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30109]YYGC[GK]20220001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项目编号:[230109]YYGC[GK]20220001
第一章投标邀请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松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哈松财购核字[2022]00603号采购项目编号:[230109]YYGC[GK]20220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其他资质要求:
合同包1(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1.采用“现场网上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2.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签到,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不按规范标记导致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将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处理不及时导致投标失败,建议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否则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开标模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开标方式
四.招标文件售价
x次招标文件的售价为 无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备注: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询问提起与受理:
项目经办人: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51-88222227
七.质疑提起与受理:
1.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项目经办人: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51-88222227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
质疑联系人: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000-00000000
八.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联系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x000-00x(xxxx)0x0x00x联系人: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账户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交账户名称开户行:详见投标人须知
账号:详见投标人须知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地址: 松北区创新路118号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分包情况 | 共1包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4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5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合同包1(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否 |
6 | 评标办法 | 合同包1(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综合评分法 |
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同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8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电子投标 文件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
1 0 | 投标文件 数量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 理平台”) |
1 1 | 中标人确 定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 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 3 | 联合体投 标 | 包1: 不接受 |
1 4 | 代理服务 x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 5 | 投标保证金 | x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银行: 无银行账号: 无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 **)的投标保证金”。 |
1 6 | 电子招投标 |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000000000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 ,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 (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3) 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 |
1 7 |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 、盖章要 求 | 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xxx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1 8 | 投标客户端 | 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
1 9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
2 0 | 报价形式 | 合同包1(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总价 |
2 1 | 投标有效 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 2 | 其他 | 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款第五项第二条“单项产品五条及以上不满足非★号条款要求的”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2,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具备绿色低碳、节能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综合评分上浮5% 3,所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予以无效标处理 4,每项承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予以无效标处理 5,本次磋商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 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6200元整,收取方式为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收取 6,招标公告附件为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且须在技术偏离表中体现 7,投标人需在评审现场进行演示,评标现场只提供演示大屏及投影仪,其他演示设备、演示环境投标人自备,在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系统演示。演示时间为10分钟,限时过后 ,无论投标人是否完成所有演示,都应当立即结束且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申请延长时间。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演示的内容进行打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将所有应当演示的内容演示完成所导致扣分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不提供功能演示的不得分。 |
2 3 | 项目兼投 兼中规则 | 兼投兼中:- |
2 4 | 报价区间 | 各合同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
1.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1.2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投标人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1.3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
2.特别提示
2.1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早缴纳。
三、说明
1.总则
x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4.当事人:
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合格的投标人
5.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
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现场踏勘
8.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9.其他条款
9.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顺延投标截止之日,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进行通知。澄清或者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五、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
2.1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单位、账号和招标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
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7.样品(演示)
7.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7.3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中标投标人将样品自行带回。
六、开标、评审、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
1.网上开标程序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会议相关人员姓名;
(3)投标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4)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对开标情况确认;
(5)开标结束,投标文件移交评标委员会。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1.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4备注说明:
(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使用 CA证书参与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
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证书。
(2)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3)投标人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2.评审(详见第六章)
3.结果公告
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4.中标通知书发放
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质疑
2.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应当在正式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3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采购中心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
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首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截图。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超范围提出质疑的;
(5)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中心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省级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3.0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采用实名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通讯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投诉
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要求
1.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9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
单。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
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填写中标投标人)地址(详细地址):
合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填写项目
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 ),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1.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变更合同
2.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中标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
3.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x元,大写:
4.付款方式及时间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货安装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6.质量
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7.包装
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8.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0.验收
(1)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
12.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 (章) 乙 方: (章)
采购方法人代表: | (签字) | 投标人法人代表: (签字)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
名 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 容 | 产 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名 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 容 | 产 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 金额(元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系统建设,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x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试运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项目合同签定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50%,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50%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系统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采购人应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的; 5)最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委员会(3人)进行验收,验收以专家验收委员会意见为主,不合格须完成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专家费包含在预算中由投标人自 行考虑。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 根据《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本项目由采购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定标。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出具书面评审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报告应当包含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和评审委员会结论意见,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每个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总体评价、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 技术(服务)方案优劣对比、报价合理性等内容。 3: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以不标明排序的形式(实际按照网站流程进行)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及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将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提请采购人分管区领导,并由分管区领导组织召开的定标推荐会议讨论,并向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最后由采购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并在2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在0.5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4: 定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定标委员会人员结构为:采购人领导班子成员,当采购 人领导班子成员无法满足定标委员会人数要求时,由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者具有该采 购项目专业领域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补足人数要求 。 5: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具备绿色低碳、节能的产品 (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综合评分上浮5%。 6: 本项目适用首付款制 7: 供应商在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情况下,可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 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 开发服务 | 240000 0.00 | 项 | 1.0 000 | 2,400,000.0 0 | 2,400,000.0 0 |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附表一: 2400000.00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项目背景 信用信息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信用信息归集、整合、交换、共享、应用、服务的重要载体。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提出“推进地方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和 “互联网+监管”系统,将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执法监管和处置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按需共享,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支撑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 哈尔滨新区目前信用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先后出台了信用相关政策文件《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企业投资工业仓储类项目“承诺即开工”审批优化办法(试行)》、《哈尔滨新区 (江北一体发展区)投资项目承诺制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哈尔滨新区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即惩戒”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更好地支撑相关文件的落实,服务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哈尔滨市松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信用平台建设+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 |
2 | 建设内容 x项目将实现搭建“一网三库一平台+N子系统”的总体框架其中,一网即信用门户网;三库即市场主体库 、自然人库、综合管理与应用库;一平台即信用信息平台;N子系统即共享目录子系统,数据归集子系统,数据处理子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子系统,信用承诺子系统等。 数据归集子系统按照国家、省、市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的要求,通过数据归集子系统与平台对接,可以快速、及时、高效地归集各党政机关掌握的党政机关、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用相关信息。可通过数据填报、批量上传、接口对接、自动抽取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或汇集。主要包括共享目录配置、共享目录数据更新统计、数据采集、数据修复、归集数据统计、数据归集提醒、接口数据归集、接口归集统计等功能。 数据处理子系统在归集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清洗、转换、比对、组合、抽取等过程整合优化数据 ,将数据转换为标准的、可用的信用数据信息,为信用数据汇聚提供支撑。主要包括数据处理任务,数据处理状态,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数据共享交换子系统通过数据库对接,接口对接和文件对接的方式实现数据的共享交换,按照信用信息平台与省、市信用平台对接的要求,实现数据按标准和周期进行共享交换,实现共享交换数据的可查、可视、可控需求。主要包括资源交换目录、元数据管理、资源挂载 、任务管理、日志分析等功能。 信用承诺子系统按照国家《关于归集上报信用承诺及其履约践诺情况信息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 021〕4号)实现信用承诺和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情况按国家标准进行归集。主要功能包括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数据处理,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核查,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城市监测子系统按照市级平台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要求提供区级各单位指标数据归集,为哈尔滨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包括城市信用监测数据归集,城市信用监测数据上报等功能。 联合奖惩子系统能够按省 、市要求自动分解联合奖惩备忘录、实现清单化,各部门能够依法依规使用并按联合奖惩要求使用平台进行联合奖惩,同时基于信用修复机制,自动对红黑名单中的信用信息进行持续动态监控,对联合奖惩的实施情况、符合退出“黑名单”标准的信用主体信息申请进行及时处理反馈,并对相关的信用应用服务和信用信息进行联动处理。主要包括奖惩措施管理、奖惩名单管理、奖惩实施管理、信用核查服务、信用核查分析等功能。 信易+子系统是信用应用的整合扩展,系统结合新区实际情况,以信用惠民惠企为重点,创新“信易+”应用实践,在行政服务、公共服务、交通出行等领域,积极实行惠民惠企等联合激励措施,不断拓展守信激励场景,使守信主体更加容易获得各类便捷优惠服务。 综合信用评价子系统主 要完成国家、省对信用评价要求,归集地方行业、市场信用评价信息,信用评价基于市信用信息共享交 |
换应用平台归集的信用信息,设计信用评价模型对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价,该结果主要应用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也可作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价主体信用风险的基础性信息。主要包括信用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计算与生成、评价结果展示、信用预警管理、行业信用预警等功能。 信用应用支撑子系统统建立信用应用支撑体系,构建集用户管理、身份认证、角色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控制面板,为业务应用提供基础管理。主要包括异议申诉办理、信用分析、信用查询、投诉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 大数据可视化子系统基于各类异构信用大数据资源,利用数据报表、多维分析、模型预测、关联分析、数据挖掘、可视化分析等技术,构建信用信息数据分析模型,以可视化、全景式、多专题、动态化等模式展现平台概况、数据归集、信用应用等情况。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专题、平台运行情况大屏、信用承诺专题分析、重点人群主题分析、信用主体画像分析等专题分析。 信用新区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相关服务,按照国家要求需对双公示、信用承诺、信用报告等内容进行标准化展示,展示新区信用建设成果。主要包括宣传类栏目规划,双公示信息,市场主体查询,企业自主申报,承诺即修复,码上诚信管理,异议申诉,公示数据交换,系统管理等功能。 个人信用积分小程序基于微信小程序实现个人通过注册成为个人信用积分小程序使用者,登录时通过授权获取微信头像等信息,同时通过标准接口获取当前登录人的个人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及更新时间等信息,通过我的反馈对积分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个人信用积分管理人员,通过我的活动查看我参与的积分活动,实现个人核酸检测结果图片上传和图片文字识别并能查看历史信息功能。 信用积分管理子系统基于系统归集的信用信息,设计信用评价模型对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做出综合评价,该结果主要应用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也可作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价主体信用风险的基础性信息。主要包括模型管理,规则管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个人积分测算,个人积分结果管理,个人积分登记测算,个人信用等级管理,用户积分反馈,统计分析等功能。 | ||
3 | 功能及指标要求 #目录配置:提供树形区级组织机构列表,能够增加、修改、删除共享目录项。数据项内容应包括归集周期,开放等级等内容。 | |
4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数据更新统计:实现能根据共享目录的数据类型查看最新更新时间,展示所有归集数据的列表并能够下载。 | |
5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数据采集:提供各单位按照共享目录的配置上报本单位的数据功能,方式包括手动录入和批量导入。 | |
6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数据修复:提供问题数据修复的功能,对不符合规范的数据修复后可重新提交再次清洗。 | |
7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归集数据统计:提供按日期,类别,部门等多种维度的归集数据统计分析。 | |
8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数据归集提醒:提供定时监测任务自动生成、自动监测信源单位数据上报情况、自动发送短信告知、自动解除上报提示等功能。 | |
9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接口数据归集:提供接口与区级各单位、行业协会系统对接实现信用数据采集。 | |
10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接口归集统计:提供通过系统对接归集数据的查询统计,并用图表的形式展示。 |
11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数据处理任务:提供根据共享目录配置的清洗规则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去重、数据清洗、数据转换 、数据比对,实现数据反馈、数据追溯。 | |
12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数据处理状态:提供数据处理任务运行状况查看功能,任务异常或停止可以查看任务运行日志。 | |
13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数据统计分析:提供已处理数据和异常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并能够按日期,数据源单位等查询。 | |
14 | 功能及指标要求 资源交换目录:提供资源交换目录的动态配置、动态管理,以适用各部门业务系统资源交换需求。主要包括资源目录、资源审核、资源发布、发布资源退回、资源退回审核等功能。 | |
15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元数据管理:对交换的不同数据进行配置和管理。主要包括数据库元数据管理、文件上传元数据管理 、接口元数据管理功能 | |
16 | 功能及指标要求 资源挂载:实现各类交换资源在数据交换共享系统挂载,授权发布,使用单位在平台上进行订阅,订阅后经审核可实现挂载资源的调用。主要包括资源订阅、订阅审核、订阅管理等功能。 | |
17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任务管理:按照与各单位对接的任务情况,设定任务定时执行,并提供运行可视化界面,查看当前任务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定时任务、任务日志、任务异常告警、任务手动启停、任务运行情况分析等功能。 | |
18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日志分析:提供运行情况日志分析,尤其对运行错误的日志进行分析,排查出错原因,及时调整运行任务。 | |
19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数据处理:提供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标准采集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将有效数据按市信用办要求上报至市平台。 | |
20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核查:提供其他行政单位信用承诺、履约核查接口,返回信用承诺履约情况。 | |
21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数据管理:提供可公开承诺和履约践诺数据的推送任务,按周期自动推送数据至网站公示。 | |
22 | 功能及指标要求 统计分析:按照时间、部门、承诺类型等维度对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统计分析。 | |
23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城市信用监测数据归集:提供在线填报,数据导入的数据归集方式,按市级平台城市信用监测的指标类型归集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数据 | |
24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城市信用监测数据上报:提供接口、前置机等方式将本区城市信用监测归集的数据上报至市平台。 |
25 | 功能及指标要求奖惩措施管理: #1)提供备忘录管理功能,梳理并建立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备忘录对应主责单位 2)提供奖惩措施管理功能,将备忘录的奖惩措施进行分解发送给执行单位。 3)提供奖惩对象管理功能,记录存储联合奖惩对象基础信息和联合奖惩业务事件过程相关信息,最终形 成联合奖惩对象库。 | |
26 | 功能及指标要求奖惩名单管理: 1)提供推送部门名单功能,责任单位在推送部门名单列表中可以查看到已发送的联合奖惩名单信息。 2)提供确认国家推送名单功能,责任单位查看本部门待接收的国家名单,可以确认管辖区域的数据,接收文件后将联合奖惩名单中的信息补全后重新上传名单 3)提供联动部门接收功能,执行单位在联动部门接收名单中查看本部门待接收的名单。接收需要进行联 合奖惩的数据。 | |
27 | 功能及指标要求奖惩实施管理: #1)提供联合奖惩实施功能,各单位只能看到自己接收的备忘录的奖惩措施,并选择适当的措施进行联合奖惩,各单位的联合奖惩措施在实施记录中统一呈现。 #2)提供异常信息记录功能,可以看到所有被记录为异常的信息,可通过奖惩事件对信息进行查询和详细信息的核实。 3)提供联合奖惩解除功能,责任单位可以对联合奖惩名单中存在异议的信息进行解除,解除成功后,执行单位要接收已被解除的名单。已被接收的解除名单不需要再进行联合奖惩。 4)提供奖惩案例归集功能,执行联合奖惩过程中,可以将典型案例上传到共享平台,经审核后的奖惩案 例由工作人员下载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 |
28 | 功能及指标要求 # 信用核查服务:提供标准接口规范和接口服务,为全区第三方提供信用核查服务,可核查失信被执行分,行政处罚,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 | |
29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信用核查分析:提供核查服务的统计分析,分析维度包括时间,核查单位,查事项,核查结果等信息。 | |
30 | 功能及指标要求信易+: #1)信易+审批,提供功能实现信用承诺制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模式,开展容缺式受理、告知承诺制、承诺即开工、办照即营业、承诺即换证等信用承诺,让守信者享受更便利的服务。 2)信易+出行,提供功能实现应用“自然人诚信积分”为诚信个人或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群体,提供公交车费用减免、共享单车押金减免等服务。 3)信易+购物,提供功能实现费者授权查询个人信用积分状况,对于信用状况较好的在信易+购物。 | |
31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信用评价管理:提供信用评价模型的配置和管理,可根据评价需要,灵活的定义和生成评价模型,包括评价指标管理、评价标准管理、指标权重管理、评价方法管理、评价等级管理等功能。 |
32 | 功能及指标要求 #评价结果计算与生成:提供功能实现根据信用主体的行业评价模型和评价标准,进行信用等级的定量计算和定性评分。系统自动汇总评分,计算打分结果和信用等级,生成信用主体的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 |
33 | 功能及指标要求 评价结果展示:提供功能实现将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进行数据关联,按照事先定义好的“信用报告”模板生成信用主体的信用报告,报告可根据信用信息类别进行分类。 | |
34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信用预警管理:提供预警规则管理,实现信用主体信用预警规则的配置功能,配置具体进入信用预警的数据项及等级。 提供功能实现预警模型与硬指标(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结合的方式对行业信用进行预警监测。 | |
35 | 功能及指标要求 行业信用预警:提供功能实现预警模型与硬指标(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结合的方式对行业信用进行预警监测。 | |
36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异议申诉办理:提供异议申诉详情、办理意见、办理状态等处理内容填写。提供办理完毕、作废等办理状态。 | |
37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异议申诉管理:提供从信用网站获取异议申诉数据,并形成已办、待办异议申诉列表,并能够按条件检索。 | |
38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异议申诉分析查询:提供异议申诉办理状态、时间等条件检索查询,并能按照指定条件的维度进行统计分析。 | |
39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信用分析:提供市场主体行业分析、地域分析、区域监测分析等,并用图标的形式进行展示。提供信用整体趋势分析,重点行业信用趋势分析等。 | |
40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信用查询: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评价信息、资质信息、综合评价信息、其它信用信息等。能够查询信用报告。 | |
41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投诉管理:提供投诉信息导入,投诉信息添加等功能,能够对投诉进行办理和反馈。 |
42 | 功能及指标要求安全管理: 1)提供部门管理功能。提供对不同操作人员的部门信息的管理。 2)提供用户管理功能。提供对不同部门操作用户和实名注册用户的管理。 3)提供角色管理功能。提供对系统用户的角色、权限管理,通过对用户角色的设置,实现不同用户具有不同操作权限。 4)提供日志管理功能。提供对系统运行日志的管理,记录服务程序主要操作日志,同时为系统管理员提供综合查询,如系统登录、操作、警告、错误等信息。 5)提供目录管理功能。提供对功能目录的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目录管理对功能模块的显示位置及名称进行设置。 6)提供字典管理功能。提供数据字典管理,在数据字典中定义各项业务或行业的专用名词以及代码值。 | |
43 | 功能及指标要求数据可视化: #1)提供数据采集专题、平台运行情况大屏、信用承诺专题分析、重点人群主题分析、信用主体画像分析等专题分析。 2)信用主体信用评价信息分析,提供按时间段进行信用主体,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行政机构、自然人的信用趋势分析。 3)重点行业信用评价分析,提供按时间段进行重点行业各等级信用主体数量的趋势分析。 | |
44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宣传类栏目规划:提供首页栏目规划,展示内容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要求。 | |
45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双公示信息: 提供双公示查询版块,按照双公示标准数据格式展示双公示数据。 | |
46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市场主体查询: 提供一站式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并能够按照国家发布的信用报告标准生成信用报告 。 | |
47 | 功能及指标要求 ▲ 企业自主申报: 1)提供市场主体注册后,登录查看基本信息功能。能够查看企业的“码上诚信”信息。 2)提供市场主体合同履约信息填报功能,合同履约数据管理,查看,导出等功能。 3)提供市场主体激励信息、资格资质信息填报和信息上传功能,能够查询,统计,导出所有守信激励和资格资质信息。 4)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自主填报功能,其它信用相关信息上报功能。 | |
48 | 功能及指标要求 ▲ 信用承诺即修复: 提供功能实现通过认证后发起信用承诺即修复申请。责任单位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 、审核,并进行办理。提供信用修复的统计分析功能; | |
49 | 功能及指标要求 ▲ 码上诚信管理: 提供“码上诚信”管理功能,实现市场主体诚信码的码合成、码发放、码统计的功能。 |
50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异议申诉: 提供异议申诉入口,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异议申诉对有异议的信用信息进行申诉。 | |
51 | 功能及指标要求 公示数据交换: 提供从政务外网向网站推送公示任务的数据交换任务。定期向网站推送双公示、企业基本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 | |
52 | 功能及指标要求 系统管理: 提供网站各栏目内容管理、单位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参数管理等系统管理功能。 | |
53 | 功能及指标要求个人信用分: 1)提供微信个人积分小程序,结合微信官方接口实现注册、登录功能。 2)提供标准接口获取个人信用积分、信用等级、更新时间等信息。 3)提供我的反馈功能,实现反馈信息添加、修改、删除、查看等功能。 4)提供登录用户参加的信用活动的信息,包括活动名称,举办单位,优惠信息等。 5)提供政策法规、信用动态等信息类内容展示功能。 6)提供图片文字识别组件云服务,并实现采购方指定疫情核酸检测结果图片信息读取入库,核酸检测提醒等功能。 | |
54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模型管理: 提供积分模型管理,实现添加,修改,启用,停用等功能,其中停用功能需与规则管理联动 ,提供的模型其下属的规则也停用。 | |
55 | 功能及指标要求规则管理: 1)提供个人积分降级规则管理,实现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等功能。 2)提供个人积分评分规则管理,实现规则添加,编辑,删除,查询等功能。 | |
56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提供在线填报和批量导入的方式采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按照数据规则将个人信用信息入库,用于个人信用积分测算。 | |
57 | 功能及指标要求 # 个人积分测算: 提供按照个人积分规则中的测算因子和个人信用数据信息,定时测算个人信用积分功能。测算结果记入个人积分主题库。 | |
58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个人积分结果管理: 提供个人积分结果管理,查看,导出,能够按测算周期,身份证信息等进行查询检索。 | |
59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个人积分等级测算: 提供按照等级测算规则对积分结果进行分级的测算任务,按周期将结果记入个人积分等级库。 | |
60 | 功能及指标要求 个人信用等级管理: 提供个人信用积分等级管理,能够对指定人员进行降级操作,能够按照周期、等级等进行查询检索。 | |
61 | 功能及指标要求 核酸检测信息列表: 提供上传后全部核酸检测数据列表信息。 |
62 | 功能及指标要求 用户积分反馈: 提供小程序反馈的积分问题处理功能,包括回复,垃圾数据处理等。 | |
63 | 功能及指标要求 统计分析: 提供个人信用积分按不同维度和时间进行统计分析。提供个人信用积分小程序采集的疫情核酸检测结果按部门,时间等条件进行统计分析。 | |
64 | 售后服务维护要求 1)软件系统质保期为自项目终验起,质保12个月。保障对提出的服务需求,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 4小时内出现场;6小时内解决问题。 (提供相应承诺) 2)质保期内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 2 人。(提供相应承诺) | |
65 | 时间进度要求 投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试运行。 | |
66 | 知识产权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务资料、技术文档,采购单位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2)投标人应承担由第三方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所涉及到一切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保证并确认其合法地拥有或被授权后合法拥有向采购单位提供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软件,软件代码,程序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或其它知识产权。投标人将赔偿因在授权地区使用其提供的系统、设备,或文件、技术资料、软件、程序而遭到的第三方就侵犯专利、商标、工业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提出的索赔和诉讼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4)所有由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 |
67 | 包含 1 年的政务云平台租赁费(含服务器租赁费、服务器的网络服务和操作系统费)详见租赁配置表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
3.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
理。
5.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标方法
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
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6.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6.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6.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 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7.1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的情形
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参与竞争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10.其他说明事项
x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2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 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3.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小微企业名录”(xxxx://xxxx.xxxx.xxx.xx/)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3.4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审查
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4.核心产品同品牌审查
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最终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或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法: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评审表)
最低评标价法:无
6.汇总、排序
6.1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
6.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价格扣除后,对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价格相同的,按最终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或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上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相应承诺 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 本 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应承诺函。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相应承诺函。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相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 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供应商提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截图。(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进行 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须提供不属于以下内容的相应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 的格式、文字、目录、承诺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主要商务条款 | 投标人出具具有相应内容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 |
联合体投标 | x项目不适用,不参与符合性审查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承诺: 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围标、串标和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信用承诺函 | 供应商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
表三详细评审表:
信用平台+个人诚信积分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51.0分商务部分39.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1.投标人对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功能需求、数据需求有充分理解,要求 投标人提供方案说明,全部都详细描述得4分,缺项少项不得分。 2.项目 | ||
技术服务方案要求设计图及说明、数据库整体结构、数据衔接须针对本项 | ||
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地区实际情况、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内部实际情况进行 | ||
技术服务方案 (30.0分) | 编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总体设计图(1分)及说明(1分)和网络结构设计图(1分)及说明(1分)。 (1)每项方案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提供内容未针对本项编制的,扣0.5分; (2)方案缺项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按对应分值扣分。 2)供应商技术偏离表中响应文件参数应填写实质性响应内容并有具体的实际描述,要与“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一一对应。#项全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3分,技术指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产生负偏离的,每有一项减1分, 扣完为止;▲项全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至少2张系统功能截图的,得6分,技术指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产生 负偏离的,每有一项减1分,扣完为止。 3)要求投标人提供数据库方案包 括数据库整体结构(1.5分),省、市数据衔接(1.5分)等内容。 (1) | |
每项方案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提供内容未针对本项编制的, | ||
扣1分; (2)方案缺项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按对应分值扣分。 | ||
项目管理方案须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地区实际情况、系统实际用 | ||
项目管理 (8.0分) | 途进行编制 1、对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2分)、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2分)、项目质量保障(2分)、项目培训(2分)项目管理内容有详细具体的方案。 1)每项方案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提供内容未针对本项编制的,扣1分; 2)方案缺项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按对应分值 | |
扣分。 | ||
技术部分 | 1.为保障项目进度,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承诺提前完成并上线 | |
试运行。并在承诺书中说明可保障依据、提前天数,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 | ||
章(公章)。提供承诺书且内容无缺失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 | ||
人须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进度计划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从与采购 | ||
人签订合同至项目验收完成每一时间节点的时间横道图,图内需体现签订 | ||
合同、项目开始、项目完成、项目初审、项目终审、报送采购人验收、若 | ||
进度计划 (5.0分) | 验收不合格时进行修改、再次验收、验收完成等内容(1分);项目组人 员具体分工(1分);若疫情爆发,如何安排员工保质保量守时的完成采购人项目,使项目如期验收(1分);若现有人员无法保质保量守时的完 | |
成采购人项目,如何调派其他人员对项目组进行补充,并保质保量守时的 | ||
完成采购人项目(1分) 1)每项方案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提 供内容未针对本项编制的,扣1分; 2)方案缺项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按 | ||
对应分值扣分。 | ||
演示 (8.0分) | 投标人须提供个人信用积分小程序、信用积分管理子系统功能演示操作,演示过程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信用积分小程序演示注册,登录和积分信息显示,我的反馈,核酸检测图片上传和图片文字识别,核酸检测信息列表功能,全部演示得5分;未全部演示的不得分; (2)信用积分管理子系统演示模型管理、规则管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个人积分结果 管理、个人信用等级管理功能,全部演示得3分,未全部演示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团队服务能力 (18.0分) )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要求项目团队满足以下要求: 1. 要求拟定参与本项目实施建设的项目经理具备工信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证书,同时具备两项证书得3分,具备一项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公章),提供评审时间前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社保证明不得分) ; 2 .由于本项目需系统之间技术对接、数据处理及大量测试,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支撑,投标人需为项目配置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证书人员 ,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每个证书得1.5分,最高得3分; (2)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与项目经理相同证书不重复得分),每个证书得1.5分,最高 得3分; (3)具备网络工程师证书,每个证书得1.5分,最高得3分; (4)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5)具备软件评测师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6)具备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注:如果一人同时具有多项证书,最多只计算其中一项证书。投标人需要按上述资质类别提供详细的人员资质对应表(表内须体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提供评审时间前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 )缴纳的社保证明和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 |
综合素质 (7.0分) | 1.由于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高、系统之间对接技术复杂,投标人应具备IS O质量体系认证: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2)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公章)得1分,全部提供得3分。 2.投标人"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达到CS1级得1分;CS2级得2分;CS3级得3分;达到CS4级及以上,得4分。(以上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 x电子签章(公章)) | |
企业软件自主研发能力 (8.0分) | 投标人提供个人信用积分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类,数据共享交换类,大 数据综合处理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 | |
企业实力 (1.0分) | 投标人需提供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分;(以上需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封面、标明案例名称、盖章页等),复印并加盖电子 签章(公章)。) | |
售后服务能力 (3.0分) | 投标人在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情况下,提供驻场人员名单(名单内包含 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及提供其评审时间前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文件编制 (2.0分) |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且电子响应文件内容链接准确,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页码连续清晰,得2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的扣0.5分,扣完为止;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 致等,磋商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磋商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230109]YYGC[GK]20220001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资格承诺函。三、授权委托书
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五、技术偏离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七、监狱企业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分项报价明细表
十、联合体协议书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十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四、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一:
采购单位、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承诺书
1.按照已收到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经我方 (投标人名
称) 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执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2.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
3.我xxxxx: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4.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投 标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二:
《投标资格承诺函》
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作为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我公司在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4.我公司未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
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 期:
格式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字)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年 月 日
格式四: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
如有优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具体优于内容 (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 。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工程类项目可不填写或不提供)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备注 | |
1 | ★ | 1.1 | ||||
1.2 | ||||||
…… | ||||||
2 | ★ | 2.1 | ||||
2.2 | ||||||
…… | ||||||
…… |
说明:
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
3.佐证文件名称及所在页码:系指能为投标产品提供技术参数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文件、资料名称及相关佐证参数所在页码。如直接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符的,为无效投标。
4.上表中“招标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招标要求。
格式六:(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七:(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八:(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 期:
格式九:
分项报价明细表(网上开评标可不填写)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格式十:(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未要求可不填写)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十二: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未要求可不填写)
序号 姓名 x项目拟任职务 学历 职称或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注:
1.本项目拟任职务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或技术人员等。
2.如投标人中标,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格式十三: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未要求可不填写)
序号 使用单位 业绩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1
2
3
4
…
投标人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四:
各类证明材料(未要求可不填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