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CGXM-2023-350401-02157[2023]01560 项目编号:[350401]YG[GK]2023006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三明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3-350401-02157[2023]01560
项目编号:[350401]YG[GK]2023006
采购人:三明市环境监测站
代理机构: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3年11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三明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3-350401-02157[2023]01560
2、项目编号:[350401]YG[GK]2023006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三明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 xxxxxxxxxx00x
邮编: 365000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12、代理机构: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00xxxxx000x
邮编: 365000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51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28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2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三明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
1.00 |
6,510,000.00 |
批 |
工业 |
否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包1:不组织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1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1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
5 |
12.1 |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3名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采购包1:1名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 三明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中标金额按1.1%计取;500万-1000万部分按中标金额按0.8%计取。 (2)其他: 1、缴费账号:开户名: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账号:416958372386。 2、邮箱: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开,并将公开的政府采购合同彩色打印一份送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 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
无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xx)均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询问,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xxx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 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 由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 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 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 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进行评审;2、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
商务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响应表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有任一项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
附加符合性:无
价格符合性: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分
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其他:无
技术项(F2×A2)满分为55.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 |
42.0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各项条款内容的得,满分42分。以“▲”标识条款内容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未做标识条款内容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3.0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组织计划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进场计划、货物安装组织计划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3 |
2.00 |
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实验台柜(检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外观、耐磨、耐污染、力学性能、稳定性、耐久性)具有国家认可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4 |
2.00 |
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通风柜(检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外观、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抽屉和滑道强度试验、拉门耐久性试验、搁板稳定性、漏风率)具有国家认可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5 |
3.00 |
样品: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化板台面≥100*100*12.7mm;陶瓷板台面≥80*80*20mm;PVC卷材地面样块≥200*200*2mm;不锈钢二级减压阀、不锈钢管道、防火止回器)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样品造型外观美观、整体牢固可靠的得3分;样品造型外观合理较美观、整体较牢固可靠的得2分;样品造型外观美观度一般、整体牢固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 |
3.00 |
样品: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柜体≥1000*750*850mm,由评委对样品表面涂层光滑度、平整度、色差度、形变性和异味等方面进行评分:样品表面涂层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划痕、无变形、无异味的,得3分;样品表面涂层光滑、平整、色泽均匀、微划痕、微变形、无异味的,得2分;样品表面涂层粗糙、平整、色泽不均匀、有划痕、有变形、无异味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
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 |
3.00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份证书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2.00 |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免费保修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其中涉及防水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以五年为基础),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3.00 |
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GC2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相应业绩分。 |
5 |
1.0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①培训计划;②培训范围;③项目实施及针对性措施;④保证培训成效)由评委进行评分。优得1分,良得0.5分,其余不得分 |
6 |
3.0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便捷性、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分:内容描述清晰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描述较清晰、较合理的得2分;内容描述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加分项(F4×A4)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6.80 |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注: 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2、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必须在“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报,并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名称:三明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体育活动中心。
3、项目规模:实验室室内装修工程、给排水、污水处理、中央纯水供给工程、电气工程、实验室通风工程、舒适性空调、气路工程、实验室配套设备。
4、项目涵盖范围:本项目为福建省三明市环境监测业务用房改造(实验室台柜及配套系统改造)项目。项目范围包括1~6层,具体内容包括基础装饰,台柜及配套系统,给排水、污水处理、中央供水系统,暖通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气路供给系统、舒适性空调系统以及配合采购人做好固定资产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清单、价值等材料整理。
5、设计标准和规范
《科研建筑设计规范》JGJ91-201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08;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2014;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4820-2009;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2017;
《实验室变风量排风柜》JG/T222-2007;
《家具柜类主要尺寸》GB/T3327-201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50046-201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JB2932-1999;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174-201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1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T15408-2011;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附:若上述标准在项目实施阶段有最新标准将默认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本项目土建部分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备注:其他未详尽技术参数,详见各专业系统图纸及技术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理解并进行深化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产品设计、优化、生产、现场施工等,并需满足现场施工配套及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以下技术参数涉及固定数值的允许正负偏差2%(下文另有规定或有国家标准的从其规定)。
(一)、实验室设备部分
1、总体要求
实验台柜及配套设备材质和尺寸规格符合《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4820-2009和《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2017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2、技术参数及要求
2.1实验台柜
2.1.1理化板台面:采用≥12.7m厚度的耐腐蚀实芯耐蚀理化板,边缘加厚为≥25.4mm。(台面技术须满足以下要求,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理化性能:台面板依据GB/T17657《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通过50项以上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浓度且在室温24h测试条件下覆盖及不覆盖玻璃板进行测试,其中测试项目包括98%硫酸、65%硝酸、37%盐酸、≥40%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甲酸、次氯酸钠、氯化镁、洗涤剂、碘酒等,检验结果均为“无明显变化”,分级结果为“5级”。
(2)物理性能要求:依据GB/T7911-2013《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积板》标准检测,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检测机构最新抽样检验,耐沸水、耐干热(180℃)、耐污染、耐香烟灼烧、抗拉强度、耐龟裂、抗大球冲击、耐湿热、耐水蒸气、耐划痕、弯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干花、湿花,纤维、发状物,划痕、压痕、污斑、颜色与图案、表面光泽等共计23种检测项目满足GB/T7911-2013表5中HDS或HDF板材指标要求。耐划痕性≥4,试件表面无整圈连续划痕;耐磨性能≥1150转;耐污染性≥4级。
(3)依据GB/T39600-2021台面板甲醛释放量为ENF级,检测结果≤0.025mg/m3。
(4)抗菌性能检测:须提供台面板依据JC/T2039-2010,且符合大肠杆菌,抗菌率>95%以上;金黄色葡萄球菌,抗菌率>95%以上。
(5)台面通过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重性能检测,载荷性能符合GB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要求,操作台水平静载荷、操作台主桌面垂直静载荷、操作台持续垂直静载荷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6)台面板依据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燃烧性能等级B1级,且满足5项要求:1、燃烧增长速率指数小于110(要求小于120);2、火焰横向蔓延情况:符合(要求:火焰横向蔓延未到达试样长翼边缘);3、600S的总放热量小于6(要求小于7.5);4、60S内焰尖高度小于150(要求小于等于150);5、60S内有无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现象:符合(要求:60S内无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现象)。
2.1.2陶瓷台面(适用于部分边台和通风柜)
(1)采用≥20mm厚一体实芯的实验室专用陶瓷台面,整个台面一体高温烧制成型,台面耐强腐蚀。品质符合陶瓷产品CCC认证。(台面技术须满足以下要求,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参照检测标准为GB/T17657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的要求,检测方法:覆盖玻璃板、表面无明显变化、分级结果5级的检测报告,应至少包含有:98%硫酸、65%硝酸、37%盐酸在内40多种化学试剂的测试且检测结果为表面无变化。
(3)承重安全:通过“静态承重测试”,台面承载不低于500kg维持48小时后无破裂和功能性丧失。
(4)实验室陶瓷台面抗褪色性能要求:提供台面光色牢度的检测报告,要求依据DIN51094标准,在紫外灯暴露实验20天以上(连续不低于400小时),台面无变化。
(5)抗菌性能要求:提供的陶瓷台面表面不吸附细菌,要求依据JC/T897-2014《抗菌陶瓷制品抗菌性能》检测,检测结果抗大肠埃希氏菌抗菌率≥95%,金黄色葡萄球菌抗菌率≥95%。
2.1.3柜体:
(1)柜体:采用≥1.0mm厚冷轧钢板冲折焊接制作,表面酸洗磷化再经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厚度≥75μm。所用钢板金属喷漆涂层硬度、冲击强度、耐腐蚀、附着力等理化性能满足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柜体技术须满足以下要求,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喷涂层防腐性能:盐喷、耐碱、耐酸实验100h以上应无变化及异常;
(3)漆膜硬度性能:表面硬度需≥2H;
▲(4)钢制件喷涂符合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标准,提供包括铬、镉、铅、汞、硒、锑、砷等重金属物未检出的检测报告;
(5)柜体门板为双层结构,内外面均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配置门扣组及缓冲垫;
(6)抽屉面板为双层结构,内外面均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抽屉底部和四面抽墙为钢板一体成形设计,配置缓冲垫,以避免与柜体钢板碰撞,拆卸方便。
(7)层板:与柜体同等材质,箱体内设有托架,位置任意可调;
(8)合页:采用304及以上不锈钢材质合页铰链,180度开启。耐腐蚀性需通过48h中性盐雾测试(QB/T4595.1-2013);
(9)抽屉导轨:采用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的钢制一体化高承载三节静音滑轨导轨;
(10)把手:采用304及以上不锈钢材质把手或一体成型拉手;
(11)配五孔插座,化学实验室专用插座。
2.2通风柜
2.2.1全钢通风柜
▲通风柜的主要尺寸、外形尺寸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玻璃件外观、金属件外观要求、安全性要求、台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拉门强度实验、储物柜力学性能及操作台面外观须符合GB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须提供符合以上相关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台面:采用≥20mm厚一体实芯的实验室专用陶瓷台面,整个台面一体高温烧制成型,台面耐强腐蚀。
(2)柜体
①主体左右旁板、前钢板、背板、顶板、下柜体采用≥1.2mm厚钢板,经环氧树脂耐酸碱喷涂处理。
②陶瓷纤维内衬导流板
采用≥5mm厚一体实验室专用通风柜抗陪特板,正反面光滑,易于清洁。通风柜内腔内衬板与柜体连接紧密形成密闭空间,内腔体内挂导流板调节在最佳位置形成三段导流,操作区污染气体作层流运动,无气流死角,不得产生紊流或涡流现象,能迅速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排出。
(3)通风柜使用实验室黑色pp水杯,水杯外口尺寸大于190×110mm。
(4)安全视窗:门框由铝合金制成,表面喷涂环氧树脂;操作视窗由窗框加6mm厚双层夹胶玻璃形成,与玻璃采用四边包夹嵌入式结合。根据实验要求可垂直升降、任意高度停留;使操作人员有可能进入操作区,同时也能有效阻挡有害物质的飞溅,确保操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视窗框由铝合金制作,表面喷涂环氧树脂。门上装有特制耐腐蚀滑轮组装置,可保证门停留在任意高度而不下滑。视窗移门升降装置为同步轮配同步带后置配重,传动比准确,结构紧凑,耐用,耐磨性好,抗老化性能好、最大可能提高使用寿命。所有的内部连接装置都隐藏布置和抗腐蚀。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内部密封防止气体泄漏,不会使液体积留。
(5)照明装置:采用安全玻璃面板使LED照明灯和操作区间隔离密封,避免与化学物质接触;两套照明灯管与高反射的照明罩配合,确保操作区间的照度不小于400Lux。
(6)防水插座:采用乳白色220V10A万用二、三插插座加防水防尘盖,适用各种国产或进口仪器插头,安全耐用。
2.2.2 PP通风柜
(1)台面:同陶瓷台面;
(2)柜体:主体采用耐强酸、强碱的瓷白色PP板材厚度≥8MM,一体成型,同色焊条无缝焊接。
(3)上柜:同色同质焊条熔焊修饰处理,表面无锐角,侧板与立柱为一体式,无接缝。
(4)下柜体:四角设计“方管结构”及“T”型结构,可获得很好的承重能力。门表面采用隐形式铰链,门板表面无任何铰链外露。板材表面无任何凸起。
(5)导流板:采用≥6mm厚PP板材,内部三段式排风设计,对在不同实验时产生的比重不同有害气体时,确保有害气体完全排放。安装尺寸科学合理,无气流死角,获取最大的废气捕捉性能。
(6)集气罩:通风柜采用顶罩式抽气设计,依现场需求设排风口,用PP耐酸碱材质,具有汇流槽收集凝结水功能。确保风管、风阀和集气罩产生的凝结水下滴,影响实验效果。
(7)视窗:≥5mm钢化玻璃,整体上下无段平衡式升降,其配重可停留在任何位置,设计人性化。调节门轨道:调节门采用同步带结构,使用手感更好。
(8)采用同步轮,摩擦力小,同步玻璃重量,拉起来手感更好,配重:采用配重箱设计,用PP包覆。
(9)照明:配LED照明灯组,采用防水、防尘、抗冲击三防带罩日光灯,不与实验气体直接接触,易更换,台面照明度大于400LUX。
(10)插座:采用新国标5眼透明盖插座,防尘、防溅带有自动闭合功能防护盖的。
(11)控制面板:可控制照明、电源插座、风机、风阀的开关。设计在外面板上,采用触摸式智能电路板,便于观察操作与控制。
2.3PP水槽
采用实验室专用PP耐酸碱水槽,优质PP一体成型三件组合式,厚度≥5mm,防酸碱耐腐蚀,耐热及有机溶剂,具有弹性。水槽边沿平整,契合台面。水槽需自带溢水功能,可防止在实验过程中无人看管时水漫过台面的情况。水槽材质为防腐蚀材质。主要搭配PP存水器,防止虹吸现象。另附PP材质组合式水槽落水头堵臭装置,具有过滤效果及堵臭功能。
(1)材质:采用高密度PP新料注塑成型,耐腐蚀耐酸碱;稳定性强,并具弹性、韧性,不易老化耐划。
(2)厚度:根据强度要求设计厚度为5mm-8mm。
(3)附件:高密度PP去水;含阻水盖、PP提笼。
(4)耐化学性:经试剂≥10%醋酸,≥10%NaOH,≥15%氯酸钠,≥70%乙醇分别试验,经试验后表面应无永久腐蚀或变形。其中外观及其承载能力的检测也都符合要求。
(须提供实验室水槽带有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2.4三口化验水龙头
2.4.1实验室三口化验水龙头:主体加厚纯铜制作,涂层经亚光环氧树脂耐酸碱粉末涂料热固处理,防紫外线辐射,防酸碱、耐腐蚀,开关采用精密陶瓷阀心、耐磨、耐腐蚀。
2.4.2开关寿命要求可达50万次,静态最大耐压2.5MPa,鹅颈出水管可360度旋转,水嘴密封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4.3水嘴密封性能:(1)阀芯上游:1.6MPa±0.05MPa压力,关闭阀芯,打开出水口,稳压时间(60±5)s,阀芯及上游过水通道无渗漏;(2)阀芯下游:0.4MPa±0.02MPa压力,阀芯打开,出水口关闭,稳压时间(60±5)s,阀芯下游任何密封部位无渗漏;水压(0.05±0.01)Mpa,阀芯打开,出水口关闭,保压时间。
2.4.4水龙头耐污染性能:出具的表面耐污染检验报告,检测项目包含50种以上有机无机试剂,表面停留24小时后检验结果为5级。(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予以佐证)
2.4.5水龙头金属污染物析出:依据GB18145-2014标准检测,重金属污染物析出试验:水龙头铅析出统计值不大于2μg/L,非铅元素的析出量不大于GB18145-2014中表1规定的限值。
2.5台式洗眼器
2.5.1主体:加厚铜质H59-1;
2.5.2洗眼喷头:加厚铜质环氧树脂涂层外加软性橡胶,出水经缓压处理呈泡沫状水柱,防止冲伤眼睛;
2.5.3莲蓬头护罩:Φ70橡胶质护杯,以避免紧急使用时瞬间接触眼部造成碰撞二次伤害;
2.5.4防尘盖:PP材质,
2.5.5控水阀:止逆阀,其阀门可自动关闭;
2.5.6供水软管:长度1.5米,软性PVC管外覆不锈钢网,外层包裹PE管,有效防止生锈、渗漏。
▲2.5.7符合GB/T38144.1-2019《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包含洗眼喷头流量,外观,洗眼器阀门,密封试验,洗眼器握杆,洗眼喷头设计,洗眼器开启时间,软管共计8项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具体内容如下:产品外观,光感度好,色泽均匀,组织细密,纹理光滑,无划伤毛刺等外观缺陷。洗眼喷头应配备防护盖、盖体一体式设计、有效的隔离粉尘、且不易丢失。洗眼器阀门为止逆阀,结束使用阀门自动回弹,关闭洗眼器。洗眼喷头应能提供≥1.5升/min的流量冲洗液,保持连续冲洗≥15min。洗眼器开启时间至完全打开的时间应≤1s。洗眼器握杆设计做防划处理,握杆舒适,符合人体工学。软管应选用为不锈钢丝网状耐高压软管,外覆PE防护膜。正确安装设备并连接至供水软管,保持阀门关闭。观察密封情况,产品持续无渗漏(压力:0.4MPa,测试时间:24小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予以佐证)
2.6紧急淋浴洗眼器
2.6.1主体材料:食品级304不锈钢,厚度:不低于3mm,Ni含量大于8%。可以抗弱酸、碱、盐和油类腐蚀的现场;
2.6.2配备喷淋系统和洗眼系统,当受伤者身体上或者服装上遭受化学品物质喷溅时,使用洗眼器喷淋系统进行大水量冲洗;当化学品物质喷溅到工作人员面部、眼部、脖子或者手臂等部位时,使用洗眼器的洗眼系统进行冲洗。冲洗时间不得小于15分钟;
2.6.3紧急冲淋正常水压要求:0.3—0.6MPa,管件密封部件必须承受1MPa长时间没有泄漏;工作压力:0.3—0.6Mpa;密封压力:0.8Mpa;喷淋流量:>76L/min;洗眼流量:>11.4L/min。
2.6.4符合GB/T38144.1-2019《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予以佐证)
2.7滴水架
2.7.1实验室滴水架,用于悬挂清洗后的试管和小型烧杯,底部设有排集水盘收集试管流出的液体,通过排水孔流出。主体与集水盘一体成型,耐腐蚀性能佳。滴水棒可拆卸,并具有锁扣功能,可避免产品悬挂时因为滴水棒出现松动而导致实验器皿(试管等)掉落及破碎。
2.7.2材质:所有PP制品均采用高品质新料,无回料;模具注塑一体成型。
2.8万向抽风罩
2.8.1关节:采用高强度钢板组合,喷环氧树脂处理,适合实验室环境使用。
2.8.2主体:采用高强度铝合金,经过表面处理更适合实验室工作环境使用。
2.8.3伸缩导管:采用高强度铝合金管,表面经过处理,适合实验室工作环境使用(在一定范围内,可自由伸缩)。
2.8.4密封件:高强度高性能材料PP一体成型。
2.8.5调风装置:内置调节风量装置可按风量调节。
2.8.6集气罩:采用PC材料,具有耐腐蚀及耐热强度高,可在110°高温烟气环境不变形,高清透明度高。
2.8.7旋转装置:可实现360°旋转,并根据要求精确定位,吸风罩定位后,可使用抽气罩链接装置锁定吸风罩的位置。
2.8.8液压装置:安全可靠。
2.8.9固定底座:铝合金方管。
2.9PP药品柜
2.9.1柜体、柜门:采用瓷白色PP(聚丙烯)板材,具有耐腐蚀性,经同色焊条无缝焊接处理,保证柜体之坚固及密封性。
2.9.2视窗:采用≥5mmPVC板制作。
2.9.3层板:采用瓷白色PP(聚丙烯)板材,四周有立边,里边整体焊接成型。没有任何废料拼凑。整体设计为活动式,可随意抽取放在合适的隔层,自由组合各层空间。层板正反均可放置,反方向放置,四周立边可获得一定程度防溢效果。
2.9.4门把手:采用经过射出成型的PP材料制成,耐腐蚀性好。
2.9.5门铰链:采用经过射出成型的PP材料制成,耐腐蚀性好。
2.9.6警示标签:柜门开口贴有警示标签,提醒周围人群注意安全。
2.10货架
2.10.1全钢货架,立柱、横梁1.2mm厚钢板折边而成,表面环氧树脂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层板≥0.8mm厚钢板折边而成,表面环氧树脂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层板均有加强筋每层承重大约300千克。
2.11样品柜、试剂柜、资料柜、器皿柜
2.11.1柜体:主体采用≥1.0mm优质镀锌钢板机加工而成,表层双面磷化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防腐处理,强吸附、抗酸碱,钢板内部加钢衬,提高整体承重性及抗冲击能力。
2.11.2柜门:采用双开门形式,柜门为玻璃视窗,采用≥5mm厚钢化玻璃。
2.11.3铰链:采用≥2.0mm厚304不锈钢实验台专用合页,具有耐酸碱、抗腐蚀、承重力强、闭合循环寿命≥10万次。
2.11.4调整脚:钢制调整脚底部注塑,防水防锈承重性能好。
2.11.5把手:采用SUS304不锈钢U型拉手或一体套色扣手。
2.11.6接水托盘:柜体底部设有接水托盘(此项为器皿柜独有)。
2.12更衣柜
2.12.1柜体:主体采用≥1.0mm优质镀锌钢板机加工而成,表层双面磷化采用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防腐处理,强吸附、抗酸碱,钢板内部加钢衬,提高整体承重性及抗冲击能力。
2.12.2柜门:采用双开门形式,内侧设有防撞橡胶垫,对抽屉、门板闭合起减震作用。
2.12.3层板:内置上下两块层板,中间安装挂衣通。
2.12.4铰链:采用≥2.0mm厚304不锈钢实验台专用合页,具有耐酸碱、抗腐蚀、承重力强、闭合循环寿命≥10万次。
2.12.5调整脚:钢制调整脚底部注塑,防水防锈承重性能优异。
2.12.6把手:采用SUS304不锈钢U型拉手或一体套色扣手。
2.13实验凳
2.13.1椅面材质:PU/皮革面料;
2.13.2底盘:电镀圆盘脚架与脚踏(可上下升降);
2.13.3支撑脚:电镀圆盘钢脚,气压杆:≥260行程气压棒;
2.13.4五金配件:一次性冲压成形。
2.14钢玻试剂架
2.14.1钢制支柱:采用≥1.0mm冷轧钢板,表面经环氧树脂粉体涂烧防蚀处理。可调式层板;支柱与支柱上方以固定片做连接,增加结构稳固性,支柱与支柱之间距不得超过1500mm;
2.14.2固定片、调节架支撑翼、后挡板:采用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冲折制作,表面经环氧树脂粉体烤漆防腐蚀处理,其厚度为≥75微米;
2.14.3立柱具有可调孔,用于调节层板高度;
2.14.4层板:≥8mm厚钢化玻璃;
2.14.5护拦:采用SUS304圆管制作;
2.14.6下立柱可用于安装电源插座或网络插座。
2.15危化品安全柜
2.15.1全部双层钢板构造,二层钢板之间相隔有绝缘层。
2.15.2双层优质钢板经过点焊接,使用寿命延长,防火性能更好。
2.15.3优质三点联动式门锁、锌合金锁舍、不间断钢琴式铰链使柜门轻松自如启闭180度,加装液晶电子密码锁符合公安部毒品柜管控要求。
2.15.4可选配优质挂锁,实现双人双锁的安全管理要求。
2.15.5防漏液槽使意外流出的液体不外溢。
2.15.6专业规范的警示标签显而易见。
2.15.7装有防闭火装置的双透气孔(柜身左下角和右上角各一个)。
2.15.8具有超强承重镀锌层板可在每11cm层档上下自由调节。
2.15.9柜子内外都喷涂环氧树脂漆,耐腐蚀性佳。
2.15.10严格按照OSHA规范,柜身设有静电接地传导接口,方便连接接地导线,将静电荷导入大地,降低静电火花造成的火灾风险。
2.15.11加装安全警报装置,发生意外时,自动感应发出警报声,及时排除隐患。
2.15.12可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非标定制。
2.15.13柜体顶部、后背设计成气体压力释放处,缓解发生爆炸时压力向四周喷溅。
2.15.14采用手动双开开门设计,为确保安全柜防火防爆性能。
2.16传递窗
2.16.1传递窗内膛应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选择产品应保证窗体整体的气密性及开启门的密封性,圆角过渡无焊接缝。紫外线灯消毒功能,机械互锁装置。
2.17档案密集架
2.17.1架体为双柱式结构。
2.17.2立柱柱体连接横梁焊成整体,结构合理坚固,并在两面均匀冲孔。
2.17.3每层搁板一分为二,中间分隔棒隔开。
2.17.4搁板经三次折弯单边成形厚度≥25mm,每层可均匀承重≥80Kg。
2.17.5层板每层间距根据需要可自由调整。
2.17.6底盘
(1)采用分段焊接、整体组装并紧固。
(2)内置防倾倒装置:防倾倒装置装在一个区域内或二个边列的地盘上,与地轨联合,每列装二个,架体的重心发生偏向时,即架体倾斜约15度时,防倾倒装置会钩住地轨座的上沿,不使架体倾倒。
2.17.7轨道
(1)地面式轨道。
(2)材料:20mm×20mm实心方钢。
(3)每两条轨平行偏差不大于1.5mm,在任何1M长度内水平偏差不大于1mm。
(4)整体外观要求:架体安装调试后,要求达到横平竖直,架体摇动轻便无阻力和响声,架体干净整洁。
(5)金属钢板及厚度选用优质钢板,厚度分别为:
①底盘、轨道座及防倾倒装置:≥2.5mm。
②立柱:≥1.2mm。
③层板:≥0.8mm。
④其他部件(包括搁板、侧面板):≥0.8mm。首末两列单面安装板门并配有锁具,在列的侧面安装有总锁,可用于一个组合整体锁闭。
(5)密集架各列之间安装有20mm厚的抗老化缓冲密封磁条。
(6)密集架有传动装置、防尘装置、防鼠装置。
(7)传动机构采用中间驱动,传动至两边滚轮,在负载情况下保持轻便、灵活、不会有失灵现象。
(8)采用可卸式摇手柄,可自由拆卸,要求配备手柄安装孔洞的封盖,手柄拆卸后密集架外观上不显示手柄安装孔洞。
(9)选用精密轴承,45#实心钢传动轴,连接管选用无缝钢管。
(10)选用滚齿精制链轮、摩托车链条及高强度铸铁滚轮。
(11)链条:要求链条破断力≥1800kg。
(12)手摇传动速比1:5。
(13)架体的空间利用率:>82.8%。
(14)产品各零件、组合件表面均要求光滑、平整、无尖角和凸起,表面喷塑后色泽一致,均匀光滑,无裂痕、伤痕。
(15)摇手机构采用自动脱钩装置:摇手机构的操纵轴上有一个棘轮,摇手柄内有二个棘爪,当摇手柄摇约90°时,棘爪钩住棘轮能摇动架体移动,当摇手柄不摇动时,靠摇手柄的自重力恢复到停止位置,棘爪、棘轮会自动脱钩。
(16)目录牌:采用优质有机玻璃,经数控机床加工、A4纵向插入式,安装高度符合人机工程学要求。
(17)所有材料符合GB700-91热轧钢板和GB710-91冷轧钢板的国家标准。
2.18热水器
2.18.1容量≥60L,尺寸≥745*450*430mm,功率≥2200W,一级能效,新一代钼金加热管,4倍耐腐蚀,持久高效加热,耐腐蚀加热丝,金刚三层内胆。带冷热淋浴全铜水龙头。
2.18.2容量≥6.6L,上出水,功率≥2200W,一级能效,新一代钼金加热管,一体发泡保温层,金刚内胆。带冷热全铜水龙头。
2.19气瓶柜
2.19.1柜体:主体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机加工而成,表层双面磷化采用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防腐处理,强吸附、抗酸碱,钢板内部加钢衬,提高整体承重性及抗冲击能力。
2.19.2卡圈:气瓶卡圈为钢质.带扣为尼龙绑带方便拿取气瓶。
2.19.3视窗:为防爆安全玻璃视窗。
2.19.4调整脚:由尼龙地脚螺丝、具有防滑、减震、耐酸碱、承重力强等特点;调节高度为0~20mm。
2.20高温矮台
2.20.1钢木结构,台面采用≥18m厚大理石台面,框架采用≥1.0mm厚钢板折边焊接而成,水洗铜化,环氧树脂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具有较高耐蚀性能,柜体采用无甲醛胶水生产的多层板,实验室专用铰链导轨,配一个10A多功能防溅插座。
2.21天平台
2.21.1结构:全钢结构,三级防震设计,可独立调节水平,防震良好,适用于万级以下的天平操作。
2.21.2天平台框架:主体支架采用≥40×50×1.5mm优质方钢,表面经磷化、酸洗、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
2.21.3天平台台面:≥35mm厚黑色大理石,四边倒角圆滑过度;减震功能;有微调装置,可多层调节水平高度;
2.21.4天平台箱体:主体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机加工而成,表层双面磷化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防腐处理,强吸附、抗酸碱,钢板内部加钢衬,提高整体承重性及抗冲击能力;
2.21.5天平台可调脚:螺杆+尼龙罩盖+橡胶底座组合结构,自由调节高度0-20mm,具备初级减震功能。
2.22步入式通风柜
2.22.1主体左右旁板、前钢板、背板、顶板、采用≥1.0mm厚钢板,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末喷涂及高温固化。
2.22.2内衬板采用5mm厚实芯抗倍特板具有良好的防腐蚀、化学抗性。导流板可选配,固定件采用抗腐蚀的聚氯乙稀材质制作一体成型。
2.22.3配固定视窗+2扇上下移动视窗,移动视窗玻璃导槽用PP材质,移门拉动轻便而静音。拉手PP一体成型,嵌入5mm钢化玻璃,门开启高度为1450mm,无极自由升降,移门上下传动装置采用滑轮+钢丝绳配置,无级任意停留,移门导向装置由抗腐蚀的聚氯乙稀材质构成。
2.22.4固定视窗框架为钢板制作环氧树脂喷涂,框内嵌入5mm厚钢化玻璃。
2.22.5连接部分所有的内部连接装置都隐藏布置和抗腐蚀,没有外露的螺钉,外部连接装置都抗化
2.22.6学腐蚀的不锈钢部件与非金属材料。
2.22.7排气出口采用与顶板一体成型集气罩,出风口直径250mm圆孔,套管连接,减少气体扰流。
2.22.8旁板内侧位置可以选配加装水路(一次性成型PP小杯槽,耐酸碱、耐腐蚀。单口铜质阀芯实验室专用龙头。)
2.22.9电路控制面板采用液晶显示屏面板(可设置风阀开启行程,支持电动风阀6秒快开)。照明LED白光灯快速启动类型,安装置通风柜顶部,使用寿命长。
插座配有两个10A220V五孔多功能插座和两个16A220V三孔插座。
2.22.10下柜门铰链采用110度直弯铰链,使用寿命高,拆装方便。
2.22.11其它下柜内背板预留检修窗,方便故障检修,左右旁板各预留4个孔方便加装考克等设施。
2.23原子吸收罩
2.23.1材质:采用304不锈钢制造而成,耐高温,耐酸碱,耐腐蚀;
2.23.2使用方便,易拆卸、重组及清洗。
2.24净气型储药柜
2.24.1产品用途:用于存储有机或无机液体及固体化学试剂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过滤,24小时净化室内空气,对实验室及实验人员提供有效保护的安全防护;
2.24.2柜体及层板材质≥1.2mm镀锌钢板,环氧树脂静电喷涂,覆有耐用防化无铅涂层,保持高光洁度并最大限度的降低腐蚀和湿气的影响;
2.24.3前门板≥6mm进口有机玻璃门板,透明度达99.9%;具有双锁功能,用于危化品的管理;
2.24.4层板:耐化学腐蚀的聚丙烯(PP)材质,防腐耐用;
2.24.5控制器:≥4.0英寸液晶触摸屏高清显示,风机监控,VOC浓度环境监控及物联网功能一体化报警系统;带报警开关、风机工作开关;进入密码保护的设置界面可进行功能设置。
2.24.6控制系统:可实时监控系统,设置报警参数,保障产品使用安全;
2.24.7采用无刷风机,风速稳定耐腐蚀,噪音≤55dBA,使用寿命≥6万小时;
2.24.8空气交换率:≥9次/min;
2.24.9高效过滤系统,按照颗粒大小选择排列分布,遵循ASTM标准,有效针对酸性气体和有机气体,吸附能力强,经过滤后出风口的化学浓度不超过TLV的1%;
2.24.10实时温湿度、VOC环境监控系统:显示柜内实时温度、湿度及VOC浓度,温度监控范围为-40-80℃,湿度监控范围为0-100RH,VOC监控范围10~1000ppm。可手动设置报警参数,当柜内温湿度及VOC浓度超过设定值,实现本地声光报警并联动风机排风过滤,保护柜内安全、保障产品使用以及人员安全。温湿度、VOC防爆探头需在湿度90%、温度95℃及-30℃环境内均无损坏可以正常使用,通过不低于6级防尘测试,不低于5级防水测试,不低于ExdIIBT6防爆等级,符合GB3836.1-2010;
2.24.11标准配置:
主机1台、分子过滤器1套、电源线1条,随机资料(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1套;
2.24超净工作台
2.24.1平均风速≥0.3m/s(可调);
2.24.2前窗玻璃最大开口高度:400mm;
2.24.3前窗玻璃开口安全操作高度:200-350mm;
2.24.4工作台到地面高度:750mm;
2.24.5噪音≤65dB(A);
2.24.6产品安全性:菌落数≤0.5CFU/30min;
2.24.7照明:≥300lx;
2.24.8结构特点
2.24.8.1洁净台分类:垂直层流、单面操作;
2.24.8.2过滤效率:过滤器均采用无隔板高效过滤器,对直径0.3μm颗粒过滤效率为99.999%;
2.24.8.3具有预过滤器,能够有效拦截大的颗粒物及杂质,有效延长高效过滤器的使用寿命;
2.24.8.4可在洁净台前部更换、维修风机及过滤器;
2.24.8.5工作区台面为不锈钢材质,耐腐蚀;
2.24.8.6工作区采用四面(左右二侧、后部、底部)正压环绕设计工作区内,保护产品;
2.24.8.7控制面板采用轻触式开关,按键由风机键、照明键、紫外键、电源键、插座键、风量减小键、风量增大键组成,易于操作;显示屏显示内容有:风机的风速、显示时间、紫外灯的工作时间、过滤器的工作时间;
2.24.8.8洁净台前视窗是采用5mm厚钢化玻璃的手动视窗,玻璃门-配重结构,上下开启灵活方便,行程范围内任意高度悬停;
2.24.8.9紫外灯与风机、日光灯互锁功能,即当风机、日光灯工作时,紫外灯无法开启,保护操作人员;
2.24.8.10具有紫外灯、风机预约定时功能;
2.24.8.11具有压力单位转换功能,进行PA和m/s之间的单位切换;
2.24.8.12紫外灯延时5S开启,保护操作人员安全;
2.24.8.13设置前窗开口安全高度,在低于或高于安全高度时报警,保证设备使用时性能稳定;
2.24.8.14福马脚轮设计,方便柜体移动与固定。
2.25 300万像素红外变焦网络半球
2.25.1采用深度学习硬件及算法,提供精准的人车分类侦测,支持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支持声音报警联动;
2.25.2支持对人脸抓拍功能;
2.25.3最高分辨率可达2560×1440@25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
2.25.4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120dB宽动态,适应不同视频环境,支持电动变焦;
2.25.5具有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支持双向语音对讲;
2.25.6支持最大256GB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卡本地存储;
2.25.7支持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AC24V/DC24V,1A),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
2.25.8采用高效阵列红外灯,使用寿命长,红外照射距离最远可达30m;
2.25.9符合IP66防尘防水及IK10防暴设计,可靠性高。
2.26硬盘录像机
2.26.1可接驳符合ONVIF、RTSP标准的众多主流厂商网络摄像机;
2.26.2支持H.265高效视频编码码流,支持H.265、H.264IP设备混合接入;
2.26.3支持8路1080P解码,解码性能强劲;
2.26.4最大支持800万像素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
2.26.5支持HDMI与VGA同源输出,HDMI支持4K超高清显示输出,VGA支持高清1080p显示输出;
2.26.6支持IP设备集中管理,包括IP设备参数配置、信息的导入/导出和升级等功能;
2.26.7支持智能搜索、回放及备份功能,有效提高录像检索与回放效率
2.26.8支持ISUP5.0以及GB28181协议,轻松实现平台接入。
2.26.9含24T硬盘,带液晶显示器。
2.27人脸门禁一体机
2.27.1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2.27.2屏幕参数:7英寸触摸显示屏,屏幕比例9:16,屏幕分辨率600*1024;
2.27.3摄像头参数:采用宽动态200万双目摄像头;
2.27.4认证方式:支持人脸、刷卡(IC卡、手机NFC卡、CPU卡序列号/内容、身份证卡序列号)、密码认证方式,可外接身份证、指纹、蓝牙、二维码功能模块;
2.27.5人脸识别:采用深度学习算法,支持单人或多人识别(最多5人同时认证)功能;支持照片、视频防假;1:N人脸识别速度≤0.2s,人脸验证准确率≥99%;
2.27.6存储容量:本地支持10000人脸库、50000张卡,15万条事件记录;
2.27.7硬件接口:LAN*1、RS485*1、Wiegand*1(支持双向)、typeC类型USB接口*1、电锁*1、门磁*1、报警输入*2、报警输出*1、开门按钮*1、SD卡槽*1(最大支持512GB)、3.5mm音频输出接口*1;
2.27.8通信方式及网络协议:有线网络;
2.27.9使用环境:IP65,室内外环境(室外使用必须搭配遮阳罩);
2.27.10安装方式:壁挂安装(标配挂板,适配86底盒);
2.27.11工作电压:DC12V~24V/2A;
2.28空调
2.28.1所投直流变频多联机产品系列换热器需具有:①纯铜换热器翅片为一体化弧形换热器技术;②纯铜换热管形式为内螺纹管。
2.28.2因现场安装位置及使用环境等原因限制,多联机室外机及室内机设备尺寸、噪音不能超过参数要求,风量、静压不能低于参数要求。
2.28.3所投设备须具有实时监测,数据异常提前预警、设备异常提醒、终端产品(电脑、平板或手机)控制、远程集中控制、故障自动报警、云计算、运行数据可视化功能。
2.29通风系统
(1)一般说明
1.1技术指标说明:
1.1.1实验室一~六层通风、空调要求。
1.2设计参数:
1.1.1三明地区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夏季:空调计算干球温度34.6℃,空调计算湿球温度26.5℃,空调日平均温度28.6℃,通风计算温度31.9℃,风速1.0M/S,大气压967.3hPa;
1.1.2室内设计计算参数:
①舒适性室内空调设计计算参数:
②洁净区空调设计计算参数:
A洁净区温度:冬季:18~22℃;夏季:20~26℃;
B洁净区相对湿度:45%~65%;
C洁净区洁净度等级:C级;
D噪声:小于等于60dB(A)(空态)。
E洁净区内的新风量根据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新鲜空气量之和与保证供给洁净室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3的新鲜空气量取最大值。
③通风排气设计计算参数:
A一般实验室全面排风的换气数:4~12次/小时;
B气瓶室的事故通风换气次数:12次/小时,采用门、窗等自然补风。事故风机应与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连锁;
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分别设置。系统管道及设备应防静电接地。
④通风设备设计计算风量:
A单台1.5米通风柜设计计算风量1500m3/h;
B单台1.8米通风柜设计计算风量1800m3/h;
C单台原子吸收罩设计计算风量600m3/h;
D单台万向排风罩设计计算风量300m3/h;
1.3空调系统要求:
1.3.1实验室舒适性空调设计采用多联机+新风的空调系统,办公室冷负荷指标200w/m2;实验室冷负荷指标250w/m2。
1.3.2无菌室洁净空调设计采用低速全空气中央空调系统,冷负荷指标450w/m2。系统气流组织形式为顶送风侧下回风。
1.4通风系统要求:
1.4.1通风系统划分要根据建筑功能、平面分布及甲方的使用要求,综合技术、经济、管理等因素,还应当考虑工艺流程、同时使用情况及有害气体性质及其处理等因素。本工程中实验室排风系统采用楼顶排放方式,风机安装在楼顶,室内排风设备由风管接至屋面风机进行高空排放。
1.4.2同一房间或相邻房间的通风设备应尽可能集中摆放,经同一系统进行排风;
1.4.3为保证通风设备所需的面风速,减少系统阻力和噪声,降低能耗,风管管径应完全满足管内风速参数要求;
1.4.4为保证通风设备排风量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可以实时调节,每套系统的每个支线管路设电动阀与每套变频器进行风量调节;
1.4.5通风控制系统为静压传感变频控制系统,开启系统中的任意几个通风末端控制开关,风机均可按对应的频率运行。
1.4.6将有毒有害气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口高度应高于建筑屋面3m以上。
1.4.7系统风阀和风机整体联锁,实现气流的有序流动,平衡系统风量,防止气流反串、倒流;
1.5实验室通风柜控制:
实验室通风柜采用变风量通风柜控制系统,每个通风柜的排风支管上均安装VAV变风量风阀,通过传感器感应通风柜使用情况的变化,当其发生变化时,将信号传输给控制器,处理后传输给阀门执行器改变阀门开度,同时管道静压传感器实测管道内压力变化,并将信号传输至变频器,通过调节风机频率达到符合面风速设定值下所需要的风量,蝶阀响应时间小于2秒,实验室楼顶风机采用静压传感控制系统。
1.6VAV变风量控制系统
1.6.1本工程排风系统采用变频恒压技术,对系统中的通风柜都采用VAV变流量控制技术,首先通过检测通风柜调节门开度变化情况,通过位移传感器实测通风柜调节窗高度,调整VAV变风量阀门至对应风量,始终保持通风柜面风速在设定值0.5m/s的安全风速。而对末端只有原子吸收罩或者万向罩没有通风柜的系统也采用此技术,当末端关闭一台或多台原子吸收罩或者万向罩时,可以根据风管中静压的变化来实现变风量的目的,从而达到节能要求。
1.6.2LCD监控器实时显示通风柜实际排风风量或面风速值。
1.6.3当风量超过设定范围或者设备故障时声光报警。
1.6.4通风柜门位过高时有声音报警,由于故障面风速过高或过低时有声光报警。
1.6.5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开启紧急排放模式控制系统将全部打开风阀,排放系统内可能排出的最大风量,不受面风速值的控制。
1.6.6实验室的万向排气罩和其他排气罩按定风量排风设计,其排风支管上安装有电动风阀,排风机风量根据定风量设置的参数而计算排风量。
1.7防火要求(消防防火技术措施)
1.7.1下列部位空调、通风管道需装设防火阀:
(1)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和楼板处;
(3)穿过机房的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与楼板处;
(4)穿越防火分隔变形缝处的两侧。
1.7.2与防火阀连接的过墙(楼板)风管,采用厚度2.0mm的钢板制作,风管与墙或楼板处的空隙采用48kg/m3的离心玻璃棉封堵。
1.7.3位于防火墙、防火隔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绝热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及其粘结剂。
1.7.4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小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1.7.5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
1.8设备降噪、减振及节能要求:
1.8.1选用高效、节能、低噪音或超低噪音和低振动的设备。
1.8.2多联空调机组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应不小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限定值。
1.8.3分体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规定的分体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
1.8.4风机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规定的通风机能效等级的2级。
1.8.5设备基础均设减震器,通风设备安装均设减振吊架;设备与风管防火软接头连接。
1.8.6凡会对室内外造成超标噪声污染的通风机均应在其进出风管设消声器。在必要时进排风口设消声百叶。
1.8.7空调送回风管、制冷剂管路均有保温措施。热水、冷冻水及空调风管保温及保冷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1.8.8通风柜等局部排风采用变频控制,最大限度节约能源。
2、技术参数要求
2.1风机
2.1.1风机叶轮为悬臂闭式后倾离心式结构;采用填料(机油毡)填充式轴封传动方式:皮带传动或直联式传动;
2.1.2外壳及叶轮材质:FRP耐酸碱VinylEster(乙烯基脂树脂+无碱玻璃纤维)制作,
2.1.3风机支架采用机架材质:钢材焊接经过抛丸除锈后喷户外防腐粉经过高温烤漆制作,实现5年以上表面不生锈。
2.1.4所有紧固件或螺丝与废气分离防止腐蚀,外部裸漏部分需采用帽套结构(避免松动);
2.1.5优质高张力型皮带;
2.1.6配套电机:电机需符合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所规定的IE3能效标准以上,电源380V、3相、50HZ、IP55、F级绝缘、B级温升考核;
2.1.7风机底部配置减振台及排水清理装置;风机的转子要便于检查清理;
2.1.8风机按GB/T2888-2008规定测试噪声(特性曲线比A声级)dB≤27。(须提供有资质检验报告)
▲2.1.9离心风机须提供标准状况下空气动力性能检测报告;(须提供有资质检验报告)
2.2活性炭吸附箱
1.10.1PP高效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主要用于有机废气的吸附净化,达到快速高效的吸附效果,实现达标排放的目标
1.10.2根据HJ/T386-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装置》检验,压力损失符合活性炭吸附装置压力损失≤2.5KPa;气密性符合吸附装置的焊缝、管道连接处、换热器等均应严密、不得漏气符合检验要求;净化率≥90%。
2.3通风控制系统
每台通风设备应做到独立操作,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各系统的每个排风口均设电动风阀进行风量调节,达到各排风终端排风均匀的效果。部分通风柜使用VAV变风量系统或补风系统;部分使用室内压差系统。
2.3.1排风控制系统
2.3.1.1要求机组采用就地控制器,控制排风管道静压;
2.3.1.2要求控制器必须为可编程控制器,配置IO点位必须满足系统所需,冗余10%;
2.3.1.3要求控制器必须有RS485口,预留与其它设备集成的通讯口;
2.3.1.4要求控制柜必须符合符合强制性认证规则,动力柜和控制柜具有CCC认证书。
2.3.1.5要求系统功能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排风静压控制,接收静压传感器信号,并以此调节风机变频运行;
(2)PID调节排风静压,稳定压力时间需要快速、稳定,系统压力破坏后,必须在2秒内稳定压力在设定值,控制精度±10Pa;
(3)故障报警反馈功能,机组缺风、过滤器堵塞、系统故障等报警信息;就地/远程操作功能;故障时,应急启停功能;与通风设备联动启停、一键启停、定时启停;正常运行、节能运行;
(4)变频控制柜配置监控触摸屏,能够监控机组运行状态、静压、频率等;监控触摸屏为彩色液晶屏,分辨率不小于1024*600;
(5)控制柜柜体材质:1.5mm冷轧钢板环氧树脂喷涂处理,室外防雨防水型,柜体钢制环氧树脂喷涂处理,外置7寸触摸屏1套,按清单匹配品牌变频器;排风控制器元气件包含控制器及回路、强弱电回路、空开、继电器、交流接触器、接线端子等,品牌控制元器件。
2.3.2通风柜VAV控制系统(变风量蝶阀)
2.3.2.1通风柜应配置VAV变风量控制系统,包括变风量蝶阀、面风速传感器、门高传感器、通风柜控制面板、带24V电源箱,各元器件出厂前需自动对插连接线。
2.3.2.2通风柜控制系统做到面风速精确控制,保证通风柜真实面风速维持在0.5m/s±5%(有人),0.3m/s±5%(无人);
控制原理:控制采用位移传感器及流量双态控制模式、通风柜标准面风速设定为有人0.5m/s、无人0.3m/s,变风量蝶阀根据通风柜视窗高度变化保持通风柜面风速恒定;变风量阀响应时间小于2S。
2.3.3变风量蝶阀
阀体采用孔板压差测定风量,阀体采用高耐腐蚀性的PP材料,安装无需直管段,风量控制精确到气流控制信号±5%。对命令信号变化的响应时间小于2秒。对风管静压变化的响应时间小于2秒。RS485端口:3路RS485,用于相关调试、设定、控制与检测。2路模拟量输出(0-10V),4路数字量输出(24V1A)。
执行器需为快速执行器,并具有全行程的90度运行时间为2秒。
▲投标人须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变风量蝶阀相关酸碱盐雾耐腐蚀和执行器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
2.3.4通风柜控制面板:
采用彩色触摸屏显示,可显示至少下列数据:实时面风速、排风风量、门高、温度、运行状态多颜色状态等参数。
通过触摸屏可设置面风速,可开关通风柜照明灯、可操作系统一键启停;
具有紧急排风功能,紧急排风时,风阀最大排风量排风;门高超限报警、风速过低报警、缺风报警等;
2.3.5门高传感器
直接卷轴的调节门传感技术。测量范围为0~1000mm,适用于通用通风柜调节窗。轮彀材料:绝缘颗粒涂层阳极氧化铝。线性精度误差:≤0.25%。重复性误差:≤0.017%。温漂系数≤-20ppm/℃。使用寿命>10万次,输出阻值:0-10KΩ与外部测量呈线性关系。
2.3.6管道静压传感器
2.3.6.1精度:0.25”(50Pa),0.5”(100Pa),2”(500Pa),5”(1250Pa),10”(2kPa),15”(3kPa),25”(5kPa)的精度为±1%;0.1”(25Pa),1”(250Pa)和所有双向量程的范围精度为±2%。
2.3.6.2稳定性:±1%/year。
2.3.6.3供电电源:10-35VDC(2线);17-36VDC或隔离的21.6-33VAC(3线)。
2.3.6.4输出信号:4to20mA(2线);0-5V,0-10V(3线)。
2.3.6.5响应时间:0.5到15秒可调。时间常数:1.5秒到45秒达到95%。
2.3.7电动风量调节阀(碳钢阀门)采用数显可调角度的电动风阀,阀体采用防腐PVC/PP管制作并且有记忆功能(即可以记住此次调节的角度,下次打开时仍然调到设计的角度),可调节每个通风末端的压阻平衡。
2.3.8CAV定风量排风风阀
2.3.8.1通风柜风量控制阀采用与压力无关型电动执行器驱动式文丘里阀。
2.3.8.2变风量文丘里阀的电动执行器必须采用工业级的快速直线行程电动执行器,对于控制信号的响应速度为≦1秒。
2.3.8.3变风量文丘里阀要求风量控制精度为控制风量的±5%。
2.3.8.4变风量文丘里阀风量控制范围必须能够保证所提供的最大处理风量与最小处理风量的可调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DN200和DN250:不小于20:1。
DN300:不小于16:1
DN350:不小于12:1
2.3.8.5当流经文丘里阀前后的压力值发生变化时,应能自动平衡压力波动,在1秒内自动调节至所需求的风量值,其误差范围应在±5%之内,不因压力变化而有所变化(适用于压力变化范围在150-750Pa之内)。
2.3.8.6变风量文丘里阀应提供实时风量反馈信号,反馈风量控制精度为当前风量的±5%。
2.3.8.7所有用于通风柜排风的变风量文丘里阀,其阀体和阀芯应全部采用316不锈钢材料,阀杆还需涂覆特氟龙涂层。
2.3.8.8系统应能应对房间断电保护,断电后可保证控制器持续工作,风阀应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失电后处于常开状态以确保系统可以顺利排风。
30.废水系统
30.1技术参数要求
30.1.1电源部分:电压:380V/220V,
30.1.2处理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一相关限量标准,其他指标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限量三级标准相关要求。
30.1.3处理量:2000L/D。
30.1.4主要污染源: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水,微量有机废水,微量重金属,无机污染物,病毒和细菌等。
30.1.5设计进水指标:符合HJ520-2009废水类别代码中175实验室废水的分类标准(不包括实验室废液);符合HJ525-2009《水污染物名称代码》水污染物及相关指标分类表中相关指标;符合GB508.5—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的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各类洗涤废水。
30.1.6处理工艺:采用微电解、氧化、重金属捕捉、絮凝、沉淀、过滤、PH中和调节PCOD降解等相关先进技术处理实验废水中的有机、无机、重金属污染物。
30.2主机
30.2.1主机壳体材质为ABS一体成型,表面电泳喷涂处理,防腐耐用。
30.2.2主增压泵采用陶瓷衬套工艺,整体铸造一次成型,扬程,大于≥25米,吸程:8米。
30.3系统主要功能
30.3.1采用在线水质测控系统,可以选择在线监测一个或多个指标。如:温度、压力,流量、PH、ORP、COD、SS等传感器,具有数据采集、控制、报警等功能。
30.3.2采用数字变频加药计量泵,流量0-10升连续可调,具有0-20mA或0-10V数字信号直接控制功能。
30.3.3采用PH数字传感器控制系统反应条件,外壳耐强酸强碱和有机溶剂,防护等级为IP68,可以直接投入废液中使用,使用环境温度0—80℃。
30.3.4采用液位传感器控制增压泵、加药泵的运行和停止,液位传感器材质为PP,耐酸碱和有机溶剂,使用环境温度0—50℃。
30.3.5数字传感器变送器具有智能模糊自适应PID控制功能,有效防止反应过冲。
30.3.6配置全自动絮凝沉淀反应系统,具有搅拌功能,通过变频调速器控制转速,速度可调。可以自动完成絮凝剂的添加、聚合反应、沉淀和沉淀物过滤。
30.3.7配置重金属专用捕捉装置,采用重金属捕捉技术,可以自动高效去除废水中70多种常见重金属,浓度适在0-100mg/L内直接处理,无需稀释。
30.3.8配置全自动高低电位差微电解装置,采用微电解技术,PH适应范围宽至2-12,无需PH调节,停留4-24小时即可完成常规有机、无机污染物的氧化分解工作。
30.3.9配置全自动高级氧化装置,采高级氧化和SMBR降解技术。3-5分钟即可完成对无机污染物的氧化分解工作。该氧化装置不含氯离子,无需脱氯处理,环保安全。
30.3.10配置PH中和预调反应装置,通过传感器在线监控水质,根据需要添加相应药剂,完成水质酸碱度控制。
30.3.11配置曝气装置,在小流量曝气系统的持续作用下完成有机废水的快速分解工作。
30.3.12系统反应器采用防腐蚀材质,无缝焊接,表面喷涂处理,耐强酸强碱和有机溶剂,耐可以承受6公斤以上的压力。
30.3.13加药系统管道采用氟橡胶材质,耐强酸强碱和有机溶剂,出口压力0-3kg。
30.3.14设备采用一体式、模块化设计,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相关系统组件全部为快开式活接连接,方便保养和检修。
30.4控制系统功能
30.4.1实验室废水处理控制系统:采用LabPLC控制技术,该控制技术创造性把中央可编程控制器、大功率继电器放大电路、人机界面整体集成封装,具有8模拟量输出,可以直接接各种模拟量、数字量传感器,16路开关量输入、16路开关量输出,具有双路232/485通讯功能,提供远程联机通讯接口。
30.4.2人机界面操作系统:采用交互式图形化控制界面,可以完成系统控制、参数设置、传感器器校准、系统报警、系统清洗、系统排空、药剂添加等功能。显示屏分辨率不小于1024*600,嵌入式安装结构,具有232/485通讯接口。(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智能操作控制软件计算机著作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30.4.3远程监控系统:采用交互式图形化控制界面,可以通过APP、微信、PC桌面端、WEB等终端远程完成系统控制、参数设置、传感器校准、系统报警、系统清洗、系统排空、药剂添加数据采集、控制等功能。(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实验室废水处理在线监控系统证明文件复印件。)
30.4.4系统能完成水质在线监测和控制,完成相关系统的正常运行。
30.4.5系统具有软件、硬件升级功能,方便后续功能扩展。
30.5系统配置
30.5.1实验室废水处理机 1台
30.5.2废水提升装置 2套
30.5.32000L集水箱 2个
30.5.4处理药剂 1套
30.5.5维修工具 1套
30.5.6进出水口相关管路的改造 1项
30.5.7满足日常所需备品备件 1批
30.5.8操作说明、合格证等 1套
31、纯水系统
31.1制水量:≥500L/h
31.2超纯水水质:电阻率≥18MΩ·cm(在线监测),
31.3控制系统:液位联锁全自动控制,可实现自动和手动切换,拥有各项保护和故障报警功能。
31.4系统工艺:采用预处理+双级反渗透+混床。
31.5供水系统:恒压供水系统采用全自动水泵控制器与二次仪表组成的全数字控制系统,经久赖用并可实现自动与手动操作。
31.6控制面板:采用全面的仪器仪表设计,能够有效监测系统的各项指标,具备纯水电导率仪在线监测膜的水质、超纯水电阻率仪实时监测超纯水电阻率。
31.7系统需选用高压泵、进口RO膜、进口继电器、管接件等优质元器件,并采用模块化、集成化先进工艺设计,性能稳定优越,设备安装与维护简单。
31.8主机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集成预处理、反渗透、混床等于一体,集成度高,占地面积小。
31.7预处理采用增强型玻璃钢罐体,全自动再生功能,无需人员看守。使用周期可长达两年。预处理系统拥有及时再生功能,根据实际需求可以进行手动及时再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1.8系统具有原水低压保护功能,防止无水启动,可以有效保护系统。自来水恢复时,系统可自动恢复正常运行,无需人员操作,并具有“实验室纯水器低水压和无水保护信号装置”。(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1.9双级RO系统具有自动冲洗功能。采用物理冲洗,能够最大程度清洗反渗透膜的表面,延长膜的使用寿命。同时双级反渗透具有高脱盐率,高回收率等特点满足节能环保的需求系统具有RO膜自动冲洗功能,并具有“实验室纯水器RO膜自动药剂清洗”先进技术。(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2、供气系统
32.1设计规范要求:
GB50016-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
GB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2-2010《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31-1911《乙炔站设计规范》
JGJ91-93《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SH3501-201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2.2供气要求:
气体使用钢瓶集中供气系统,将气瓶间的高纯气体输送至各个实验室室使用。
32.3供气流程:
32.3.1气源采用集中供气方式。钢瓶安放在气瓶间内。从气瓶室通过不锈钢仪表管将气体输送至各用气终端,保证美观与安全。气瓶接头与调压装置之间应设有耐高压的高压软管,在每个气体管路终端按需配置二级调压阀、减压表和输出控制阀门要求压力输送平稳。
32.3.2可燃气体管道按要求配置回火防止器,能防止因气体回火引起的危险。
32.3.3由于气瓶室离勇气点较远,为了确保能及时更换气瓶,在自动切换系统高压端安装压力探测器,压力报警控制器安装于用气点较多的过道上便于监控气瓶室的钢瓶余气情况,并可设定下线报警点。
32.3.4气体管路采用实验室不锈钢专用管道。管线引至实验室,末端采用球阀控制开关;连接方式为自动焊接。管道应沿墙角铺,就近连接至各仪器终端。
32.4设计功能特性:
32.4.1自动切换系统及不锈钢一级减压阀
①产品气阀阀芯材料为316不锈钢(有内衬TEFLON高纯度适用)
②压力表接口“1/4”NPT,本体不锈钢316SUS,气瓶连接端规格适用于所有符合国际标准的气瓶,出口端尺寸为“1/4”-18NPT-F,泄漏率为10-1mbarL/SHe.气阀为一次性调压阀,适用等级为6.0的气体。阀门部件出厂前经超声波洁净处理。调压阀可调压力:0-2.5MPa或0-25MPa。减压阀出口压力:0-1.6Mpa。
32.4.2不锈钢二级减压阀
①气阀阀芯材料为316不锈钢,调压手柄材料为聚乙稀GF30,气阀表层颜色需符合DIN12920标准及带有气体名称的标签,带压力显示表,泄漏率为10-1mbarL/S,阀门进口尺寸为NPT“1/4”,气阀适用于纯度为6.0的气体,所有阀体材料都具有耐酸碱功能。
32.4.3球阀
①阀门316优质材料,高压双卡套接头连接设计,确保无泄漏。
②所有卡圈经过低温硬化渗碳过程,阀门的洁净度方面符合高纯供气系统的特殊要求,材料质量的监控管理
③经过清洗去油脂处理工艺,避免气体被污染及泄露,具有优异的耐腐蚀性,尤其是对硫酸,盐酸,醋酸,甲酸,酒石酸,酸性硫酸盐和碱性氯化物等。洁净度BA级。
32.4.4不锈钢阻火器
①采用316优质材料,强度及耐腐蚀性高。微孔散热型火焰熄灭装置确保火焰熄灭,气体单向阀在回火过程自动将气源瞬间切断。
32.4.5不锈钢管
①采用不锈钢管线,外表面抛光内表面化学处理,管尺寸为1/2"、3/8"和1/4",气管适用纯度等级为6.0的气体。气管及其配件出厂前均经超声波洁净处理(CFC-FREE环保处理)。
②规格:1/2〃OD×0.039〃(Ø12.7mm×1.00mm);
3/8〃OD×0.05〃(Ø9.53mm×0.89mm);
1/4〃OD×0.035〃(Ø6.35mm×0.89mm);
③材质:SS316LBA管。
32.4.6高压软管
①内管316不锈钢波纹管,外包不锈钢编织,防暴弹簧固定加强型结构,两端接口1/4″FNPT,耐压20MPa
②用途:用于连接钢瓶接口
③乙炔专用高压软管:专用于乙炔,带单向阀和钢瓶接头
④有足够的韧性、柔软性,方便在一定操作范围内换接钢瓶
32.4.7不锈钢三通:采用316L优质材料,经过清洗去油脂处理工艺,避免气体被污染及泄露,具有优异的耐腐蚀性,尤其是对硫酸,盐酸,醋酸,甲酸,酒石酸,酸性硫酸盐和碱性氯化物等。洁净度BA级。
32.4.8不锈钢接头及终端接头:采用316优质材料,高压双卡套接头连接设计,确保无泄漏。所有卡圈经过低温硬化渗碳过程,阀门的洁净度方面符合高纯供气系统的特殊要求,材料质量的监控管理经过清洗去油脂处理工艺,避免气体被污染及泄露,具有优异的耐腐蚀性,尤其是对硫酸,盐酸,醋酸,甲酸,酒石酸,酸性硫酸盐和碱性氯化物等。洁净度BA级。
32.4.9钢瓶接头:技术要求:采用316不锈钢材质,一端符合标准钢瓶的连接型号,另一端连接高压软管。
32.4.10管道连接
①本气体工程阀门组件等均采用实验室不锈钢专用组件,确保本气体工程的使用气体的纯度达到要求。
②不锈钢管道组件
材质:不锈钢SS316L;
连接方式:自动焊接;
耐压能力:30Mpa。
▲产品必须通过GB/T26481《阀门的逸散性试验》氦检报告、产品必须通过GB/T12245《减压阀性能试验方法》产品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必须通过GB/T10125《盐雾试验》盐雾腐蚀检测报告。
(二)实验室配套设施部分
1、一般说明
1.1墙体材质:a、采用加气混凝土砌筑,墙厚200(100)mm,b、轻钢隔墙(防火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防火纸面石膏板);c、玻镁彩钢板。
1.2内墙饰面材质:a、墙面喷涂无机涂料;b、玻镁彩钢板;c、湿区墙面贴釉面砖。
1.3外墙饰面材质:a、真石漆。
1.4吊顶材质:a、玻镁彩钢板;b、铝扣板吊顶;c、原顶喷涂无机涂料;d、石膏板吊顶。
1.5地面材质:a、自流平地坪漆+PVC卷材;b、石材;c、湿区地面防水处理后铺贴防滑地砖。
1.6门窗类型:本工程区域门体类型包括成品铝木门单开门、成品铝木双开门、防火门、铝合金门、钢质防盗门、12mm厚钢化玻璃门、净化钢质气密门;窗户类型包括固定观察窗和铝合金推拉窗。
1.7雨棚:a、顶棚:夹胶玻璃+隔热膜;b、钢构镀锌钢管。
1.8装修做法详见施工图。
2、技术参数要求
2.1内隔墙工程
2.1.1墙体材料及厚度
①加气混凝土:采用A5.0、B06/B07规格为600*200(100)*200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ρ=600,λ=0.16),M5.0砂加气混凝土专用水泥砂浆砌筑,墙厚200(100)。
②其施工应满足《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构造图集》闽2002J28的要求,并严格遵照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进行;
③彩钢板隔墙:采用50mm玻镁彩钢板隔墙+专用天槽地槽+专用铝合金构件;
2.1.2所有新建砖墙填充端部,转角处,交叉处且在中间间距4m左右设置构造柱:其截面墙厚200,纵筋4∅12箍筋∅6@200。新建100mm土建墙体墙顶做压梁100mm,墙体高度(含压梁)高于吊顶高度150mm,新建200mm土建墙体/隔音板隔墙均砌墙至楼板底部。新建50mm玻镁彩钢板隔墙高度于吊顶高度。
2.1.3本工程中湿区(详图纸)墙面采用1.5mm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做法,防水高度1800mm,构造做法详见国标图集《工程做法》05J909-LD16,体基脚做200高C20砼基脚,与墙同宽。
2.1.4墙、柱面各类饰面材料装修做法详见表"装饰装修材料表",并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墙面选材颜色由业主看样定。
2.1.5无机涂料墙、柱做法:a.无机涂料均应选用优等品,施工时除按国标规定做法施工外还应考虑完备防裂措施。
2.1.6陶瓷砖、板墙、柱面:a、陶瓷砖、板均应选用优等品,保证瓷砖质量;b、除图中另有注明外瓷砖阳角均采用45度对缝拼接;c、除图中另有注明外,瓷砖纵缝均为密缝平接,横缝均做3mm倒边磨光对接;d、陶瓷砖、板粘贴必须采用专用粘接剂和专用勾缝剂粘贴勾缝.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2(楼)地面工程
2.2.1本工程(楼)地面装修应符合《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的规定;
2.2.2(楼)地面构造交界处和地坪高度变化处(如室内与走廊地坪材料高度有变化时),均于齐平门扇的开启面处注明地坪标高,详见室施平面图,其余标高相同的不同材料铺装完成面应相互衔接取平;
2.2.3湿区(详见装饰装修表)(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房间15mm,图中未注地面找坡者,均应在地漏周围1m范围内做5%坡度坡向地漏;
2.2.4(楼)地面饰面工程应在墙、柱饰面、吊顶(龙骨)、门框及(楼)地面内各种埋件、管线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进行施工;
2.2.5凡铺贴防滑地砖与其他砖类材质交汇处房间门或门洞设一花岗岩分隔条(门槛石)。pvc地面与其他材质交汇处房间或门洞需设门槛石(非砖类不设门槛石)与不锈钢压条,压条规格为见设计说明。地面门槛石做法详见图集13J502-3;a.地砖-过门石-PVC卷材,4/H08;b.地砖-过门石-地砖。
2.2.6天然花岗岩板材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的规定;天然大理石板材性能应符合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T79的规定;陶瓷面砖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陶瓷砖》GB/T4100的规定。
2.2.7地面选材颜色由业主看样定。
2.3吊顶工程:
本工程选用的吊顶材料的燃烧性能均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37的要求;
2.3.1吊顶及装修材料构造做法详见装饰材料表。
2.3.2吊杆及龙骨的安装间距、配件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钢筋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
2.3.3当楼板与吊顶间距超过1.5米时,吊顶龙骨需做反向支撑处理,具体详见图集12J502-22/A31。
2.3.4彩钢板吊顶需设检修口,检修口采用成品检修口(选样),位置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并封胶密封处理确保吊顶整洁美观。
2.4PVC卷材
2.4.1所有地面采用具有环保、防滑、防潮、防火、防霉、耐磨、耐腐蚀、易清洗(防碘)同质透心厚度为2mmPVC卷材。卷材之间所有拼缝均采用专用焊条处理成平整无缝,与墙体圆弧连接。
2.4.2PVC卷材为“同质透心”材质,厚度不低于2.0mm,地板颜色由采购人确定。具有耐磨、耐酸碱、长久性抑制细菌、耐火阻燃功能。
▲2.4.3所提供产品燃烧性能根据GB8624—2012标准,燃烧性能检验结果要求达到B1级,临界热辐射通量(CHF)≥8.0kW/㎡、内焰尖高度(Fs)≤150mm(20s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4所提供产品根据GB/T11982.2-2015《聚氯乙烯卷材地板第2部分:同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抗菌进行检测,检验结果要求实测值达到0级。(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强电系统项目
2.1电气设备安装
2.1.1各设备安装作如下规定:详见图例表中说明。设备及灯具安装参见国标图《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安装》04D702-1、国标,图《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及灯具安装》96D702-2及国标图《特殊灯具安装》03D702-3。
2.1.2接地与安全
为防止人身触电的危险,本工程设置专用接地保护线(PE线),凡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绝缘破坏时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电位联结母排、公用设施的金属管道、建筑物金属结构等互相连通,并与基础接地网可靠连结。做法详见《等电位联结安装》02D501-2第11~15页。
2.1.3保护接地
穿线金属管、金属线槽和桥架、电缆外皮、支架等均应可靠与接地系统连接。本项目采用TN-S接地型式,保护接地线(即PE线)的截面规定为: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当相线截面为16~35mm2时,PE线截面为16mm2;当相线截面为35~400mm2时,PE线截面为相线截面的一半;不应使用蛇皮管、保温管的金属网、薄壁钢管或外皮作接地线或保护线。
2.1.4断路器
产品空气开关绝缘电压为600V至800V,额定电流为10A至3200A,用来分配电能和保护线路以及电源设备免受过载,短路,欠电压等故障的技术。具有体积小,分离高,飞弧短等特点。符合GB140148标准规范。
2.2微型开关功能: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控制、隔离。技术参数:符合标准:GB10963/IEC60898额定电压:230/400VAC。额定电流:6-63A。分断能力:6000A。脱口特性:C/D。极数:1P-4P。限流等级:3。机械寿命:200000次。塑壳开关、万能式断路器具有完善的配电功能,拥有15A-2000A的3、4极产品选择,分断能力可高达50KA。
2.1.5穿线槽、管
采用电线的护套管与PVC线槽,采用的PVC护套管、PVC线槽具有耐高温、不易断裂和老化、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易连接等优点,安装施工方便。具有耐热性:高压电力电缆在正常工作时产生的缆芯温度随电压的高低而不同。如输送110kVA电压的电缆缆芯温度传至套管时,正常情况下为65℃左右,过载情况下可达75℃。镀锌材料具有高达93℃的热变形温度,可适应高温的环境。绝缘性好,体积电阻率≥1.0×1013Ω·m。阻燃性优,氧指数≥40。耐腐蚀性强。
2.1.6钢质桥架
2.1.6.1材质:钢质,规格:150*100mm,100*100mm接地要求:防腐油漆、接地。
2.1.6.2厚度:主体为1.5~3mm厚度,最小平均厚度≥55am,最小局部厚度45am>3mm厚度70am局部55am;
2.1.6.3电镀锌或锌镍合金桥架主体≥12am,喷涂或喷漆桥架主体≥50am;
2.1.6.4喷涂或喷漆不低于GB1720中的3级,光泽度:防护处理的表面光泽应不低于60%。
2.1.6.5耐盐雾性:表面防护层应具有一定的3级耐盐雾性。
2.1.6.6接地喷涂桥架应有良好的接地,桥架用连接板连接时,任一未喷涂点与接地端子间的连接电阻不大于0.1欧姆。
2.1.7插座、开关
2.1.7.1五孔插座及开关,规格:250V,10A(安全型),规格:250V,16A(安全型);
2.1.7.2面板材料:表面颜色均匀,具有良好的光泽,平整无划痕、裂纹;阻燃性能应通过650℃灼热丝温度试验要求;
2.1.7.3底壳材料:阻燃性能应通过850℃灼热丝温度试验要求;
2.1.7.4开关触点:动静触点分开后,绝缘电阻不小于5W;
2.1.7.5插座铜片:厚度不小于0.6mm,不同极性之间绝缘电阻不小于5W;
2.1.8电力电缆
2.1.8.1采用优质铜芯;绝缘层厚度、芯线直径等符合国家标准;
2.1.8.2采用桥架敷设时,应将金属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接地或接零可靠,内部电缆敷设严禁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电缆敷设完成后应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留有一定余量;
2.1.8.3采用套管敷设时,应将管内杂物及积水清理干净,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管口方应做成喇叭形或采用保护管,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套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GB50210-2001中表12.2.1-1中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值;
2.1.8.4镀锌钢管;管壁厚>1.2mm;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必须是电线专用线管,不允许用其他管道代替。
2.1.9灯具
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灯具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尤其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灯具表面平整,无死角,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同一楼层壁灯安装高度应一致、间距均匀,吸顶灯排列整齐;固定螺丝有专用防尘盖,不得直接裸露于空气中。
3、弱电系统
3.1综合布线系统
3.1.1所有设备均应安装在标准的机柜内.
3.1.2导线及敷设
①综合布线系统中分支线管由主干线槽到位后的垂直部分采用相同型号线管沿墙敷设.主干线槽每隔2米做一吊架用来固定线槽;
②未标注的线管均采用MT20或MT25管敷设(1-2根超五类双绞线穿MT20管,3-4根超五类双绞线穿MT25管,等于或大于5根超五类双绞线穿MT20或MT25管相应增加,其他类型的导线见平面说明);
③采用墙面信息插座的水平布线经吊顶处的金属线槽内引出金属管,埋墙暗敷到位;
④在信息插座附近应设单相三孔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信息插座相距300mm。
⑤不同用途、不同种类的线路共用同一线槽时宜设隔板隔开。
3.2保护措施:
3.2.1防雷保护措施:机房或设备间的接地,按其不同的作用分为直流工作接地、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防雷保护接地。所有的金属线管的两端必须具有良好的接地。楼层的配线间内的机柜应与本楼层接地母线相焊接。铜板地线下垫绝缘橡胶或其它绝缘材料以保证接大地前,与其他物体保持良好的绝缘。综合布线系统接地的系统采用联合接地的结构,需要接地电组小于1欧姆。
4、实验室给排水系统
4.1技术要求
4.1.1室内给水管道,横管安装时宜有0.002~0.005的坡度向泄水装置。
4.1.2给水管道上的阀门,DN≤50时用截止阀,DN>50时用闸阀或碟阀。
4.1.3PP-R给水管(冷水管,管材压力等级:1.6MPa);采用热熔焊接连接;
4.1.4管道试验压力:市政供水管网和户内给水支管,试验压力本项目为0.60MPa;由水泵至屋顶高位水箱的压力管道的试验压力为1.08MPa。
4.1.5尽量利用管道自然转弯补偿管道伸缩;直线管段(横干管,立管)较长时,每隔30m设金属波纹管伸缩器,补偿管道热胀冷缩。
4.1.6给水主管安装管卡时,层高H≤5米每层设一个;层高H>5米时每层设两个。
4.1.7不锈钢地漏。
5.其它
5.1区域内的各专业管道包管材料以及饰面同所在房间。
5.2可开启外窗根据现场需求设置纱窗、门口设置防鼠板,防止昆虫、野鼠等动物进入及出逃。
5.3土建墙体砌筑可根据外窗窗框位置微调后,采用龙骨固定于窗台与窗顶,内填岩棉,双面贴12mm硅酸钙板,面层同相邻墙体装饰面。
备注:其他未详尽技术参数,详见各专业系统图纸及技术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理解并进行深化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产品设计、优化、生产、现场施工等,并需满足现场施工配套及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二)、样品要求
1、投标人须按下列清单要求提供样品。
序号 |
样品(小样)名 称 |
规格 |
数量 |
参考图片 |
1 |
实芯理化板台面 |
≥100*100*12.7mm |
1片 |
|
2 |
PVC卷材地面样块 |
≥200*200*2mm |
1片 |
|
3 |
陶瓷板台面 |
≥80*80*20mm,其中一边带蝶形 |
1片 |
|
4 |
不锈钢二级减压阀、不锈钢管道、防火止回器 |
SS316L 管道:BA1/4" |
1套 |
|
5 |
柜体 |
≥1000*750*850mm |
1张 |
|
2、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逾期提交的样品不予接收。样品应隐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及其他可能泄露供应商信息的标志、符号等。
3、样品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和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验收时的标样。
4、评标结束后投标人的样品均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的样品仍由采购人保管作为中标人所供产品交货时验收的标样,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样品,投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领回,招标采购单位不负保管责任。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其他商务要求
8、人员要求
8.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项目实施团队,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名和专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人。项目经理需具备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和相关技术水平,各技术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持证上岗,至少具有“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书。
8.2在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必须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实行现场签到,如采购人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到位情况,每缺一天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处罚,由采购人从项目工程款中直接给予扣除。若项目团队人员要求更换的,需经采购人同意,否不得擅自更换。
9、安装、调试及验收
9.1安装、调试
(1)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现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负责安装,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设备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2)安装到位后的设备由中标人及采购方、设备接收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用户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中标人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货物、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9.2验收
(1)验收标准: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高标准来验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小样(如果有)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2)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用户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
第二步:货物安装定位完毕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用户有权验收时在所有货物中随机抽样进行破坏性检验、验收时,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与中标时所封存的样品不符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为保证货物的正常使用,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与样品材质不符的货物,但不予中标人货款;
②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材质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采购人再与中标人结算货款;
③若中标人提供的新货物仍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则采购人不予付款,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第三步:验收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代表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相关标准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采购方有权抽取专业类的专家一同参加现场验收。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有权随机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样检验,检验中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本采购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及交付采购方能正常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 应 商承担。
10、售后服务要求:
10.1整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三年(涉及防水项目单独质保五年),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对整个项目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保修保养。其中机电、实验室台柜、暖通、实验室隔断、强电配电柜维保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等需要后期运维的,免费提供运维期限不少于3年(包含但不限于正常运行维护、仪器设备维修、耗材更换等。)
10.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投标人须负责修理或更换。
10.3本次采购货物均为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 后服务工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报价要求
11.1投标人所投报价为项目整体包干价,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实施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并不限于设备费、工程主辅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安装费、维护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调试、集成、产品检验检测、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不会对其投标报价做出其他补偿。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了解拟本项目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11.3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1.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1.5风险包干
本采购项目实行风险包干制,投标人应考虑下列风险因素:
11.5.1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项目控制价不准确;
11.5.2现场勘察结果与实际有误差,导致设计图纸不周全,发生签证及设 计变更;
11.5.3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
11.5.4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项目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采购人已考虑风险包干,计入预算控制价内,各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投标人应当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有关消耗量定额标准及费用标准或依据企业定额、市场价格及实验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风险包干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均视为费用已包括在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投标总价内。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金额签订合同,即总报价包干。
12、现场踏勘
12.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现场踏勘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所有事项(特别是安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2.2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自行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并承担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法律责任,投标人确认,上述事项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
12.4项目采购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均已了解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负责,投标人须自行协调好建设地相关方面的关系,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采购人将不予签证。
13、施工要求
13.1装修改造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采购单位或监理单位验审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给中标人发出停工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与相关单位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可以随时抽检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若因产品不合格或不符合设 计及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无条件更换,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3.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提供的施工工艺规范及相关规定(如施工设 计图要求等),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成交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需暂停施工,由此对工期造成延误,中标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13.3中标人取得对工程施工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必要的资料。中标人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并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若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则视为磋商响应供应 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按本项目的相关约定处理。
13.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且必须性能良好,确保施工正常使用,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及其响应的数量进场,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若在施工现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数量缺少或出现设备的性能、规格与投标文件承诺和施工组织设计所用的机械设备不相符,无法满足项目实施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整改到位。
13.5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周围边界隔离带、安全防护网,并符合采购人要求和三明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条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中标人应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等负责,并全部承担因本项目实施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违规受处罚等所带来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3.6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周围环境免遭污染。对于施工中产生的污染,需及时清除。现场物品个别确需移动和破损的需经批准,在施工完成后须恢复原样,因履行该条款义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3.7中标人须与项目周边居民自行协调好关系,不可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如有发生突发事件或额外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采购人因此对外承担赔偿、补偿、罚款等任何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3.8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被市民投诉或未达到施工文明要求时,采购人发出通知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之内整改到位,未及时处理时,采购人有权组织队伍进行应急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从应付的款项用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若采购人因此对外承担赔偿、补偿、罚款等任何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3.9中标人在文明安全施工中应按照相关法规条款及三明市有关规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3.10施工期间,中午12:00-2:30不得进行有噪声和震动的施工。
14、质量要求
14.1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功能要求。
14.2在交付使用之前,中标人应对提供的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
14.3本装修改造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包工包料包干价工程。
14.4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建设单位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采购人或监理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无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 的 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合同金额
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元(¥_________元);
3.2合同总价组成:___________;
3.3其他需说明事项:___________;
四、合同标的交付
4.1交付时间:___________
4.2交付地点:___________
4.3交付条件:___________
4.4供货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
(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5)其他供货要求: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5.1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其他质量要求
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
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范围:___________
(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月。
(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5.4商品安全责任
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
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邀请,具体如下:
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
不邀请。 邀请,具体如下:
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不邀请。 邀请,具体如下:
6.5履约验收:___________
6.6退、换货:___________
6.7其他:
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
八、履约保证金
□有,□无。具体如下违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8.3履约保证金退还: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九、合同期限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_______
10.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_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十四、合同其他条款
十五、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5.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5.6其他
十六、合同附件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 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9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报价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备注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
|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
|
|
|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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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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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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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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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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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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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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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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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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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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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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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