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42520059320214604
合同编号:11N42520059320214604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乙方:上海复医天健医疗服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联系电话:34189990-5530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上海复医天健医疗服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后勤管理服务合同》事宜,经过协商一致,合同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
1、坐落位置:xxxxxxxxx 0000 x;
2、总建筑面积:107294 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委派乙方员工为本项目提供下述后勤管理服务: 1、综合管理、勤卫服务(保洁服务、运送服务)、维修服务;
2、涵盖新楼开办的保洁、搬运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以上各类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岗位编制等相关情况详见招投标文
件。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3)有权对乙方实施的后勤管理服务进行现场监督、考评,并协助乙方处理后勤管理服务中的有关问题。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制定后勤管理服务方案,并配合甲方巡查;
(2)服务期间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岗位职责规范操作;
3、服务期间乙方员工发生的工伤、经济补偿等劳动、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若存在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处理。
4、服务期间乙方可根据甲方各科室需求、项目概况、劳动力市场等多方面因素,书面提出详尽理由,报后勤管理科同意后,统筹本项目后勤管理中的各岗位及用工量,确保乙方服务质量。
5、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约定。
。
四、后勤管理服务总体目标与要求
1、目标与任务
以业户满意度为指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及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本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环保、低耗的后勤管理服务品质。
2、标准与要求
达到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的相关标准与要求。
五、后勤管理服务费用
1、后勤管理服务费用每年为人民币 22298712 元(大写:贰仟贰佰贰拾玖万捌仟柒佰 壹拾贰元整)
2、付款方式:
2.1 服务经费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的 7 日前。其中,
(1)第 1 个月~第 11 个月,服务经费为:1/12×合同总价;
(2)第 12 个月,服务经费为:1/12×(合同总价-10 万元);
(3)10 万元,作为年度满意度测评经费 5 万元和服务检查考核经费 5 万元。与第
12 个月服务经费一并支付(以财政支付日期为准)。
2.2 根据《服务检查考核内容》,采购人按月进行服务检查,并按检查结果实行年度考核支付。
(1)每扣除 10 分,处罚人民币 200 元。
(2)每奖励 10 分,奖人民币 200 元。
(3)甲方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考核结果,并要求乙方限时整改,乙方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措施及效果。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未限时整改的,加倍扣分。限时 1 周内完成整改的不再扣分。
(4)年度考核支付
奖励金额≥处罚金额时,奖励金额按处罚金额支付;奖励金额<处罚金额时,按奖励金额支付。
2.3 根据《满意度测评内容》,采购人每年 2 次邀请服务对象对后勤管理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按测评结果实行年度考核支付,达不到考核目标的按本办法规定扣除相应的服务经费。
测评满意率高于 80%(含 80%)实得年度满意度测评经费,低于 80 分将予以一定比例的扣除,年度满意度测评经费为:(年度满意度测评/80)×满意度测评经费
2.4 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每月支付的费用于次月 7 日前支付完毕。
乙方账号:1001286719004663426
账户名称:上海复医天健医疗服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番禺路支行
账号:/
六、后勤管理服务期限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考核不通过或发生中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或服务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次年合同。
(2)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偏差、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3)合同期内如上海市人社部门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新增后勤服务区域或岗位,甲乙双方应进行充分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调整。
2、本次签订合同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之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整改。若违约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中所约定之内容,从而不能完成后勤管理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但经济补偿总额应不得高于乙方一个月的管理费。
4、若甲方迟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部分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 30 天的,超过部分按照每天千分之十计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应真诚地设法通过调解来解决。如果调解后仍未解决,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进行解决。法院判决及裁定将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仲裁,胜诉方的所有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用均由败诉方承
担。
九、其他
1、双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任何有关对方的情况都应当严格保密,无论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终止后,都不得将此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和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补充协议、备忘录或合同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未规定之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
地址:xxxxxxxxx 0000 x
签署时间:2021-11-11
乙方(盖章):上海复医天健医疗服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
地址:xxxxxxx 000 x 0 xx 00 x
签署时间: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