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上以 Email 地址作为甲方的快钱账户标识,并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妥善且正确地保管、使用、维护该快钱账户以及账户密码 。非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账户密码泄漏以及因甲方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快钱账户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快钱电子支付服务协议》(编号 ,简称主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如有与主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一、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上以 Email 地址作为甲方的快钱账户标识,并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妥善且正确地保管、使用、维护该快钱账户以及账户密码。非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账户密码泄漏以及因甲方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二、账户支付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用于已开通快钱账户的客户向甲方支付款项时,提供快钱账户及密码,通过快钱支付账户(包括快钱支付账户现有余额,以及经客户已绑定的银行卡、快钱应用账户划转至快钱支付账户),即可完成款项支付的电子支付服务。
三、甲方申请开通以下快钱账户:
序号 | 快钱账户(E-mail) | 用户编号(membercode) |
1 |
四、甲方确认:甲方开立上述支付账户,已经征得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同意。
五、甲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售、出借、购买快钱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立即单处或者并处冻结交易款项、延迟资金结算、中止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乙方有权立即向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报告。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快钱账户的惩戒措施为: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快钱账户的,或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账户的,乙方有权于 5 年内暂停涉案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3 年内拒绝开立新的支付账户,该惩戒期满后,乙方有权对开立新的支付账户加大审核力度。央行等监管机构有权将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快钱账户的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甲方确认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上述转让、出租、出售、出借、购买快钱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快钱账户。
六、乙方为甲方建立快钱账户并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子支付服务,以及快钱账户的基本管理功能,包括账户操作员权限设置、余额明细、交易历史查询等。
七、甲方可以查询并保存其快钱账户内最近二年内的历史交易信息。
八、甲方公司拟解散/注销的,甲方应当在公司解散/注销之前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结清其快钱账户中的资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有权发出快钱账户的提现申请,乙方在甲方提交提现申请后的 个工作日内(T+ )将资金汇往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十、甲方只能将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应用于约定业务/商品: 中。
十一、若甲方开通快钱支付账户相关支付服务项目的,乙方在成功收款并与发卡银行完成结算,及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后,乙方在 T+ 个工作日内(T 日为甲方客户付款当日)将甲方相应资金入账到甲方快钱账户或甲方银行账户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快钱结算账户: ;甲方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十二、甲方如出现自支付账户开立日起满一年且一年内未发生消费类交易(不含充值、提现类交易)的情形,乙方将按月滚动向甲方收取账户维护费,收取方式为次月末通过甲方快钱账户余额扣除前一个月的账户维护费,如余额不足,直至扣除账户余额为零元为止。
十三、甲方使用本协议约定服务应按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为选中项):
1、电子支付服务交易手续费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费率 | ||
1 | □ 提现 | |||
2 | □ 节假日提现 | |||
3 | □ 快钱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支付 | |||
4 | □ 快钱支付账户-银行借记卡支付 | |||
5 | □ 快钱支付账户-银行信用卡支付 | |||
6 | □ 个人网银在线充值 | |||
7 | □ 企业网银在线充值 | |||
8 | □ 网银转账充值 | |||
9 | □ 线下充值 | |||
2、电子支付服务固定费用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开通费(元) | 系统接入费(元) | 技术服务费 (元/年) |
1 | □ 企业专业账户 | / | ||
2 | □ 企业加强专业账户 | / | ||
3 | □ 自动提现 | / | ||
4 | □ 节假日提现 | / | ||
5 | □ 快钱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支付 | |||
6 | □ 快钱支付账户-银行借记卡支付 | |||
7 | □ 快钱支付账户-银行信用卡支付 | |||
8 | □ 个人网银在线充值 | |||
9 | □ 企业网银在线充值 | |||
10 | □ 网银转账充值 | |||
11 | □ 线下充值 | |||
3、其他服务费用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维护费 | ||
1 | 账户维护 | 10 元/月 |
十四、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的节假日提现服务:(1)甲方连续 2 个月未使用
节假日提现服务(即节假日提现金额连续两个月为 0 的);(2)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设置提现时间范围的。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届满时间与主协议一致。主协议自动续签的,本协议自动续签。
甲方: (盖章) 乙方: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xx)授权代表: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