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河源馆)入 驻 协 议
项目名称: 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河源馆)运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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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河源市乡村振兴局
电 话:0762-3881797 地 址: xxxxxxxxxxxxx 00 x乙 方:
电 话:
地 址: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如下:一、协议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 元)。
二、协议期限:二年,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止。三、企业入驻
乙方入驻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河源馆),负责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河源馆)的运营,承担场馆运营费用开支,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自负盈亏,展示销售河源特色消费帮扶产品,积极开拓深圳市场。
四、入驻企业责任
(一)乙方应积极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农特产品上架,为中小企业、农业合作社、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农户提供产品供深渠道和优质服务,并做好消费帮扶产品质量把控和供应商名录的整理(品名、图片介绍、类别、规格、上市时间、单价、产量、经销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货源地等),并促使双方完成交易。
(二)乙方应采用先进的经营模式和理念,完善场馆运营制度,深入谋划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开拓深圳市场,力争入驻第一年河源特色消费帮扶产品年销售额不少于 1
亿元人民币,之后每年增长 5000 万元,逐年递增至 2.5 亿元人民币。
(三)乙方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本企业本季度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情况。
(四)乙方应积极响应甲方组织开展的各类消费帮扶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参与。
(五)乙方应做好场馆运营工作所涉及资料台账的归纳和整理,对服务质量、服务专业性、服务效率和服务成效等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自觉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配合甲方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审计。
(六)乙方应严格遵守帮扶产品平价直销的原则,降低上架产品销售价格,不利用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的关心爱心,牟取不正当利益。
(七)乙方负责销售产品质量把控,对产品质量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应保证所销售产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售损害人体健康及人身安全产品,不得出售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诚信经营,不缺斤少两、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确保销售产品可溯源,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登记、索票索证、产品标识管理、不合格产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八)乙方应遵守《诚信经营承诺书》,诚信经营,与供货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不得恶意拖欠供货商货款,并对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负有全部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遵守《河源市企业入驻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管理细则(试行)》、
《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和“圳帮扶”线上商城经营行为规范操作指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
五、甲方职责
(一)协调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与深圳对口帮扶河源指挥部,争取政策层面上资源予以支持。
(二)出台市级消费帮扶相关政策,支持我市农产品进入深圳市场。
(三)协调河源本地有需要进入深圳市场的农业企业,通过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平台建立销售渠道。
六、入驻企业监督管理
(一)入驻协议存续期间,如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矛盾纠纷、严重损害河 源市消费帮扶产品品牌形象等事件,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妥善解决、停业整顿等,并有权视情节解除入驻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第三方损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甲方和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将不定期对销售商品进行监督检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端抽检、实地调研抽检等。
(三)甲方每年度对入驻企业的场馆运营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或审计,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或审计报告;凡考核不达标或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入驻协议公平、公正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解除入驻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在入驻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搬离并完成交接。若入驻协议到期后双方未选择续期,则乙方须在入驻协议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搬离并完成交接。乙方在搬离前须完成结清供应商货款、清理场馆等交接工作。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未按协议任一条款履约造成违约的,未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审价费、律师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费等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协议其余部分。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协议随有效期结束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其中甲方 壹 份、乙方 贰 份,。十、其他
乙方应充分评估消费帮扶政策变动(调整)的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盖章):河源市乡村振兴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私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私章):
签约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