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四款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账户具体为: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 A 账户、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 B1 账户、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 B2 账户、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 C 账
关于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2019 年补充协议的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开展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司与光大永明人寿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签订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光大永明人寿将新增四款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账户委托我司进行管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新增四款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账户具体为: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 A 账户、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 B1 账户、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 B2 账户、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保险 C 账
户。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光大永明人寿为资产的委托人,我司为资产的管理人。
光大永明人寿为我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地址 | xxxxxxxxx 00 xxxxx 00 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540000 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2 年 4 月 22 日 |
经营范围 | 在天津行政辖区及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 的按规定办理)。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120000710929682C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19 年我司受托管理以上四款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 保险账户的管理费随其保费收入情况变动,管理费收入待定。
(二)定价政策
根据行业中同类委托投资管理保险资金的费率计算方式和定价策略确定管理费率。各账户的管理费率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本年度累计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受托管理光大永明人寿资
金余额为 393.05 亿元,共计提管理费收入为 2670.39 万元。
其中光大永明人寿购买我司发行的各类产品金额为 28.17 亿
元,累计计算将收取管理费 612.64 万元/年。我司为员工购
买了光大永明人寿的团体商业保险,支付保险费 24.79 万元。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司相关规
定,该关联交易于 2019 年 8 月 9 日经我司 2019 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
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资金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