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95709H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2017-137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投资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后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战略合作事宜,各方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推进。具体投资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次签署的《投资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不会对公司 2017 年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签署正式协议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合作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将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2月12日开市起复牌。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应互联”、“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北京微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游互动”)、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米椒”)签署了《北京微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基本情况
(一)协议方基本情况
1、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95709H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10年08月09日
(5)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3层313-316室
(7)法定代表人:xxx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服务(不含诊疗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个人经纪代理服务;从事文化经纪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5月20日)、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7月 27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03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9月29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4月03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微梦创科的股东为xx(持股20%)、xxx(持股30%)、xxx(持股20%)、
xx(持股30%)。
微梦创科是新浪“微博”的运营主体。
新浪微博是一个提供微型博客服务的网站公司,也是全球范围内首家上市的中
文社交媒体。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 WEB、WAP 等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并实现即时分享。微博作为一种分享和交流平台,具有很好的时效性、随意性和互动性。截至 2017 年 9 月,新浪微博月
活跃用户达 3.76 亿,日活跃用户达 1.65 亿。在移动端微博用户规模继续增长。9 月移动端月活跃用户同比增长 31%,在整体月活跃用户中的比例达到 92%。
2、北京微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微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2559006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1年09月08日
(5)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
(0)法定代表人:xxx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微游互动依托于新浪“微博”双端流量作为入口,主要从事游戏的发行、联运、研发等业务。其目前拥有新浪游戏平台、玩玩游戏、微游戏等游戏平台,正在运营游戏达 600 余款,已合作游戏达千余款。
3、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412351H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15年01月13日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临港海洋xx技术产业化基地A0201街坊1254号
(7)法定代表人:xxx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上海炫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xxx
上海米椒是由上海炫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微梦创科共同发起设立的投资平
台,旗下管理的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泛娱乐、人工智能、AR\VR 等领域的优质项目。上海米椒成立于 2015 年 01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米椒总资产 134,518.78 元,净资产-6,481.22 元,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6,481.22 元,净利润-6,481.22 元;截至 2017年 09 月 30 日,上海米椒总资产 4,237,299.93 元,净资产 2,220,022.11 元,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273,496.67 元,净利润-273,496.67 元。
(二)与公司的关系
因上海米椒为公司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xxxx”)的普通合伙人,故上海米椒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微梦创科、微游互动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关系。
二、投资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战略合作事项
签约各方将在互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拟在互联网游戏、广告、文娱产业等领域开展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
依托新浪、新浪微博双端流量作为入口,及品牌影响力及流量优势,拥有庞大的用户资源,微游互动具有新浪游戏平台、玩玩游戏、微游戏等游戏平台。
依托众应互联具有拥有海外 MMOGA 游戏电商平台及彩量的广告投放技术,同时依托众应互联作为 A 股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
各方展开深度的战略合作,合作内容如下:
1、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开拓市场,开展业务。
2、充分利用众应互联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的互联网精准营销技
术,进一步挖掘公司用户价值,为用户提供更精准的广告内容推送。
3、充分利用微游互动在业内影响力、用户规模等优势,结合 MMOGA 在游戏道具交易、用户社区管理等领域的优势,各方共同探讨将 MMOGA 业务与微游互动游戏平台结合的实施方案。
4、鉴于 MMOGA 在欧洲游戏市场的流量与市场运营经验,未来微游互动在欧洲地区的产品发行将优先考虑与 MMOGA 开展业务合作。
(二)投资事宜
上海米椒拟组建投资平台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且作为管理人负责管理该投资平台基金,代表投资基金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行使各项权利义务;通过投资基金对微游互动进行投资,成为微游互动的新股东。公司作为投资平台基金参与方,拟通过认购投资平台基金相关份额参与投资微游互动。
1、投资基金拟向微游互动增资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0,000.00),增资款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一年内完成支付,具体的付款进度安排在投资基金后续和微游互动签署的正式投资合同中进行明确;本次增资完成后,微梦创科将持有微游互动 55%股权,投资基金将持有微游互动 45%股权。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投资基金向微游互动预付款项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作为定金,该定金可抵扣投资基金应支付的增资款。如微梦创科或微游互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微梦创科或微游互动应按照定金的双倍赔偿投资基金;如投资基金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基金应将定金全额赔偿给微梦创科或微游互动。
3、各方确认,在上述增资完成后:
(1)微游互动总经理由投资基金委派。
(2)投资基金按照其所持有的微游互动股权比例,或在微游互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按照其持有的微游互动股权比例,在股东会会议中享有与微梦创科同等的表决权。
(3)投资基金、微梦创科共同组成微游互动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其中董事会席位共5席,应包括投资基金委派的2名董事和微梦创科委派的3名董事,董事会决议须经3/5或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按照法律和后续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4、投资基金投入的增资款应用于微游互动的主营业务、以及收购【西安新浪游
戏开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新浪”)项目涉及到的收购款项及偿还微游互动的相关债务。
5、微游互动和微梦创科分别和共同向投资基金xx并保证如下:
(1)自本协议签署日起6个月内为投资基金的独家谈判期,在此期间内,微游互动及微梦创科不得与除投资基金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就投资公司等性质类似于本协议所述交易的事宜进行任何实质性接触,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就此做出或继续进行任何商谈、谅解、安排或协议。
(2)自本协议签署日起6个月内,投资基金(或其指定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微游互动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后如发现尽职调查结果与前期披露及提供资料在重大方面一致的,投资基金需要按照本协议约定事项进行投资。如发现在重大方面不一致的,则上海米椒有权代表投资基金终止本次投资,此种情形下微游互动应立即无条件退回投资基金已付的人民币7,000万元定金。
6、关于投资事项违约责任
x任何一方当事人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的损
失:
(1)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在其他守约方发出改正要求的
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采取有效的弥补改正措施;
(2)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协助办理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各项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3)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其他方做出的xx与保证或提交
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
(4)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7、协议生效条件
x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自的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x次投资及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各方有望依托各自所在领域优势,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及游戏领域展开多方面的深度合作;公司可以通过拟组建的投资基金平台,充分发挥合作方的品牌优势、流量优势及用户资源,落地公司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构建大交易、大流量、和大数据三大服务体系,并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
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的项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投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关于战略合作事宜,各方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推进。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2、公司作为投资平台基金参与方,拟通过认购投资平台基金相关份额参与投资微游互动,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次合作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将构成关联交易。
2、本协议为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待后期签约方根据本合作协议进一步签订涉及具体金额与具体业务条款的相关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进一步的审批程序。
3、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
六、备查文件
《北京微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