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北京嘶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__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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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北京嘶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0xx0xx00x0xx000000
联系人:代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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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执导进行的2020网络安全产业链图谱调查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或将进一步向乙方披露某些具有保密性质的数据(以下简称“保密信息”)的保密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1、“保密信息”的含义: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机构(关联机构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被甲方控制、与甲方受共同控制或控制甲方的公司,甲方的关联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本协议所称技术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机构”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数据库、样品、样机、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各类认证证书、技术诀窍、操作手册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和函电等。
(2)经营信息:本协议所称经营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机构”现有及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政策、客户资源、营销计划、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和函电等。
(3)管理信息:本协议所称管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机构”现有及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信息及管理架构、工作计划、组织机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业务规程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和函电等。
(4)法务信息:甲方及其“关联机构”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仲裁或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项的信息。
(5)其他事项:甲方及其“关联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它事项。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形和图表材料、音像资料和电子资料,可以是载于书面的或是载于任何其他非书面介质上的或是口头上的。
3、保密期限:即本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止。
二、“保密信息”的使用及相应处理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交“保密信息”前,应自行对“保密信息”实施保密措施;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
2、乙方承诺使用“保密信息”限于《2020网络安全产业100强》,且仅为在必要情况下使乙方相应员工了解“保密信息”;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或为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合理范围内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可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向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审计单位等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且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经甲方同意(书面/口头均可)后乙方方可保存或复制“保密信息”,但已复制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仍归属甲方所有。
5、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以任何形式试探与合作内容无关的甲方“保密信息”。
6、如“保密信息”发生泄露,甲乙双方应在泄露事件发生后 72 小时内,指派专人沟通、协调相关事宜,必要时可请求相关国家机关予以协助,以避免“保密信息”进一步被泄露和扩散。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第三方索赔、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差旅费用等)。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及“保密信息”的真实性,承诺前述所有信息、资料及“保密信息”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任意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
四、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得悉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电话通知对方,且在电话通知后七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以特快专递向对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时间的相应证明;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一方存在违约情形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本协议首部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以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协议首部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的通知、文件、资料等均视为有效送达。
3、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变更本协议条款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甲乙双方同意且确认: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甲乙双方已缔结正式合作关系;是否缔结正式合作关系以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应合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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