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为方便甲方了解各类业务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理时间以短信、彩信、WAP PUSH 、外呼等方式向甲方发送与移动通信服务相关的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通告、优惠促销信息等。
神州行、动感地带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动感地带或神州行客户(以下简称“甲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移动通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1、 乙方在国家电信主管部门的核准范围内,经营移动通信及其他相关业务。乙方根据不同业务的性质制定相关业务的业务条款、业务规则。甲方可自愿申请开通乙方提供的业务。经乙方受理并确认后,双方均受相关业务条款及其业务规则的约束。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业务服务标准,均以乙方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服务规范。
3、 乙方不得侵害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安机关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进行调查的其他部门进行调查取证不在此限。
4、 为了让甲方及时了解乙方的业务信息或套餐、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媒体广告等方式向甲方告知或推荐使用。
2、 为方便甲方了解各类业务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理时间以短信、彩信、WAP PUSH 、外呼等方式向甲方发送与移动通信服务相关的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通告、优惠促销信息等。
3、 甲方如有下列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号码:1)将移动电话用作非法或不正当用途;2)侵犯乙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3)进入保留期超过90天(神州大众日租卡进人保留期超过30天);4)其他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5)有关政府机关要求停止服务。
4、 甲方参加乙方的特定优惠活动时,需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甲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贵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如按国家要求实行手机实名制,甲方有义务配合提供准确的客户资料,如甲方未按要求予以配合,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服务等)。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5、 甲方须在手机充值卡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之前进行充值,如甲方未在此期间及时充值,可
解决
(1)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任何一方有权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按有关仲裁规则解决。
6、 若由于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管制政策变更等客观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本协议及其附属协议内容的,为保证服务效率,甲方同意乙方通过业务通告等可为公众知悉的方式,将修订的内容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并与乙方协商解决。逾期没有提出的,即视为甲方已知晓并同意乙方的修订。
在充值卡过期后的90天内享受一次乙方提供的过期充值卡激活服务并在激活当天充值,否 则,手机充值卡失效且卡内金额不予退还。甲方确知充入的移动话费存在一定的有效期限,
话费若超过有效期,则号码自动进入90天的保留期(神州大众日租卡保留期30天), 在此期间
甲方不能享受移动通信服务并无法享受相关套餐服务。如甲方在保留期内进行充值开机,则可激活已进入保留期的话费;如甲方在保留期内没有续充值开机或充值金额不足以缴清欠 x,则保留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回收该号码,话费余额不予退还。
第五章 缴费说明
7、 除本协议外,双方为设定、变更、终止双方权利义务所形成的书面文件,通活记录、短 1、 甲方号码的“基本账户”是指充值金额存放的账户,可用于抵扣所有消费。“赠送账
信息记录、业务公告等均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 因技术条件变更,乙方经国家电信主管部门批准,关闭本协议所约定提供移动通信服务的移动通信网络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9、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字,乙方打印受理人员姓名、工号并由乙方授权的服务厅加盆该服务厅印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服务内容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选择享受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1、 自甲方选择并激活动感地带或神州行之日起,乙方提供全方位的移动语音、数据、中移
动IP电话服务,并提供全国31个省市自动漫游(其中神州大众卡仅限广州本地使用且须自行申请全国除台港澳外省市漫游服务),甲方可根据自身需求按照乙方具体业务规则选择使用。
2、 甲方购买动感地带或神州行品牌套卡后,需在套卡注明的最晚使用时间前使用本机拨打
户”是指甲方参与激活赠送、充值赠送及优惠购机等活动获蹭话费存放的账户,可用于抵扣语音套餐、数据业务套餐(包括 GPRS 月租套餐、短信套餐等)、新业务月租费(包括来电显示、秘书服务等)和普通的话音语音通信费等,不能抵扣短信、彩信、彩铃、 GPRS 通信费
(包括日租型GPRS的日租费)等所有信息费。抵扣费用时,优先使用赠送账户。当基本账户的金额为零时,甲方号码将进入保留期,赠送账户将不能用于抵扣费用。
2、 乙方有权根据已公布的资费标准对甲方进行收费,费用以人民币结算,甲方应先付费后使用。乙方从甲方话费帐户中实时扣取话费,如基木帐户余额不足,甲方应购买有效手机充值卡进行充值。
3、 甲方在购买手机充值卡时有权向乙方或乙方授权的销售网点索要等额发票。乙方赠送给甲方的话费或实物.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4、 如甲方对通信费用有异议,以乙方提供的相关系统记录视为甲方应缴费用的真实凭据。乙方以短信等方式发出的费用提示仅供参考。
自助服务热线13800138000激活开通,逾期套卡将失效.其中包含的话费亦自动失效并无法使 5、 甲方需保证号码处于“正使用”状态,即号码基本帐户的余额大于0元且在有效期、否
用。动感地带套卡内记载的密码为该号码的初始服务密码,甲方激活套卡号码后,甲方有权自行修改服务密码。
3、 甲方激活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长途、来电显示、呼叫等待、短信、GPRS、彩信等多种移动增值服务,甲方根据乙方公布的资费标准缴纳费用。国际长途呼入、部分分机号码等发起的呼叫无法显示来电号码。此外,当动感地带、神州行品牌使用港澳漫游业务时,暂
则号码进入保留期,不能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6、 甲方确知使用GPRS功能上网将产生流量数据,并根据实际产生的流量进行计费;另外,如甲方定制、点播某项梦网服务,还将产生按条计费或包月计费的信息服务费,该费用由乙方代收,从甲方的“基本账户”中划扣。
第六章 其他事项
无法使用来电显示、GPRS、彩铃等增值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若干资费套餐供甲方选择使用 1、 本协议及其它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约定、费用结算、资费标准、业务规则等如有
(具体套餐名称及资费可参见相关宜传资料),甲方激活动感地带或神州行套卡的首月,套餐类型由系统默认,从次月起,甲方可自由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各类套餐。
变更,乙方将及时以业务通告的形式通知甲方(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子服务厅公告、gd. 00000.xx/xxxxxxxxx/网站、短信、外呼或媒体公告等)。
4、 移动信息提供商(SP)向甲方提供移动梦网服务、乙方负责提供通信网络平台,具体产 2、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任何协议或者任何一方之前向对方作出的任何承诺如与本协议有冲
品或服务由移动信息提供商(SP)提供并公布资费标准,乙方仅为费用代收方。
第三章 服务渠道
1、 乙方位于广州各区的“沟通100”服务厅,为甲方提供套卡销售、补卡、业务咨询等全
突、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3、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及业务资费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收取,并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客户、本协议内不作详细说明。
方位、专业化的移动通信服务。各“沟通100”服务厅业务办理时间以乙方公布的营业时间为 套卡《使用说明书》为本协议的有效补充,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套卡《使用说明书》内容如
准。
2、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热线13800138000,为甲方办理话费余额查询、充值、挂失、解挂失等自助服务项目。
3、 乙方客户服务热线10086(使用本机号码在广州本地拨打免费)为甲方本机提供话费余额查询、业务受理等电脑语音服务,业务咨询、投诉受理等人工服务仅在每日7:30-23:30提 供。
4、 xxxxxxxxxxxxxxx.00000.xx/xxxxxxxxx/ 进行部分业务查询和业务办理,具体细则以网站明示为准。
5、 乙方为甲方提供部分业务的短信服务渠道,甲方应通过乙方提供的多种梁道明确了解相关业务内容后用本机发送含有特定指令的短信到乙方指定端口号,即可完成相应业务的申
请、取消、查询。凡通过短信渠道所办理的业务均视作甲方本人办理,甲方明确知晓并同意
相关业务的全部权利义务。
第四章 服务约定
1、 服务密码是甲方办理相关业务的重要身份识别凭证(补换卡等重要业务须同时凭身份证和服务密码的方式办理),凡按照乙方业务规则凭服务密码或通过手机短信、手机上网、电话等方式办理的业务,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并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服务密码或手机保管不善而遗失、被盗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如无法提供准确的服务密码,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修改密码、补卡等业务办理要求。
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