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軟體授權合約
安裝或使用本軟體(定義如下)之全部或任何部分,代表您接受與 之間訂立此「軟體授權合約(簡稱「合約」)的條款與條件。若您符合下列任何情況,不得使用本軟體: 您不同意本合約之條款規定; 您未達與 簽署具拘束性契約之法定年齡;或 依據美國或其他法律規定,您是不得收取本軟體之人士。
您與 間簽署的其他合約(比如大量授權合約),其效力可能高於本合約之全部或部分。若前述條款規定與本合約有所衝突,應優先適用前述條款。
本軟體可能會讓您的電腦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軟體可能需要啟用或註冊。啟用、網際網路連線、 及隱私權之其他資訊,請參閱第 及第 節。
定義。
「「
」 若您是在美國、加拿大或墨西哥同意本合約,則「
」係指
,一家xx瓦
州的公司,地址是
」係指
。
。若您是在其他地區同意本合約,則「
, 地址是
「「 線上服務 」係指由 或 聯屬公司所代管之網路服務與內容。
「「電腦」是指可以接受數位或其他類似形式資訊,並依據一系列指令加以處理,以獲得特定結果之虛擬機器或實體電子裝置,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可用來執行各式生產、娛樂及其他軟體應用程式,且遵循文件所指定軟體之系統要求的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行動裝置、通訊裝置、網路連接裝置和硬體產品。
「內容檔案」係指 (而非第三方)於軟體中提供或搭售之任何樣本、 影像、聲音、藝術作品或檔案。
「文件」係指 所發佈之軟體技術使用指南與說明,包括軟體設計及預計用途說明,且不包括任何第三方之任何討論資料或內容。
「內部網路」係指僅供事業實體員工及個別約聘人員(即臨時僱員)存取的私人專屬網路資源。內部網路不包括網際網路或開放給公眾存取之任何其他網路社群, 例如會員制或訂閱型群組、協會及類似組織
。
「授權期間」係指許可您使用軟體之期間,且在適用的銷售文件(如銷售訂單、採購收據、或其他採購確認函)上明確指定。
「輸出檔」意指您使用本軟體建立之輸出檔。
「許可數量」係指一個,除非 授予之有效授權另有指明(比如大量授權)。
「軟體」係指根據本合約或相關事宜提供的所有軟體檔案、資料、資訊、內容、字型和文件,以及在未另外規定個別條款的情況下,不定時向您提供之此類資訊的任何修改版本和副本,以及升級、
更新和新增內容(合稱 「更新」)。
軟體授權。
授權。 本軟體乃非賣品,只供授權使用。您若能持續遵守本合約, 在下列條件下會授予您非獨家、不可移轉且有限之授權,以符合設計和預定用途的方式來安裝和使用本軟體: 在您向 或
授權經銷商或以適用銷售文件所述其他方取得軟體之地區或區域(「區域」); 在授權期間;及 在授權類型範圍以內以及遵照適用銷售文件所規定的電腦許可數量。除本合約、適用文件或購買時另有定義,授權期間為自購買日起算 個月。
授權類型。可能適用下列一條或多條授權條款。
無序號或搶鮮版軟體。 未提供序號之軟體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指定為搶鮮版軟體、試用版、入門版、產品樣品、不得轉售、或僅供評估目的而提供之軟體(合稱 「搶鮮版軟體」),僅可在授權期間內為內部示範、評估或訓練目的而安裝於電腦並使用,且這類使用所產生之任何「輸出檔」或其
他資料僅供內部、非商業及非生產用途。「搶鮮版軟體」係依「原狀」提供。存取及使用「搶鮮版軟體」及用「搶鮮版軟體」建立的任何「輸出檔」之行為, 由您承擔全部風險。搶鮮版軟體不代表最終產品,且可能含有程式問題、錯誤,以及可能導致系統或其他裝置故障和資料遺失的其他問題。若您依據獨立書面協議取得「搶鮮版軟體」,比如「 搶鮮版軟體授權合約」,您使用軟體之行為亦須遵守該等合約之規範,且若該等合約之條款與本合約產生任何衝突,應優先適用該等合約之規定
。於 要求或此等軟體發行商用版本時(以較早發生者為準),您將立即退還或銷毀「搶鮮版軟體」所有副本。
個人使用限制。 在遵守第 節所述限制的前提下,若您為依照第 節規定安裝本軟體之電腦的主要使用者,則您可以在另一台攜帶型電腦或家用電腦上安裝本軟體的第二份副本供個人專用,但在主要電腦上使用本軟體時,不得同時使用本軟體之第二份副本。
持有大量授權者二次使用之限制。若是由教育版大量授權之持有人以外的任何授權持有人依據大量授權計劃或合約取得本軟體,則按照本款所建立的本軟體第二份副本僅可就該大量授權持
有人之利益及業務來使用。
雙系統平台。 本軟體授權在特定作業系統平台上使用。您必須為每一個作業系統平台購買使用本軟體的獨立授權。舉例來說,若您想要在同時執行 和 作業系統平台的裝置上(即雙系統電腦)安裝本軟體,您必須分別取得本軟體兩份授權。即使本軟體專為不同作業系統平台而設計的兩種版本是以同一份媒體交付給客戶,這項規定仍然成立。
從伺服器分發。您可將軟體副本複製至您的內部網路上的電腦檔案伺服器(「伺服器」),以便在本第 節允許之範圍內,於相同內部網路中的電腦下載及安裝軟體。
使用伺服器。
在另一份購買文件或「文件」所述許可範圍內且遵照本合約之授權限制的前提下,您得將本軟體安裝在伺服器上,以供同一內部網路內之電腦的個別使用者(「網路使用者」)存取和使用本軟體。您必須為可能存取軟體之每個網路使用者購買授權。
為釐清疑慮,於下列情況下(且不限於這些情況),您不得(直接或透過命令、資料或指示)安裝或存取軟體,除非獨立購買文件允許: 從不屬於您的內部網路之電腦安裝或存取; 將網路代管工作群組或網路代管服務提供給大眾; 由任何個人或實體使用、下載、複製或以其他方式受益於軟體功能,除
非取得 授權; 由超過許可使用者數量之使用者存取,且以系統、工作流程或服務元件之形式存
取;或 非個人使用者執行之作業(比如自動化伺服器處理,如 或類似作業)。
限制與要求。
使用義務。 您同意不使用本軟體進行本合約未許可的用途,且您不會以不符合軟體設計或 說明文件的方式使用本軟體。
不得修改或進行逆向工程。除本合約另有明文許可,您不得 修改、連結、改編或轉譯軟體的任何部分;或 針對軟體內的原始程式碼或軟體資料呈現之任何部分或底層的演算法、流程及方法,進行反向工程(包括但不限於監控或追蹤系統或應用程式之流入與流出流量,以重建系統)、編譯、反編譯、
或以其他方式試圖搜索。倘若您所屬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允許您針對「軟體」進行反編譯,以取得使軟體
已授權部分與其他軟體可互通所需之資訊,您必須先向 請求該資訊後,才可以進行該等行為。
得全權決定提供此等資訊給您或對您反編譯軟體規範合理條件,包括合理服務費,以確保 及 供應商之專屬權利獲得保護。
套件不拆分。本軟體可能包括多種應用程式和元件,可存取不同的 線上服務並可能支援多種平台和語言,也可能以多種媒體提供給客戶或提供多個副本。儘管如此,本軟體係以單一產品設計並提供給客戶,並依本合約明文許可作為單一產品使用。除非文件另有規定,您不需要安裝軟體之所有元件
,惟您不得拆分軟體各元件並在不同電腦上使用。
線上服務與分散式程式碼。 若您的授權包括 線上服務、應用程式介面(簡稱「 」
、應用程式程式碼樣本、軟體開發工具(簡稱「 」)、或其他分散式程式碼的存取權限,則您使用線上服務、 、應用程式程式碼樣本、 或其他分散式程式碼時,皆須遵守適用的其他條款。
第三方線上服務。 本軟體可協助您存取由第三方維護、提供產品、資訊、軟體和服務的網站(簡稱
「第三方線上服務」)。您存取與使用任何第三方線上服務之行為,須遵守該類網站上所列或因其他原因與該類第三方線上服務有關之條款與條件。 不會控制、為其背書或接受第三方線上服務的責任
。您與任何第三者之間就第三方線上服務的交易,包括該方的隱私權政策和您個人資訊的使用、商品及服務的交付和付款,及與該等交易有關的任何其他條款、條件、擔保或聲明,完全屬於您與該第三者之間的事宜。第三方線上服務可能無法提供所有語言版本,或提供給所有國家 地區的居民,而第三方可能隨時基於任何理由,修改或終止提供任何第三方線上服務。
第三方服務與軟體。 軟體可能包括第三方服務與軟體,且您須負責遵守適用之任何及所有第三方條款。您使用軟體之行為可能適用的部分第三方條款,請參閱 。提供第三方服務和軟體存取連結僅為方便您使用, 對此類第三方服務和軟體概不負責。
所有權聲明。 您獲准製作的本軟體任何副本(包括但不限於「文件」),必須包含與本軟體同著作權及其他所有權聲明。
內容檔。 除非與內容檔相關的「讀我」檔案、「文件」或其他授權另有規定,您得使用、展示、修改、重製或分發任何內容檔。但您不得單獨分發「內容檔」(亦即在內容檔是所分發產品的主要價值之
情況下),亦不得就內容檔或其衍生著作物主張任何商標權。第 節所述軟體所有權,不受本條文規定所影響。
不得轉讓。 除非本合約明文許可,您不得租賃、出租、出售、轉授權、轉讓或轉移本軟體之權利,或授權將本軟體的任何部分複製到另一人或法律實體的電腦上。您不得以代管或服務機構之模式使用或提供本軟體。第 節規定僅限於字型軟體之少數例外。
區域。 您只能依照符合下列網址所述啟用政策的方式並且在區域範圍內使用本軟體及存取 線上服務: 若 認定您於區域外使用軟體或違反啟用政策,
得終止本授權。
智慧財產所有權。 保留本軟體以及您所製作任何軟體副本之所有權利、所有權與利益。
並未就軟體內各個項目,賦予您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業機密、商標或任何其他權利。 保
留本合約未授予之所有權利。本軟體之結構、組織及原始碼為 及其供應商的重要商業機密及保密資料。本軟體受法律保護,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及其他國家之版權法以及國際條約條款。 及其供應商保留未明確授予之所有權利。
遵守授權條件。
若您是一家事業體、公司或組織,則您同意,除本軟體所執行之任何授權合規檢查外, 或其授權代
表有權每隔十二個月以不超過一次為限,在提前七個營業日發出通知之前提下,檢查您的所有記錄、系統及設備(包括序號和相關資訊),以確認您使用任何和所有 軟體或服務之情形符合 之有效授權。例如, 有權取得您的記錄,以利判定軟體是否已有序號,且您也必須在 提出請求時
立即提供此類記錄。此外,您必須在收到 的請求之後三十天內提供 要求之所有記錄與資訊
,以證明您使用任何及所有 軟體之情形符合 之有效授權。您將為 提供合理協助,且依據本段規定進行之任何檢查予以合理的合作。若檢查結果顯示軟體授權有任何缺失,您應立即取得任何必要的授權、訂閱,以及任何適用的原廠維護及支援。若未付費用超出應付授權費用的 ,則您也須支付 執行檢查作業的合理費用。
更新。
若軟體係舊版 軟體之更新(稱為 「舊版軟體」),則您可依據是否保留「舊版軟體」來選擇使用此更新。若要在「舊版軟體」之上附加此更新,則您僅可在同一部電腦上安裝和使用「舊版軟體」和更新
。凡 在授權期間提供的舊版軟體支援,其任何責任義務皆可能於更新版軟體推出後終止。禁止用其他方式使用更新。 可透過增訂條款或不同的條款將其他更新授權予使用者。
隱私權。
隱私權。 有關 收集、使用、分享或以其他方式處理與您及您使用軟體相關之資訊,請參閱「隱私權政策」,網址為: 。您還可透過下列網址管理偏好設定:
。
本公司存取您的內容。 於法律允許之範圍內, 將僅可透過有限方式存取或檢視「輸出檔」。舉
例來說, 可能需要存取或檢視「輸出檔」,以: 處理回饋意見或支援申請; 偵測、預防或以其他方式處理詐騙、安全、法律或技術問題; 開發、改善、自訂及操作軟體; 執行合約。若要深入瞭解本公司所進行的機器學習,請前往 。
連線能力。
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 軟體可能在未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將您的電腦連線至網際網路,以連結 網站或網域驗證您存取與使用軟體的權限、協助進行安裝,或為您提供額外資訊、特性或功能(比如
線上服務)。
線上服務。 存取 線上服務前須同意額外條款規定,比如位於下列網址的「一般使用條款
」: ,且可能要另外加入會員或支付服務費。在部分情況下, 線上服務雖然由某個網站代管,它可能是軟體的一項功能或延伸功能,或者 線上服務可能是瀏覽器的某項延伸功能。 保留針對過去免費提供的 線上服務,開始收取存取或使用費的權利。如果您的
電腦已連線至網際網路,本軟體可能在未另行通知的情況下,自 線上服務更新可下載的內容,以便
您在離線時也能立即取得這些 線上服務。 線上服務可能無法提供所有語言版本,或提供給所有國家 地區的居民,且 得隨時基於任何理由,修改或中止提供任何 線上服務。
啟用和驗證。 本軟體可能會要求您: 取得 ; 啟用或重新啟用本軟體; 註冊本軟體;或 驗證您的會員資格。軟體亦可能連結網際網路來檢查是否有更新可下載,並依據您的偏好設定,自動下載及安裝更新。本軟體將會收集及傳送資訊予 ,詳細說明請參閱
得使用這類資訊偵測或預防詐騙或未經授權使用行為。若未啟用或註冊本軟體、驗證會員身份,或經 認定有詐騙或未經授權使用本軟體情事者,可能會導致軟體功能不完整、軟體無法運作,或是終止或暫停會員身份。
停用。 您得根據本合約在電腦上停用及移除本軟體,並在其他電腦上安裝並啟用本軟體(「停用」)
,詳細說明請參閱: 停用須使用網際網路連線。
數位憑證。 本軟體使用數位憑證(如第 節所述)協助您確認已下載的檔案(例如應用程式和內容)
、在可攜式文件格式(簡稱「 」)中簽署及驗證簽名,以及驗證經過認證的 文件。在進行數位憑證驗證時,您的電腦可能會連線至網際網路。
點對點通訊。 本軟體可能在未另行通知的情況下,使用您的區域網路連線自動連接其他 軟體,且可能在過程中在區域網路上顯示可與其他 軟體進行通訊。這類連線可能會將您的連線的 位址傳送至區域網路。
有限擔保與賠償。
擔保,在您(以首次購買軟體授權並依據合約規定使用之實體身份)遵守軟體適用「文件」之前提下,在收到軟體後起算 日內(「擔保期間」),在電腦上使用本軟體時,軟體效能表現出色。實際效能與「文件」所述之差異若不顯著,則主張擔保之權利並不成立。您所擁有之唯一且專屬權利僅限於下
列任一項,並由 決定:依據擔保請求提供軟體支援;替換軟體;或若 認定支援或替換實際不
可行,則退還您所支付之軟體授權費(若有)。本有限擔保不適用於下列依其現狀提供且 不提供擔保的項目: 修補程式; 字型軟體; 搶鮮版軟體; 網站、 線上服務和第三方線上服務;
數位憑證(請參閱第 節);以及 任何其他由 提供,從 網站免費下載的軟體。所有擔保請求必須於擔保期間內向 客戶支援部門提出,並附上購買證明。有關擔保請求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
本節所述之有限擔保賦予您特定合法權利。您可依法享有之其他權利,可能依不同司法管轄區而有所不同。 不會試圖在超出法律所允許的限度之外 限制您的擔保權利。有關各司法管轄區特別規定,請
參閱第 節。
若因您使用本軟體或違反本合約或相關事宜而導致任何第三方索賠、要求、損失或損害,包括合理的律師費,您將賠償 及 子公司、聯屬公司、主管、代理商、員工、合作夥伴及授權人。
擔保免責聲明。
除第 節以及法定擔保與救濟外, 、其聯屬公司、供應商及認證機構(定義如下) 不提供任何明文或暗示擔保,包括不侵權、適銷性與特定用途適用性之隱含擔保。本公司對於軟體內的內容不提供任何承諾。我方亦不擔保: 本軟體將符合您的要求或是將穩定提供、無中斷、及時、安全或無錯誤;
使用本軟體所產生的結果將有效、正確或可信; 本軟體的品質將符合您的期望;或 x軟體的任何錯誤或缺陷將獲得改正。
對於因您使用本軟體所引發的任何訴訟, 概不負責。 您可以自行決定使用和存取本軟體並承擔風險,若因使用和存取本軟體致使電腦系統損壞或遺失資料,所有責任由您自行承擔。
如果您在 的伺服器上透過 線上服務張貼您的內容並公開分享,我們對以下事項不承擔責任: 您的內容發生任何損失、損毀或損壞; 該內容被 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刪除;或 任何第三方在其他網站上或使用其他媒體涵蓋您的內容。
責任限制。
、其聯屬公司、供應商與認證機構,就您或任何他人的任何一種特殊、偶發、間接、必然、道德、懲戒或懲罰性損失均不負擔責任,無論其原因為何,包括因下列情況產生的損失與損害: 用途、資料、聲譽、營收或利潤之損失;任何責任理論,包括違反契約或擔保、疏忽或其他惡意行動;或
因您使用或存取軟體而產生或相關。本合約任何內容概不限制或排除 對重大過失、 或其員工的蓄意錯誤行為、死亡或人身傷害所應負之責任。
就因本合約而產生或相關事宜應負擔之賠償責任,總額以下列較高者為限: 美元;或就軟體所支付之相關金額。
前述排除與限制規定將於您所在管轄區適用法律最大允許範圍內適用。此賠償責任限制可能不適用於若干司法管轄區。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和其他法律,您可能享有無法放棄的權利。
終止。
本合約在授權期間屆滿之前適用於您安裝、存取及使用軟體之行為,除非提前終止。若您未遵守本合約條款或未準時付款,您在本合約之下享有的權利將自動終止。即使終止帳號,您仍有義務支付任何尚未支付之費用。在授權期限屆滿或終止時,您便不得使用軟體,且軟體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可能停止運作,不另行通知。
存續。 下列各節於本合約因任何原因屆滿或終止後將繼續有效: (智慧財產所有權)、 (隱私權)、 (賠償)、 (擔保免責聲明)、 (責任限制)、 (終止)、 (出口規則)、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及 (一般條款)。在合約終止後,前述條款之存續不會創造或隱含任何繼續存取或使用軟體之權利。
特殊條款及例外情況。
本節規範與軟體及本合約條款有限例外情況有關之特殊條款。若本節條款與本合約有所衝突,應優先適用本節條款。
無偏見;歐盟經濟區條款;澳洲法規公告。
本合約不會影響任何當事人(包括以消費者身份進行交易者)應享有之法定權利。例如,若紐西蘭消費者購得本軟體作個人商業使用,則本合約將受「消費者保證法
之約束。另一個例子是,若德國消費者購得本軟體,則本合約將受「德國產品責任法
」所規範。
若您取得本軟體之位置是在歐洲經濟區(簡稱「「 」)、您通常居住於 且您是消費者(亦即您使用本軟體供個人非商業性相關用途),則第 節(有限擔保)規定不適用您購買與使用軟體之行為。反之, 提供自軟體購買日起 年的擔保期,保證在電腦上使用本軟體時享有適用「文件」所載之功能(「協議功能」)。若實際功能與協議功能無顯著差異,則不構成得主張擔保之權利。 本擔保不適用搶鮮版軟體、字型軟體或因您更改軟體以致無法運作之情況。若要提
出擔保請求,您必須於此 年期間內向 客戶支援部門提出,並須檢附購買證明。 會向
您查證本軟體是否有瑕疵,或通知您該錯誤係因軟體安裝方式不正確所致,並在其後給予您協助。若本軟體有瑕疵,您可向 要求退貨或維修本軟體,或要求重新提供一份軟體。提出請求時必須出示購買證明。若您的擔保資料證實無誤, 將依據您的要求維修或替換軟體,除非
認定您的要求不合理,此時 會將款項退還給您。如需擔保相關協助,請聯絡 客服支援
。
請注意,除非您是德國或奧地利消費者,第 節(責任限制)規定將繼續適用您就使用軟體所提出之損害求償。我們建議您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避免及減少損壞,例如進行本軟體及電腦資料
的備份。儘管如此,若 違反本合約, 將會承擔合理範圍內所能預見的賠償責任。除強
制性法定責任外,於德國或奧地利境內取得軟體且經常居住於該國家之德國或奧地利消費者,適用下列法定責任規定: 對於因輕微疏失導致違反重大契約責任所造成的損害, 僅就簽署本合約時通常可預見的最大損害金額進行賠償;且 對於因輕微疏失導致違反非重大契約責任所造成的損害, 概不負責。
澳洲消費者法。 本合約任何條款都非意圖排除、限制或修改根據「 年競爭和消費者法案
」(簡稱「 」)或任何其他法規規定不得以合約排除、限制或修改之任何消費者權利。若 或任何其他法律暗示任何條件、擔保或條款併入本合約、或就本合約相 關事宜提供法定擔保,則就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若有)而言, 對違反此類條件、擔保、其他條款或 保證應負有限責任(由 決定),惟以於下列情況下可執行為要件: 在供應商品的情況下,進行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作業: 更換商品或供應同等商品; 修復商品; 支付更換商品或取得同等 商品的費用;及 支付商品修復成本;或 於提供服務的情況下, 採取下列任一項或全部行動:
再次提供服務;及 支付再次提供服務的成本。
教育版軟體產品。 若本軟體為教育版軟體產品(僅供教育類使用者使用而製造並分發的軟體),除非您符合所在司法管轄區法律定義之教育類使用者資格,否則無權使用此軟體。請參閱下列網站
以進一步瞭解資格規定。請參閱下列網站
及點選「於全球各地購買 產品」連結,搜尋「 授權學術經
銷商 」。
數位憑證。
核發。 數位憑證係由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機構」)核發,或可自行簽署。
認證機構服務條款與條件。 購買、使用及信任數位憑證是您與認證機構之責任。在信任任何證明文件、數位簽名或認證機構服務之前,您應先檢閱相關認證機構據以提供服務的適用條款與條件,包括任何訂閱使用者合約、憑證信任方合約、認證政策和作業聲明。
確認聲明。 您同意 x軟體由於設定或外部問題,將可能在驗證之前已被撤銷的憑證顯示為有效; 數位憑證的安全性或完整性可能因文件簽署人、適用認證機構或任何第三方之行為或疏忽而有所減損;以及 憑證可能不是由認證機構提供的自行簽署憑證。 您必須全權負責決定是否信任 憑證。除非認證機構向您另行提供書面擔保,否則您應自行承擔使用數位憑證的風險。
第三方受益人。 您同意您所信任之任何認證機構皆為本合約之第三方受益人,且應有權以其自身名義執行本合約, 如同係 所執行。
字型軟體。 儘管存在受 服務額外條款 規範之
字型服務,若軟體包括字型軟體 「字型軟體」):
您可依據第 節所述,搭配電腦上的本軟體來使用字型軟體,並將字型軟電腦輸出到連接這類電腦的任何輸出裝置。
若電腦許可數量為五部以下,則您可將字型軟體下載到至少與其中一部這類電腦連接的一個輸出裝置之記憶體(硬碟或 ),使字型軟體仍保留在該輸出裝置內,並得於「電腦許可數量」的電腦數目為五的倍數時,將字型軟體下載到另一輸出裝置。
您可將用於特定檔案的字型提供給商業印刷業者或其他服務機構,若該等服務機構擁有使用該特定字型軟體的有效授權,則可使用該字型處理檔案。
您得將字型軟體副本嵌入您的電子文件,以供列印、閱覽及編輯該電子文件。本合約並無隱含或許可任何其他嵌入權。
上述規定有一例外情況,列在 的字型包含在本軟體中
,僅供軟體使用者介面操作使用,並未允許包含在任何輸出檔案中。上述字型並未依據第 節規定取得授權。您同意,除了操作軟體所需,不會在任何軟體應用程式、程式或檔案中複製、移動、啟用或使用或允許任何字型管理工具去複製、移動、啟用或使用所列的字型。
金鑰。本軟體可能包含讓您透過建置於本軟體內的數位憑證(簡稱「「金鑰」),啟用 文件的特定功能之技術。您同意不會基於任何目的存取、意圖存取、控制、停用、移除、使用或分發該金鑰。
出口規定。
本軟體以及您使用軟體之行為,皆須遵守符合下列條件之美國法律、限制與法規以及國際法律所規範: 可能規範軟體之進口、出口與使用;及 可能禁止 提供軟體給您,不另行通知。使用本軟體即
代表您同意遵守所有此類法律、限制和法規,並保證您所屬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均不會禁止您收取軟體。
準據法和爭議解決。
程序。 若您有任何疑慮或爭議,您同意先嘗試與本公司聯絡尋求私下解決爭議。若在本公司收到通知後 天內未能解決爭議,所產生的任何法律訴訟必須透過最終具有約束力的仲裁方式解決,包括是否需
要仲裁,但若您的索賠符合條件,您得於小型訴訟法院主張索賠。若於導致索賠的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未提出,則與本合約或軟體相關的索賠將永久失去索賠之權利。
規定。 若您居住於美洲地區, 將在加州聖塔xxx郡依據綜合仲裁規定與程序舉行仲裁。若您居住於澳洲、紐西蘭、日本、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南韓、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或東南亞國協(簡稱「東協」)成員國,則將由「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簡稱「 」)負責依據其「仲裁規
則」於新加坡進行仲裁,且前述規則會以援引方式納入本節內容。否則應由「倫敦國際仲裁法庭(簡稱「
」)負責依據「 仲裁規則」於倫敦進行仲裁。仲裁員將由您和 共同指定。仲裁全程以英語進行,但如果有任何證人使用英語以外的母語,得使用其母語提供證詞,現場會將證詞同步翻譯為英語(翻譯費用由要求證人出庭作證的一方負擔)。對您與本公司有管轄權的法院均可就該仲裁判斷的執行做出判決並強制執行。
禁止集體訴訟。您只能以個人身分解決與 之間的爭議,不得以原告身份或是集體訴訟、合併訴訟或代表人訴訟一員的身分提出索賠。
一般條款。
完整合約。 本合約包括您與 間就合約標的達成之完整理解,且效力高於雙方先前就該等標的作出之所有書面與口頭協議、理解、提案、討論、協商、聲明與擔保。
不棄權。 未能執行或行使本合約任何條款,不代表放棄該條款賦予之權利。
合規性。 對於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 同意遵守所有適用公平機會法,包括(若適用)第號行政命令及其修訂條款、 年越南戰爭期間退伍軍人調整援助法
第 節(美國法典彙編第 卷第 節)、 年復健法第 節及其修訂條款,以及聯邦法規法典第 卷第 至 、
及 部之管理規定。前句所述之平權法案及法規將以援引方式納入本合約。
對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之聲明。 若您為美國政府機構,或若本合約將須遵守「聯邦採購法規(
,簡稱「 | 」),本軟體是屬 第 節所界定之「商用品 | ||
項」,其中包含 | 第 | 節或 | 第 節所稱之「商用電腦軟體」和「商用電腦 |
軟體文件」(以適用者為準)。依據 第 節或 第 節至第
節(如適用)規定,商用電腦軟體及商用電腦軟體文件是依下列條件授權予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
僅作為商用品項,而且 所享權利僅限於按本合約條款與條件授予其他終端使用者之權利。依美國法律規定保留未經公告之權利 。
若您對本合約有任何疑問或要向 索取任何資訊,請按軟體所附地址及聯絡資料,與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 據點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