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YZC-2021-150739
南京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CYZC-2021-150739
采购项目:2021-2023年南京xxx赛事运营服务采购单位: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采购类别:服务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构成
3.投标
4.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人
5.签订合同
6.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第三章 纪律和职责 22
第四章 评标标准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 27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9
第七章 附件 4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 体育指导中心(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1-2023年南京xxx赛事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采购编号:CYZC-2021-150739
2、项目预算及内容简述:
2.1 采购预算说明:
(1)本项目采购人采用“服务费用零支付+赛后奖励”的方式。政府财政承担支付给各城市保障部门的南马城市保障费用,赛事运营商须做好协调对接并落实相应的措施。剩余所需经费缺口由赛事运营商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并保证大赛圆满举办。赛事运营商应充分考虑本赛事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所有因素,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风险。
(2)采购人将对赛事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分级给予相应的奖励金,奖励金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具体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且所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将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2.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限从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3 年比赛结束后一个月止。服务期满三年后,采购人将视情形考虑后续服务合同的签订事宜。
2.3 赛事概述:南京xxx是 2015 年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举办的城市xxx赛事,一般在每年的 10 月或 11 月举行,每年“南马”的比赛时间、路线和参赛规模都将由市政府最终批准确定。采购人负责监督和指导赛事运营商做好赛事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南京”网站(www. 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xxx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政府采购政策:
4.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 10%的扣除。
4.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因本项目不涉及价格分评审,故评审时不执行政府采购价格分扣除政策。 5、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5.1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以及报名费付款成功的截图统一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00000000@xx.xxx,邮箱主题为**公司购买**项目采购文件,邮件内容请写明收件信息),经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邮寄纸质采购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扫描件。
5.2 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 800 元/套,邮费自理,售后不退。缴纳账号:支付宝账号为 xxx0000000@xxxx.xxx、企业账号为收款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138280000000332。
(2)采购文件出售日期: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为止,每天 8: 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单位,并以牵头单位的名义进行报名,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报名资料。
6、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如有疑问详询采购人。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0、投标开始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 9 时 1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供应商因疫情影响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 式(收件地址:xxxxxxxxx 0 x 0 x 000 x、收件人:xx、电话:00000000000)。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寄达,供应商须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突发情况造成的投标失败。
11、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xxxxxxxxx 0 x 0 x 403-1 室(开标大厅),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供应商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12、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xx00x 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 真:025-58956153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邮 箱:00000000000@000.xxx
14、公告媒体
14.1 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xxxxx://xxxx.xxx.xxx/)、江苏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 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4.2 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 ttps://xxxx.xxx.xxx/)、江苏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5.1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 xxxxxxx.xxx.xx)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xxxxx://xxxx.xxx.xxx/)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5.2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5.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5.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5.5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00-00000000;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注: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
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名称: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地址:xxxxxxxxxxx 00 x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2023 年南京xxx赛事运营服务 |
4 | 分包划分与实施地点 | 一个分包,南京市 |
5 | 分包主体 |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如在中标后将本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第一章投标邀请 3.1、3.2 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6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供应商应承诺投标有效期不少于 60 日) |
7 | 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 | (1)查询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南京”网站(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 xx.xxx.xx)、“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xxxxx://xxxx.xxx.xxx/); (3)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4)查询记录留存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 (5)查询结果处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失信记录的供应商进行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通知,并要求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8 | 投标文件拒收情形 |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 |
9 | 投标无效情形 |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10 | 废标情形 |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1 | 盖章要求 |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 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本项目采购人。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如果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8)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注:因本项目不涉及价格评审,故不执行相关价格扣除规定。
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南京”网站(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xxxxx://xxxx.xxx.xxx/)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网站查询有关记录留存(财库[2016]125 号)。
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4.1 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组成
5.1 投标邀请
5.2 供应商须知
5.3 评标标准
5.4 纪律和职责
5.5 采购项目需求
5.6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7 附件
5.8 投标文件格式
5.9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需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需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6.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
7.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8、联合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8.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8.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即第一章投标邀请 3.1 规定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 供应商特定条件的(即第一章投标邀请 3.2 规定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 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 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8.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四),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投标费用
9.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9.3万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如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中标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支付。
9.3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结算。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0.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0.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
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商务条款偏离表》。 1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2.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表)和数据等。
12.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2.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实施方案;
(3)※验收标准、技术资料;
(4)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6)《技术条款偏离表》。 13、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3.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3.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3.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
降低质量的理由。
13.4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的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13.5《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注:本项目不涉及投标报价,但须按本文末价格部分要求提供开标一览表。 1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4.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5.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00-00000000,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16、投标有效期
16.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
1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签署
17.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
18.1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招标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投标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8.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等。
18.4档案袋或封套内应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5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技术标部分除外,任何情况下不予修改。
18.6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投标地点。
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9.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
19.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人 21、投标文件的接收
21.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现场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各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将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2.3 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各签到供应商参加。
22.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开标一览表、信 用记录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5未宣读开标一览表、信用记录表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2.7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3、评标
23.1评标组织
23.1.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方式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3.2 评标程序
23.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本章 11.1 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
《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3.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所有文字说明及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本章12.4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投标文件中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要求的实质性要求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2)供应商具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2.2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本章 22.9 规定要求执行。
23.2.3 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4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2评审因素包括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3.3.3 评标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3.4 特别说明
23.4.1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4.2 如发生上述情形的,供应商应保持其投标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也可以直接在开标大厅等候。如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二十分钟内未按时提交书面说明,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供应商的得分。
24.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4.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5、确定中标人
25.1 评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可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2 采购人如未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3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5.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6.1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6.3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五、签订合同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27.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7.4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7.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8.询问
28.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口头或书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2采购代理机构询问电话:xx,000-00000000;采购人询问电话:x先生,000-00000000。
29、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9.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9.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9.4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
29.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9.7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 联系人:xx
质疑咨询电话:025-58956155 000-00000000传真:025-58956153
邮编:210009 30、投诉
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0.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地址:南京市长江路66号
投诉咨询电话:000-00000000 00、诚实信用
3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1.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1.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如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关于评标结果修正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一)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第二章 23.2.3 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第四章 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信誉 |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诚信档案为三星级的得 1 分,四星 级的得 2 分,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 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 5 |
2.1 | 技术服务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赛事总体思路策划方案满足采购项目需要程度及创意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主要包括赛事战略规划、品牌定位、三年计划等进行评分。赛事总体思路策划方案专业且具有创新性的得 8 分;赛事总体思路策划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 要的得 6 分;赛事总体思路策划方案没有创新性,内容照搬项目需 求,可实施性较差的得 3 分;赛事总体思路策划方案不可行的得 1分。 | 8 |
2.2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预算方案与项目总投资、办赛总体方案匹配度,是否满足赛事宣传、服务保障、竞赛组织等各采购项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预算方案合理,考虑全面,明细清晰的得 7 分;预算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要的得 5 分;预算方 案较差,与采购项目总投资及总体方案匹配度较差的得 3 分;预算 方案不合理的得 1 分。 | 7 | |
2.3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媒体宣传推广、城市氛围营造方案及实施计划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程度和创意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方案及实施计划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宣传媒体资源丰富,能为赛事或活动(包含赛前、赛时和赛后 3 个阶段)提供很好的品牌 推广和传播,城市氛围营造效果突出的得 7 分;方案及实施计划一般,宣传媒体资源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要,城市氛围营造效果一般的得 5 分;方案及实施计划较差,宣传媒体资源不能满足采购项目 需要,城市氛围营造效果较差的得 3 分;方案及实施计划不合理, 不可行的得 1 分。 | 7 | |
2.4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医疗救助措施以及疫情防控方案是否细致全面。物质、人力配置合理性,责任是否划分明确,赛事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方案及实施计划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程度和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医疗救助措施以及疫情防控方案细致全面,配置合理,赛事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方案及实施计划合理可行的得 7 分;医疗救助措施以及疫情防控方案一般,责任划分较为明确,赛事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方案及实施计划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 要的得 5 分;医疗救助措施以及疫情防控方案较差,责任划分不清 | 7 |
晰,赛事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方案及实施计划较差,不能满足采购项目需要的得 3 分;医疗救助措施以及疫情防控方案不全面, 不可行的得 1 分。 | |||
2.5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竞赛物资保障方案进行评分。竞赛物资保障方案详细具体,所需赞助物资来源渠道正规、档次高,能很好满足赛事需要的得 7 分;竞赛物资保障方案一般,所需赞助物资来源 渠道正规、档次较高,基本满足赛事需要的得 5 分;竞赛物资保障方案差, 所需赞助物资来源渠道杂乱、档次差,不能满足赛事需要的得 3 分;竞赛物资保障方案不可行, 所需赞助物资来源渠道不正 规、档次低的得 1 分。 | 7 | |
2.6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市场开发方案是否具备完成赛事市场开发能力,提交计划书内容是否清晰,层级设置是否合理,市场开发方案是否可行以及操作性进行评分。市场开发方案内容清晰、全面,大型体育赛事成功市场开发案例丰富,具有高质量客户资源的得 7分;市场开发方案内容一般,开发能力较弱,但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要的得 5 分;市场开发方案内容较差,不具备开发能力,不能满 足采购项目需要的得 3 分;市场开发方案不合理,不可行的得 1 分。 | 7 | |
2.7 | 1、评委根据供应商项目可执行性进行评分,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团队分工、团队成员过往业绩经验进行评分。组织架构及团队分工清晰合理,运营团队稳定,人员专业、经验丰富的得 5 分;组织架 构与团队分工较合理,人员经验一般,履约能力较强的得 3 分;组 织架构不清晰,团队分工较差,人员经验不足,团队不稳定的得 1分。 2、根据供应商组织架构中具有中国田径协会xxx竞赛组织管理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每证得 1 分,最多得 5 分。以 结业证书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并提供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月人员在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3、供应商承诺组建南马的赛事工作团队核心领导层最低为副总级别且从事xxx赛事工作经验达到三年以上,团队领导从事xxx赛事工作经验达到十年以上,得 2 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 x单位公章。 | 12 | |
2.8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气象、交通、人员疏导等风险管控措施)的可靠性和周密程度以及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程度和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应急预案完善、合理、可行,能够保障赛事安全顺利开展的得 4 分;应急预案较为完善,基 本满足采购项目需要的得 2 分;应急预案较差,考虑不全面,不能 保障赛事顺利开展的得 1 分。 | 4 |
3.1 | 业绩 | 1、拥有运营世界xxx标或银标赛事的经验,每提供一个赛事的业绩金标 5 分,银标 2 分;此项最高得 10 分。 同一赛事续签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组委会授权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2、拥有运营中国田径协会金牌的经验,每提供一个金牌赛事的业绩 2 分,最高得 6 分。 同一赛事续签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组委会授权书原 件,未提供不得分。 | 16 |
3.2 | 1、拥有 10000(含)人~20000(不含)人规模等级赛事运营业绩,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 1 分;拥有 20000(含)人以上规模等级赛事运营业绩,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 2 分。此项最高 得 6 分(以中国田协官方注册为准)。同一赛事续签不重复计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组委会授权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合同中未体现人数规模的,需另附业主盖章证明。 2、投标人能够提供被服务单位(业主)证明赛事运营服务优秀或满意的评价报告得 2 分。 提供加盖被服务单位(业主)公章的评价报告原件以及该项赛事 的合同复印件或组委会授权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 8 | |
4.1 | 履约能力 | 1、投标人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2、中国田径协会中国xxx合作单位资质,能提供证书、牌匾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得 1 分,无法提供证明的不得分。(以证书、牌匾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3、拥有中国田径协会xxx锦标赛、半程xxx锦标赛或十公里锦标赛的运营授权或协议,提供任一证明的得 1 分,无法提供证明的不得分。(以相关协议和授权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4、拥有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任一xxx系列赛的运营授权或协议,提供证明的得 1 分,无法提供证明的不得分。(以相关协议和授权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5、参与或拥有和世界田联合作经验的能提供证书、牌匾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得 1 分,无法提供证明的不得分。(以证书、牌匾照 片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 5 |
4.2 | 信息化管理能力: 1、具有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企业管理目的的不同而建立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如企业 OA 系统或其他信息化系统),得 1 分。 2、具有线上 APP 赛事策划运营能力,得 1 分。 3、独立组建赛事报名平台,具有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得 1 分。 | 3 |
以上项目须提供关键节点的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著作权人公章,原件备查,软件著作权证书须在 x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否则不得分。 | |||
4.3 | 具有信息检索、商业翻译和口译服务能力,得 2 分。(提供投标 人本单位相关翻译人员证书或与第三方公司合作证明等体现翻译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
5 |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分: 做到内容齐全、详实,评分导览清晰,装订整齐的得 2 分; 齐全度一般、详实度一般、评分导览清晰度一般,装订整齐度一般的得 1 分; 差得 0.5 分。 | 2 |
说明:
1、供应商诚信指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在“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按照其信用记录表中的信用得分(诚信指数)对供应商进行扣分,具体要求如下:
(1)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
(2)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 分;
(3)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
(4)诚信指数在 9 分以下的扣 10 分。
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1-2023 年南京xxx赛事运营服务二、赛事概述
南京xxx(以下简称“南马”)是 2015 年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举办的城市xx
x赛事,一般在每年的 10 月或 11 月举行,每年“南马”的比赛时间、路线和参赛规模都将由市政府最终批准确定。采购人负责监督和指导赛事运营商做好赛事的组织和运行工作。
三、赛事组织管理
“南马”是南京市的城市xxx品牌赛事。采购人拥有赛事的所有权及其相关权利,履行赛事所有权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监督和指导赛事运营商做好赛事组织与管理工作,在赛时承担赛事运行指挥、控制和协调工作。
赛事运营商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与南京市体育局授权的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签订赛事运营服务协议,承担具体的赛事运营任务并提供相关服务,享有协议中确定的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并对采购人负责和报告,重大事项由采购人向南京市体育局请示和报告后确定。采购人将向赛事运营商授予如下赛事组织和管理权利,并要求其承担相应义务:
(一)赛事运营权,主要负责赛事的组织、运营、协调及相关服务。
(二)赛事市场开发权,主要包括赛事品牌的开发、管理与保护,赞助商征集与服务,特许商品开发和销售,赛事景观与标识的制作和使用,相关票务的开发销售及观众服务,并根据协议享有上述权利的相关收益。
(三)赛事转播权,主要包括赛事转播信号采集、制作、传输以及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媒体上的编辑播放,并获得协议规定的相关收益。
(四)其他衍生权利,主要是指由“南马”品牌以及上述权利衍生出来的其他权利的使用,具体依据协议规定确定。任何由赛事运营商在协议生效期内通过举办“南马”赛事而衍生出来的各类产品、服务的权利,其所有权最终都归属采购人。
注:上述各项权利和义务在下文中具体细化明确,最终以协议为准。四、赛事运营服务需求
(一)赛事管理:“南马”从 2021 年中标之日开始到 2023 年比赛日后一个月为止,由采购人指导和监督赛事运营商做好赛事全周期的规划、运行和组织管理工作。
1、总体策划
赛事运营商应当在中标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当年比赛的总体策划方案、筹备工作总
体进度安排,并提交采购人审定后实施,当年比赛结束之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
交赛事总结、评估报告。在比赛结束日后 90 天内提交次年比赛的总体策划方案、筹备工作总体进度表,并提交采购人审定后实施,同时做好赛事的进度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财务管理
赛事运营商应当建立赛事财务管理机制,任命财务负责人,与采购人密切配合做好 “南马”财务、采购、审计管理工作。赛事运营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当年“南马”全口径财务预算方案,并与每年赛事总体策划方案做好衔接,反映每年赛事特点和亮点。
3、风险管理
赛事运营商应当建立全周期的赛事风险识别、评估、管理和应急预案,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工作程序。在当年比赛日之前的 4 个月向采购人提交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南京xxx赛事风险评估报告》,如存在问题,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4、保险服务
赛事运营商应当根据风险识别和管理的要求,为赛时全客户群购买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其中全客户群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受邀嘉宾、志愿者、观众。赛事运营商应当在当年比赛日之前的 3 个月内将保险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采购,
并在当年比赛日之前的 1 个月内采购完成。保险生效时间最少应当包括比赛日之前的两
天和比赛日之后的一天,共计约 4 天。保险有效地域为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财产损失的理赔金额由赛事运营商和采购人酌情商定。
5、外部协调
赛事运营商负责与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承担主要责任。采购人根据赛事运营商的请求和需求清单提请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帮助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产生的赛事运营成本由赛事运营商在赛事预算中列支。在外部协调中产生的各类问题,最终决策权在市政府,赛事运营商必须根据市政府最终决定执行,并承担相关经费。
6、法律事务
赛事运营商应当主动配合采购人共同做好赛事组织的法律事务工作,积极预防法律风险。赛事运营商必须确定法律服务机构承担法律顾问职责,负责对所有法律文书的审
核、工作流程的定制和司法案件的应对处置。采购人有权对重要的法律文件和法律流程进行主动审核和重复审核,赛事运营商必须依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备审查。
7、知识管理
“南马”的所有权和一切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并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共同做好赛事的品牌保护和知识管理。赛事运营商在赛事筹备和组织期间产生的“南马”所有知识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图片、视频、图案、标识、实物、互联网知识产权等各类材料,都应当按照采购人的知识转移清单在每年比赛结束之后 30 个工作日内全部移交给采购人,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商业目的。由赛事运营商举办的各类“南马”系列活动,也作为“南马”的组成部分,其所有权归属于采购人。赛事运营商应当承诺不会自行注册任何与“南马”相关的商标或申请拥有相关知识产权。
(二)场地设施:“南马”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和设备等都应当由赛事运营商具体负责,并提前制定场地设施规划和工作方案,在比赛日之前 4 个月提交采购人批准
后组织实施,并在比赛日当天 0 时全部到位,在比赛开始前确保通过采购人的检查验收。 1、临时设施
赛事运营商负责“南马”赛道上所有临时设施的建设、制作、安装、维护和拆除恢复。赛道上的临时设施主要是指因为举办“南马”比赛必须现场临时设施到位并在赛后拆除的各类器材设施和设备,包括帐篷、篷房、安保围栏、路障、看台、龙门架、拱门、隔离栏、临时厕所、安检设施、医疗设施、赛事指挥设施、家具白电、消防设施等。赛事运营商应当制定“南马”临时设施计划,并在比赛日前 4 个月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赛事运营商应当保证所使用的临时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标准,并在现场安装过程中依法规范操作,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所有临时设施安装调试到位之后,赛事运营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临时设施安全检测合格报告。
2、景观标识
赛事运营商应当按照“南马”的景观设计标准做好赛事景观标识设计和展示,以保证“南马”的品牌形象。在比赛日之前 4 个月,赛事运营商应当提交“南马”赛道上所有景观标识方案,明确景观标识的制作种类、材料材质、安装部位、中英文标识和工作进度计划。所有景观标识的中英文翻译和文字校对工作由赛事运营商具体负责,并在景观标识制作之日前 10 天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凡是未按要求提交审核的景观标识,如
果发生中英文翻译和文字等错误,由赛事运营商负责重新制作,并承担相应成本。如需对品牌和景观设计进行优化调整,经上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3、基础设施
赛事运营商负责承担“南马”赛事所需的供水、供电保障和市容保洁协调工作,并在比赛日前 4 个月制定赛事供水、供电保障和市容保洁方案。所有方案必须考虑到环境保护需要,不得对城市原有的基础设施和城市绿化景观造成负面影响。
(三)宣传工作:“南马”的品牌受法律保护。运营期间内赛事运营商享有“南马”品牌的使用权,同时有责任维护和保护“南马”品牌权利不受侵犯,还应当将宣传推广工作贯穿赛事全周期的筹备工作中,运用全媒体和多渠道的宣传推广手段不断提升“南马”的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
1、宣传推广
赛事运营商应当在“南马”总体策划方案中明确年度的品牌宣传推广特点或亮点,并作为全年的宣传重点加以落实。赛事运营商围绕上述特点或亮点,在每年的 1 月份制
定当年的赛事宣传推广工作方案提交采购人批准,并在每年的 2 月份启动全年的宣传推
广工作,结合“南马”筹备周期中的各个重要节点和宣传点,确保做到每月都有至少 1次的线上或线下的宣传推广活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保证“南马”品牌的市场能见度和正面曝光度。
2、新闻服务
赛事运营商应当明确一名新闻负责人,并建立新闻工作团队,在赛前负责对“南马”宣传推广活动的内容策划和创意,建立合作媒体资源并组织落实,推广活动和创意内容发布应不晚于当年“南马”比赛时间确定之日,媒体资源应不少于中央级媒体 2 家、省
级媒体 4 家、市级媒体 4 家、跑步类专业主流媒体 6 家;负责通过合作媒体资源发布“南马”赛事信息、赛事亮点、赛事组织服务情况等新闻通稿、图片、视频等各类新闻素材及内容不少于 20 篇;在赛后负责持续性地发布各类赛事信息和新闻专题,保证“南马”的话题热度和公众关注度。此外,还应当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在宣传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赛事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3、媒体服务
赛事运营商应当保持与合作媒体及其他媒体之间的良性沟通与合作。在赛前做好与各类媒体的互动,及时发布和提供“南马”的赛事信息。按时开放媒体线上注册,做好媒体注册服务;在赛时设立媒体中心并提供媒体工作所需必要服务(工作桌椅、空调、
供电、网络、电视直播及茶歇等);做好媒体采访的接待和服务工作,编写并发放媒体手册,保证媒体现场采访的顺畅有序;在赛后做好媒体的持续沟通,收集媒体的各类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媒体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4、新媒体运行
赛事运营商应当建立新媒体运营团队,建立信息审核机制,负责官方网站和相关新媒体平台的运行、内容审核和更新,在每年 1 月份提交的赛事宣传推广方案中必须包含新媒体专题宣传计划,重点做好新媒体宣传的话题策划、内容制作、媒体投放等方案。制作易于传播的赛事 H5、海报、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产品全年不少于 30 篇,并负责在合作媒体及其他媒体发布。“南马”的新媒体宣传方案应当与赛事宣传推广方案一并得到采购人批准后实施,所有话题设计、内容制作、媒体投放等都应当坚持主流价值观和正能量,重要信息发布需经采购方终审后方能对外发布,并实时做好新媒体舆情的监控与应对。
5、宣传片
应制作赛前、赛后两类赛事宣传片,其中赛前宣传片第一稿在当年赛事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前 30 个工作日之前提交采购人初审,赛后宣传片在赛事结束后 3 个工作日之内提交采购人初审,所有宣传片应在采购人终审同意后对外发布。
6、城市氛围营造
赛前 2 周开始在赛道沿线重点路段户外电子大屏(不少于 6 处),及城市口岸或公
共交通广告牌(不少于 10 块),发布赛事宣传海报或短视频。 7、电视直播
供应商选择的电视直播主体须符合世界xxx标赛事标准,并由采购人最终确定。由供应商负责电视转播所需台本、宣传片等素材的准备,相关素材提交采购人审核。负责办理电视直播航飞机租赁和拍报备工作。电视直播主体需经甲方同意方可签订直播合同。
注:按照世界田联关于金标赛事国际播放要求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1)在主办国/地区需确保赛事以电视或网络流媒体形式进行全程直播。
(2)在国际上在至少 10 个国家/地区进行电视或网络流媒体全程直播或录播。
(四)市场开发
1、赞助商征集与服务
赛事运营商享有“南马”市场开发权,可以根据采购人确定的商业赞助类别范围征集赞助商。赛事运营商原则上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启动次年的赞助商征集工作,并且在与赞助商签订正式协议之前向采购人通报赞助商征集其情况,签订的赞助协议应当事先提交采购人审核同意,否则不可签订协议。所征集的赞助现金和实物(XXX)均应优先用于赛事筹备和组织工作。
2、特许经营
赛事运营商可以根据授权开发“南马”特许商品并做好特许经营。所有开发的特许经营商品,应当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由赛事运营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清单原则上提供不少于 20 套/样的实物存档。
3、赛事票务
赛事运营商可以根据需要开发“南马”票务。如确定启动票务开发的,应当提前向采购人提交票务开发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五)赛事运行
1、运行控制:赛事运营商应当会同采购人共同建立“南马”赛时运行体系,以赛时运行总指挥部为核心,一方面确定各职能领域的负责人和工作团队,支持各领域的赛时运行,另一方面按照分段控制原则建立“南马”赛道上的各路段工作团队,并且明确负责人,按照运行时间的顺序将所有路段工作团队串联成赛时运行主体,在各领域工作团队的支持下承担赛时运行的主要责任,从而统筹做好赛时运行指挥、控制和协调。
(1)运行体系:赛事运营商应当在当年赛事 90 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南马”赛时运行体系方案,确定体系中各岗位的具体负责人、责任人和联系方式,为赛时运行指挥打好基础。
(2)运行流线:赛事运营商应当根据不同客户群赛时运行要求制定“南马”赛时运行流线设计方案和流线图,提交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3)沟通协调:赛事运营商应当根据运行体系的设计和岗位设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构建总指挥部现场指挥架构,配备相关设备,制定专门的赛时通讯保障和无线电分组方案,配备专门的无线电对讲设备,并在比赛开始前两天保证将无线电对讲设备配备到岗、到人,确保赛时指挥沟通和协调能够满足“可见、可控、可追溯”的要求。
2、竞赛组织:赛事竞赛组织须按世界田联、中国田协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赛事运营商负责协助采购人确定赛时承担竞赛组织运行任务的裁判员团队,积极配合裁判长和裁判员团队做好竞赛组织工作。
(1)竞赛报名:赛事运营商负责“南马”的竞赛报名、抽签和物料领取工作,并将竞赛报名时间、抽签时间和物料领取时间以及规模控制纳入赛事总体策划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2)成绩信息:赛事运营商负责选择具有中国田协认证的计时记分服务商,为赛事提供高水平的计时记分与成绩信息服务,做到选手成绩在比赛结束当日能够正式发布并通知到选手本人。
(3)体育展示:赛事运营商负责选择具有专业水平和良好运行业绩的体育展示服务商,为赛事提供高水平的体育展示服务,确保做到体育展示“零差错”。
(4)仪式环节:起跑仪式、颁奖仪式及其他仪式活动,赛事运营商负责选择具有专业水平和良好运行业绩的仪式服务商,为赛事体育高水平的颁奖仪式服务,确保做到仪式“零差错”。
(5)奖牌制作:赛事运营商负责赛事奖牌设计和制作,设计应当提前征得采购方同意,奖牌数量应当满足赛事相关需求。
(6)反兴奋剂:赛事运营商负责与中国反兴奋剂中心签订兴奋剂检测协议,并按照中国田协以及协议要求做好兴奋剂检测和检查官保障工作。
(7)气象信息:赛事运营商负责根据需要将气象信息提供给相关客户群。
(8)裁判管理:赛事运营商负责按照裁判长和裁判团队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并支付相关劳务补贴。
(9)补给站设置:赛事运营商须按世界田联、中国田协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起终点和赛道沿途设置饮水/饮料站和能量补给站,并配备充足的工作和服务人员,各站点标识指引牌设置清晰,数量充足。补给种类和数量满足赛事要求。
(10)赛道丈量:协调安排符合世界xxx标赛事标准的丈量员(以中国田径协会选派为准)完成赛道丈量工作。绘制赛事线路图、累计海拔图。
(11)计时计分:比赛采用符合中国田径协会认证的感应器计时系统。数量必须符合中国田径协会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赛事运行要求,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计时钟和相关服务。
(12)负责赛后选手服务组织实施(应设置足够的拉伸服务区,并组织拉伸理疗服务人员等)。
(13)负责赛事起终点、赛道沿途移动厕所的投放、保洁、回收等相关工作,数量应符合中国田径协会相关标准。
3、客户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确定专人负责贵宾、运动员、媒体、赞助商、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接待与客户服务工作,并提前制定不同客户群的接待服务方案,确定服务水平和工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4、信息技术:赛事运营商负责做好“南马”赛事所需的网络布线、信息设备、通讯保障、信息安全等各项信息技术工作,把信息技术作为每年“南马”赛事组织工作的亮点,逐年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努力打造“智慧南马”品牌。
5、转播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选择具有专业水平和良好运行资质的转播服务商做好视频采集、信息传输和赛事转播工作,并在转播商落地服务和电力、网络、空域申请等方面具体做好协调落实。
6、住宿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选择“南马”官方酒店并签订住宿协议,一方面为贵宾等相关客户群提供住宿服务,另一方面为参赛选手住宿提供建议方案(自行预订、费用自理)。
7、交通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组织赛事工作车辆和贵宾接待车辆,并做好交通运行与服务。同时,根据需要可由赛事运营商决定是否为选手和媒体提供接驳车辆服务。 8、餐饮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为相关客户群提供餐饮服务,其中为参赛选手提供
赛道补给和非食用冰服务,为贵宾提供现场茶歇服务,为工作人员提供午餐盒饭,为所有客户群提供饮用水服务。提供的一切餐饮须达到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9、医疗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与市医疗急救部门做好对接,细化制定医疗急救方案,为参赛选手提供全程医疗急救服务,同时也可为其他客户群提供应急性的医疗服务。
10、清废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选择具有专业水平和良好运行业绩的清废服务商,并与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对接,在赛前、赛时和赛后及时高效地做好现场的清废保洁工作。赛事结束后,赛事运营商须于 12 小时内拆除并清理主运营区所有与赛事相关的临设以及垃圾;24 小时内拆除并清理赛道上所有与赛事相关的临设以及垃圾。
11、赛事制服:赛事运营商负责选择具有专业水平和良好运行业绩的制服供应商,做好赛事工作人员、裁判人员和志愿者的制服设计、制作、分发工作。赛事制服的数量、尺码须满足组委会和参赛选手的需求。
12、志愿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志愿者的培训、保障和工作分配。
13、安保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协调对接相关安保团队落实安保措施。
14、注册服务:赛事运营商负责对接相关注册团队落实注册政策和制证工作。
15、特邀选手:赛事运营商负责邀请符合赛事标牌标准精英选手。邀请费、奖金、住宿差旅费、经纪人费用等全部由赛事运营商负责支付。
五、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赛事运营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服务。
2、赛事运营商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政策风险,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3、赛事运营商应确保安全生产,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对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物资安全及xx环境的安全负有全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赛事运营商原因造成的生产事故,由赛事运营商承担一切责任。赛事运营商所完成的搭建与布置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和声誉损失,赛事运营商应负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消除不良影响。
(二)基本要求
1、规范办赛:按照国家xxx A1 类赛事认证标准执行,并符合世界田联精英标牌赛事要求。
2、赛事特色:一是将南马打造成为新的城市名片,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与国际影响力;二是将南马作为文化传播的载体, 主题确立、路线选择、奖牌设计、新闻传播、物料制作等多方面有机融入南京元素,促进城市精神和城市文化的传播与发扬,充分展示南京xx城市风貌;三是不断优化赛道,让赛道充分融合南京的秀美风光,叠加本地更多的旅游资源进入赛道,有效推动“文化+体育+旅游”的深层次发展,切实带动本地体育产业的发展。
3、线路规划:一是展示城市美景,彰显城市地标特色;二是考虑交通疏导,利于人员集中疏散;三是道路状况良好,利于创造优异成绩;四是考虑医疗急救,利于赛事安全救助。
4、赛事全程保障有力,安全有序,媒体传播广泛,弘扬正能量,树立赛事正面形象。
5、按照采购人要求邀请嘉宾、特邀选手等,做好各项接待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由于特殊原因,包含但不限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传染性疾病、重大活动等,造成赛事时间和规模发生变化如延期、停办等情形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三)市场开发
1、赛事运营商在确保赛事成功举办的前提下, 依法开展积极有效的市场开发商业活动, 尊重全国xxx赛事市场开发惯例,同时承担市场开发的责任和费用。
2、为保证赛事产品安全质量合格, 赛事运营商应选择优质的供应商、服务商。
3、参与赛事商业活动的所有单位应当诚信、守法,遵循公序良俗原则、符合赛事目的,参与赛事商业活动的所有单位对其商业活动行为负责,赛事运营商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四)医疗救助
1、新冠疫情常态化情况下,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必要时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
2、安排专业医疗救援队,配备专业医疗救护设备进行医疗救护。
3、根据赛事要求设立医疗救护点、设立流动巡查自行车,配备医疗急救点的急救包和体外除颤设备(AED)。
(五)应急预案
供应商需针对竞赛和器材保障、志愿者招募管理、媒体宣传推广、后勤保障、赛道和场地布置、医疗救援、赛事安保、重大仪式活动、体育展示、极端天气等可能遇到的突发性情况制订应急预案。
六、服务期限
服务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限从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3 年比赛结束后一个月止。服务期满后,赛事运营商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完成赛事奖金发放等相关工作,比赛结束之后 30 个工作日内提交赛事总结、评估报告等材料。
(二)赛事运营商在赛事筹备和组织期间产生的“南马”所有知识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图片、视频、图案、标识、实物、互联网知识产权等各类材料,都应当按照采购人的知识转移清单在每年比赛结束之后 30 个工作日内全部移交给采购人。
(三)赛事运营商在 2023 年赛事结束的 30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南马”网站、各类媒体公众号、电子邮箱等媒体管理运行权,期间应持续做好网站、媒体公众号、电子邮箱等的运行维护和内容更新等工作,并协助采购方做好向新运营商的移交工作。
(四)赛事运营商在组织“南马”期间所产生的剩余物资必须在比赛结束之后 30个工作日内全部移交采购人。
(五)当年赛事结束后赛事服务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审计必须的各类资料。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服务期满三年后,采购人将视情形考虑后续服务合同的签订事宜。
七、特别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人采用“服务费用零支付+赛后奖励”的方式。政府财政承担支付给各城市保障部门的南马城市保障费用,赛事运营商须做好协调对接并落实相应的措施。剩余所需经费缺口由赛事运营商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并保证大赛圆满举办。赛事运营商应充分考虑本赛事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所有因素,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风险。
(二)供应商选择的电视直播主体须符合世界xxx标赛事标准,并由采购人最终确定。
(三)采购人将对赛事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分级给予相应的奖励金,奖励金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具体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且所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将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四)如赛事受新冠肺炎疫情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比赛取消的,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运营成本及风险由赛事运营单位自行承担。被取消的年度运营权自动顺延一年
(如 2021 年度赛事取消,则运营公司的 3 年运营权顺延至 2022 至 2024 年)。八、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一)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
(二)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
(三)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九、投标文件编制,除招标文件要求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提供服务的总体服务设想、服务于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思路等。
(二)服务方案、服务的岗位设置、部门职责、操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及针对所做的研究方案等。
(三)实施方案、质量标准等。
(四)服务承诺及服务措施。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 购 人 : 供 应 商 : 签订日期 :
合同编号:CYZC-2021-150739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2021-2023年南京xxx赛事运营服务。
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CYZC-2021-150739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价格部分;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甲方将对赛事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分级给予相应的奖励金,奖励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考核内容由甲方制定,且所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将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限从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比赛结束后一个月止。服务期满三年后,采购人将视情形考虑后续服务合同的签订事宜。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无。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甲方负责赛事整体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对乙方赛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乙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
1、在甲方领导下,开展赛事竞赛组织工作;
2、负责组建运营团队,确保人员充足;
3、负责准备竞赛物资、竞赛器材等物料;
4、负责对接技术官员、裁判员及志愿者等其他相关对接工作;
5、负责赛事整体方案撰写及执行;
6、负责沟通对接其他配合部门;
7、服务期满后,乙方所应当履行的义务;
8、乙方投标响应以及其他甲方所要求的工作。第八条 项目履约验收
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
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附件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致: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的投标邀请,甲(牵头单位)、乙(联合体成员)双方经平等协商,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如我方中标,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是:
乙方承当的工作和义务是:
甲方:(xx) 乙方:(xx)
住所: 住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 电话: | ||||||
日 期: | 年 | 月 | 日 | 日 期: | 年 | 月 | 日 |
评分索引表(可按需调整)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注:各供应商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其中商务、技术、价格部分可编制在一份投标文件中,也可单独装订成册。
正本(副本)
2021-2023 年南京xxx赛事运营服务
商务部分
采购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X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X
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X
四、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X五、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X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X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X
一、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本项目通过验收并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工作,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
四、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依法作出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
3、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则可以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可提供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相关设备购置或租赁票据,或者相关服务人员用工合同,也可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致: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盖章)年 月 日
五、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做要求,则可以不予提供。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注: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可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格式自拟。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名称: (xx)
正本(副本)
2021-2023 年南京xxx赛事运营服务
技术部分
采购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目 录
一、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X
二、项目实施方案 X
三、验收标准、技术资料 X
四、服务承诺 X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X
六、第四章评标标准要求提供的方案或相关证明材料等 X
七、《技术条款偏离表》及其他表格格式 X
注: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方案、图纸(表)和数据等。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自拟。
《技术条款偏离表》及其他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可按需调整或删除)
(一)项目负责人简介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工作经验年限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xx)
(二)技术团队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工作经验年限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xx)
(三)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 金额 | 合同签定 时间 | 联系人 及电话 | 备注 |
说明: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 (xx)
(四)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采购项目要求提供的 技术或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技术或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名称: (xx)
价格部分
采购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名称 | 采购预算说明 |
(1)本项目采购人采用“服务费用零支付+赛后奖励”的 | ||
方式。政府财政承担支付给各城市保障部门的南马城市保 | ||
障费用,赛事运营商须做好协调对接并落实相应的措施。 | ||
剩余所需经费缺口由赛事运营商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并 | ||
保证大赛圆满举办。赛事运营商应充分考虑本赛事合同实 | ||
2021-2023 年南京xxx | ||
1 | 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所有因素,并承担由此 | |
赛事运营服务 | ||
带来的所有风险。 | ||
(2)采购人将对赛事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分 | ||
级给予相应的奖励金,奖励金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具体 | ||
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且所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将根据 | ||
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
说明:1、此表直接打印盖章。唱标时此部分只查阅开标一览表是否盖章、签字(签章)。 2、《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签字(签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信用记录表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办赛总体投资测算)
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名称或类别 | 数量 | 单价 | 单位 | 小计 |
合计总价 | 元 |
供应商名称: (xx)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