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煤电的支撑性、保障性作用,强化对湖北省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更好地推进煤电能源项目协同发展,2022年10月 25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鄂州市 政府、甲方)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乙方)签署《湖北能源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鄂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中,除《湖北松滋江西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已终止,其他均在正常履行
中。
为进一步巩固煤电的支撑性、保障性作用,强化对湖北省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更好地推进煤电能源项目协同发展,2022年10月 25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鄂州市政府、甲方)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乙方)签署《湖北能源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协议内容
双方同意湖北能源在鄂州市投资建设湖北能源鄂州电厂四期(2
×1000MW)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鄂州电厂四期项目”),湖北能
源作为投资主体在鄂州市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机组,总投资约70亿元,具体投资金额根据项目最终情况来定,双方协同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尽早核准及开工建设。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鄂州市政府权利及义务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将鄂州四期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调度服务。
2.以招拍挂成交价确定土地出让价,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项目征地拆迁等其他土地费用。
3.甲方委托项目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以净地供地。
4.积极支持乙方办理项目纳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及核准
(备案)相关工作,全力支持有关项目参与评优(市场竞争配置)的相关报批手续。协助乙方收集相关资料,并出具项目所需土地、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5.甲方支持协调四期项目配套外送通道规划建设,推动与鄂州四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6.甲方支持乙方开展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协调落实配套新能源项目资源,配套新能源项目按湖北省能源局核发建设规模指标及并网要求与鄂州四期项目同步投运。
(二)湖北能源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鄂州电厂四期项目所在地新设项目公司或以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作为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业主单位,承继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的相应权利与义务。
2.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资质证书、证照等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鄂州四期项目环评、能评、安评等前期工作。
4.乙方应确保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取得的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违约而协议解除,甲方依约定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有权无偿回收或者要求乙方负责清除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恢复场地平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鄂州电厂四期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煤电的支撑性、保障性作用,强化公司对湖北省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更好履行能源保供的央企责任。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风险提示
x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最近三年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协议名称 | 公告日期 | 主要内容 | 进展情况 |
《项目投资 框架协议书》 | 2020/6/12 | 为促进宜城经济快速发展,满足襄阳及鄂西北地区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更好 | 正常履行中。 |
(宜城市人 民政府) | 地推进煤电能源项目协同发展,公司与宜城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在宜城市投资建设宜城 2× 1000MW 火电项目。 | ||
《湖北南漳 抽水蓄能电 站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 | 2021/3/30 | 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南漳县抽水蓄能资源,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助力地区经济绿色发展,公司与南漳县人民政府、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拟就南漳抽水蓄 能电站项目开展合作。 | 正常履行中。 |
《合作框架 协议》(恩施州政府) | 2021/4/9 | 为加强能源领域的战略合作,实现企地共赢,公司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利用和综合智慧能源等 项目投资事宜展开合作。 | 正常履行中。 |
《湖北松滋 江西观抽水 蓄能电站项 目合作协议》 | 2021/4/9 | 为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松滋市江西观抽水蓄能资源,助力地区经济绿色发展,公司与松滋市人民政府、中国三峡建工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拟就 松滋江西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展合作。 | 经论证分析后,并与各签约方友好协商后,已中止本协 议。 |
2、近三个月和未来三个月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x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均 无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 2 名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授予 94.42 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授予
日为 9 月 20 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9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目前,公司暂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近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湖北能源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