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JWL24032184
温岭市2024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XXXX00000000
采 购 人 :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备 案 单 位 :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二○ 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3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8-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3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XX00000000
项目名称: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549880
最高限价(元):无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498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 “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示范食堂”的学校提供体系认证、指导整改、长效监管等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 止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北 京 时 间 ) ,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特定资格要求: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 “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
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
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000-000-0000 进行咨询,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xxx.xxxxxx.xxx.xx)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名 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联系人:应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5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0 x传 真:0576-86087802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9746、0576-81761099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7610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XXX00000000 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 | 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 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 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
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压缩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0.xx“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 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 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 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4.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传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输递交的,或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 |||
5 | 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 1.修改(补充)和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 件。 | |
6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7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 |
8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
9 | 演示 | ☑ 要求,提供现场演示的各投标人将需演示的部分自行演示并录制成视频制作在 U 盘中,录制视频时长≤10 分钟,录制视频必须为MP4 格式(若视频为其他格式导致评审中不能正常播放,责任自负),U 盘装入密封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包装,并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快递形式寄送至代理机构处,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为:xxxxxxxxxxxxxxx 0 x,xxx,13736870812。【只接受顺丰快递】 □ 不要求 | |
10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11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
12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服务类项目)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 |
13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服务类项目)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 |||
14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
15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 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
16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17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合同金额的 1%; 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形式(具体形式由甲方指定);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文本。 | |
18 | 代理服务费 | 1.收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见附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单位收取;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的 80%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 | |
19 | 现场组织实施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 |
20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21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22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 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23 | 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4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一、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即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人:是指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4.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4.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收费标准(见附 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
时向中标单位收取;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80%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 费 类型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
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人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
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效力:
(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未提供下列标注“▲”材料的资格审查认定为无效)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声明书(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承诺) | 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 格式附后,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3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格式、内容自拟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 格式、内容自拟(此项不可写“无”,否则为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无效投标) | |
▲5 | 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 | 格式附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若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内容自拟)。 |
6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自评表 |
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3 | 证书一览表 |
4 | 拟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 |
5 | 类似业绩一览表 |
7 | 类似项目情况表 |
8 | 技术商务偏离表 |
9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
3、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格式附后 |
2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3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自行提供 |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关联定位、加密。
2、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
(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2)签署: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功能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也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
(3)份数:
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3.2 “ 备份投标文件” ( 后缀格式为.bfbs ) : 发送一份至邮箱: 0000000000@xx.xxx,以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及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默认投标人自动放弃。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一) 开标程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在线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0000000000@xx.xxx);
4、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
5、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估及比较等。符合性及商务技术审查不通过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其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
6、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
文件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7、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8、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出具开标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9、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1、评审前准备
(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邮件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邮件形式书面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报价两者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中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投标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4、投标报价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 “▲”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十一)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3、评标委员会应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二)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用 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八、验收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其他
(一)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商务技术70分,报价30分。
(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应一致;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四)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
注:评分计算过程中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推荐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只推荐一名。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70分):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1 | 企业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全部提供的得 4 分。 【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并同时 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相关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或网站打印页,否则不得分。】 | 4 分 |
1.2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的得 1 分。 【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 分 | |
1.3 | 投标人具有与智能食安共治平台相关、与监管执法系统相关、与食安云台账系统相关、与指挥调度系统相关、与放心餐饮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 件中,否则不得分。】 | 3 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 | 合同业绩情况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 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制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3 分 |
3 | 履约能力 | 根据投标人的整体经营情况、技术力量等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1.内容全面完整可行的得 2.1-4 分; 2.内容基本可行的得 0-2 分。 | 4 分 |
4 | 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师资、地点、时间等),培训内容、对项目执行和运行的保障程度、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1.内容方案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3.1-5 分; 2.内容方案可操作性较强,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1.6-3 分; 3.内容方案可操作性、科学性一般的得 0-1.5 分。 | 5 分 |
5 | 技术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平台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1.分析内容全面、结构严谨、理解充分,有针对性、有前瞻性的得 7-9 分; 2.分析内容基本合理、完整,但还需进一步细化的得 5.1-6.9 分; 3.分析内容空泛、简单,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得 3.1-5 分; 4.提供内容即得基本分 3 分,未提供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9 分 |
6 | 实施方案 | 从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进度安排、文明施工、供货、安装指导等方案设计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1.方案设计的内容全面,合理先进的得 7-9 分; 2.方案设计的内容较全面,较合理先进的得 5.1-6.9 分; 3.方案设计的内容一般的得 3.1-5 分; 4.提供内容即得基本分 3 分,未提供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9 分 |
7 | 平台对接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智能阳光厨房信息数据无缝对接“浙江省智慧餐饮信息平台”数据总仓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平台。(智慧厨房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 7 天。智能阳光厨房能在互联网上进行操作展示、物联感应展示和信息公示,并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信息平台”数据总仓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平台),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1.提供的对接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可行的得 3.1-5 分; 2.提供的对接方案内容较全面,基本可行的得 1.6-3 分; 3.提供的对接方案内容一般的得 0-1.5 分。 | 5 分 |
8.1 | 配套设施及设备质量 | 根据投标人对配套设备技术指标、功能指标的满足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 3 分 |
8.2 | 根据投标人对配套设备型号配置的先进性情况、质量保证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 3 分 | |
9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后续运维服务方案、运维技术支持能力、用户培训方案、故障响应能力及解决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1.方案合理科学、响应时间及时、内容切实可行的得 2.1-4 分; 2.方案较合理科学、响应时间较及时、内容切实较可行的得 0-2 分。 | 4 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0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根据投标人对处理项目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打分。 1.应急预案内容全面,有针对性,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2.1-4 分; 2.应急预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0-2 分。 | 4 分 |
11 | 视频演示 | 1.各类智能物联设备在平台中的数据展示(0-10 分): 演示各类智能物联设备在平台中的数据展示,供应商自行选择餐具消毒智能监测、紫外线空气消毒智能监测、工作间温湿度智能监测、冰箱冷库温湿度智能监测、食品留样智能监测、智能验收,物联和 AI数据智能监测服务场景进行演示,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2.平台智能 AI 视频分析,AI 机制闭环处理演示(0-3 分): 供应商自行选择演示平台中智能AI 视频分析中老鼠抓拍场景功能进行演示,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演示平台AI 机制闭环处理流程,企业在线整改反馈,监管人员进行 AI 分析结果核验,并触发联动检查,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注:视频演示要求 1)演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2)演示形式:提供完成的视频文件并拷贝在 U 盘中,并需语音讲解,录制视频必须为 MP4 格式(若视频为其他格式导致评审中不能正常播放,责任自负); 3)演示文件递送方式:U 盘装入密封袋,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浙江省温岭市万 昌路服务业大厦 8 楼(若采用快递形式,只接受顺丰或 EMS); 其他:无须现场演示,不设评标委员会提问环节。 | 13 分 |
注:(1)上述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上述评分内容,缺项不得分。
一、项目概况: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
1.根据《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学校“示范食堂”建设的通知》(台市监餐〔2024〕1 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2.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
将温岭市 33 所学校食堂改造成示范食堂,包含学校食堂的广告牌制作,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家学校食堂建立 ISO22000 体系。通过认证并获得 ISO22000证书。升级 33 家智能阳光厨房,并所有数据必须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信息平台”数据总仓和“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平台”。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示范食堂”的学校提供体系认证、指导整改、长效监管等服务。
二、采购清单:
2.1示范学校创建项目清单:
场所 | 套餐 | 实现场景 | 实现功能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学校食堂 | 标准版套餐 | 餐具消毒智 能监测传感器 | 1.监测消毒柜等设备工作状态,自动记录上传数据; 2.提供未消毒提醒预警服务。 | 32 | 只 | |
紫外线空气消毒智能监测传感器 | 1.监测紫外线灯工作状态,自动生成台账; 2.支持远程或定时控制紫外线灯的开关,方便管理; 3.提供未消毒提醒预警、紫外线灯使用满 1000 小时提醒预警服 务。 | 32 | 只 | |||
温湿度监测传感器(主机) | 1.联通温湿度节点数据,自动记录上传数据; 2.提供温湿度异常提醒预警服 务。 | 32 | 台 | |||
手持留样仪 | 使用食品留样打印设备打印留样标签纸,调取上方摄像头抓拍留样场景,抓拍留样图片并生成 智能留样台账。 | 32 | 台 | 含两卷打印纸 |
智能验收秤 | 集成了高清摄像头、15.6 寸高清液晶显示屏和电容触摸,内置喇叭,称重模块,具备多种数据传输方式的智能终端设备,用在食堂配送食材的智能验收,验收 后自动生成电子采购台账。 | 4 | 台 | |||
AI 视频分析智能监测 (老鼠AI 抓 拍) | 监控视频画面智能分析抓拍,支持老鼠抓拍预警。 | 33 | 家 | AI 分析 4 路 /3 年 | ||
设备安装费 | 包含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 1 | 项 | |||
设备维护费 (3 年) | 设备有更换,维修,施工人员 3年内免费上门进行维护,每年不低于 2 次上门维护。 | 1 | 项 | 3 年 | ||
广告投入 | 包含学校食堂广告标牌的制作。 | 33 | 次 | |||
指导服务 | 对于学校食堂的现场专业指导, 培训。 | 33 | 次 | |||
认证证书 | ISO22000/HACCP 认证 | 4 | 家 | |||
备注 | 以上报价不含学校、企业网络 WIFI 改造部署费用,餐具消毒、紫外线空气消毒、冰箱+专间温湿度智能监测有 4G 版和 WIFI 版设备可选 |
三、项目内容:
3.1 智慧物联风险防控设备
根据“机器换人、机器助人”的总体思路,依托“互联网+”理念和技术,将建立起强大的食品安全智能感知与响应系统,探索一条极具特色的“智慧食安”之路。本项目将可结合 RFID 射频技术、智能传感技术、智能定位技术等物联网技术和设备,实现设备运行时间预设、远程实时查看和控制等功能,同时运行数据实时上传系统作为学校食堂食安电子台帐。一旦设施出现运行异常,将立即通过物联网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手机 APP 发出异常警报,管理员根据警报提示及时检修或复位。提高学校整体信息化、 智能化水平,以提升工作效率、保障食品质量与品质、为各个环节监管提供真实而有效的依据。
(1)紫外线空气消毒智能监测器:需要对紫外线灯日常消毒过程进行监测统计,可以设置紫外线灯定时开关时间,通过远程进行控制其自动开启或关闭,完成专间的空气消毒,避免人为疏忽造成的食品安全卫生隐患。当紫外线灯设备使用累
计一千小时,系统具备提醒更换设备功能,并生成智能留样台账。
(2)餐具消毒智能监测器:需要对消毒柜进行智能管控,监测平时消毒记录和消毒时长,可以通过手机远程控制其开关、定时、延时、自动累积使用时常和打开关闭时间,并生成智能留样台账。
(3)食品留样智能监测器: 使用食品留样打印设备打印留样标签纸,调取上方摄像头抓拍留样场景,抓拍留样图片并生成智能留样台账。
(4)智能验收秤:集成了高清摄像头、15.6 寸高清液晶显示屏和电容触摸,内置喇叭,称重模块,具备多种数据传输方式的智能终端设备,用在食堂配送食材的智能验收,验收后自动生成电子采购台账。
3.2 视频 AI 智能分析服务体系
食堂老鼠出没行为是食品安全风险关键因素,也是学校食堂管理的难点。人工智能 AI 深度学习老鼠出没状态,构建行为运动状态模型数据云。当操作场所出现老鼠时,人工智能 AI 将利用“阳光厨房”视频实时自动识别抓拍,并立即向管理员示警,管理员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不规范行为在操作现场智能看板可视化一体机设备上同步曝光,在企业负责人电脑端实时展示,并结合企业考核奖惩制度,帮助企业实现厨师行为刚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老鼠抓拍预警
在专间等防控区域内部署监控探头,通过人体检测技术对摄像机画面内是否有老鼠活动实时监测,当检测到有老鼠时,识别检测老鼠进行抓取和预警,并将报警截图保存到数据库形成报表,同时将报警信息推送给相关管理人员。
3.3 广告投入
按照“五常”现场管理体系,设计、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标识标牌必须贴合学校整体色调、风格(包括责任点位规章制度等建设标准中要求的所有点位),如果学校原先有可进行利旧。
3.4 指导服务
针对示范学校食堂建设标准、现场调研发现问题情况、五常”管理体系概念逻辑以及现场易发问题等进行培训。
3.5 建立 ISO22000 体系并获证
根据温岭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家学校食堂建立 ISO22000 体系。通过认证并获得 ISO22000 证书。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预算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结算合同价款。
注:“▲”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未响应则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章 合同文本(草稿)
甲方: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24 年 月 日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 2024 年实 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
1.根据《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学校“示范食堂”建设的通知》(台市监餐〔2024〕1 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2.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
将温岭市 33 所学校食堂改造成示范食堂,包含学校食堂的广告牌制作,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家学校食堂建立 ISO22000 体系。通过认证并获得 ISO22000证书。升级 33 家智能阳光厨房,并所有数据必须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信息平台”数据总仓和“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平台”。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示范食堂”的学校提供体系认证、指导整改、长效监管等服务。
二、项目金额: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 万元整(¥: 元)
2.合同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采购内容并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应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包括技术服务支持、技术培训、利润、税金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凡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预算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待项目完成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结算合同价款。
六、履约保证金:
1.金额:合同金额的 1%。
2.形式及退还:
1)采用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形式提交的,应当从乙方银行账户转出,
待本项目服务期限届满且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30 天内无息退还。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单):即在乙方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乙方违约,就可对保函(保单)进行收兑。
②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限届满止。七、项目质量:
1.乙方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质量管理,对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和质量控制。
2.乙方须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国家现行项目实施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记录。
3.项目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在实施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实施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保密条款: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
十一、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要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验收材料,甲方审核通过后组织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2.项目验收标准:甲方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招投标文件、论证后的技术方案要求和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做好记录,签署验收报告,并立卷、归档。
十二、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十三、违约责任:
1.在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否则将根据实际损失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双方如有擅自解除本协议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壹仟元作为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万元作为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更换派驻现场项目服务人员的违约责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同意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服务人员资质不低于原项目服务人员;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叁仟元违约金。
6.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减少项目服务人员的,每发现一次从预留保费中扣除伍仟元,此事件一年内发生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 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
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条款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对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或提出经济赔偿。
十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项目编号:JJWL24032184
投标文件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1: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标声明书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编号为 JJWL24032184)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我公司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 我 公 司 截 止 投 标 时 间 近 三 年 以 来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6、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8、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9、我公司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0、我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 2-2:
授权委托书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 3(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制定)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从业人员 X (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 (万元) | 从业人员 X (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 (万元) | 从业人员 X(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万元) | |
1、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 100≤X<300 | 8000≤Z<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项目编号:JJWL24032184
投标文件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仅供参考)
1、供应商自评表 页码;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页码;
3、证书一览表 页码;
4、拟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 页码;
5、类似业绩一览表 页码;
6、类似项目情况表 页码;
7、技术、商务偏离表 页码;
8、商务技术评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页码。
附件 1:
供应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自评分值 | 评分依据对应页码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全 部提供的得 4 分。 【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并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相关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或网站打印 页,否则不得分。】 | ||
2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的得 1 分; 【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具有与智能食安共治平台相关、与监管执法系统相关、与食安云台账系统相关、与指挥调度系统相关、与放心餐饮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 则不得分。】 | ||
4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制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他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 关联企业情况 | ||||||
备 注 |
附件 3: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要求:
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4:
拟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位 | 学历 | 持何种资 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本岗工龄 |
项目经理 | ||||||
其他人员 | ||||||
…… | ||||||
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5:
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是否提供满意度证明文件 |
1 | ||||||
2 | ||||||
3 | ……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以上内容填写必须完整、真实,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复印件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6:
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项目经理 | |
合同价格 | |
合同签订时间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附相关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7:
技术、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技术偏离 | 1 | |||||
2 | ||||||
… | ||||||
商务偏离 | 1 | |||||
2 | ||||||
3 | ||||||
… |
要求:
1.本表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制,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服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8: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你公司即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开具发票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供应商全称(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JJWL24032184
投标文件
( 报 价 文 件 )
报价文件目录
1、投标函 页码;
2、开标一览表 页码;
3、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页码;
附件 1:
投 标 函
致: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标人名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l.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若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
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7、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2:
项目编号:JJWL24032184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
序号 | 采购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餐具消毒智能监测传感器 | 32 | 只 | |||
2 | 紫外线空气消毒智能监测传感器 | 32 | 只 | |||
3 | 温湿度监测传感器(主机) | 32 | 台 | |||
4 | 手持留样仪 | 32 | 台 | 含两卷打印纸 | ||
5 | 智能验收秤 | 4 | 台 | |||
6 | AI 视频分析智能监测(老鼠 AI抓拍) | 33 | 家 | AI 分析 4 路/3年 | ||
7 | 设备安装费 | 1 | 项 | |||
8 | 设备维护费(3年) | 1 | 项 | 3 年 | ||
9 | 广告投入 | 33 | 次 | |||
10 | 指导服务 | 33 | 次 | |||
11 | 认证证书 | 4 | 家 | |||
12 | 投标总价 (1+2+...+11) | 大写: 元整人民币(¥: 元) |
填报要求:
1.注: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本人经由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温岭市 2024 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JWL24032184)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 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 如有, 请如实说 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 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 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
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