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1
北京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北京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参加就业见习,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见习期为 个月。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其到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负责安排专门技术与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三、见习待遇
(一)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职工实际薪酬水平,为乙方提供见习生活补助,月补助标准为人民币 元。
(二)自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之日起,甲方为乙方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岗位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二)乙方如违反见习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劳动保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稳定、良好的办公环境,能够提供综合管理、项目策划、企业运营、投融资、创业创新等岗位。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补助和工作生活上的便利。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见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见习人员因患病或已落实就业单位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见习的。
(三)见习人员无故连续缺勤3个工作日(含)或累计缺勤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四)见习人员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且经教育提醒无效的。
(五)见习人员因个人原因给见习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
(六)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见习岗位和见习条件,未及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助的。
(七)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见习的。
(x)编造、伪造见习材料,套取、欺骗、冒领见习补贴的。
七、其他
x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x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xx(签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北京市就业见习鉴定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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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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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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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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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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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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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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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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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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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表现)
见习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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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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