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2014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2014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 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10-18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7-20220919-1115
项目名称: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预算编号: 1722-0210101466
预算金额(元):7883900.00 元 (国库资金:7883900.00 元;自筹资金:0 元)最高限价(元):包 1-78839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数量:1
预算金额(元):78839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招标主要包含 5 大部分内容,整体情况如下: 1)临床医疗管理系统;2)运营管理系统;3)便民服务系统;4)节能综合管控平台;5)升级改造系统(数据对接与数据迁移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6 个自然月内完成(其中包含 1 个月试运行)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9-21 至 2022-09-29,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8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2-10-18 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塔汇路 209 号联系方式:57846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 867 号 2 号楼 5 楼联系方式:57746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忆琳
电 话:57746172
一、项目情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编号:详见投标邀请
项目地址:详见投标邀请项目内容:详见投标邀请采购预算:详见投标邀请
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7883900 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招标人
采购人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塔汇路 209 号联系人:谢福民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 867 号 2 号楼 5 楼联系人:单忆琳
电话:57746172传真:67743657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有关事项
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
2、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6、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 标 网 址 :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 门 户 网 站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http://www.zfcg.sh.gov.cn)。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9、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10、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
1、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2、交付日期: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3、转让与分包: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5、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门户网站: 上海政府采购网, 网址: www.zfcg.sh.gov.cn)进行。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甲方”系指采购人。
2. 7 “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 9 “ 采购云平台” 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sh.gov.cn)和“松江区门户网”( http://www.songjiang.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 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 疑 函 应 当 按 照 财 政 部 制 定 的 范 本 填 写 , 范 本 格 式 可 通 过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7.3 条和第 7.4 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1-57746172,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 867-871 号 2 号楼 5 楼 2508 室。
7. 6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
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7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 、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更正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
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 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 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5. 2 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具体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6. 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8)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 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 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投标报价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9.2 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9.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 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 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 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 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要求表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表》或《符合性要求表》的,为无效投标。
21.技术响应文件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2.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云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2.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要求表》 、《符合性要求表》以及《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投标无效。
22.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采购云平台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3.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
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采购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4.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6. 开标
26.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采购云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6.2 开标程序在采购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6.3 投标截止,采购云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采购云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采购云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6.4 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云平台根据各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六、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8.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8.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8.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8.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29.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29.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记录表》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2 《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9.3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因素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不一致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3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1.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1.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评标的有关要求
32.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2.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2.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七、定标
33.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6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4. 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4.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4.2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6.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7. 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8.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 其他
采购云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操作须知”专栏。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见附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三、商务要求:
类别 | 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
质量保证期 | 项目质保期 1 年。各子系统分阶段验收,质保期以子系统验收签字后开始质保。 |
交付日期 | 自合同签订后 6 个自然月内完成(其中包含 1 个月试运行) |
付款方式 | 1.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预付款 30%; 2.临床医疗、便民服务、运营管理模块交付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 40%; 3.节能综合管理平台交付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 20%; 4.项目终验后支付合同总额 10%。 |
转让与分包 |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网上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限于下列):
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0)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1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
(2)方案设计;
(3)实施方案(含试运行及验收方案);
(4)项目经理情况表;
(5)项目组人员情况;
(6)售后服务方案;
(7)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主要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
(8)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1、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2、评标委员会
2.1 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3 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评审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4、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1 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检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项目或包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人,给予其报价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类别 | 评审标准 | 分值 (分) |
1 | 报价得分 | 客观分 | 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 15 |
2 | 需求理解 | 主观分 | 参考电子病历四级评审标准,结合医院现状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 1.对应用现状的描述分析是否全面、透彻(0-2 分); 2.对建设需求的理解是否清晰(0-2 分); 3.对项目建设重点、难点和新旧系统关系分析是否到位 (0-2 分)。 | 6 |
3 | 整体技术方案 | 主观分 | 1.建设目标分析及建议是否合理,可行(0-2 分); 2.总体架构图细化是否合理、清晰、可行(0-2 分); 3.总体业务流程设计实现是否清晰、科学、可行(0-2 分); 4.总体技术路线设计实现是否科学、可行(0-2 分); 5.网络级和系统级拓扑方案是否完整、可行(0-2 分)。 | 12 |
6.系统升级涉及的功能改造增加、数据迁移、与现有系 统的关联关系是否全面(0-2 分)。 | ||||
4 | 对接方案 | 主观分 | 1.升级、对接的关键点分析是否到位、方案是否详尽合理(0-3 分); 2.对接措施能否确保系统间实现无缝对接(0—3 分)。 | 6 |
5 | 迁移方案 | 主观分 | 1.系统迁移的内容是否明确、完整(0—2 分); 2.迁移方案是否切实、可行(0—2 分); 3.新旧系统关系理解、业务联动描述是否清晰、可行(0 —2 分); 4.迁移的风险控制和保障措施是否完备合理(0—2 分)。 | 8 |
6 | 重点建设分项响应度 | 主观分 | 1.针对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系统(0-2 分)、门诊挂号系统 (0-2 分)、医技检查和治疗系统(0-2 分)、医院图像影像系统(0-2 分)、护理管理系统(0-2 分)、门诊和病区药房系统(0-2 分)、合理用药检测系统(0-2 分)所提供的文字说明、功能截图等资料是否与需求吻合,模块功能规划是否合理。 2.针对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的病例模板和知识库功能 (0-2 分)、行为判断功能(0-2 分)、初复诊诊断功能 (0-2 分)所提供的文字说明、功能截图等资料是否满足需求,功能设计是否完善。 | 20 |
7 | 实施方案 | 主观分 | 1.项目实施进度和组织安排是否合理(0-2 分); 2.项目现场管理措施是否得当(0-2 分); 3.项目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得当(0-2 分); 4.安装调试方案是否合理严谨(0-2 分); 5.能够满足项目整体试运行时间要求和质量保障要求 (0-2 分)。 | 10 |
主观分 | 1.根据“4.4 项目承诺函”,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是否满足要求且全面(0-2 分); 2.提供的自罚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0-2 分)。 | 4 | ||
8 | 项目团队 | 主观分 | 1、项目组成员配备是否合理,业绩经验是否丰富、业务流程是否熟悉、驻场安排是否满足要求。(0-3 分) | 6 |
客观分 | 2、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资质证书或工信部颁发的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任意提供一个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9 | 售后服务 | 主观分 | 1.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备(0-2 分); 2.服务承诺是否明确、可行(0-2 分); 3.售后应急措施是否及时、便捷(0-2 分); 4.用户培训方案是否细致、完善(0-2 分)。 | 8 |
10 | 业绩 | 客观分 | 提供近三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采购云平台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8. 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采购云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 交付日期 | 质量保证期 | 备注 | 投标总价( 大 写元) | 投标总价( 总 价、元) |
填写说明:
(1) “金额(元)”指每一包件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1 | 子项目 1 | 详见明细( ) | |
2 | 子项目 2 | 详见明细( ) | |
3 | … | 详见明细( ) | |
4 | |||
5 | 投标人认为本表中未能包括的 其他必要费用 | 详见明细( ) | |
报价合计 |
说明:(1)投标人应编制报价明细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2)本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4、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子系统名称 | 人·月 数量 | 人·月报价(单价) | 子系统报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报价(元)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资格审查要求表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与页次 | 备注 |
法定基本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大中小微企业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符合性要求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 (响应内容说明(是/ 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 与页次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授权 | 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 证。 | |||
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 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 | |||
投标报价 |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项目最高限价。 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 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10%。 | |||
商务要求 | 1.投标有效期、交付日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
“ ★” 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需求》质量标准,或者符合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性能及其它要求的。 | |||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
7、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投标有效期 | |||
质量保证期 | |||
交付日期 | |||
付款方式 | |||
转让与分包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 (姓名)系注册于 (地址)的
(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我方)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项目的投标活动,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投标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
(5)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 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一、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项目经理情况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组成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业时间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 入 本 单 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历 | 联系方式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买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卖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 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详见投标文件。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服务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进行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服务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整改,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服务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预付款 30%;
2.临床医疗、便民服务、运营管理模块交付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 40%;
3.节能综合管理平台交付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 20%;
4.项目终验后支付合同总额 10%。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的服务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
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 设 服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 5 当 设施 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服务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应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 更改服务内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存在潜在缺陷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9 乙方应按《劳动法》用工,并根据实际合理配置相关人员、设备,自行解决员工的住宿。
9.10 涉及调整作息时间,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置。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
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15.争端的解决
15.1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贰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_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若有)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项目名称 | 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
采购内容 | 本次招标主要包含 5 大部分内容,整体情况如下:1)临床医疗管理系统;2)运营管理系统;3)便民服务系统;4)节能综合管控平台;5)升级改造系统(数据对接与数据迁移等)。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7883900 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2.1.1 项目简介
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对医院进行整体改扩建,需要完善和优化信息化系统,从而提升医院整体信息化水平,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2.1.2 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是:以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为契机,对医院的信息化进行整体的规划和建设,将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打造成松江领先、上海一流的智慧化医院。用信息化服务于医院的各个部门,包括检验室、心电图室、TCD 室、眼动室、脑电图室、彩超室、量表评定室、放射科等,涉及行政办公、临床医疗、便民服务、运营管理、科学决策等各个方面,提升医院的品牌形象和综合实力。
2.1.3 医院现状
医院信息系统自 2003 年建立,完成 HIS 系统基础架构,2008 年 HIS 系统升级全面覆盖,之后陆续分批部署了PACS、电子病历、结构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改造一期、预约系统等系统相应上线,为医院整体管理水准提升了档次,现系统管理着近 32000 人就诊就医信
息,门急诊人次近十年平均每年约 22000 人次,2021 年为 30000 多人次,住院人次数十年平均约
280 人次,每天平均住院 400 人,平均医嘱量约 15 万条。
应用现状:医院现有十几个应用系统、涉及临床、医技、护理、办公、财务、科研、管理等系统。各个系统及其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院内现有系统 | 是否对接 | 迁移数据 |
1 | 门急诊挂号收费系统 | 是 | 挂号、收费、发票等信息、患者信息、相关基础字 典信息 |
2 | 药库系统 | 是 | 药品基础信息、药品库存、出入库单据、相关基 础字典信息 |
3 | 门诊药房系统 | 是 | 门诊发药信息、相关基础字典信息 |
4 | 住院药房系统 | 是 | 医嘱发药信息、相关基础字典信息 |
5 | 入院管理系统 | 是 | 住院患者信息 |
6 | 出入院结算管理系统 | 是 | 患者费用记录、患者结算记录、结算发票信息 |
7 | 病区管理系统 | 是 | 护理记录单 |
8 | 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 | 是 | 处方信息 、相关基础字典信息、病历信息 |
9 | 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 | 是 | 医嘱、基础字典信息、病历及其他文书 |
10 | 检验科系统 | 是 | |
11 | 医技检查系统 | 是 | 检查申请信息、检查报告 |
12 | 医技治疗系统 | 是 | 申请信息、检查记录 |
13 | 医保系统 | 否 | |
14 | 病案系统 | 是 | 病案首页 |
15 | 自助查询系统 | 是 | |
16 | 医疗统计查询系统 | 是 | |
17 | 临床路径系统 | 是 | 路径表单、路径执行结果 |
18 | 预约集成系统 | 是 | 排班号源、预约数据 |
19 | 免费服药、长效药、 一站式病人维护系统 | 是 | 免费服药患者信息 |
20 | 心理量表测评软件系统 | 是 | |
21 | 医保数据采集系统 | 是 | |
22 | 阳光采购系统 | 是 |
硬件现状:
医院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设备配备情况如下,包括现有设备与改扩建弱电项目部分将要采购设备数量与配置参数(硬件设备不在此项目集成范围内):
主要设备现状:服务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配置 |
1 | HIS 服务器 | HPE DL580g9 | 2 | 数据阵列:MSA 2040 Storage 600G*10 CPU:E7-4820V4 2.00GHZ 内存:128G HDD:1T |
2 | 域控服务器 | HPE DL380G9 | 1 | CPU:E5-2630 V32.40GHZ 内存:16G HDD:300G |
3 | 应用服务器 | HP DL580G7 | 1 | CPU:E7-4807 1.87GHZ 内存:32G HDD:1T |
网络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配置 |
1 | 交换机 | H3C S7506E | 1 | 三层交换机 包转发率:2880Mpps/ 26400Mpps 交换容量:19.2Tbps/86.4Tbps |
2 | 交换机 | H3C S5560 | 2 | 三层交换机 包转发率:216Mpps/222Mpps背板带宽:5.98Gbps/5.98Tbps |
3 | 防火墙 | NF NX3 | 1 | 卫生专网与院内网间 |
4 | 网闸 | ViGap 6.5 | 1 | 院内网与移动支付间 |
5 | 防火墙 | 深 信 服 AF1000 | 1 | 院内网与医保专网间 |
6 | 安全一体机 | NCSS-1 | 1 | 等保一体机 |
改扩建弱电项目设备配置数量与参数(非本项目集成):
序号 | 设备 | 配置 | 数量 |
1 | 核 心 交换机 | 主控处理单元,包转发率 14400 Mpps/48000 Mpps 交换容量 256 Tbps, 48 端口十兆/百兆/千兆以太网电接口板(RJ45);48 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 口板(SFP+)3000W 交流电源模块 | 2 |
2 | 汇 聚 交换机 | 主控处理单元,交换容量 19.2/48Tbps;包转发率 1440/16560Mpps; 24 端口十兆/百兆/千兆以太网电接口板(RJ45);48 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 口板*2 片 (SFP+)800W 交流电源模块 | 2 |
3 | 核 心 业 务 服 务器 | 标配 4 个 16 核处理器;内存 512G,1.2TB SAS*2,4 个 1600W 热插拔电源, 10Gb 双端口 SFP+ 万兆光纤网卡, 16Gb 单通道光纤卡*2 | 2 |
4 | 虚 拟 主机 系 统 服务器 | 2 颗 10 核处理器,32GB 内存*16,12G SAS RAID 控制器,600GB SAS 10K 硬盘*2,热插拔电源 2 个,16Gb 单通道光纤卡*2,标配 4 口千兆网卡 | 6 |
5 | 存 储 服 | 配置 2 个热插拔存储控制器,高速缓存配置为 8GB/控制器,一共 16GB | 1 |
务器 | 缓存;8 个主机接口;标配 2 块 800GB SSD,2.4T*14 块硬盘、含 16GB *2 光纤模块和多模光纤线 |
硬件设备不在此项目集成范围内,但中标方应该根据硬件环境进行相关的集成和配套任务,以满足本项目的在硬件环境中的正常使用。
位置 | 编号 | 空调室外机 | 空调室内机 | 新风室外机 | 新风室内机 | 空调网关 | 新风网关 | 主控器 (EC10) |
1#综合楼 | 1F-01 40HP | 1 | 21 | 3 | 2 | |||
2F-01 28HP | 1 | 16 | ||||||
3F-01 28HP | 1 | 17 | ||||||
4F-01 30HP | 1 | 22 | ||||||
5F-01 44HP | 1 | 10 | ||||||
1F-01 | 1 | 1 | 2 | 2 | ||||
2F-01 | 1 | 1 | ||||||
3F-01 | 1 | 1 | ||||||
4F-01 | 1 | 1 | ||||||
1F-02 34HP | 1 | 17 | 3 | 2 | ||||
2F-02 28HP | 1 | 19 | ||||||
3F-02 28HP | 1 | 16 | ||||||
4F-03 5HP | 1 | 2 | ||||||
4F-02 22HP | 1 | 9 | ||||||
5F-02 10HP | 1 | 5 | ||||||
5F-01 | 1 | 1 | 1 | 1 | ||||
2#病房楼 | 1F 30HP | 1 | 22 | 3 | 2 | |||
2F 32HP | 1 | 24 | ||||||
3F 32HP | 1 | 25 | ||||||
4F 32HP | 1 | 25 | ||||||
5F 32HP | 1 | 25 | ||||||
1F 40HP | 1 | 20 | 3 | 2 | ||||
2F 42HP | 1 | 21 | ||||||
3F 42HP | 1 | 21 | ||||||
4F 42HP | 1 | 21 | ||||||
5F 42HP | 1 | 21 | ||||||
新风外机均为 20HP | 10 | 10 | 5 | 3 | ||||
3#病房楼 | 1F 48HP | 1 | 23 | 3 | 2 | |||
2F 48HP | 1 | 30 | ||||||
3F 48HP | 1 | 32 | ||||||
4F 48HP | 1 | 30 | ||||||
5F 48HP | 1 | 30 | ||||||
6F 48HP | 1 | 30 | ||||||
1F 48HP | 1 | 24 | 3 | 2 | ||||
2F 46HP | 1 | 20 | ||||||
3F 46HP | 1 | 20 | ||||||
4F 46HP | 1 | 20 | ||||||
5F 46HP | 1 | 20 | ||||||
6F 46HP | 1 | 20 | ||||||
1F 新风外机均为 24HP, | 2 | 2 | 6 | 3 | ||||
2F~6F 新风外机均为 | 10 | 10 | ||||||
合计 | 33 | 678 | 27 | 27 | 18 | 14 | 21 |
节能综合管控平台系统点位表(非本项目集成)空调点位表
水电点位表
位置 | 配电箱 | 电表 | 水表 | 位置 | 楼层 | 面板 | 位置 | 配电箱 | 10 路 16A 开关控 | 8 路 16A 开关控制模块 | 5 路 16A 开关控制模块 | 4 路 16A 开关控制模块 | 3 路 16A 开关控制模块 |
1# | AP1 | 1 | 2 | 1# | 5F | 1 | 1# | 5ALg | 1 | ||||
AP2 | 1 | 4F | 1 | 4ALg | 1 | ||||||||
AP3 | 1 | 3F | 1 | 3ALg | 1 | ||||||||
AP4 | 1 | 2F | 1 | 2ALg | 1 | ||||||||
AP5 | 1 | 1F | 1 | 1ALg | 1 | ||||||||
AP6 | 1 | 2# | 5F | 1 | 2# | 2ATzm1 | 5 | ||||||
1AT1 | 1 | 4F | 1 | 2ATzm2.3 | 5 | ||||||||
1AT2 | 1 | 3F | 1 | 2ATzm4.5 | 5 | ||||||||
DTAT1 | 1 | 2F | 1 | 3# | 1ATzm | 2 | |||||||
DTAT2 | 1 | 1F | 1 | 2ATzm | 4 | 1 | |||||||
2# | 2P1 | 1 | 2 | 3# | 6F | 1 | 3ATzm | 4 | 1 | ||||
2P2 | 1 | 5F | 1 | 4ATzm | 4 | 1 | |||||||
2P3 | 1 | 4F | 1 | 5ATzm | 4 | 1 | |||||||
2P4 | 1 | 3F | 1 | 6ATzm | 4 | 1 | |||||||
2P5 | 1 | 2F | 1 | ||||||||||
2P6 | 1 | 合计: | 15 | 合计: | 1 | 37 | 3 | 5 | 1 | ||||
3# | 低压配电柜编号 1PL | 1 | 2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4PL | 1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2PL | 1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3PL | 1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5PL | 1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6PL | 1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7PL | 1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8PL | 1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9PL | 1 | ||||||||||||
低压配电柜编号 | 1 | ||||||||||||
4# | HDP2-DP1 | 1 | 1 | ||||||||||
HDP2-DP1 | 1 | ||||||||||||
4AL-MW | 1 | ||||||||||||
4AL-SW | 1 | ||||||||||||
5# | 5AW1 | 1 | 1 | ||||||||||
5AW2 | 1 | ||||||||||||
5AP//HLB2 | 1 | ||||||||||||
5AL/HLB2 | 1 | ||||||||||||
5AT-1/HDB2R-DP1 | 1 | ||||||||||||
7# | 低压配电柜 1 | 34 | |||||||||||
低压配电柜 2 | 34 | ||||||||||||
8# | 8AL/HLB2 | 1 | 1 | ||||||||||
13# | 13AL | 1 | 1 | ||||||||||
13AT-SY/HDB2R-DP1 | 1 | ||||||||||||
总计 | 106 | 10 |
节能综合管控平台系统点位供参考,其中相关的硬件设备不在此项目集成范围内,但中标方应该根据硬件环境进行相关的集成和配套任务,以满足本项目节能系统在硬件环境中的正常使用。
医院网络拓扑图
2.1.4 招标内容
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已建成一批院内信息化应用,本次建设需搭建一个整体性的医院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新建一批应用系统,升级改造一批系统,同时将所有系统纳入统一的平台进行管理维护。详细情况如下图所示:
系统架构图
本次招标主要包含 5 大部分内容,整体情况如下:
1) 临床医疗管理系统
2) 运营管理系统
3) 便民服务系统
4)节能综合管控平台
5) 升级改造系统(数据对接与数据迁移等)
中标人需对以上软硬件进行整体集成,并达到本次信息化建设的各类性能要求。
3.技术要求
3.1 整体要求
3.1.1 设计要求
1.总体设计:本项目建设需遵循整体改扩建项目对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
2.方案设计:需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拓展性;采用先进的技术路线和系统架构,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未来 10 到 20 年的发展,出具一个符合医院顶层设计发展规划的整体设计。
3.细节设计:项目整体还要对诸多细节进行相关设计,如:易用性,充分考虑用户日常操作习惯;安全性,满足相关安全等保要求;兼容性,对已有软硬件的适配和兼容;拓展性,未来功能的增加,接口和数据对接等。
3.1.2 技术要求
本项目需采用先进和成熟的技术支撑,充分考虑未来的维护和扩展,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关键技术要求如下:
⚫ 采用组件式开发;基于XML 信息交换标准;柔性可伸缩的平台框架;
⚫ 采用通用、成熟、可靠的开发框架和工具组件,核心开发框架具有开放性;
⚫ 支持主流硬件设备、网络协议、操作系统、数据库;
⚫ 支持信息的安全及隐私保护策略:采用多手段保证信息的安全;符合并通过三级等保测评。
⚫ 支持主流关系型数据库;支持异种数据库访问;提供主流系统服务接口。
3.1.3 对接要求
根据医院现有系统情况和本次招标内容,结合实际业务场景,完成各系统和功能所需要的各类数据和系统的对接。提出详细、清晰、可行的对接方案,确保系统间无缝对接。费用需要包含所有接口费用以及相关系统的改造费用,医院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1.4 迁移要求
本次招标需要对医院已有系统和相关历史数据进行迁移,投标人对迁移工作制定详尽方案,阐述新旧系统的关联关系,对风险较好的进行控制,并有完善的保障措施。迁移过程中不能对系
统进行影响,不能影响医院的日常业务开展,迁移完毕以后需整合在统一的平台中进行管理和操作。
3.2 详细功能要求
系统名称 | 序号 | 模块名称 | 功能要求 | |
临床医疗 | 合 理 用 药检测 | 1 | 处方、医嘱实时监控提醒 | 医生下达处方、医嘱时,实时监控,并给出相关提醒。监控规则多维度,提醒方式多样化,且清晰、醒目。结合 HIS 系统进行联合审查的 模式,以便有效控制。 |
2 | 处方、医嘱审查 | 根据患者信息、临床诊断、药品药理等标准 审核处方和医嘱。 | ||
3 | 医药咨询 | 建立用药知识库,对用药知识库进行查询, 并与业务系统无缝衔接。 | ||
4 | 自定义审查 | 支持自定义审查规则,并对规则进行分类管 理。 | ||
5 | 统计报表 | 支持对记录的不合理用药情况做回顾查询 和统计报表。 | ||
处 方 (医嘱)点评系统 | 1 | 门诊、医嘱多种 抽查条件 | 根据时间要素、患者信息、医生信息、用药 情况等多个维度抽取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 | |
2 | 处方/医嘱预处理 | 对抽查结果,根据卫生部印发《处方管理办 法》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 |
求,系统支持对处方进行预处理,生成疑似不 合理明细记录。 | ||||
3 | 处方、医嘱点评 | 可显示处方/医嘱详情,对于抽查到的处方/医嘱,显示患者当前的主要诊疗情况。点评组成员根据系统预处理结果,可全部或是有选择性的进行点评,并对系统处理的结果进行人工 确认,同时可输入点评意见,形成最终结果。 可配置全自动批量点评功能。 | ||
4 | 专项点评 | 提供手术期专项点评、糖皮质激素点评、抗菌 药物专项点评。 | ||
5 | 专家二次点评 | 实现专家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的二次点 评功能。 | ||
6 | 统计汇总 | 可按照门诊处方汇总、住院医嘱汇总进行统 计,并支持统计结果导出;可自动生成处方点评结果通报;可生成处方评价工作表。 | ||
7 | 精神卫生专项审核 | 可对精神类药品进行专项点评;可对长效抗精神病药给药间隔审核管理,流程符合《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实现精神药物处方常用量专项审核,且可以由院内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 进行调整。 |
移 动护 理 系 统 | 1 | 基础功能 | 显示病人床位列表,并提供病人信息管理的功能;提供病人基本信息查询功能;可查询病 人住院费用。 | |
2 | 智能化护理任务 | 可配置各类护理任务的设置、内容生成规则;对各类护理任务进行提醒;提供手写签名 功能。 | ||
3 | 生命体征数据采集 | 护士能够采集记录病人的各项护理指标及其他生命体征数据。根据采集到的体征数据,自动生成体温单;通过专用的录入键盘,支持在床边实时记录病人的各项生命体征信息;支持多种采集模式,更便捷的采集数据;支持体征数据相关的查询与统计;支持体温单查询, 打印。 | ||
4 | 医患,医护沟通 | 支持床边告知功能;建设信息沟通平台:提供护士与病人,护士与医生之间的沟通平台,实现医嘱提示,危重病人注意事项,手术通知 等内容。 | ||
5 | 支持输液相关的操作管理;可管理条码的生 成、核对、打印等相关业务流程。 | |||
6 | 医嘱执行 | 管理医嘱的核对、执行等操作,对于异常情 |
况有提醒功能。 | ||||
7 | 临床信息查询 | 支持住院信息查询;支持检验检查信息查询。 | ||
8 | 数据同步 | 与 HIS 数据同步。 | ||
PACS 系统 | 1 | 影像服务器管理模块 | 支持建立 PACS 影像数据存储中心平台;能够管理磁盘阵列等海量数据存储;支持大任务量并发请求,支持医院日后进行新设备连接不需再升级 PACS 服务器软件;存储图像格式支持 DICOM 标准;自动将影像与 RIS 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匹配、统一;查看存储系统的影像并对影像进行简单处理;提供并支持汇总和统计,跟踪患者状况、检查报告以及资源使用情况; 所有设备影像直接发送到服务器,不经过其他工作站中转,患者所有影像可以集中阅片;支持完整的 DICOM Worklist 工作清单;支持患者数据管理,记录、修改和查询任意患者记录; 支持患者预约管理;提供详细的系统日志记录 和管理功能,易于进行系统维护。 | |
2 | 临床服务器管理模块 | 能定时检索符合条件的影像科室检查信息,并负责上传到影像中心;支持配置发布报告的 间隔时间;支持客户端允许连接的用户与访问 |
口令,以及连接端口的设置;支持选择应用是否需要另存影像的设置;每个各临床应用端的 用户可以自行更改或设置登录密码。 | ||||
3 | 临床浏览模块 | 提供按人、按病区、按检查类别、按申请医生、按日期等检索能力,能够显示患者所有的检查申请及处理状态;可以显示患者的各类检 查图像,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阅片功能。 | ||
4 | 放射医生阅片模块 | 支持单屏及多屏显示,支持高分辨率灰阶及彩色医用显示器显示处理;支持旋转、反色、影像缩放、局部放大、图像漫游、动态播放、点灰度值测量、重新加载、影像比较、显示 CT、 MR 定位线等功能;支持诊断报告留痕功能; 系统提供模板;内置标准的专家术语库和常见词组供用户选用;从系统专家术语库选取词条完成报告或手工编辑报告,可在报告中添加影像、设置文字颜色和字体,并可查阅相关病史进行参考对照;打印得出“所见即所得”的报 告。 | ||
5 | 放射统计及管 理模块 | 支持放射科室设备管理功能;设置系统的用 户信息以及权限、角色;支持放射科室人员管 |
理功能,方便设置系统的工作流程;患者数据管理,记录,修改和查询任意患者记录;检索管理患者的历史信息;提供业务所需的各类统计报表;实现医技报告统一图文管理、符合质 控要求。 | ||||
危 急值管理 | 1 | 检验科项目危 急值维护 | 支持对检验科通过系统对科室项目进行危 机值的维护(范围定义及标注); | |
2 | 检验科项目危 急值发布 | 当有危急值的项目出现的时候,系统支持检 验科对项目危机值发布功能; | ||
3 | 医生工作站检 验危急值接收、提醒、查看、编辑等 | 系统通过医生工作站能够对检验危机值接 收、对医生提醒、医生可查看具体危急值项目、并且能够编辑的功能; | ||
4 | 医生工作站危 急值历史处理意见查看,导入病历 | 医生通过医生工作站对危急值历史处理意见进行查看,同时支持导入历史病历; | ||
5 | 数据统计 | 支持危要值相关数据统计查询; | ||
精 神科 临 床 医 技 知 识 库 系 | 1 | 临床医学知识库主要功能 | 提供集中的维护界面,实现各类知识库内容的统一创建与维护;在知识库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知识,提供结构化或者半结构 化的知识维护,为进一步的知识查询提供支 |
统 | 撑;提供统一的知识库查询界面,为医护及相 关人员进行知识查询提供统一的入口。 | |||
2 | 疾病知识库 | 提供各类中西医专科系统疾病信息。 | ||
3 | 药品知识库 | 提供药品知识库。 | ||
4 | 检验知识库 | 提供各类检验项目信息;支持检验知识库与业务系统无缝对接,提供相关的提醒、禁止等 业务控制功能。 | ||
5 | 检查知识库 | 提供检查项目的介绍、临床意义和检查须知;支持检查知识库与业务系统无缝对接,提 供相关的提醒、禁止等业务控制功能。 | ||
6 | 临床知识库后台管理 | 支持知识库分类维护、文件维护、文章维护、规则维护、文件审核、文章审核、规则审核、知识发布、用户管理等功能; 支持获取结构、保存词条、查询词条、上传 文件。 | ||
医 疗质 量 控 制 管 理 建设 | 1 | 质控管理 | 支持时限质控、内容质控,并实现完整的三级质控体系;支持对质控结果的查询、统计;支持病历评分功能;提供病历完整性质量控制;支持病历审核流程管理;支持病案室修改 病案流程; |
2 | 基础配置 | 系统支持对病历质控的基础项进行数据配 置维护以及调整。 | ||
3 | 综合查询 | 支持自定义检索,根据检索条件进行查找所需要的病历,并根据配置实现返回数据,定制格式化报表根据分发的条件进行组合查询数 据,可存成报表进行检索和导出数据。 | ||
4 | 统计报表 | 支持用户进行定制化统计查询,包括疑难病 历统计查询、会诊查询等统计报表查询,支持将报表导出到 EXCLE。 | ||
5 | 数据导出 | 支持对用户检索好的数据进行导出,可导出 为 EXCLE 数据,也可根据用户选择需要导出的列生成 EXCLE 文件。 | ||
6 | 核心制度 | 支持对核心制度相关病历信息进行统一管 理;系统支持灵活根据类别的划分,支持根据时间段、病历类型进行统计分析。 | ||
结 构化 护 理 病 历 系 统建设 | 1 | 结构化方式 | 结构化存贮,以结构化方式,存贮表单信息,方便未来的数据分析;自定义表自定义表单;提供丰富的操作控件,提供丰富的表单项目控 件,方便用户快速使用; | |
2 | 数据实时交互 | 系统支持数据共享交互,实现已有数据的充 |
分利用,减少护理人员的操作工作量;提供智能化计算,支持对护理文书中某些内容的自动 处理;支持复评(表单克隆)。 | ||||
3 | 护理文书管理 | 支持各类护理文书的管理,如评估文书、入院评估单、宣教文书、健康宣教、护理记录单、危重护理记录单、特殊护理记录单、交接单、告知类文书、专科类文书等,并根据每种文书 管理业务不同,定制相应的管理流程与功能。 | ||
13 | 其他功能 | 支持程序自动更新;支持离线操作功能。 | ||
14 | 数据同步 | 提供三种数据同步方式,确保移动护理系统与 HIS 数据库中的信息一致,内容不局限于基本信息,医嘱,护理文书等;支持同步频率设 置。 | ||
统 一身 份 认 证系统 | 1 | 用户管理 | 系统支持进行统一用户、授权管理,对认证中心的用户信息、权限分配数据进行维护,根据需要,对门户系统中的用户、权限分配信息进行同步更新,以及对其它系统的认证信息进 行同步更新。 | |
2 | 权限管理 | 系统支持门户权限的认证由门户服务器提 供的认证服务完成。用户、权限基于统一的用 |
户、权限管理平台建设,用户身份认证、权限 认证由统一用户权限管理的认证服务完成。 | ||||
3 | 认证及统一登 录管理 | 系统有统一认证、登录模块启动各应用系 统,实现用户身份唯一认证及权限赋予。 | ||
医 院感 染 管 理系统 | 1 | 入院易感评估 | 支持查看患者基本信息及历次本院住院诊疗信息;支持查看患者住院综合图示重要关注因素的时序图;支持在综合图示中,可查看三 大常规、C 反应蛋白的历次送检信息及检验结果的趋势走向;支持查看住院综合图示重要风险因素明细;支持查看医嘱、检验、菌培养、 体温、病历、影像、诊断等信息;支持查看在 院期间出入科记录;支持查看当前患者感染病例历史上报情况; | |
2 | 疑似病例检索 | 支持对感染病例报卡的审核操作,报卡信息的补充及修改、报卡退回;支持对感染病例审核时,可查看患者历史报卡的记录概况;支持按不同筛选条件进行感染病例查询;支持对感染病例进行感染终止日期修改、感染转归情况;支持对已确认的感染病例报卡删除操作; 支持不限次数的现患率横断面调查;支持一键 |
自动生成调查日在院患者及出院患者现患数据;根据横断面调查进行现患统计;支持查询在院患者及出院患者;支持与医院现有系统的数据对接,并自动完成各项院感数据匹配工 作。 | ||||
3 | 院感染上报 | 支持单个用户管辖多科室时,提供临床用户进行科室切换的操作;支持打开工作站直接查看当前科室的疑似感染病例,并可对疑似并进行上报或排除操作;支持按管床医生视角查看所管患者的疑似感染病例;支持查看患者历史上报感染病例报卡合计数;支持对患者主动感染病例的上报;支持对曾转科至本科室及从本科室出院的患者搜索,并进行病例上报;支持职业暴露在线填写暴露信息,并上报至感控 科。 | ||
4 | 传染病上报 | 可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进行预警;可在首页上显示新冠预警的数量;可以将预警的 疑似病例排除或者关注。 | ||
5 | 上报病例管理 | 支持对感染病例报卡的审核操作;支持对感 染病例审核时,可查看患者历史报卡的记录概 |
况;支持按不同筛选条件进行感染病例查询;支持对感染病例进行感染终止日期修改、感染转归情况;支持对已确认的感染病例报卡删除操作;支持一键自动生成调查日在院患者及出院患者现患数据;支持临床科室接收感控管理端的消息;支持感控管理端接收临床科室的消息;支持以患者为中心,查看贯穿患者在院期 间所有干预信息及即时消息内容。 | ||||
6 | 数据调查分析 | 支持可按患者维住院患者人数进行时间段查询;医院感染率、社区感染率、医院感染日感染率、医院感染部位分布、社区感染部位分布、医院感染病原体部位分布、社区感染病原 体部位分布、易感因素。 | ||
7 | 高危因素检测 | 支持进行全院各科室的侵入性操作监测日志;支持进行全院各科室的侵入性操作监测月报;支持自动生成新住进患者数、住在患者数、发热人数、留置导尿管使用患者数、中心静脉插管使用患者数、呼吸机使用患者数;支持穿透监测日志中的患者数列表;提供三大插管匹 配医嘱的维护界面;支持点击插管患者后,直 |
观展示患者的插管自然日历表。 | ||||
8 | 爆发预警 | 以事件形式展示疑似暴发概况;支持暴发预警提示在首页监测面板显著提示,对未处理的暴发预警始终显示;支持对监测项目的关注程度进行自定义调整;支持对查询结果内容穿透查看具体明细;支持对疑似暴发的审核操作流 程管理。 | ||
护 理管理 | 1 | 人员信息 | 支持人员信息管理,包括人员建档、信息调整、查询、人员的流动、人员发展管理以及数 据导出等功能。 | |
2 | 科室排班 | 支持科室班次的设置与管理;支持多种方式的排班功能,操作便捷,管理更高效;支持对科室排班的查询与统计;支持加班、请假等流 程管理。 | ||
3 | 护理质量检查 | 支持质量检查表单动态设置;实现护理部对病区的质量检查及对检查结果的整改;支持质量检查原因分析和对质量检查效果评价;相关 的统计查询及导出功能。 | ||
4 | 不良事件/缺陷 上报 | 支持不良事件登记及措施整改;支持不良事 件的整改反馈等相关流程管理;支持对不良事 |
件的统计分析。 | ||||
5 | 护士长手册 | 支持对护士长手册及模板的管理,并按照医院相关工作流程定制手册内容;支持护士长手 册的流程管理。 | ||
6 | 培训教育 | 支持对培训教育中涉及的课程、课堂、受训 人等相关信息的设置与管理。 | ||
7 | 科研管理 | 支持对护理人员的科研项目及成果的管理。 | ||
8 | 统计分析 | 提供相关的统计报表并对结果进行分析。 | ||
9 | 智慧护理 | 通过对临床护理信息和医疗物联设备信息 的抓取、整合、分析、重组,实现信息可视化显示并搭建人机交互的平台。 | ||
抗 菌 药 物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 1 | 药物属性设置 | 系统支持设置药品属性。 | |
2 | 用药管理 | 系统支持医生对治疗用药的申请、审核等相 关流程管理;支持对药品使用的追溯。 | ||
3 | 基础数据维护 | 系统运行所需基础数据的维护功能。 | ||
4 | 消息提醒 | 支持相关业务流程中的消息提醒,并与各业 务系统无缝衔接。 | ||
5 | 查询统计 | 提供常见的数据统计分析报表,并能满足医 院个性化的统计要求。 |
报 告 中 心 | 1 | 报告调阅 | 支持根据报告形式,解析不同的报告内容并展示,并能根据时间、报告类型等进行分组浏 览。 | |
2 | 报告归档 | 对于不能将报告导出及不能提供接口调阅的报告形式,采用将报告存储为 PDF 并归档至报告中心,供临床调阅的模式。支持多种报告格式,满足医院现有的各类报告形式,如标准 数据、XML、第三方接口、PDF 格式等。 | ||
3 | 报告门户 | 根据归档的报告中心的内容,建设报告门户信息,单一的病人报告统一入口,不同的报告不需要多次跳转,在一个界面达到调阅所有报 告的目的。 | ||
患 者 门 户信息 | 1 | 患者管理 | 提供患者主索引;支持患者列表管理;提供患者档案夹功能;支持查询患者的基本信息、 护理信息、危重级别和过敏信息等内容。 | |
2 | 信息展示 | 结合临床思维对患者信息进行展示,内容包 括体征信息、病历查阅、医嘱单、医嘱备忘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 | ||
3 | 患者门户 | 根据不同的用户登录,采用不同的权限,与 现有 HIS 系统用户对应。 |
4 | 信息集成 | 支持与 HIS、LIS、EMR 各系统的数据交互,包括各阶段药品、诊疗、检查、检验等医嘱信 息可以直接体现到 HIS 的医嘱系统中。 | ||
综 合 康 复 治 疗 管 理 建 设 | 1 | 治疗排班 | 通过治疗排班,实现治疗资源可视化管理,形成治疗师待办任务,同时通过患者排班,按时护送也能充分提升患者时间利用效率,改善治疗室治疗环境,提升患者治疗满意度的同时 也更好创造治疗效益; | |
3 | 计费管理 | 康复治疗计费处理、退费处理、费用查询、分析等,构成费用闭环,形成费用在哪、在哪计费模式,保障费用与治疗的一致性,规避错 费、漏费等情况。 | ||
4 | 病房康复治疗管 理工作站 | 病房医生对心理治疗患者管理,治疗记录管 理等,满足由病房医生完成的治疗管理需求。 | ||
5 | 移动端患者管理 | 支持治疗工作在移动端执行过程中对患者 识别、患者治疗项目管理,执行进度等跟踪。 | ||
6 | 移动端班次执行 | 治疗师工作以班次形式执行,治疗师快捷管 理班次患者,快速治疗记录及直观班次内患者评估。 | ||
7 | 移动端评估 | 完成正常评估工作的同时,还需满足不同治 |
疗场景下治疗师快速登记模式,解决医院在不 同场景下对记录要求有所不同的问题。 | ||||
8 | 自定义量表 | 支持全院康复评估量表统一管理、权限分 配、格式自定义,更多为了服务于业务需要。 | ||
9 | 统计分析 | 治疗工作量统计、项目创收统计等,更多服 务与科室管理决策支持 | ||
10 | 第三方接口 | 支持与第三方对接。 | ||
消 息 中 心管理 | 1 | 消息维护 | 支持在系统中维护消息内容类型、订阅者类型、对接子系统类型、操作类型等系统基础字 典。 | |
2 | 订阅者查询 | 支持根据订阅者类型、消息类型等检索消息 内容。 | ||
3 | 消息中心提醒 | 支持集成到门诊医生、住院医生、药品管理、住院护士、挂号收费、出入院结算、医技检查 等各应用系统。 | ||
心 理 测 评系统 | 1 | 量表管理 | 提供量表设计器;支持具有量表管理权限的 用户可对量表进行管理;提供量表测试功能。 | |
2 | 任务管理 | 支持相关人员制定测评任务,并可发布任 务;支持对已发布任务的流程管理。 |
3 | 评估者管理 | 支持对评估者的管理,如添加、删除、编辑以及查询等;支持对评估者的评估任务、测评 结果的管理。 | |||
4 | 数据分析 | 支持测评完成后,系统自动分析测评结果,按预设模板生成测评报告;支持进行统计分析并可导出。支持与心理量表测评系统对接入参 与调用。 | |||
5 | 危机预警 | 支持设置多种危机预警模式,预警信息支持 设置主动提醒相关人员。 | |||
6 | 保密及安全管理 | 支持对测评数据严格控制查看权限和导出 权限,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提供纸质测评的方式来进行。 | |||
7 | 系统管理 | 支持系统用户、权限等内容的管理。 | |||
系统升级改造 | 门诊电子病历 改 | 历史病历(非结构化)的导入、调 阅、打印与衔接 | 支持历史病历(非结构化)的导入、调阅、打印与衔接,实现新建系统与现有系统的无缝 连接,病人数据得以延续。 | ||
1 | |||||
历史处方信息的导入与调阅 | 支持历史处方信息的导入与调阅,使得新建系统能调阅病人的历史处方,由于医院大多都是复诊病人,当病人就诊时,可以直接将历史 处方导入本次就诊。 | ||||
2 | |||||
造 | 3 | 门诊诊断结果与合理用药系统的 衔接 | 支持门诊诊断结果与合理用药系统的衔接,做适应症合理性检测。 | ||
4 | 历史检查和检验 报告的导入 | 支持历史检查和检验报告的查询导入。 | |||
5 | 电子处方和医嘱信息与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的添 加和转换 | 支持电子处方和医嘱信息与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的添加和转换,能将电子处方自动以结构化方式存入病历,方便生成完整病历及存 档。 | |||
6 | 门诊医生特殊用药情况与合理用药系统、抗菌药物 管理系统的衔接 | 支持门诊医生特殊用药情况与合理用药系统、抗菌药物管理系统的衔接。 | |||
7 | 处方项目、医技项目按照四级电子病历考核的要求,结合合理用药、抗菌药物管理等系统进行相应的控 制 | 支持处方项目、医技项目按照四级电子病历考核的要求,结合合理用药、抗菌药物管理等系统进行相应的控制。 |
8 | 门诊医生工作量在综合管理平 台中的数据展示 | 支持门诊医生工作量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数据展示。 | |||
9 | 门诊医生相关统计报表在综合管 理平台中的展示 | 支持其它门诊医生相关统计报表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展示。 | |||
10 | 门诊病人与家属管理 | 支持病人与家属代理不同身份就诊。 支持两种角色姓名、关系、次数等行为管理,并自动保存患者病历。 支持医生开方和预检分诊系统的衔接,并按 照医院设置的逻辑规则进行流程控制,控制方法包括提醒、询问、禁止等。 | |||
11 | 用药优惠服务 | 支持民政、疾控等部门实施的用药优惠服务 政策。 | |||
12 | 结构化病历改造 | 实现自定义病历模板功能,创建符合精神专科临床思维的模板,且能提供精神专科特色的模板知识库。病历编辑器需适应精神专科病历 书写特性等。 | |||
13 | 临床诊断 | 实现精神科诊断流程,符合临床诊断过程中 的精神科诊断规范及要求,同时应充分体现精 |
神科初复诊差异化的诊疗过程。 | |||||
14 | 门诊病人转住院 | 支持门诊患者转住院的功能,为医护人员提 供高效便捷的操作流程,提升患者满意度。 | |||
住院电子病历改造 | 1 | 历史病程记录(非结构化)的导入、 调阅、打印与衔接 | 支持历史病程记录(非结构化)的导入、调阅、打印与衔接,实现新建系统与现有系统的 无缝连接,病人数据得以延续。 | ||
2 | 历史医嘱信息的 导入与调阅 | 支持历史医嘱信息的导入与调阅。 | |||
3 | 电子申请单信息在结构化电子病历中的体现,并达 到考核要求 | 支持电子申请单信息在结构化电子病历中的体现,并达到考核要求。实现考核标准中医技检查的闭环管理。 | |||
4 | 按照临床路径的规范要求,对医嘱录入范围进行控 制 | 支持按照临床路径的规范要求,对医嘱录入范围进行控制,医嘱分为路径内医嘱和路径外医嘱。 | |||
5 | 医生工作量统计中涉及结构化电子病历部分的完 成情况统计 | 支持医生工作量统计中涉及结构化电子病历部分的完成情况统计。 |
6 | 检查、检验报告结果的调阅方式以及与结构化电子 病历系统的衔接 | 支持检查、检验报告结果的调阅方式以及与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的衔接,能将电子处方自动以结构化方式存入病历,方便生成完整病历 及存档。 | |||
7 | 住院医嘱中的药品部分与合理用药系统、抗菌药物管理系统的衔接 和控制 | 支持住院医嘱中的药品部分与合理用药系统、抗菌药物管理系统的衔接和控制 | |||
8 | 住院各类病程记录的打印、排版方式按照临床路径和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完善 和改造 | 支持住院各类病程记录的打印、排版方式按照临床路径和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完善和改造。 | |||
9 | 住院医生工作量和电子病历完成质量在综合管理 平台中的展示 | 支持住院医生工作量和电子病历完成质量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展示。 | |||
10 | 住院各类信息与 | 支持住院各类信息与移动医生查房系统的 |
移动医生查房系统的数据同步与 资源共享 | 数据同步与资源共享。 | ||||
11 | 其它住院医生相关统计报表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 数据展示 | 支持其它住院医生相关统计报表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数据展示。 | |||
门诊和病区药房改造 | 1 | 门诊病人处方用药情况与处方点 评系统的衔接 | 支持门诊病人处方用药情况与处方点评系统的衔接。 | ||
2 | 住院病人医嘱用药情况与处方点 评系统的衔接 | 支持住院病人医嘱用药情况与处方点评系统的衔接。 | |||
3 | 药库、药房药品进销存数据在综合 管理平台中展示 | 支持药库、药房药品进销存数据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展示。 | |||
4 | 其它药品相关统 计数据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展示 | 支持其它药品相关统计数据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展示。 | |||
5 | 门诊处方和住 | 支持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点评接口。 |
院医嘱点评接口 | |||||
6 | 药品使用核查 处理功能 | 支持药品使用核查处理功能。 | |||
7 | 审核与提示 | 支持审核与提示,通过与合理用药等系统的 数据交换检测,对审核结果有效展示。 | |||
8 | 用药优惠服务 | 支持民政、疾控等部门实施的用药优惠服务 政策。 | |||
9 | 特殊药品管理 | 符合精神科药品管理流程,定制式管理特殊药品,既要兼容医院现有药品管理模式,又同 时满足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 | |||
门诊挂号收费改造 | 1 | 门诊收费系统与电子病历系统中的电子处方部 分的数据衔接 | 支持门诊收费系统与电子病历系统中的电子处方部分的数据衔接。 | ||
2 | 挂号信息、收费信息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数据展 示 | 支持挂号信息、收费信息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数据展示。 | |||
3 | 预约排班数据 衔接 | 调整号源设置模式,满足初复诊预约要求, 支持门诊收费系统与预约系统的数据衔接。 |
4 | 用药优惠服务 | 支持民政、疾控等部门实施的用药优惠服务 政策。 | |||
病区护士工作站改造 | 1 | 病区信息与结 构化护理系统的数据衔接 | 支持病区信息与结构化护理系统的数据衔接(包括医嘱、护理文书、病情状态等)。 | ||
2 | 可提示入科的基本处理流程或有定义的入科处理模块提醒帮助护士完成常规的 处理 | 系统支持护士完成患者管理与评估的工作。护士在完成患者管理工作时,工作站提供患者入科的基本处理流程指导护士完成患者入院管理。 | |||
3 | 具有查询既往病历记录数据、检查检验结果等供评估时参考的功 能 | 评估记录支持保存入电子病历,护士在书写评估时可通过护士工作站查询患者既往电子病历内容。 | |||
4 | 书写评估时有 智能模板 | 支持书写入院评估时有智能化模版,如建议 的护理诊断等。 | |||
5 | 医嘱管理功能 升级 | 实现医嘱执行记录全院共享;支持在执行中 实时产生记录;支持新医嘱和医嘱变更可及时 |
通知护士。 | |||||
6 | 操作中能够通过界面融合或调研其他系统方式查看其他部门数据,体征记录供全 院共享 | 支持操作中能够通过界面融合或调研其他系统方式查看其他部门数据,体征记录供全院共享。 | |||
7 | 病区信息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 数据展示 | 支持病区信息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数据展示。 | |||
医技检查和治疗改造 | 1 | 升级现有报告书写为结构化书 写和存储 | 支持升级现有报告书写为结构化书写和存储。 | ||
2 | 增加医技预约系统,供临床查阅设备的排班和预约情况,检查安排数据可被全院查 询 | 支持增加医技预约系统,供临床查阅设备的排班和预约情况,检查安排数据可被全院查询。 | |||
3 | 治疗报告共享 | 支持治疗报告的信息共享。 |
4 | 数字化量表测试管理 | 数字化心理量表测评管理系统:可以对测评人进行线上、线下测评;线下测评完成后,需对纸质结果进行识别,获取结果;线下路人测模式,测评医生对线下测评模式生成纸质量表;路人测模式支持对纸质量表和识别结果进 行比对校验。 | |||
检验系统改造 | 1 | 与检验知识库 系统衔接 | 支持与检验知识库系统衔接,维护并共享相 关的字典知识供临床调阅。 | ||
2 | 记录标本流转环节记录,实现闭 环管理 | 支持记录标本流转环节记录,实现闭环管理。 | |||
3 | 出现危急检验结果时能够向临床系统发出及时 警示 | 系统支持出现危急检验结果时能够向临床系统发出及时警示。 | |||
便民服务 | 门 诊排 队 叫 号 | 1 | 系统设置 | 支持分诊台诊室对照。 | |
2 | 医生叫号 | 支持显示当前队列的患者信息;支持多种呼 叫模式。 | |||
3 | 分诊 | 支持根据挂号信息进行自动分诊; | |||
4 | 医生信息 | 支持维护医生职称和简介;支持医生头像上 |
传功能。 | ||||
5 | 自动更新 | 支持通过医生打开运行程序,可自动更新程 序。 | ||
6 | 统计报表 | 支持相关统计分析报表。 | ||
自 助服务 | 1 | 自助挂号 | 支持患者在号源存在的前提下,自助选择专家进行挂号,支持医保实时交易,同时现金部 分可通过支付宝支付; | |
2 | 自助收费 | 支持实现门诊病人自助收费功能; | ||
3 | 取消收费 | 支持实现门诊病人自助取消收费功能; | ||
4 | 取消挂号 | 支持患者可在自助机上查询挂号信息,在未 就诊前提下并可作取消挂号的操作; | ||
5 | 药品价格查询 | 支持患者通过刷卡或扫描条码,可进行药品 价格查询; | ||
6 | 非药品价格查 询 | 支持患者通过刷卡或扫描条码,可进行非药 品价格查询; | ||
7 | 移动支付 | 支持自助机自助挂号时病人现金支付,支付 机采取病人手机扫码支付; | ||
诊 疗 信 息 公 | 1 | 首页 | 支持首页信息展示,包括系统信息、快捷菜 单等; |
示 及 发 布 | 2 | 素材管理 | 支持对素材的维护管理。 | |
3 | 信息发布 | 提供对信息发布的管理功能。 | ||
4 | 设备管理 | 提供对设备的管理功能。 | ||
5 | 系统管理 | 系统基础数据的维护与配置。 | ||
6 | 运维监控 | 支持对任务、数据、日志的监控管理。 | ||
精 神类 智 能 随访 | 1 | 随访计划 | 1、基本随访:支持患者扫码/线上参与随访;支持配置随访问卷等设置信息;支持发送消息通知,提醒并引导患者完成线上随访。 2、支持针对不同患者,进行分组管理。 3、支持医生定制化制定随访计划,进准管理患者和随访。支持医生和患者进行对话沟通、下发医嘱、患教文章等,进行深度患者管 理。 4、收集患者的院外医疗数据,建立患者院外医疗档案,并对患者的院外数据进行结构化等数据处理,智能化整理相关数据。 5、支持患者查看自己的患者档案。 6、支持可视化数据平台,直观掌握随访数据。 | |
2 | 个性化随访配置 | 1、针对医院不同科室的不同需求,以及不 |
同病人随访计划的不同,可以创建和管理多个随访计划,满足医院精准随访需求。 2、支持医生个性化配置随访计划,包括:随访周期、随访需要检查项目、需要填写的表单等。指导患者线上独立完成随访。 3、针对于表单和相应随访项目,支持医生 自行配置,充分满足临床随访需要收集数据的个性化需求。 | ||||
3 | 随访患者管理 | 1、支持医生管理自己的患者。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病情和自己的诊疗情况,管理随访计划中的成员患者。进行添加、删除、邀请等操作, 动态管理自己的随访患者。 2、医生可根据患者上传的随访数据,下发医嘱以及和患者进一步的及时沟通。 | ||
4 | 报告自动识别整理 | 1、可根据随访知识库以及智能患者提供数据分析引擎,智能分析患者提交的材料并判断是否符合本次随访需求,如不符合则提示患者所需补充的项目,提高随访成功率和效率。 2、对患者上传的病例资料等进行分析整理, 医生可直接查看经过智能分析后的患者数据, |
相关资料按照时间、类型等进行分类展示。 3、利用特有的 AI 分析引擎,可根据患者的随访计划初步分析患者本次随访提交的数据,进行初步判断,筛选出需要关注的重点指标以及异常指标。并根据本次数据对患者初步进行 分级分类,让医生进行更针对性的处理,提高医生处理随访效率。 4、同时可自动整理同一指标的历次变化趋势,并对异常值进行提示预警。 5、对患者拍照上传的数据进行 OCR 和结构化处理: 对患者拍照上传的报告具备 OCR 文字识别能力,其准确率不低于 90%。 可根据 患者上传的相关报告图片自动进行报告分类整理,其报告 分析和处理时间在 5S 内,可支持主要的检验、检查(B 超、CT、 MRI、PET) 等类型报告,其识别成功率 85%以上。可根据 患者上传的报告类型进一步进行结构化处理,如对检验报告的各个检验项目名称、数值等进行识别;对检验报告识别描述和诊断内容进行 识别,处理时间在 5s 之内。 |
5 | 指标自动监控 预警 | 1、支持自动识别患者提交报告中异常指标 并给出相应提示。 | ||
6 | 医患沟通 | 患者线上随访服务 1、对于需要复诊随访的患者,可通过扫码的方式加入医生制定的随访计划,即可实现在线上完成随访,并收到医生的专业医嘱。医生 同时可以收集患者病情信息,并进行医嘱反馈。 2、患者可直接查看医生制定的随访计划,了解自身的随访安排,包括:随访时间、随访项目、重点指标等。 3、临近随访时间会下发消息,提醒患者进 行随访,充当患者随访助手。 | ||
患者个人档案 1、支持对患者输入和上传的医疗报告和医疗信息进行智能分类整理,建立属于患者的医疗档案,患者可查看整理好的医疗数据,同时结合自有的知识库和智能引擎可对患者的报 告进行分析解读。 | ||||
患教沟通 |
1、患者可接收医生/医院下发的患教内容,了解相关知识。并且可以与医生进行沟通,与 医生取得联系。 | ||||
7 | 患者随访数据查看 | 1、根据随访知识库以及智能患者提供数据分析引擎,智能分析患者提交的材料并判断是否符合本次随访需求,如不符合则提示患者所 需补充的项目。 2、对患者上传的病例资料等进行分析整理,可直接查看经过智能分析后的患者数据,相关资料按照时间、类型等进行分类展示。 3、利用特有的 AI 分析引擎,可根据患者的随访计划初步分析患者本次随访提交的数据,进行初步判断,筛选出需要关注的重点指标以及异常指标。并根据本次数据对患者初步进行 分级分类,让医生进行更针对性的处理,提高 医生处理随访效率。 | ||
精 神类 患 者 管理 | 1 | 患者分组管理 | 1、支持医生对所有随访患者的查看和管理,可通过医生主动添加、患者扫码、点击链接等形式让患者加入到对应所需的随访计划中,并 对其进行后续管理。 |
2、支持医生根据不同的疾病特点,创建多个随访计划,并将患者加入适合的随访计划中。 3、医生可以通过移动端对患者添加自定义标签,根据患者不同类别进行针对性的分组管 理。 | ||||
2 | 医患即时沟通 | 1、机构人员和与患者在线上进行及时沟通, 患者可在移动端收到消息通知并查看和回复相应消息。 | ||
3 | 精准患教宣传 | 1、支持机构人员向特定患者推送有关信息,进行患者教育和收集患者的相关信息。 2、机构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自己制作患教宣传内容(文字+图片),下发患者。 3、可以从机构公众号中选择相关的内容文章下发到指定患者的随访移动端。 4、机构人员可根据患者特点,对特定某一 类患者下发消息,实现精准患教。 | ||
4 | 远程视频沟通 | 1、支持医生与患者通过视频进行沟通 2、支持多个医生以及患者的多人沟通和会诊 |
5 | 在线宣教 | 1、患者可以在移动端查看相应的宣教资料。 | ||
患 者满 意 度 调查 | 1 | 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 | 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个性化制定并管理表单内容,指定满意度调查问卷,针对性收集患者服务满意度;满意度表单内容可支持多种题目类型以及多级设置,满足复杂收集需 求。 | |
2 | 患者线上填写 | 用户可通过多种方式(如:扫码、消息通知、点击链接、机构群发等)线上填写满意度表单内容;用户可查看和管理已经填写的表单信 息,了解相关历史记录。 | ||
3 | 统计结果分析 | 机构可查看智能整理后的用户提交数据;可针对性的对某些患者进行互动交流,询问和解 答相关信息。 | ||
线 上心 理 测 评服务 | 1 | 心理问题风险监控 | 识别用户表述的与心理和不良情绪有关的提问内容,对发现有心理问题风险的患者推荐 科室就诊以及咨询电话等进行人工介入干预。 | |
2 | 线上心理测评 | 支持线上专业心理测评功能,患者可在候诊 时、病房内、回家后随时随地进行测评,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也不用担心被别人看到。 | ||
3 | 健康建议 | 系统可根据患者所处的心理痛苦程度给予 |
相应的指引以及健康建议。 | |||||
4 | 心理评估量表 | 支持设计心理测评问卷的调查项,可根据医 院的要求设计出不同的心理评估量表模板。 | |||
5 | 结果分析 | 支持线上填写结果分析。 | |||
运营管理 | 院内统一门户 (O A 协 同 平 台) | P C 端 | 1 | 基础管理-权限管控 | 1、组织编制支持分级分权; 2、针对不同角色支持一人多岗; 3、表单权限可以定义到具体字段; 4、流程权限可以定义到具体节点; 5、提供日志管理工具; 6、系统提供一整套灵活的基于对象权限和用户角色概念的授权机制; |
2 | 基础管理-综合管理 | 提供综合管理模块,实现系统正常运行的一系列维护工具,通过这些自定义工具,单位内的工作人员能够自行对系统进行扩展和增加应用功能,从而使系统保持强大的系统扩展性和 灵活性; | |||
3 | 基础管理-组织信息 | 提供按照机构的部门与人员管理用户权限,提供”组别管理”功能, 当有人事变动时,系统管理员在组别管理中修改该组别成员即可, 无须再修改该步骤的接收人; |
4 | 基础管理-权限维护 | 系统管理中给系统管理提供了多层权限的功能管理,可分为系统、功能模块、公文表单、 字段级的权限划分和控制; | |||
5 | 基础管理-系统审核日志 | 通过审核功能可及时的了解系统被使用的情况、发现管理的漏洞、记录非法活动和提供有效证据等功能; 系统审核日志的功能主要是通过系统日志来 实现的,通过安全日志的方式跟踪用户的操作; | |||
6 | 门户管理 | 1、建立医院信息发布门户; 2、建立各类岗位员工办公桌面; 3、支持门户首页个性化设置; | |||
7 | 流程管理 | 1、支持用户调用模板流程或自定义各类复杂流程;支持列表式设计和图形化设计; 2、支持人员工作量查询、请假报账审批; 3、支持医院内部、外部,跨时间、跨空间的资料传递、审批、请示、报告、汇报、工作沟通等工作内容; 4、支持流程模板设定和自定义两种模式; 5、支持流程的催办、督办与代理工作机制; |
6、支持审批方式单人、单选、多人、串行、并行; 7、支持回退、作废、转办、阅件、催办、反馈、收回、撤办、打印、取消、转阅等各种审批功能; 8、提供自动通知申请人、自动或手工选择流程下一步环节、自动归档等丰富的流程控制功能; 9、流程处理人之间可以通过系统即时通讯工具、手机短信等进行有效沟通,支持意见隐蔽; 10、流程流转过程中允许链入各种相关信息, 如文档、项目、客户、资产等; | |||||
8 | 知识管理 | 1、建立统一的知识库:建立建议书、方案、案例等经验和培训文档、工作指南、模板等技能知识库; 2、建立知识地图充分共享利用知识:根据不同岗位、面向行业、业务发展制定相应的知识地图; 3、搭建专家网络:建立专家网络库,实现网 络求助、在线解答和头脑风暴 |
4、建立员工自助中心:提供知识学习资料在线下载和积累创新; 5、建立知识分享共享体系:通过知识推送、订阅、收藏充分利用知识辅助到业务工作; 6、建立知识安全管控体系:需在保证安全、机密的基础上开放知识共享; 7、ISO 质控文件管理:通过知识后台配置, 灵活实现 ISO 质控文件的核心管理; | |||||
9 | 会议管理 | 实现对会议的申请、会议安排、会议室管理和会议资料管理组成。会议申请通过后,由会议管理员进行会议安排,形成一周会议安排表,系统自动向每位与会者发送会议详细安排 及主题通知。 | |||
10 | 日程管理 | 可建立个人日程安排、同时可按照时间分布 展现日程,日程的建立与维护可与会议、领导交办相衔接。 | |||
11 | 新闻管理 | 建立医院内部的快速的信息分享、发布、及时的传达反馈机制,帮助医院提升内部的医院 文化塑造体系。 | |||
12 | 问卷管理 | 建立医院内部涵盖工作满意度、活动调查、 |
专题调查与反馈的多样化的数据与意见的反 馈机制。 | |||||
13 | 移动端桥接工具 | 通过移动端桥接工具开发的接口快速实现第三方信息系统与移动端的集成接入,对于 PC 端 OA 更是实现了可视化的配置接入; | |||
移动端 | 1 | 通讯录管理 | 具有完整的医院组织架构,可设置员工信息字段和查看权限。方便各类部门的项目及活动沟通、群管理等。通讯录实时同步更新,方便 离职管理等。 | ||
2 | 办公沟通 | 提供各种形式的办公沟通功能 | |||
3 | 移动人事 | 支持智能考勤、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功能 | |||
4 | 问卷调查 | 支持调查、投票、表单、360 度评估等功能 | |||
5 | 工资条 | 支持电子工资条发放,个人独立加密访问功能 | |||
6 | 智慧党建 | 支持开展党建学习、党建活动等。 | |||
7 | 文化建设 | 支持开展同事社区、知识管理等文化建设活动 | |||
8 | 团队协同 | 支持通过团队协同进行项目管理 | |||
9 | 后勤运维 | 支持支持故障报修、设备巡检功能 | |||
10 | 医务在线 | 支持医护人员在线进行排班、培训、院内会 诊、危急值处理等功能 |
HR P 物资及 资产管理系统 | 物资管理系统 | 1 | 科室申领 | 1、采购计划申请,支持科室和仓库层面进行需求计划填报;支持采购计划由需求计划自动生成;支持设置库存安全库存设置,自动生成采购计划单 2、采购计划状态,支持采购申请的提交、审批的状态查询 3、科室出库明细,支持科室出库明细信息查询 4、科室出库信息,支持科室出库信息查询 5、科室计划查询,支持科室请领和科室采购申请明细信息的统计查询 6、科室请领出库汇总,支持请领库房对已出库的物资汇总信息统计 7、科主任审批,支持请领申请、采购申请、退货信息审批操作 8、请领计划申请,支持科室根据需求申领物资,设置科室申领功能;支持实现科室按仓库申领功能;支持按会计期间对科室申领进行汇 总;支持可单独、可批量审核科室申领申请, 审核通过可批量生成出库单 |
9、请领计划审批,支持科室请领计划的审批操作 10、新进物资申请,支持新进物资进入医院使用的申请 11、新进物资审批,支持新进物资的申请审 批操作 | |||||
2 | 耗材采购管理 | 1、采购计划查询,支持采购计划信息进行查询统计 2、采购计划处理,支持采购计划执行的信息进行录入 3、采购计划审核,支持采购计划审核 4、采购计划制定,支持根据科室需求编制需求计划,提供编制、审核、汇总、查询等功能;支持根据仓储需求编制需求计划,提供编制、 审核、汇总、查询等功能;支持购计划可以由需求计划生成、手工录入、仓库安全库存基数生成等模式进行编制 5、采购计划状态,支持采购计划的状态查询订单状态查询,支持手工录入添加订单、采 购计划生成订单模式,并可对订单进行修改; |
支持订单发送到供应商平台,并微信、短信等方式提醒供应商及时送货;支持按照日期、订单编号、供应商、采购物资材料等信息查询执行订单 6、科室申请查询,支持科室请领查询 7、新进物资查询,支持新进物资信息 8、采购协议,支持采购协议信息、协议临近到期提醒等信息设置;基础设置;协议类别设置,可设置协议编码、名称、时间、预警天数 等;系统支持协议价格控制功能 | |||||
3 | 耗材入库管理 | 1、入出库查询,支持包括库存明细查询、供应商采购明细查询、入出库明细查询 2、入库明细查询,支持入库单明细信息查询统计 3、入库信息查询,支持入库单信息查询统计 4、物资即入即出,支持物资即入即出操作 5、物资入库处理,支持材料入库的添加、修改功能,可实现手工制单、配套表入库、按照订单导入、按照送货单入库等模式,支持材料 按批号、批次入库;支持材料退货管理,可按 |
照手工制单、入库单整单或者部分冲账模式进 行退货 | |||||
4 | 耗材出库管理 | 1、出库信息查询,支持出库信息统计查询 2、物资出库处理,支持可使用配套导入、历史使用导入、定向出库或者选择材料的方式先择材料出库 3、出库明细查询,支持科室领用明细、出库 明细查询、入库台账报表查询 | |||
5 | 库存管理 | 1、库存情况查询,支持库存明细查询、供应商采购明细查询、入库明细查询、科室领用明细、出库明细查询、入库台账报表查询 2、库存情况预警,支持提供安全库存预警、超高限预警、短缺货预警;支持可添加、修改材料调拨单,使材料在各仓库间调拨 3、缺货情况统计,支持缺货单转成采购计划 单 | |||
6 | 盘点管理 | 1、进销存汇总表,支持盘点数据生成进销存汇总信息 2、进销存汇总查询,持汇总数据查询 3、盘点结果处理,支持盘点单是否已完成状 |
态 4、物资盘点查询,支持历史盘点记录查询 5、物资盘点盘亏报表,支持盘盈盘亏报表统计 6、物资盘点审核,支持盘点单审核操作 7、物资盘点生成,支持添加、修改盘点信息,生成盘点汇总表,可查询仓库材料账面数;支持不同库房生成盘点单 8、物资盘点执行,支持库存进行盘点 | |||||
7 | 发票管理 | 1、发票信息查询,支持发票信息统计查询 2、物资发票维护,支持按照入库单据添加、修改采购发票相关信息;支持按消耗情况付款;支持一张发票对应多张入库单,一张付款单对应多张发票,同时支持拆单付款;支持货 票同行以及后补发票功能 | |||
8 | 信息统计 | 1、出库分类汇总,支持出库物资分类汇总查询 2、出库物资汇总,支持出库物资查询 3、供货情况汇总,供应商供货情况汇总查询 4、科室消耗汇总,支持科室消耗汇总查询 |
5、全院物资汇总,支持材料库存汇总表设置、材料库存汇总表查询、科室出库查询表查询、出库明细汇总表查询;支持材料明细表查询、库存材料收发账表查询、库存材料收发账表(虚仓)查询;支持材料采购汇总信息查询;支持供应商采购汇总查询、科室及物资出库分类查询、按仓库、业务类型分的材料收发结存查询 6、入出库情况汇总,入出库情况查询 7、入库分类汇总,支持入库物资分类汇总查询 8、入库物资汇总,支持入库物资查询 | |||||
9 | 代销管理 | 1、支持代销入库、代销出库管理 2、支持代销调拨管理 3、支持代销库存查询管理 | |||
10 | 应付管理 | 1、支持付款单管理 2、支持货到票未到明细查询、票到款未付明细查询 | |||
固定 资 | 1 | 资产采购管理 | 采购申请 1、支持根据医院需求编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提供编制、审核、汇总、查询等功能 |
产管理系统 | 2、支持实现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审核、汇总、查询等功能 3、支持实现整个招标管理流程,从论证、立 项、招投标公示等过程 | ||||
资产采购 1、支持根据采购申请审核采购记录,根据不同性质查询采购记录 | |||||
资产验收 1、支持资产安装管理,包括资产编码、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商、安装数量、安装费用等安装信息的维护 2、支持资产验收管理,包括资产编码、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商、验收数 量、验收结果等验收信息的维护 | |||||
2 | 资产出入库管理 | 资产入库 1、支持固定资产入库管理,支持批量入库,支持房屋卡片式入库,入库自动生成卡片,支持入库维护资金来源 2、支持实现不同层面的资产调剂处理 3、支持支持集团化内部调拨,支持平价调拨、 |
异价调拨 4、支持资产入库查询及明细查询 5、支持资产入库发票管理 6、支持原值变动管理、支持累计折旧变动管理 | |||||
资产改造管理 1、支持资产改造申报、资产改造记录、资产改造竣工 | |||||
资产出库 1、支持固定资产出库管理,支出批量出库,定向出库等功能 2、支持各种不同方式资产出库管理 | |||||
资产转移 1、支持包括资产库到库、科室到科室、库房到科室之间的移库 2、支持资产转移申请、审核、查询 | |||||
3 | 资产信息管理 | 资产信息维护 1、支持系统设置:资产维护、资金来源、供应商、生产厂商、库房信息 2、支持日常字典维护:包括资产用途、资金 |
性质、业务类型、国标码规则、单据号规则、资产折旧方法、验收项目维护、保养项目维护、巡检项目维护、产权形式维护、文物等级维护、土地来源维护、建筑结构维护、文档类别等日 常字典维护 | |||||
资产信息查询 1、支持资产分布查询:提供全院资产分布查询、提供科室资产分布查询 2、支持入出库统计:包括资产入库汇总表、资产入库按供应商汇总、资产入库分类汇总、资产出库汇总表、资产折旧到期查询、资产折 旧年限查询、资产报损查询、资产逾龄役龄分 析等信息统计 | |||||
资产信息统计 1、支持管理报表:资产报表、资产变动报表、资产报废报表、资产来源报表信息统计 | |||||
4 | 资产处置管理 | 1、支持资产处置申报管理 2、支持资产处置记录管理 | |||
5 | 资产运维管理 | 资产维修 1、支持维修管理:对于发生故障的设备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