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 法定代表人 朱彤 注册资本 42724.405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27342693Q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及机电装备成套、工程总承包业务及运营服务;机电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总承包;光机电一体化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自动控制技术与装置的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及软件开发、销售;工艺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技术...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7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环装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合作事项、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执行尚需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涉及新领域、新业务,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及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装备”)在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原则,开展多元化全方位合作。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中环装备基本情况
名称 |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42724.4052 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727342693Q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及机电装备成套、工程总承包业务及运营服务;机电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承包;光机电一体化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自动控制技术与装置的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及软件开发、销售;工艺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与技术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采购及销售业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管道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成立日期 | 2001 年 03 月 28 日 |
2、其他情况
中环装备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140),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作原则
1、合作共赢原则。双方积极承担国企的社会责任,推动合作范围内相关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实现互利共赢,回报股东与社会。
2、优势互补原则。双方进行科技创新、技术交流、人才团队交流对接,以项目和技术搭建投资运营平台,以人才团建推进企业文化交流融合,迸发双方发展的新动能。
3、开放合作原则。双方以联合为基础,发挥示范带头效应,有效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引领环保细分行业领域技术快速发展。
4、长期稳定原则。双方在合作中增加互信,并着眼于长远利益,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业务合作: 1、环保产业项目合作
双方发挥专业所长,在政府政策优势、资金优势、技术和人才方面快速对接,积极发挥甲方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江大保护污染治理主体平台”作用,重点利用甲方控股子公司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方面优势和乙方在城投资源、市场、资金方面的雄厚优势,加大开拓湖南省环保产业市场,在城乡污水治理项目投资、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等方面以灵活的商业模式合作,撬动项目和产业落地。同时,在固废垃圾处理装备业务、清洁能源供暖装备业务等方面尝试可行的项目合作。
2、环保产业信息化合作
双方积极就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开展合作,加大物联网在生产管控方面的应用,以大数据、软件提高运营效率,积极提升传统的市县乡环保站点智能化、信息化,减少运营成本与费用。
3、资本市场的深化合作
双方均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为双方在资本市场深化合作提供了契机,今后双方在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资产并购、环保基金、融资担保、上市公司治理、管理对标、专业人员培训方面,拟进一步深化合作。
具体合作项目由甲方或甲方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
况与乙方或乙方实际控制的公司再行协商,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组织实施。
(三)合作模式
根据甲乙双方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双方作为长期、稳定、优先的合作伙伴,将湖南省作为重要的合作区域,在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通过组建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包括但不限于 EPC、PPP 等)、联合进行项目宣传、产品技术开发、设备销售、股权合作及其他创新模式,选择优质项目落地,加快项目合作共赢,为湖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守商业秘密,本协议签署前和签署后,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办法,需做好保密和后续信息披露工作。任何一方向对方提供的对方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取的信息均构成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除监管要求之外,不得擅自向第三方独自披露或许可使用保密信息,但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接受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的除外。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拓宽产业渠道,积极探索公司发展新路径,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如合作顺利,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与中环装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充分发挥双方各自领域和上市公司优势,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本协议涉及新领域、新业务,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x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合作事项、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执行尚需签订正式合同。本协议签订的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x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事项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与沅江市人民政府在湖南沅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
议》,有关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0-030 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并拟与沅江荣信建材有限公司就巴南湖河砂销售开展经营合作,相关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0-033、2020-035 公告。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战略合作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环装备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