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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我司”)是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发起设立的全资理财子公司。本次我司与光大银行签订《非授信类与存款类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交易限额为 491.13 亿元,涵盖各类非授
信类及存款类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二、交易对手情况
光大银行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开
始营业,于 2010 年 8 月和 2013 年 12 月先后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法定代表人xx,注册地xxxxxxxxxxxxx 00 x、x 00 x中国光 大中心,控制股东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 方为在中国成立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银行营业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业务条件符合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性要求,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x次协议金额为 491.13 亿元,达到我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x笔交易已经我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批通过。特此公告。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