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bnuef@bnu.edu.cn 网址:www.bnuef.org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目前正在使用): 电子邮箱(常用邮箱): QQ: 乙方指定账户(默认学校为乙方设立的账户,如不是学校发放的银行卡请填写):
北京师范大学永平境外交流贷学金使用协议
(协议编号 年 第 号)
(2022版)
甲方: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地址:xxxxxxxxxxxx 00 x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86—10—00000000,58802081 传真号码:86—10—58800368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 网址:xxx.xxxxx.xxx
乙方: (学生)
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码: 学号:
所在院系、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目前正在使用): 电子邮箱(常用邮箱): QQ: 乙方指定账户(默认学校为乙方设立的账户,如不是学校发放的银行卡请填写):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心和公益基金会热心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积极培养青年学生自立自强意识,注重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特筹集善款 1000 万元人民币,自 2011 年至 2015 年定向捐赠至我校,专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2021年,在原有基础上增设“永平境外交流贷学金” (以下简 称“贷学金”)。乙方向甲方申请贷学金,甲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学金。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永平境外交流贷学金实施细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申请贷学金金额
申请金额为 (大写), (小写)。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申请的贷学金的使用方向进行监督;
2、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发放贷学金;
3、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贷学金全额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二)乙方
1、乙方有权在协议许可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贷学金;
2、乙方有义务让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真实了解此协议内容,并应征得其许可;
3、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的申请理由,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获得贷学金的,学校有权收回 贷学金并给与相应处分。
三、贷款期限和相关事宜
1、本协议下的贷款期限最长共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还款时间。 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当依本合同和《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境外交流贷学金实施细则》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在未还清贷学金本金和使用费前,要积极与甲方保持联系,及时告知本人工作及地址变动情况。
四、贷学金利率与使用费计算方式
1、贷学金使用费按签订协议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一年或三年定期存款利率。协议期内,利率不变。
2、“贷学金”自发放之日起至毕业后 4 年内还贷的,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用复利方式计算使用费;毕业 4 年后还款的,按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用复利方式计算使用费。乙方偿还的贷学金使用费将统一汇入“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基金”,以继续帮助更多有需要的学生。
五、还款事宜
1、在校期间,甲方允许乙方随时偿还贷款,可一次还清也可分期偿还。
2、乙方在毕业前未能偿还全部贷款和使用费的,须于毕业离校前与甲方签订《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还款信息确认及承诺书(针对毕业生)》。 乙方毕业之后还款,原则上应一次性还清。乙方与甲方确认所需归还的全部款项, 并将还款金额汇入甲方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账号 324656015336
开 户 名 称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 户 地 址 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六、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不归还贷学金时,甲方有权在相关网站或媒体上发布催还公告,并公布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读院系、专业、班级及目前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七、其他
1、签署本协议基于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北京师范大学永平境外贷学金实施细则》、《北京师范大学永平境外交流贷学金申请表》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以上文件执行。
甲方(xx):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