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码:11N00245797920235212
三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码:11N00245797920235212
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奋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
在三xxx泾城市绿地区域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汾泾城市绿地生态基底,营造趣味、生动、轻松、贴近生活的法治氛围,形成独特、亲民、高品质的主题公园。设计范围为绿地区域人行道两旁。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小品(可以各种方式体现)的设计主题、成果落地安装和维护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投标)文件。二、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795000 元,大写:xxxxxx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三、 服务地点
三xxx泾城市绿地四、 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质保期 1 年。五、服务要求
(一)整体要求
整体要求三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案策划以及设计按时落地。
(二)方案策划设计要求 1、策划设计内容和理念:
1)结合三xxx泾城市绿地区域现状空间、绿化、市政设施等因素,在不改变原有绿化或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法治宣传景观配套服务设施的设计。功能及风格需与xx城市风貌及环境相互匹配。
2)宣传教育小品内容要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指示精神。以具有趣味性、场景性、体验性的文化装置游览方式体现。
3)宣传教育小品设计新颖,贴近生活,体现三林特色。
4)公园主次入口处需要有体现法制公园主题特色的标识标牌。
5)要求所有小品的材质满足户外展示的要求,起到长久宣传的效果。
2、项目设计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
① 设计定位、方案总体构思说明、专项设计说明(设计理念、构筑小品设计等说明);
(注:如有其他专业设计内容,应增加相应的设计说明。)
②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列出设计周期(日历天);
③ 报价表。 2)设计方案图纸
① 提供的图纸应满足方案设计深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以下图纸内容可以适当调整)
② 现状及分析评价图:根据现状资料归纳整理,分成若干空间,对现状作综合评价阐述。
③ 设计总平面图。
④ 每个小品设计效果图(体现法治特色)。
⑤ 其他必要的解读图文。 3、项目设计标准
1)设计文件(成果)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应遵守有关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采用特殊技术规范,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设计。
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设计文件(成果)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设计文件(成果)中的所有文字说明及文字标注均采用简体中文表达,若出现必须采用其它文字进行书写的情况,应同时以中文表述,当两种文字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文所述含义为准。
4)项目设计内容均应附策划理念、设计内容、方案效果、及综合技术指标。文字表达应xx、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5)设计图纸必须做到清晰、尺寸齐全,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比例自定),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设计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文本一致。
6)全部设计成果应制作成电子文件。
7)其他: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响应方可根据自身设计特点,增加图纸、效果图或其他表现手段,以便于采购单位及专家的评审。
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方案。本次方案的成果应当能够直接为下一步深化设计提供依据。
(三)制作安装要求
1)按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安装。
2)尽可能保持公园原有的绿植、景观、设施、设备,如确需作调整,须提前报甲方进行申请批准。并对原有的绿植、景观、设施、设备进行修复。
3)安装过程所需的水、电由乙方承担。
4)确保每个小品的稳固,没有安全隐患。
5)制作安装过程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的安全、质量、环境、技术等方面的规章要求。
(四)项目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策划设计方案初稿,甲方对乙方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修改
方案在 5 日内完成。最终方案以甲方确定为准。
2)设计方案待甲方确定后 60 天内完成制作安装。
3)安装完成后 5 天内组织进行验收。
4)保质期为验收后 1 年。
(五)项目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量要求必须达到“一次合格”等级并满足设计意图和采购单位要求的目的。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优先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制作安装现场要求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2)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竣工后 1 年。
3)质保期内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维护维修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六、 验收
甲方根据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考核要求和标准进行考核验收。七、 付款方式
1)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50%。
2)竣工验收交付,乙方向甲方以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售后服务运维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的形式提交 3 万元的质保金,甲方收到质保金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3)质保金在有效期满之时退回。八、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5、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5、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十、 履约延误
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十一、 误期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二、 不可抗力
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三、 争端的解决
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4、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十五、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六、 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七、 合同生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后即时生效。十八、合同附件
1、 本合同附件包括: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设计方案等。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十九、其他
本合同是小微企业预留合同。
甲方:(盖章)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
乙方:(盖章) 上海奋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xxx,女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0 x X x 0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签订日期: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