报价为固定报价,若我公司中标,在履约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5、保证在 天内将全部废旧物资清运完毕。
投标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致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本单位,授权 (投标 人全称) 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 (招标文件编号: )工作中 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
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人: ( 盖 章 )
授权人: ( 签 字 )
授权代理人: ( 签 字 )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
合同编号:ZJLQ-其他-莆田301-036
件1-3-1:
废旧物资处理合同
名称: 废临建板房处置
甲方: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石家庄市
物资购销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需方):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物资采购事宜达成一致,就甲方承包的 福建广电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 工程所处理 废临建板房 物资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二)项目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阔口古山村
二、物资信息(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一)收购单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收购单价(元) |
暂定合价(元) |
备注 |
1 |
活动板房 |
50mm岩棉板 |
㎡ |
833 |
|
|
|
2 |
集装箱式板房 |
包含走道箱、单跑楼梯、玻璃幕墙 |
套 |
22 |
|
|
|
3 |
厕所 |
6055*2900*2896mm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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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卫 |
3000*3000*2896mm |
套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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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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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上收购单价中已包含但不限于装车费、人工费、各类运杂费、管理费、利润、政府规费等全部费用。
(三)本合同所定收购单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价格变动为由拒绝接受甲方所处理的废旧物资。
三、计件及结算
(一)甲方及乙方现场对拆卸物资进行计件点数(集装箱式房),活动板房以图纸量为确定量。三方验证(甲方、乙方、协力队伍或甲方不相同部门)共同确认。并在甲方提供的《废旧物资处理记录》(附表一)表格上进行签字确认。数量确认后现款结算,乙方需将结算款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款后出具收据同时向乙方开具《出门证》(附表二),乙方车辆凭甲方出门证方可出场。
(二)物资计量方式:过磅□ 检尺□ 其他计量方式 计件。
(三)甲方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乙方必须通过该付款账户公对公打款至甲方收款账户,通过其它账户转账的一概无效。
四、时间要求
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到场收购,并将废旧物资初步堆放至某大致区域。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安排人员和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废旧物资处理有关工作。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和充分依据,不能按按时到场,则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收购方进行收购。
五、安全要求
乙方人员进场时,甲方需对乙方入场人员开展安全教育。乙方进入施工区域车辆要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乙方进入现场的装卸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乙方需在进场、装货、过磅、出场的全过程听从甲方安排,因乙方不配合导致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车辆进场时须登记,天黑之后禁止装载废旧临建板房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
其他
乙方装运废旧物资前自行安排足够人员和车辆(费用自理)了解场地状况,并听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乙方负责将处理的废旧物资,在甲方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挑拣、装车。甲方需保留的废铁、铁材料、有色金属、大块完整木材等需要保留的物品,乙方需按甲方的意图和指示作出保留,不得装车或装走,否则将视为偷盗行为,如出现不听指挥的或有意在现场搞不利于甲方施工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不良行为等,每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00元罚款,乙方无条件服从,情节恶劣的直接解除合同,清理出施工现场。
废旧物资计量以甲方指定称量设备过磅重量为准。空车(未装废旧物资)过磅前,水箱必须清空。过磅过程中,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过磅站作弊,恶意安装地磅控制系统,或行贿过磅相关人员及其它不正当买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对所处理废旧物资的可利用价值作任何保证,乙方不得以所处理废旧物资的材质、规格、尺寸、形态、质量等达不到自身满意为由拒绝收购甲方所处理的废旧物资。乙方每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处理销售的废旧物资,无论乙方将其用作何种用途,甲方不对废旧物资的技术、质量及安全性能负任何责任,且不针对所处理废旧物资提供材质书、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任何文件资料。
处理过程由甲方物资人员进行拍照保留影像记录,照片内容要涵盖车辆信息、处理废旧物资内容、车辆空车及装货后过磅照片,拍照时将废旧物资收购方经办人员、分包方材料人员同时拍摄到照片内,所拍摄照片打印在《废旧物资处理记录》表背后。
争议解决
7.1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任何一方如欲通过本条第2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则必须在提起第2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前,向对方发出书面和解申请书,并告知对方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之事实及依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对方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3个月为双方和解期限。在和解期限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可采取本条第2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若未履行上述和解程序而直接采用第2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的,则需要向对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如一方出现上述情形,另一方提起反诉或反请求,则提起反诉或反请求的一方不承担违约金。
7.2双方和解不成且已超过和解期限的,双方向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自行承担本方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函费等相关费用: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执 7 份,乙方执 1 份。
附件:
附件1:《废旧物资处理记录》
附件2:《出门证》
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廉政合同书》
附件5:《安全协议》
甲方:(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签字: 或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一:
附件二:出门证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身份证号: )系 公司(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合法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负责 项目招投标、合同签署及合同履行等事宜。
代理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往来函件、签署会议纪要、货物供应、乙方结算办理、工程款的收取、发票开具等均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均予以认可。
本授权委托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委托单位全称(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理人声明:我对以上授权委托事项完全接受,自愿履行。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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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廉 政 合 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分供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1.2严格执行 年 月 日甲乙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合同号: 、合同名称; ), 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2.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2.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及设备。
3.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物资设备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 合同终止后止。
6.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7.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执 7 份,乙方执 1 份。
甲方:(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签字: 或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五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板房拆除安全管理协议书
出售方: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回收方:
日期: 2024年 3月 日
板房拆除安全管理协议书
出售方: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回收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及相关方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落实总分包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建板房拆除工程,地处福建省莆田市
承包范围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执行。本协议为主合同有效组成附件,主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然终止。实施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需重新签订安全协议或补充文件。
第二条 安全管理目标
2.1 杜绝一般伤亡事故,因工死亡为零。
2.2 杜绝机械事故及火灾事故。
第三条 安全生产协议
3.1协助并配合回收方实施拆除工作。
3.2按照拆除工作的安排及时撤离占地活动板房及其内物品。
3.3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3.4回收方作业人员进场后必须保证xx施工,不可随意丢弃垃圾,确保附近范围的环保卫生。
3.5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出售方的安全管理;回收方必须在现场配备一个安全指挥管理人员。
3.6回收方负责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7回收方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齐全的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
3.8回收方人员入场后负责活动板房区域拆除施工,不得进入出售方施工生产区。
3.9回收方现场作业必须做好消防工作;临时用电配备专业持证的电工,与甲方电工进行协调后方可接电。
3.10回收方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协议条款,如有违反协议条款及违章指作业等造成的自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事故处置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及时上报出售方。根据事故级别,开展事故抢险、事故调查处理。回收方应接收出售xx事故调查,配合上级、政府部门的调查工作。出售方应负责本单位伤亡人员善后、家属接待等后期工作。出售方应接受回收方及上级、外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处理决定,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协议份数及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一式 份,出售方持 份,回收方持 份。
5.2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同主合同。
5.3 本协议有效期同主合同。主合同条件及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签订安全协议。
出售方: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回收方:
盖 章: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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