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117
项目名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样板镇村差异化奖补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117
协议编号:
甲方(征集人):招远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乙方(入围供应商):招远隆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就(项目名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样板镇村差异化奖补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117)(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经项目评审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相关法律、规章,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就本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框架协议。
一、框架协议文件
本协议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征集文件
2、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
3、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4、入围通知书
5、本协议附件
二、适用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三、采购需求及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1
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入围产品如需升级换代,须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五、协议价格
入围供应商入围本项目的协议价格为 469,596.00 元。六、资金支付
支付方式: 转账
支付时间和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且预算指标下达后5个工作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 3 年有效。如下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入围尚未完成,可顺延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之日。
八、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补充规则:
(1)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
(2)补充征集在原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完成。
(3)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
(4)补充征集有效期与原框架协议有效期相同。
(5)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本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6)补充征集期间,本项目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入围供应商协议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协调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的采购纠纷,受理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违反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约定的申诉,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对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行为进行纠正、调整;
3.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4.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
5.负责公开发布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2.保证签署本协议以及提供入围产品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侵害
,同时保证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使用入围产品或接 受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权益追索,该权益侵害或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不正当竞争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方合同违约等;
3.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征集文件规定、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4.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5.按照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约定及要求、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响应文件的应答和承诺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等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6.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服务完全符合或高于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且满足采购需求;
7.主动接受并配合甲方、采购人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框架协议履约服务的质量、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十一、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用第 种方式:
(1)直接选定 (2)二次竞价 (3)顺序轮候十二、委托协议和委托代理商名单
委托代理商名单及委托协议详见附件2十三、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3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协议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
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协议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五、违约责任
1、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2、若入围供应商未如期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或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征集人有权直接向入围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书
,入围供应商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十六、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入围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征集过程、协议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入围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征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十九、协议保存
本协议一式三份,征集人一份,入围供应商一份,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征集人:招远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0000000
签订日期:
入围供应商:招远隆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00000000000
签订日期:
附件1 :采购需求及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附件2:委托代理商名单及委托代理商协议:
序号 | 代理商名称 | 代理商地址 | 代理商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
2 | ||||
3 | ||||
…… |
委托代理商协议自拟
附件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二阶段)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征集文件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