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69869274M 联系电话: Emai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NP6UL5U 联系人:顾晓红 联系电话:0512-66605844 Email:guxh@o-hr.cn
苏 州圆才企业管理培训有限公司
SUZHOUOHR BUSINESS MANAGEMENTTRAINING CO., LTD .
圆才培训—单次培训(项目)销售协议
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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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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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苏州圆才企业管理培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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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xxxxxxxxxx000xxxxxxx00x(邮编:21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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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NP6UL5U |
联系人: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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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Email:xxxx@x-xx.xx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学员确认参加乙方举办的中级经济师课程培训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培训服务事项
乙方组织的培训课程为:《中级经济师培训班》。
本合同签订后,视为甲方(若甲方为个人)或甲方指定人员(以下合称为甲方学员或报名学员)若同意报名参加上述课程。甲方指定人员原则上应为甲方员工,且甲方指定后不可更改。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
培训时间:具体上课时间和方式以乙方提供的课表为准。
培训内容:参见乙方招生简章,以乙方开课前提供培训课件为准。
培训服务:乙方提供铅笔、白纸、饮用水。
三、培训费用及支付
本次培训的费用标准为2900元/人,甲方共购买 1 个参训名额,培训费用合计 2900 元(该费用已包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发票服务名称:■培训费□咨询费□人力资源委托服务费□人力资源委托服务费(培训))
甲方充分了解并知悉:培训班一经启动开课,乙方对全部课程承担成本。因此甲方同意,在开课后,乙方对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付款时间:
1)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上述培训费用至乙方银行账户;
2)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付款。
注:发票开具日期为12月份的,甲方必须于当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付款。
甲方选择以下第项付款及开票方式:
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发票形式:
序号 |
付款方式以下选项二选一 |
开具发票抬头 |
1 |
□个人网银转乙方银行账户 |
以下选项二选一 □甲方学员姓名: □甲方公司抬头,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
2 |
■甲方银行账户转乙方银行账户 |
甲方抬头,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xxxx橡胶(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000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69869274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支行 账号: 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NP6UL5U
注册地址:xxxxxxxxxx000xxxxx0x0000x
开户名称: 苏州圆才企业管理培训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账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本合同的培训费用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未支付的款项按照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7日仍不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当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正式培训前)将甲方学员基本信息告知乙方,并确保已经取得甲方学员的授权,同意乙方和乙方合作伙伴可为了履行本协议之目收集和使用甲方学员的基本信息,其中可能包括个人信息。
在培训期间,甲方保证其报名学员在培训现场服从乙方的各项安排,若因报名学员违反培训现场乙方的各项安排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者由于其报名学员原因导致乙方、乙方员工或任何第三方产生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乙方培训课程为单次课程,如有更改,乙方须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或邮件通知到甲方。
除遭遇不可抗力、疫情防控、国家或地方政策因素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乙方应保证培训按期举办并正常开展。
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
6.1一方及其人员或代表在本合同期内和/或合同期满之后,在未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和授权时,不得擅自将本合同和/或本合同项下之对方的计算机程序、商业秘密、员工个人信息或其它机密资料泄露给任何其它个人、单位和组织,但乙方为了履行合同之需要向乙方的合作机构披露的除外。若有发现,经双方查实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并追究泄露方对因之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的法律责任。
6.2甲方应当确保甲方学员尊重乙方和乙方合作机构的知识产权,对乙方或乙方合作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培训教材和学习资料,甲方学员仅可出于学习目的合理使用,不得私自复制、散发、销售,不得通过互联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分享和传播,否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
6.3本条规定在本合同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五、特别约定
1. 因不可抗力、疫情防控、考试政策变动或改革(如:考期延期、资格证书取消等)及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继而影响培训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后续事宜,且如果前述因素影响合同履行超过1年的,任何一方均可据此解除本合同;无论本合同是否据此解除,若网络课程已经开通,乙方不予退费。
2. 甲方应保证其学员充分知晓并遵守本协议项下义务性约定。甲方学员如发生违约行为,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如由于培训事宜出现乙方被甲方学员投诉、举报等情况,甲方应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六、通知及送达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文书,均以本合同首部列明的联系方式送达,本合同首部列明的联系方式亦为诉讼阶段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按前述要求履行通知义务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七、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应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培训结束后,本合同即终止。
甲方: (盖章) |
乙方:苏州圆才企业管理培训有限公司 (盖章) |
授权代表(签名): |
授权代表(签名): |
签署日期:年月日 |
签署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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