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741STC51718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2018-2019 年校园保洁服务
招标编号:1741STC51718
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的委托,对下述采购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2018-2019 年校园保洁服务
2. 招标编号:1741STC51718
3. 资金来源:已落实
4. 采购预算:_125 万元(最高限价:_/_万元)
5. 项目用途:自用
6.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 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采购需求 |
01 | 实验学校 2018-2019 年校园保洁服务 | 不适用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中学部和小学 部) | 中学部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新教学楼、东教学楼、科技楼、综合楼、阶梯教室室内、外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不含地下一二层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综合体育馆。小学部校园环境的清扫,包括教室消毒、教学楼内、外公共活动区域、办公区域及操场等。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7) 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9)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规范编制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0)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1)时间期限:即日起 2017 年 12 月 15 日,每天 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xxxxxxx 0 xxxxxxx 00 x);
(0)获取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 元,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
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 100 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若以汇款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⑤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 版、xxxxxxxxx0000000000@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邮箱);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若邮购,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期限内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收到以上资料。因提供购买资料后未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导致无法完成购买手续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9.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29 日 14: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
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办公楼 203 会议室(xxx
xxxxxx 00 x)。
10.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xxxx.xxxx.xxx.xx)上发布。
11.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1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13.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4.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述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10-8231714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 00 x,000000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xx、xx、xx、封勋
联系方式:010-62688254(购买标书)、62686386、62688251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xxxxxxx0@xxxxxxxxx.xxxxxxx:
开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 x:0000 0000 0000 000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8 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x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1.3.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中学部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新教学楼、东教学楼、科技楼、综合楼、阶梯教室室内、外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不含地下一二层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综合体育馆。 小学部校园环境的清扫,包括教室消毒、教学楼内、外公共活动区域、 办公区域及操场等。) |
3.2 | 现场考察踏勘: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16:30 考察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中学部、小学部(xxxxxxxxx 00 x) |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 |
演示视频: ☑无需递交 □递交 |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 | |
11.1 |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格式见第六章)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提交,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 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
11.3 |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0000 0000 0000 0000 |
12.1 |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13.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 份(U 盘)。 |
条款号 | 内容 |
21 |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1.3、8.2、10.4、10.5、 10.7、10.8、11.4、11.5、12.1、18.2、20.3、23.2、23.3.1、24.2、 27.2、29.5、31.2 及其他标记★号的条款(如有)。 |
22.3 | 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23.2.1 | 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招标文件的另行规定: ☑无 □有, |
25.2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本项目不适用) |
25.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6.1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及服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
29.5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其投标无效。 |
30.1 |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履约保证金提交: ☑投标人单独提交至采购人,提交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提交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政府采购担保函或其他。 □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3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如下第 1 种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10%。 2、固定收费:人民币 元。 |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合格投标人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详见《投标邀请》。招标文件中所称“招标人”、“用户方”、“甲方”、“买方”等,如无特指,亦是指采购人,以及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相关单位及其代表。
1.2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招标文件中所称“投标方”、“供应商”、“乙方”、“卖方”、“中标人”等,如无特指,亦是指投标人。
1.3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投标人”:
1.3.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
1.3.1.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1.3.1.2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实际查询时间;
1.3.1.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3.1.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1.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1.3.4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1.3.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 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6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民事责任:
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 资金来源及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邀请》。
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3 投标费用与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如有)参加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进行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如列有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牌号、分类号或参考品牌型号,仅用于采购人对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的说明和参考,不是投标人必须选择的,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但投标人所报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应当满足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4.4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5 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 日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 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送达的通讯方式以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因提供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7.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包(如有)进行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分别编制并包装。
8.2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8.2.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附件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格式见附件 |
1-2 | 联合投标协议书 | 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 格式见附件 |
1-3 |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 有效证明文件 |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 | 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 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有效凭证。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5 |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 明文件 |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6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期间为上一年度或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1、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 2、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 |
附件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复印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的齐全的复印件,含首页、声明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4、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须提交验资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 | ||
1-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格式见附件 |
1-8 | 投标人声明函 | 格式见附件 |
1-9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仅当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格式见附件 |
1-10 | 生产厂家的资格声明 | 仅当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 格式见附件 |
1-11 | 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 仅当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 (参考)格式见附件 |
1-12 |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无须投标人提供 |
1-13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的其他证明文件 | 如有 |
8.2.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附件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2-1 | 投标书 | 格式见附件 |
★2-2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见附件 |
附件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2-3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格式见附件 |
★2-4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格式见附件 |
★2-5 | 技术需求偏离表 | 格式见附件 |
2-6 | 业绩一览表 | 格式见附件 |
2-7 | 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 | 根据本项目技术需求编制,包含内容见本 须知第 9 条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准》 |
2-8 |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 格式见附件 |
2-9 | 售后服务承诺 | 格式见附件 |
2-10 |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附 的其他材料 | 如有 |
★2-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格式见附件 |
2-12 | 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 | 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一并单独包装提交,投标文件中可不重复提供本表。若未能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逾期退还的相关责任。 格式见附件 |
★2-13 | xx诚信投标(响应)承诺书 | 格式见附件 |
8.3 除上述 8.2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8.4 对于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参考格式”的除外)。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8.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 8.2.1 条中的附件号为“1-3”至附件号为“1-9”号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其余文件联合体中应至少一方出具。
9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9.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投标邀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
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9.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4.1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9.4.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4.3 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4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 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0.3.1 投标货物/服务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3.3 质量保证相关费用在内的最终价格;
10.3.4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招标内容产生的费用。
10.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过程中提出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 务,包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增加部分与采购项目相同的产品或服务,或提出在中标金额的基础上给予采购人一定比例的折扣,或赠送与采购项目无 关的货物和服务,否则其投标无效。
10.5 投标总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其投标无效。
10.6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7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其投标无效。
10.8 每种产品/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建议的形式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 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入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11.6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1.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详
见履约保证金有关条款的规定;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1.8 若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或发票开票延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13.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才有效。
13.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
★13.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投标时授权函的签
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
14 投标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以下几部分进行包装、标记及提交:
(1)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记为“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中进行提交;
(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记为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中进行提交,并尽量减少包装袋/箱的使用数量;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包装在标记为“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包装袋中;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电子介质文档(如视频演示电子文档等),则该文档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封装在同一包装袋中);
(4)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为方便开标唱标,除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以外,投标人还应另行准备一份相同的《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一并包装单独提交,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14.2 所有包装袋/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14.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4.4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开标后,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16.4 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到期时止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 开标
五开标及评标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3 开标过程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18.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2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内容见本须知 8.2.1)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8.3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9.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从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 投标总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
(5)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不含本须知 8.2.1),或投标文件技术指标超出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6) 投标文件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7) 投标报价小于等于零的,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出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
品、服务的;
(9)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0) 投标人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11)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12)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投标被否决的情形,其投标无效。
21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评标方法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2.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 投标报价的调整
23.3.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三)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五)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如有另行规定的(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从其规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3.2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调整:只有同时满足“①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两个条件的投标人,并且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该产品方可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享受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其价格不予扣减。
23.3.2.1 对于独立投标人: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全部或部分投标产品(货物、工程或服务)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则评标价=投标人报价
(指修正后的评标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100%-6%)
+投标人报价(指修正后的评标价)中的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否则评标价=投标人报价(指修正后的评标价)。
23.3.2.2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 (1)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则按上条原则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评标价; (2)若联合体是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或微型企业组成,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含)以上的,则本项目将对联合体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则评标价=联合体投标人报价(指修正后的评标价)×(100%-2%)。(3)若联合体的构成不属于上述情形,则评标价=联合体投标人报价(指修正后的评标价)。(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23.3.2.3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3.2.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3.2.5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4.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六确定中标
25.1 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以及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候选人的相关确定原则,依次推荐本项目各包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确定中标人
26.1 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见《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6.2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真实性审查。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项目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有权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3 当出现上款情形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 个工作日。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依法提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9.5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主体、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中标人不得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按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 腐败、欺诈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31.1 定义
31.1.1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行为;
31.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利益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1.1.3 “不公平竞争行为”是指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自身报价合理性的竞争行为。
31.2 如果认定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欺诈或不公平竞争行为,其投标无效。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
32.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见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 金额 M(万元) | 费率 |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
1 | M≤100 | 1.50% | 1.50% | 1.00% |
2 | 100<M≤500 | 1.10% | 0.80% | 0.70% |
3 | 500<M≤1000 | 0.80% | 0.45% | 0.55% |
4 | 1000<M≤5000 | 0.50% | 0.25% | 0.35% |
5 | 5000<M≤10000 | 0.25% | 0.10% | 0.20% |
6 | 10000<M≤100000 | 0.05% | 0.05% | 0.05% |
7 | 100000≤M | 0.01% | 0.01% | 0.01% |
32.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按国家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2018-2019 年校园保洁服务项目编号:1741STC51718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中标人(乙方):
合同格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 “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1.1 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
(二)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三)现场人员岗位设置
(四)现场配备清洗设备、工具
(五)清洁药剂、耗材明细
(六)保洁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及标准
(七)保洁工作考核标准
(八)《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附加协议》
1.2 合同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1.3 货物及数量
x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服务分项
报价表,下同)。
1.4 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小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
1.5 付款方式
x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详见中标合同第四条。
1.6 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x合同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详见中标合同第一条、第二条。
1.7 合同生效
x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中 标 合 同
甲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 2018-2019 年校园保洁服务,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任务概况
1、服务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学校(中学部和小学部)
2、服务范围:
中学部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新教学楼、东教学楼、科技楼、综合楼、阶梯教室室 内、外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不含地下一二层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综合体育馆。
小学部校园环境的清扫,包括教室消毒、教学楼内、外公共活动区域、办公区域及 操场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24 个月;合同按年度签署,合同期内一年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日常保洁服务每季度费用: 元。按合同约定的保洁人员 人进行服务。
2、总费用:年费用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于下个季度 10 日内经考核合格后支付上季度保洁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结束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则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的保洁人员 人进行服务。
第五条、 人员要求
1、 投标方派驻现场的保洁人员需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18-45 岁之间,人员上岗前需接受过正规的保洁技能以及礼仪礼貌培训。
2、 投标方派驻现场的保洁人员男、女比例应当合理,其中男保洁人员不得少于项目保洁服务人员总数的 35%。
3、 投标方不得在投标项目雇佣不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要求的人员,包括未成年人、三无人员、患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人员等。
4、 人员数量为 14 人(中学部 8 人,含领班 1 人,小学部 6 人,含领班 1 名)。第六条、 服务内容及标准
1、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工”是指乙方所派遭到项目的保洁人员,食宿自理。“料”是指乙方在工作中所使用的清洁机械、清洁器具、空气清新剂、垃圾袋、残茶筐(桶)、卫生球及各种清洁剂、鼠(虫)控药品等。不含地垫、各种垃圾桶、卫生纸及洗手液。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与保洁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保洁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乙方应根据招标方寒假、暑假期间的工作要求灵活安排工作人员,确保招标方服务质量要求。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清洁质量、人员管理、客户反映等条款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及扣款,并可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合同标准的,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但须提前 7 日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清洁服务员工,对于更换要求乙方应保证在
1 日内完成清洁服务人员调换工作。如乙方在要求时间内未完成人员调换,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保洁服务费直至乙方完成调换工作为止。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服务进行评比及监督检查,留存乙方的保洁服务承诺。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在我校设置的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乙方临时存放的药剂、设备等。
5、甲方有义务在工作期间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如下事宜:
1)乙方工作所需的水、电供应;
2)乙方工作所需的办公及休息场所;
3)乙方存放清洁剂及机器设备的库房;
4)乙方工作人员更衣室一间。第八条、
1、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更换,但须提前告知甲方。
2、乙方有义务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杜绝一切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发生。
3、乙方有义务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相应人身保险。乙方保证本合同所用员工合法性,按国家相应法规为本合同员工完善各项劳动保护;乙方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交底,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单方解约且甲方不承担违约,如乙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4、乙方有义务将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员工身份证明交送甲方备查存档,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进场提供合同规定的保洁服务项目。
5、乙方有义务提前安排好保洁人员岗位设置工作,临时性缺编时做好人员的协调分配工作,防止出现无人管理区域发生。
6、乙方有义务免费为乙方人员统一安排着装并对上岗前的保洁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礼貌礼仪、劳动纪律等内容进行培训,同时要求保洁人员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及工作安排(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工作时间安排),随时告知乙方工作人员爱护甲方室内、外设施,注意节水、节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如发现物业区域内发生设备故障、消防、治安、跑水等问题时,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安排人员做好相应应急处理工作。
7、日常所用各种劳动工具,消毒用品、耗材等均由乙方足额免费提供(洗手液、纸制品、喷香瓶除外)。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有清洁用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正常(将带有破损、老旧的工具实时更新),各种药剂、耗材充足,不影响日常使用。
8、在遇到大风、暴雨、降雪、瘟疫和其他自然灾害时,乙方有义务无条件采取措施保护,并在甲方的直接监督管理下,从事紧急支援及善后工作。
9、乙方有义务按日常及定期保洁的内容与标准工作 ,并保证工作质量及工期达到约定标准。
10、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填写日常的保洁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内容。接受甲方对乙方现场保洁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的检查、考核及调整建议。
11、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作计划,执行定期清洁工作时,需提前 3 个工作日
将定期清洁工作内容、验收标准等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约且不承担违约并有权扣除乙方当期合同款。
13、乙方与甲方建立定期信息沟通机制,由乙方与甲方每月不定期沟通一次,每季
度不定期召开一次保洁工作交流会。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限期内,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按 1 个月保洁服务费计算;
2、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等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 乙方应力求客户投诉率为零,如一月内累计出现 5 次以上投诉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不同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导,出现以下情况可按照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 在甲方每年 2 次的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如保洁工作客户满意度未达到 90 分以上,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 元;
2) 乙方应力求客户投诉率为零,如出现客户投诉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 元/次;如一月内累计出现 3 次,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3) 甲乙双方执行保洁工作检查评分制度,评分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如乙方月检查扣分超出 10 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 元。
4) 乙方按合同承诺岗位班次满编上岗,每月按实际出勤岗位计算出勤情况。乙方 应严格控制项目现场保洁人员的流动,每月新员工流动不得超出 15% 人次(从 其他现场调配的人员除外)。甲方将每日检查乙方员工岗位出勤情况。如有任一 岗位缺编情况发生超过一小时,甲方有权按实际缺编人数在当月保洁费中以每 人每日扣除缺岗保洁人员当日工资。单月缺勤总人次达到项目总人数 20%人次时,甲方除执行扣款外,可单独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 国家法定大型节假日乙方安排保洁服务人员轮休值班方案,应提前 1 周通知甲方(假期最后一日应满勤上岗),并征得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按乙方缺岗
计扣当月服务费用。
6) 如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里六个月内有三个月缺岗率为 10%以上时,甲方除执行扣款外,可单独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 甲方对乙方不达标的管理人员及保洁员有权提出更换,如乙方在 3 日内未完成管理人员的更换、1 日内未完成保洁员的更换或更换的人员甲方仍不满意,甲方将按缺岗进行扣款处理,在当月保洁费中以每人每日扣除该岗位保洁人员工资。
8)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达标的劳动工具、耗材等有权提出更换,如乙方在 3 日内未完成更换或甲方仍不满意,每次乙方按照当月保洁服务费 10%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9) 甲方就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书面发文形式知会乙方限期整改的,整改期限到期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内容的,每次乙方按照当月保洁服务费 10%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合同期中二个月内超过 3 次以上书面发文,且乙方均未达到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执行扣款外,可单独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上述违约金,在每月结算保洁服务费时,由甲方直接从乙方保洁服务费中扣减。乙方按照扣减后的保洁服务费数额给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5、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的 滞纳金。甲方扣除的服务费及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滞纳金均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20%。第十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如有特殊要求,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增加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变更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变更作业人员的服务费用,甲方将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及实际出勤日期支付。
3、 任意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4、 任意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5、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以及保洁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经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交接完毕,结清余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及延迟履行
任何一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时,对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一百八十(180)日,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天灾、动乱、暴动、冲突、非暴力反抗、武装冲突、战争(无论宣布与否)、恐怖活动等不可预见之因素。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相互配合,如发生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为了规范服务标准,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工作指导对合同中相应条款进行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 乙方响应文件正本
2) 现场人员岗位设置
3) 现场配备清洗设备、工具
4) 清洁药剂、耗材明细
5) 保洁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及标准
6) 保洁工作考核标准
7)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附加协议》
8) 《商业活动防止不正当行为附加协议》
甲方: 甲方代表:xx: 年 月 日 | 乙方: xxxx:盖章: 年 月 日 |
1、保洁服务起止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保洁人员数量不得低于 14 人(其中中学部 8 人含保洁领班 1 名,小学部 6 人含
领班 1 人)保洁员年龄要求 18-45 周岁。
3、不提供食宿。
4、清扫、保洁用具、用品由保洁公司承担。保洁范围:
中学部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新教学楼、东教学楼、科技楼、综合楼、阶梯教室室内、外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不含地下一二层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综合体育馆。
小学部校园环境的清扫,包括教室消毒、教学楼内、外公共活动区域、办公区域及操场等。
保洁服务作业内容及具体要求
1.保洁流程:
1.1 每日保洁工作:
1.1.1 中学部要求每天早 7:30 上班,小学部要求要求每天早 7:00 上班,清扫校园全方位的环境卫生,不留死角。特别是围墙、围网四周及绿地无杂物,无枯枝落叶。清扫过程中,遇有堆放的物品时要码放整齐。
1.1.2 每天工作开始后将楼内公共区域内的照明灯关闭(阴雨天气等视情况酌情处理)。上午利用 1~5 节上课时间,下午 6~8 节上课时间及晚 5 时后将各教学楼内的卫生间(包括便器、洁具)及楼道、楼梯、大厅地面清扫、拖洗,每层楼每天 9 遍;楼梯扶手、楼道窗台及墙砖部分,楼道内的饮水器各擦抹一次。每晚最后一次保洁工作结束后,确认灯光照明和门窗关闭方能离开下班。
1.1.3 上下午各一次将楼内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保证垃圾桶及xx干”净无异味。
1.1.4 临时性会议和学生活动的相关保洁。
1.2 每周清洁工作
1.2.1 校长室、会议室;阶梯教室、体操房的保洁。
1.2.2 楼道内的地面、卫生间的便器、洁具消毒和擦拭(分别用 84 消毒液、洁厕灵或喷洒清新剂)。
1.2.3 楼内暖气及暖气管,大厅的门窗;各楼道及卫生间玻璃的擦拭保洁。
1.2.4 所有防盗门、窗栅栏的卫生保洁。
1.2.5 学校的各宣传橱窗、通知栏以及悬挂荣誉铜牌;校园文化艺术作品、疏散标志等的卫生保洁。
1.2.6 监控摄像头的擦拭和走廊墙壁和天花板的清扫。
1.2.7 公共场所和走廊灯罩、卫生间的换风扇等要配合电工清除和擦拭一次。
1.2.8 楼梯间(保洁工作间的库房)的清扫。
1.3 临时或突发事件的卫生保洁
1.3.1 搬运临时性办公用品或家具等。
1.3.2 夏季雨后,冬季雪后,要及时扫净门前三包责任区以及校园内场地的积水、雪,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1.3.3 校园内的雨水管道以及卫生间的下水管道的疏通,雨水井、楼顶雨水口的清淤,楼顶、屋顶杂物的清除等。(汛期前完成)
1.3.4 各专业教室等卫生的保洁。
1.3.5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任务。
注:冬季下雪后清扫积雪的顺序应是:先扫出宽约 3 米的一条通往各楼门口的通道,铺好防滑垫,再清扫校园操场后,将各楼门口的防滑垫收好备用,最后清扫责任区。
2. 保洁标准:
2.1 校园卫生干净、整洁、无纸屑、无杂物、无废弃物。雨季场地无积水,冬季无积雪。校园内的物品摆放整齐,围墙四周及绿地无任何杂物,全年无枯枝落叶,雨水井、下水管道清理干净,无堵塞现象。
2.2 楼内地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水渍、无口香糖胶迹。墙面无灰尘、无乱张贴物。楼梯扶手洁净,玻璃明亮、清洁。
2.3 步行阶梯:无污迹、无口香糖胶迹。
2.4 卫生间各种设备要亮洁、无水锈、无异味(1、洗手盆、台面,用湿毛巾由里往外,擦拭干净为止。保持xx、光亮,无水点、水渍、无手印,玻璃镜面保持光亮。2、金属水龙头、水管要擦亮,擦净。3、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要保证无污迹、无灰尘、无纸末。4、便器上下内外要求保持干净、无黄垢、无毛发、无杂物、光亮xx。5、排
风口、灯罩、天花板保证无灰尘、无污渍。6、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5 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筒内壁及筒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
2.6 会议室的门(包括:门面、门缝、门把手)表面无尘土、无污渍、手印。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灰尘。椅子面干净无污渍、无头发、无灰尘;椅子腿无灰尘。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悬挂摆放的各种饰品无灰尘,摆放整齐。窗玻璃及窗框无手印、无尘土;窗帘拉伸整齐。
2.7 各楼层的饮水机机身干净,出水管、口处干净无污点;水槽内无污水、残渣并干净整洁。
2.8 各层楼内的水龙头、水池内干净、光亮、无污物、无锈垢。
工作时间及岗位要求:
1.上岗时间:
中学部: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 小学部:上午:7:00~11:30,下午:1:30~5:30 每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休息。如有加班提前通知。 2.工作要求:
2.1 上班着统一工作服,佩戴胸卡;卫生保洁实行“无尘清扫,湿式作业”。
2.2 举止xx,谦逊礼貌,不准粗言秽语,大惊小叫;动作轻盈,保持楼道安静。
2.3 积极工作做到:眼勤、腿勤、手勤。上班时不得出现看书报、玩儿手机,站立闲聊或睡觉的现象。
2.4 按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洁保洁工作;在卫生间作业时,先问卫生间内是否有人在使用,并在门口方立“正在清扫”的标示牌。
2.5 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爱惜使用清洁用品和药剂。
2.6 尘推、墩布在使用前需投净、拧干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勤洗、勤投。不得带有泥水痕迹。清洁工具不使用时要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保证环境整洁。
2.7 遇有天气变化(刮风、下雨、强冷空气等)及时将楼道和卫生间的窗户、大厅的门关闭。
2.8 遇有雨、雪天气,负责一层卫生保洁的保洁员,要及时在楼门口铺设好防滑垫。各楼门口所铺垫的防滑垫用毕后,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晾晒干后卷好,在指定的楼梯间
有序存放备用。
2.9 冬季要随时关闭楼门及窗户,保暖节能(尤其是课间学生开启未关的窗户),课间操前要将各楼大门开启,保暖门帘挑起便于学生通行,课间操后及时关闭大门,放下门帘,保持楼道内的温度。
2.10 在保洁工作时,不允许乱动学生放在校园和楼道内的物品,捡拾到学生丢失的物品及时上交学校德育处。
2.11 注意节约水、电,保护好楼内公共设施、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2.12 每天及时开启或关闭楼内公共区域内的照明(阴雨天气等视情况酌情处理)。下班离开前关水关电,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浪费能源现象。
2.13 将垃圾分类存放,可回收的废品当天由保洁领班带领相关人员,经保安员查验后出校处理,所得款项归全体保洁员所有。不得将废品存放在卫生间,更不能随意占用蹲位。
一、 商务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1 | 投标人履约能力 | 0-3 | 综合考虑投标人信誉、技术状况、相关资质认证情况等,评价优得 3 分,较优得 2 分,一般得 0-1 分。 |
2 | 0-3 | 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有 1 项得 1 分,最 高得 3 分。无得 0 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含年度监审)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 |
3 | 类似项目业绩 | 0-8 |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有 1 个得 2 分,最多 得 8 分。 注:类似项目签署时间须为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 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
4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 0-1 |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编制质量,相对比较得 0-1 分。 |
合计 | 15 |
二、技术及服务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提供服务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响应程度 | 0-20 | 提供服务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响应程度: 1)完全满足的得 15 分; 3)一般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2 分; 4)每有一项正偏离加 1 分。 本项最多得 20 分,最少得 0 分。 注: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 明和解释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 |
1 | 保洁服务方案 | 0-10 | 对投标人按照文件要求的保洁流程、保洁标准、上岗时间及人员工作要求针对性提供保洁服务方案、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评价为优得 6-10 分,较好得 3-5 分,一般得 0-2 分。 |
0-5 | 对投标人提供的临时或突发事件保洁方案,搬运临时性办公用品或家具等,夏季雨后,冬季雪后的清扫,汛期前完成雨水管道、雨水井等杂物清楚等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理方案及流程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评价为优得 4-5 分,较好得 2-3 分,一般得 0-1 分。 | ||
2 | 管理服务承诺 | 0-10 | 投标人承诺针对技术需求中保洁流程,按相应的时间段保质保量完成对应的任务,并对应对临时或突发性事件的流程进行承诺,承诺内容高于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或同行业基本标准,评价为优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0-1 分。 |
投标人承诺针对技术需求中保洁标准,按相应的位置保质保量完成对应的任务,承诺内容高于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或同行业基本标准,评价为优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0-1分。 | |||
投标人承诺针对技术需求中上岗时间和工作要求,按对应规则条款保质保量完成对应的任务,承诺内容高于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或同行业基本标准,评价为优得4分,较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 |||
3 | 管理制度及措施 | 0-5 | 项目管理机构图、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岗位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制度健全并切合实际,评价为优得 4-5 分,较 好得 2-3 分,一般得 0-1 分。 |
4 | 岗位部署和人员配置 | 0-5 | 岗位部署和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各服务区域特点,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评价为优得 4-5 分,较好得 2-3 分,一般得 0-1 分。 |
5 | 人员培训 | 0-5 | 根据本项目需求,供应商结合服务团队人员情况,针对 x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可行,评价为优得 4-5 分,较好得 2-3 分,一般得 0-1 分。 |
6 | 保洁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 0-5 | 配备的工具装备及消耗材料能较好保障项目需求,评价为优得 4-5 分,较好得 2-3 分,一般得 0-1 分。 |
合计 | 65 |
三、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得分的计算:
本项目价格权重为:20 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评标价/投标人评标价)×价格权重
注:投标人评标价为根据《投标人须知》23.3 条规定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附件 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传 真:
电 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情况表(必须填写)
投标人名称: 填表日期: | ||||||
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单位简介及组织机构情况 | ||||||
单位股权关系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职工总数 | ||||||
工程技术人员总数 | ||||||
员工职称情况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技工 | ||
人数 | ||||||
流动资金(万元) | ||||||
银行贷款(万元) | ||||||
企业财务状况(万元)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2014年 | ||||||
2015年 | ||||||
2016年 | ||||||
主要设备状况 | 主要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设备状况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 1-8 投标人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3、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附件 1-9(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投标人和产品生产厂家的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xx):日 期:
附件 1-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附件 1-10 生产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仅当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
1、名称及概况:
(1)生产厂家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及服务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3、生产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及服务的历史(年数):
4、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5、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厂家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号:
生产厂家(盖章): 传真号:
附件 1-11 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参考)格式,仅当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生产厂家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生产厂家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x 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招标编号) 号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及服务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 作为我方的被授权人,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生产厂家名称(xx)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字)
附件 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附件 2-1 投标书
投 标 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及电子文件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技术需求偏离表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
(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若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投标人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投标人提交的样
品(仅适用于要求递交样品的项目)。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盖章)日 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2-2 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投标保证金 | 其他声明 | 备注 | |
大写 | 小写 | |||||||
注:1.以上报价须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所有费用及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
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过程中提出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包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增加部分与采购项目相同的产品或服务,或提出在中标金额的基础上给予采购人一定比例的折扣,以及赠送与采购项目无关的货物和服务,否则其投标无效。
3.此表须由投标人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单独提交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中提供。
4.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2-3 中的总价相一致。
5.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包号: 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费用用途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服务 |
1. | |||||
1.1 | |||||
1.2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总价(元) | |||||
其中属于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服务的价格合计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过程中提出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包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增加部分与采购项目相同的产品或服务,或提出在中标金额的基础上给予采购人一定比例的折扣,以及赠送与采购项目无关的货物和服务,否则其投标无效。
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应另页描述。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 2-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页码)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注: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投标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填以“正偏离”、 “负偏离”或“无偏离”。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非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同意。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 2-5 技术需求偏离表
技术需求偏离表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页码) |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偏离情况 |
注: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投标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填以“正偏离”、 “负偏离”或“无偏离”,应做到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应答与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序号、技术需求书要求一一对应。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 2-6 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合同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元) | 项目 单位 |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 项目内容 描述 |
1 | ||||||
2 | ||||||
… |
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标准》。
2、投标人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内容清晰。投标人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提交。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 2-7 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包含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9 条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准。
附件 2-8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附件 2-8-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 职务、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相关工作年限 |
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 2-8-2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 或部门 | 相关工作年限 | |||||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成果情况 |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 是否已 完成 | 备注 | ||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 2-9 售后服务承诺
售 后 服 务 表
售后服务 机构名称 | 值班电话 | ||
详细地点 | 负责人 | ||
售后服务机构 其他情况简介 |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 ||
可提供的 优惠条件 |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 ||
质保期承诺 |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 ||
其他售后服务 |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 2-1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附件 2-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参加了贵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承诺,我方一旦在本项目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中 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服务费,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
承诺方盖章:
附件 2-12 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格式
致: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请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至我公司以下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行全称:账号:
行号:
(以下两项信息勾选一项并按要求填写。注:投标人公章请勿加盖在银行账号上。)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电话:
开户行全称:账号:
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单位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单位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单位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财务专用章/公章日期:
附件 2-13 xx诚信投标(响应)承诺书
xx诚信投标(响应)承诺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投标(响应)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投标(响应),特xxxx如下:
一、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无资质挂靠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响应)的行为;
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四、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五、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响应)情形,不排挤其他投标(响应)人的公平竞争;
六、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成交);
八、不扰乱采购人招标采购秩序,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虚假恶意投标(响应)、质疑或投诉;
九、若我方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响应)方案等内容签署合同并组织实施。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之一,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学校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罚。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响应)人(xx):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