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为甲方定向培养 (丙方) 攻读 公共管理 学院公共管理(MPA) 硕士学位研究生。
南京财经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定向就业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丙方(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xxxxxxxxxxxx,x、x、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定向培养 (丙方) 攻读 公共管理 学院公共管理(MPA) 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丙方学制为 2.5 年,总学费 5 万元/生。丙方入学报到注册前,甲方或丙方须向乙方缴纳培养费(可一次性或分年度缴纳,收费情况等详见报到须知)。
三、甲方保留该生人事关系,并负责该生工资、医疗、住房及其他福利。该生报到注册时不转人事档案、工资、户口、党团等所有个人档案关系。
四、丙方在学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因此也不进行党员发展。
五、丙方在学期间,按相应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并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丙方因故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被开除时
(包括其他原因离校)由甲方负责安排处理。
六、丙方在学期间,若需升学、出国时,必须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应证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七、丙方毕业后按乙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丙方毕业时不得向乙方申领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和报到证。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丙方享有乙方学籍期间。因故丧失学籍的,乙方不退还当年度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考生单位 (公章) | 南京财经大学 (公章) | 研究生 (签名) |
负责人: | 负责人: | xxx: |
2018 年 月 日 | 2018 年 月 日 | 2018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