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永州经开区智能装备产业园休闲广场五个商铺
2年租赁权
拍
卖
文
件
委 托 人:永州市亲水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拍 卖 人:永州市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文件目录
1.拍卖公告……………………………………………………3
2.拍卖标的简介……………………………………………5
3.拍卖流程图…………………………………………………8
4.拍卖会程序…………………………………………………9
5.拍卖规则…………………………………………………10
6.竞卖须知…………………………………………………13
7.竞卖协议、授权委托书(样式)…………………………17
8.成交确认书(样式)………………………………………21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永州市亲水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9月6日9:30在经开区管委会四楼招标办公室,公开拍卖永州经开区智能装备产业园休闲广场3-7号商铺2年租赁权:
一、拍卖标的
单位:万元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起拍价(第1年租金) |
保证金 |
1 |
3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2 |
4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3 |
5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4 |
6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5 |
7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备注:1、公告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5日。
2、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5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可以竞买任意商铺的租赁权。
4、商铺的加价幅度为300元/次。
二、竞买资格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缴纳保证金的人、报名登记人和办理营业执照的人必须是同一个人)。
三、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有意者,请持有效身份证及银行缴款到账凭证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可现场或微信登记)。
2.保证金缴纳账户:
(1)户名:永州市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开户行:建行永州红太阳支行
(3)账号:4300 1530 0710 5250 2677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承租人须另行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总价5%的拍卖佣金。
4.现场或微信登记。
(1)现场登记:自2024年8月23日-9月5日17:00止,到xxxx0x(湖南长丰塑料制品厂内湘窖烟酒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递交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缴款到账凭证。
( 2)微信登记:自2024年8月23日-9月5日17:00止,凡已缴纳竞拍保证金的,可通过添加以下公示的微信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缴款到账凭证。公开报名登记微信号:19146833456(x)或扫微信二维码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的方式拍卖。
五、联系方式(经本人同意,公开如下联系电话)
1.拍卖公司:15116640167(x)
2.现场踏勘:
18821986955(x)
13974601195(文)
永州市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拍卖标的简介
标的内容 单位:万元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起拍价(第1年租金) |
保证金 |
1 |
3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2 |
4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3 |
5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4 |
6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5 |
7号商铺建筑面积47.88㎡ |
1.5 |
0.5 |
备注:1、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5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2、本次拍卖均为现状拍卖,中标人需自行清场接管标的。
二、租赁要求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合法经营。租赁期间,乙方若需改变用途和经营种类,则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的年租金。
三、租期及租金增长方式
租赁期限为2年,具体起始时间和租金的交纳方式按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履行。
四、标的移交
标的以现状形式自行移交。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在7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在24小时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委托方确认款项到账后10日内将标的移交给承租人。
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清场和接管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标的清场等各项事宜,关于标的移交后的清场、接管等所有事项,概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护、管理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五、其他说明
1.佣金的支付方式
佣金:本次拍卖标的承租人须价外向拍卖公司支付成交总价5%的拍卖佣金,须于成交之日起当日内付至拍卖人账户。
2.押金、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1)租赁押金。拍卖成交后7日内,承租人需缴纳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一年租金。租赁合同期满,若承租人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委托方在30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2)承租方每年的租金一次性交清。即承租人须自竞买成功之日起七日内按标的年租金成交价一次性交清标的第一年的年租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以后的租金需提前1个季度缴纳下一年的租金,以此类推。如租金没有按时足额交清,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押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3.基本情况
休闲广场位于潇湘大道与长丰大道交叉路口、永州经开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商务中心前右侧,本次拍卖3-7号铺面,整体为两层钢框架结构,上覆盖硬质顶棚。所有铺面上下层面积各23.94㎡。所有铺面规划均为餐饮美食店。
4.招租要求
(1)各铺面按规划设计图进行公开招租,建议上层仅供员工住宿使用,不得放置重物,各铺面前顶棚覆盖区域免费使用;
(2)未中标者竞租保证金5000元待中标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如投标方在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在约定期限内与招标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3)中标者需按要求缴纳租金及押金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需一次性签订2年承包合同,承包租金按年收取,押一付一,中标者竞租保证金5000元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可无息转为押金,押金待合同期满后返还;
(4)后一年租金,中标方应于上一年租期届满前一个季度支付到位;
(5)物业费3.5元/㎡/月,餐饮垃圾处理费60元/月,水、电费按照园区统一标准进行收取;
(6)承租者自负盈亏,必须严格按照休闲广场规划设计经营铺面,不得擅自改变铺面经营性质。我司有权按照3000元/次的标准对承租方进行处罚,罚金从押金中扣除,并责令限期整改,否则我司可单方面以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押金不退;
(7)我方有权对承租方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考核,不允许私自停业以影响园区正常运营,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否则我司有权按照500元/次的标准对承租方进行处罚;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门店卫生和三防设施必须达标,如经相关部门处罚后仍不整改,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押金不退;承租方须确保门店食品安全,如发生食品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我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押金不退;
(8)铺面出租后,铺面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及争议,由承租者自行处理,我司概不负责。
5.其它租赁条件
(1)承租人须自竞买成功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若委托方继续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2)租赁期内该标的的水电费、房屋增建和维修、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安装、管理、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果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擅自增添和拆除相关设施,如有必要,需报委托人同意及按程序报建后,方可进行。
(4)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5)租赁合同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后,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标的及其附属区域保证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委托人。
(6)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等国家政策原因由租赁方自行与征收方协商解决;遇不可抗力,由此导致合同自然终止,委托方和租赁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7)委托人可对标的进行融资、贷款抵押,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拍卖流程图
勘察看样;现场登记。 |
发布拍卖公告→看样报名→举行拍卖会
领取号牌入场;宣布拍卖纪律;拍卖师主持竞价;竞买人举牌应价。 |
→ 拍卖现场见证 → 拍卖标的成交
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竞买保证金原路退还;标的移交。 |
签订《拍卖笔录》和《成交确认书》 |
→拍卖会结束
说明:本文内容如有个别变动,以拍卖会上宣布修正的为准。
拍卖会程序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拍卖地点办理资格确认、领取竞买号牌等入场手续,入场后按指定竞买席位就坐。凡是超过拍卖开始时间未办理入场手续的,视为自动丧失竞买资格;不遵守拍卖会场纪律规定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要求其离场)
一、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点算竞买人;
二、拍卖师介绍标的情况、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等相关事宜;
三、拍卖师主持拍卖会;
四、竞买人举牌应价;
五、签订《拍卖笔录》和《成交确认书》;
六、拍卖会结束。
拍卖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际通行拍卖惯例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
第二条 竞买人在办理竞租登记、入场竞价手续前应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及有关规定。经登记进入拍卖会场举牌竞价,即表明本人全部了解本规则及有关规定,自愿履行本规则及有关规定的全部条款,其行为受其约束,承担相关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
第四条 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必须遵守、执行。
第五条对本规则发生争议、纠纷,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 保留价、拍卖方式
第六条 若拍卖标的设置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确定承租人。
第七条 拍卖会采取有声与无声相结合的加价竞买方式。竞买人口头叫价和举牌示意均可,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叫价必须为规定加价幅度或整倍数或经拍卖师认可。各标的起拍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
第八条 竞买人最高应价、叫价经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加价后(有保留价时,必须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落槌以示成交。
第三章 竞买人、承租人规定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 竞买人须持如下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具有竞买资格,不得进入拍卖会场参加拍卖。
1.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竞买协议。
2.足额竞买保证金(未违约、未成交全额退还)及资格确认书。
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准备的其它证明文件。
第十条 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威胁、妨碍、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扰乱拍卖正常秩序,不得干扰拍卖师主持拍卖,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叫价不得撤回。
第十二条 落槌成交后,承租人若反悔,除所交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标的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和低于上次拍卖的价差由承租人承担和补足差额,本公司还将依法追究其它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成交价款、佣金),视为违约,其所签《拍卖笔录》、《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并按上述第十二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章 瑕疵与担保
第十四条 拍卖标的均按现状拍卖。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勘查标的物现状,查阅有关拍卖标的资料,了解标的情况及证明文件。本公司根据有关单位提供资料和所作的介绍、说明以及为买受人出具的有关票据所载明的名称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
第十五条 标的瑕疵由委托人提供,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竞买人应亲自查验拍卖的原物,对自己竞投拍卖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佣金及货款支付
第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承租人须另行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总价5%的拍卖佣金。以上款项缴纳我公司账户,并于成交之日起当日内付清。
(1)户名:永州市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开户行:建行永州红太阳支行
(3)账号:4300 1530 0710 5250 2677
第十八条 标的所需要的其它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第十九条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应当场与我公司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支付全部款项(成交价款和规定佣金),逾期视为违约。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有价证券、债权及实物充抵货款。经委托人同意,另有约定除外。
第六章 拍卖标的清场事宜及费用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付清全部款项(成交价和规定佣金)后,按照拍卖文件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支付全部款项后须在10日内领取拍卖标的。规定期限之前的标的保管由委托人负责,移交过程及移交后均由承租人负责。本公司对标的毁损与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拍卖师有权调整竞价阶梯、拒绝任何无效竞投。
第二十四条 竞买人应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恶意串通。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竞租资格,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永州市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范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二、拍卖公告中要求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是防止竞租人恶意竞租和防止竞买违约的信用保证。
三、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须提交下列文件:
1.公民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报名申请书;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承担拍卖的所有责任与风险);④银行缴款凭证;⑤拍卖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2.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报名申请书;②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④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⑤银行缴款凭证;⑥拍卖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报名申请书;②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③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④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⑤银行缴款凭证;⑥拍卖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报名申请书;②境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④银行缴款凭证;⑤拍卖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竞买协议必须由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竞买人签署竞买协议,加盖手印或印章。竞买人对竞买协议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四、资格审查和确认: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竞买资格审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当场受理其申请并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其领取竞价牌和参加拍卖会的时间、地点。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资料,如有疑问可在拍卖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拍卖人咨询。申请人必须自行现场踏勘拟拍卖标的。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的潜在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其申请承诺承担责任。
六、我公司向竞买人提供的拍卖文件包含下列资料:
1.拍卖公告;
2.拍卖规则;
3.竞买须知;
4.拍卖标的简介与资料;
5.竞买协议(样式);
6.成交确认书(样式);
七、委托人、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时,将于拍卖日前在《永州日报》上公告,也可在拍卖会现场作出声明,不作另行通知。委托人、拍卖人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及声明与本拍租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八、竞买人最迟应于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拍卖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竞买号牌,并按指定位置入席就坐。凡是超过拍卖会规定截止时间的,自动丧失竞租资格;凡不遵守拍卖公司要求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规定的,拍卖公司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要求其离场。
九、本次拍卖会采取增价方式拍卖。拍卖师从起拍价开始,逐步提高叫价,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买。拍卖师可视具体情况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举牌即表示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也可以公开叫价,口头叫价必须为规定加价幅度或整倍数或经拍卖师认可。拍卖师有权决定竞买人的应价和出价是否有效。有效竞价中应价最高且高于保留价、且经拍卖师三次重复后,落槌以示成交为。未达到保留价的,将不予成交。
十、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必须严肃认真,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价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号牌,不得随意将竞买号牌交付其他人,否则发生举牌竞价行为由号牌持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关于优先竞买权的行使:拍卖师在其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产生之后,将询问优先竞买权人在同等应价的情况下,优先竞买权人是否愿意以相同价格租受,若优先竞买权人愿意以相同价格租受,而其它竞买人不再加价时,则优先竞买权人即成为承租人。
十二、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一经拍卖师击槌,买卖行为即行生效,受法律保护和约束。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款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再进行拍卖的,原承租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取消其承租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2.承租人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佣金的;
十四、拍卖成交后,承租人持拍卖号牌到签约席当场签订《拍卖笔录》、《成交确认书》。
十五、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拍卖,标的实物品质仅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将不做任何完善;委托方对其提供的拍卖标的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十六、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给国家、社会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
1.竞买人之间相互约定在起叫价时都不举牌应价或一致压低拍卖价;
2.竞买人之间相互约定拍卖最高应价;
3.竞买人之间相互约定承租人或者相互约定排挤、威胁其他竞买人;
4.其他恶意串通的行为。
十七、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喧哗,不得阻碍其他竞买人竞买和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更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八、本次拍卖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进行的,是在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相关规定,并受其约束。
十九、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与拍卖文件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拍卖人负责解释。
永州市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B
竞买协议
拍卖人(简称甲方):永州市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简称乙方):
拍卖标的全称 |
|
|||
联合竞买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竞买人申请承诺 |
1、竞买人自愿申请参加拍卖人的拍卖活动,所填写事项均真实、有效,所作申请承诺均为本竞买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竞买人对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文件》及标的物权属现状和实物现状确认真实有效并无异议,拍卖人已向竞买人说明了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物的一切瑕疵。竞买人愿意以现状竞买,同意标的的具体参数指标等以有权部门核定登记为准,如有变化也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未知的和不可预见的瑕疵责任。 3、竞买人自愿遵守《拍卖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按拍卖人的要求参加拍卖活动,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如有恶意串通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如竞买成功,竞买人保证在笔录上签字、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文件》中有关的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佣金等相关费用,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成交后,承租人应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按成交总价5%计算,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人承担。。 6、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终止拍卖活动,竞买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保证金在随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7、竞买人同意于拍卖规定的时间内到拍卖现场办理竞买入场手续,竞买人未按时入场,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8、其他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竞买人、拍卖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和《拍卖文件》的规定,否则,视为违约。 9、本表一式贰份,拍卖人、竞买人各执一份。竞买人在拍卖规定的时间内凭此表、有效身份证及资格确认书领取竞价号牌入场参加竞买。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
拍卖公司受理经办人: 2024年 月 日 |
联合竞买协议书(联合类)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我们自愿共同出资购买拍卖标的。
一、出资比例约定:
二、委托授权
我们一致同意并授权 为代表(不超过3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有关报名、竞买、竞得(或未竞得)等相关事宜,他(们)的行为完全代表我们的意愿并具有法律效力。联合竞买协议人签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附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全由我们自己协商解决。
三、联合竞买代表承诺
我(们)作为联合竞买人的代表,特此承诺:联合竞买行为中出资比例为联合竞买人的真实意思表达,所提供的报名资料(证件、签名等)均为真实,如因资金比例产生纠纷、报名资料虚假及联合竞租行为中其他事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关系,均由我(们)全权负责。
联合竞买代表签章:
20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竞买者,除递交竞买协议外,还需要出具《联合竞买协议》,签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附后。
个人授权委托书(个人)
委托人: 被委托人(代理人):
本人因工作繁忙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竞租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加红色指模)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 (加红色指模)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护照) (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护照) (粘贴处)
|
备注:代理人承担拍卖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2024年 月 日在 举办的的拍卖出让活动。
受托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护照) (粘贴处)
|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
签定时间:2024年9月6日
签订地点: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买受人 (竞价号牌号 )于2024年9月6日,在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楼会议室举行的拍卖会上,经公开竞价竞得永州经开区智能装备产业园休闲广场 号商铺2年租赁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次拍卖会相关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买受人经认真审查本次拍卖会有关规定和资料,并实地勘察勘验了拍卖标的,已认可拍卖标的现状且无异议并遵守本次拍卖会的规定。
二、买受人竞得标的第1年租金成交价为¥: 万元,2年总成交价为¥: 万元。买受人需于成交当日另行支付成交总价5%的佣金 元,佣金须在成交当日内交清。成交后,承租人在7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在24小时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价款的缴纳及期限按《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履行。最终的《租赁合同》以委托方提供的为准。
三、拍卖价款支付方式、拍卖标的的移交按拍卖文件的约定履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按约定支付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外,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
五、拍卖人对标的瑕疵不做担保,买受人自行勘察并对竞买标的无异议。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后,委托方在标的所在地将标的现场现状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移交后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成交确认书履行时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拍卖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名 称(签章):永州市亲水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
买受人 名 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
拍卖人 名 称(签章): 永州市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拍 卖 师(签字): 电 话: |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