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尚明星音乐小镇》、《爱尚明星文创商场》、《爱尚音乐影视文创园》等资源等“文化影视产业”相关项目 IP,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在全国进行产业布局。其包括但不限于:环北京区域、环成都区域、环上海区域等。
证券代码:834382 证券简称:爱尚传媒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尚传媒”)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抓住“文化影视产业”的国家政策发展机遇,实现各自战略发展目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并深化业务合作,共同推进企业的战略升级和持续发展。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注册资本:295494.6709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3 年 5 月 28 日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中介服务;提供施工设备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医药研发,科技技术推广、服务。
协议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x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全方位进行全面合作。 包括:
1.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在音乐、影视、明星文创电商等泛文创 概念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包括且不限于:联合打造产业集聚区、产业建设、联合运营、招商引资、企业孵化、基金投资、载体运营、圈层活动等。
2. 甲乙双方致力于共同打造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并进行全国布局:甲方拥有国内最大规模的产业新城、产业小镇、产业综合体;乙方拥
有《爱尚明星音乐小镇》、《爱尚明星文创商场》、《爱尚音乐影视文创园》等资源等“文化影视产业”相关项目 IP,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在全国进行产业布局。其包括但不限于:环北京区域、环成都区域、环上海区域等。
3. 在甲方已有的成熟园区,甲方提供载体、政策扶持,乙方负责产品规划设计,项目导入,项目运营管理,共同打造产业环境及提升
产业小镇的价值。双方就共同打造的产业领域在品牌宣传,市场推广,圈层营销等展开全面合作。
4. 在甲乙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将在资本层面上进一步推进战略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进行股权投资,双方共同发起相关 “文化影视产业基金”等,具体股权投资规模等事项,将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爱尚传媒的影响
x协议的签署,符合爱尚传媒整体战略发展的布局,为公司产业打造、品牌宣传具有重要意义。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产业新城运营商。通过本次合作,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打造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并进行全国布局。同时加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x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
具体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与爱尚传媒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